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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老庄(1 / 1)

就在高旭刚要离开码头,打算去高老庄视察高氏工坊时,却见一队高老庄的庄丁押着一批俘虏过来。这些是那艘被高氏舰队火攻的小型风帆战舰上的跳水逃生的海盗。这数十个俘虏与众不同,其中有西班牙海盗,还有那些来自非洲的黑奴。一路上,崇明人狠狠地向他们扔着石头。正因为西班牙战舰的炮轰,再造成了他们亲人的死亡。

这些俘虏不是押向崇明城,而是高老庄。

让高旭感兴趣的是那十几个身形极其彪悍的黑奴。

在十七世纪的大航海时期中,非洲黑奴已经广泛地作为西方殖民者奴役的对象。比如在澳门,每个葡萄人就有数十或者数十个黑奴第三章高老庄为其劳作。黑人勇敢善战,忠于职守。黑人擅长铸造和操作火铳,他们也是优秀的铳手。他们战斗力很强,冲锋陷阵,在所不辞,是葡萄人悍卫澳门的主要军事力量。

最让高旭侧目的是,其中一个黑奴还极其酷似他最喜欢的好莱坞黑人影星丹泽尔-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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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西班牙海盗的袭击,高老头这次亲自出马,召集高氏舰队所有的战船,领着以包头鱼、史战、赵明月、顾三麻子为首的崇明海盗,在崇明附近的海域上,追寻着扬长而去的西班牙战舰。

沈廷扬则是捧着高旭从江阴带来的一面中华同盟旗,回到崇明城,召集崇明岛上的所有乡绅,商议崇明同盟会的创建事宜。在明末,不论是那陆楷,还是这沈廷扬,只要是人,他们就好那建社结党的声名。况且,同盟会的十六字宣言着实响彻人心,给时人一种当头棒喝的明悟感。

当徐鸿出征之后,高旭终于决定离开港口,回高老庄视探传说中的高氏工坊。陪同高旭的是高老庄总管老家伙。

要是在往日,第三章高老庄老家伙绝对没有心思抛下繁多的要务,来陪同无所事事的少庄主。往日的少庄主是高氏家族中最空闲的人。他不喜欢读书,也不喜欢经商,更不喜欢出海冒险,一句话,他就爱缩在高老庄中作威作福,然后画他的西洋画。高老头也是实在拿他没撤,谁让他是高氏唯一的血脉呢。

当初,最让高老头头痛的是,万一有一天,要是他自己死了,他苦心经营一辈子的高氏产业立马会树倒猕猴散。说实在,在高氏当中,谁会看得起阿斗一样的少庄主?——只是如今少庄主再非吴下阿蒙,这使得高老头老怀开慰,似乎年轻了几岁。

对于少庄主在常州城的前后变化,其实最了解的莫过了总管老家伙。

崇明高氏的高老头名扬整个江南,但身为影子一般存在的老家伙却不为人所知。甚至像史战这般的高氏中坚,只知道老家伙不过是高老庄中普通的一个管事而已。而实际上,高老头与老家伙是高氏的两大砥柱。高老头主外,领着高氏舰队在海外开辟商路;老家伙主内,掌控着高氏在陆上所有的产业。同水路上高老头主持的海盗舰队一样,老家伙也主持着高氏的陆上人马。

当初高大少被高老头流放在常州城,自然没有脱出老家伙的视野之外。那高大少的安全自然也在高氏力量的保护之中。这也就是为什么以前那个不学无术的高大少仍然能够横行常州城。因为所有的麻烦都被老家伙清除了。

只有一个麻烦老家伙懒得去理。

那就是高大少与秦淮名妓小芸娘的纠葛。以老家伙看来,要是一个女人都搞不定,这个大少爷真该扔在海里喂鱼。

事实是,那大少爷的确没搞定,还让人敲了一个闷棍。

那夜老家伙收到大少爷受伤的消息之后,马上赶到常州城。那知过了一夜,大少爷额头上的伤就好了。只是记性变得不好了。他忘记了很多人和事,生性大变,并且驱散了常州高氏别院中以前十几个从妓院里赎回来的莺莺燕燕。

那小芸娘敲了高大少一记闷棍之后,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她的行迹早在老家伙的掌控之中,只要老家伙一声令下,她就死无全尸。幸好高大少在当头一棒之后,并无大碍。虽说影响了记性,但以老家伙看来,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忘了更好。只要他洗心革面,什么代价都值得。也是因为这个结果,老家伙才撤了那对付小芸娘的命令。

直到见到老家伙之前,高旭还不知道自己从穿越而来的一举一动,都在老家伙那双浑浊而极具穿透力的老眼之中。

潜伏在暗中,冷冷地掌控局面,这是老家伙的嗜好。

没人知道,他那“乌鸦”的名号,其实不是来自于他的落草生涯,而是来自于他第一份职业。

在他落草之前,他干的是锦衣卫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只是他的前途断送在他当初的年少轻狂之中——得罪了上司,他只有跑路。

至于当初那个高大少买通清朝的新任常州知府,谋得了一个辎重营千总这份差事,无非是闲得蛋痛而已。那高大少也没有什么民族忠义之念,头发剃了也就剃了,这衣装易了也就易了,没什么大不了。

无论是高老头,还是老家伙,他们能创下高氏这份偌大的产业,都是个识时务也不乏远见的人。但他们代表的海商阶层都奉行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高老头如此,老家伙如此,那个福建的郑芝龙也是如此。他们都认为南北两京沦陷,明朝已失人心,满清得天下已成了大势。所以,在历史上,清军逼近福建,郑芝龙就降了。而高老头虽然以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来标榜自己,但实质上,高氏的利益高于一切。那高大少降了满清,或许对高氏的将来说,未必不是一条退路。

所以,高老头和老家伙都默许了那高大少折腾。要真是他们决心不让高大少降清,他们大可以把那不孝子绑回崇明的。

但高旭把那高大少李代桃僵之后,反正了,又在江阴取得瞩目的大捷,创建了同盟会,喊出了当时无数仁人志士的心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驱逐鞑虏,恢复中华!”

面对着高旭在江阴取得的让人目瞪口呆的成就,高老头和老家伙又起了别的心思。本质上,他们都是风险投机商。所谓乱世出英雄,要是高旭真的能创出一份王霸基业来,那高氏是绝对要支持的。

同盟会纲领中的那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在二百多年前同样有人喊过,结果这人就成了明太祖。要知道那人不过是个放牛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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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伙见高旭打量着那十几个黑奴,不由问道:“少庄主,对这些黑鬼有兴趣?这可是红夷人的奴仆。”

高旭坐在马背上,看着那些黑奴脚上长长的镣链。这些镣链上,血迹、锈迹斑驳,戴上的时日想必不短。看来这些黑奴没有少受西班牙海盗的折磨。高旭转过头,对老家伙道:“高叔叔,让人去了那些黑奴的镣链。”

听了高旭那听似随意,却含着一股让人不容置疑的话,老家伙不由深深地瞧了高旭一眼。说实在,要是在以前,老家伙只会斥一句“胡闹”。莫名其妙地释放这个黑鬼做什么?但是如今,老家伙竟是生不出质疑的心思来,让人马上依命办了。

听着高旭以尊敬的语气,突然称了他一声“高叔叔”,顿时把老家伙雷倒了。以前的高大少在他面前,满口都是老家伙、老乌鸦、老不死这样的蔑称。对于少庄主突如其来的敬意,老家伙浑身不自在之余,又不由升起了一番感慨,这个旭少爷真的变了。

变得让他有点不习惯啊。

而且,真的要叫,按自己的身份也不应该叫自己的为“叔叔”啊。老家伙只是瞧了高旭一眼,没有多说什么。

十三个黑奴排成一排立在高旭的面前。这些黑奴的骨架虽然看似彪悍,但他们长期营养不良,并且对自己的遭遇早就认命了。他们的眼里只有麻木与空洞。高旭站在那个酷似丹泽尔的黑人面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黑人茫然地看着高旭,听不懂高旭的话。

高旭只得指着自己介绍道:“高——旭,你的新主人。”

然后,又指着那黑人道:“丹——泽——尔。你的新姓名。”

接着,高旭转头对老家伙道:“这些黑奴我要了。让他们洗洗,填饱肚子。再看看能不能找个通译来与他们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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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高老庄的巨大的城门之外,高旭心中不由得喟叹一下,这个高老庄叫得真是名不副实,这还是个庄园么?这分明不亚于任何一座县城的规模啊。而且那高大厚实的城墙上,不光配置着火炮、檑木、滚石这类守城器具,还有由穿着胸前印着“高”字号衣的庄丁组成的巡逻队。在城门口,也有庄丁在守着,一般不拦人,只拦去庄内市集买卖的货物,抽以物税之后,才能入城。

不到高老庄,还真不知高氏的家底有多厚啊。

作为这个高老庄的少庄主,高旭觉得自己这个便宜可捡大了。

从港口到高老庄这段短短的路程里,拥簇高旭回庄的庄民成千上万。到了庄外时,庄内的民户也是奔走相告,黑鸦鸦地围了过来。要是高老头在场,见了如此空前盛况,昔日的败家子如今如此深得民望,恐怕死了也值了。

对于高旭受到的欢迎,连老家伙也是感慨万端。

这些庄民中最为热烈欢迎的自然是从黄田港大撤退时移来的江阴人。他们之中的青壮都参加了以前的高字营,留下的大都是妇孺老弱之类的军属。高旭对这些军属的厚待,反过来更加增强以他为核心的凝聚力。参加高字营的将士如果不幸战死,那么他们的军属将由高氏来发放抚恤,安排生计。当然,能享受这些待遇的是以前的高字营将士。在高字营急剧扩编成同盟军后,高字营当初的“死我一人,活我全家”的建军方针不再适合同盟军。参加同盟军的新兵大都是响应同盟会“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号召。

高旭骑着高头大马进入城门,身后跟着高老庄的总管老家伙,以及数十名精锐的亲卫。此外还有几个亲卫抬着轿子,轿子里坐着汤氏母女。而轿子外面,也跟着脸上颇为病色的江阴少年汤浪。高老庄的庄民好奇坐在轿子里的人是谁。但庄民们得知轿内坐着的是江阴艳名最盛的汤娘子时,不由会心一笑。江阴大捷之后,如今的少庄主可谓有点雄才大略的样子了,但他的风流本性还是不改啊。

当高旭站在高老庄内城的城门下,又再一次地哑然了。

这个高老庄的内城,分明就是一个棱堡啊。

一旁的老家伙见了高旭神色里无法掩饰的意外,就知道他大概连家都忘了。于是,老家伙一旁解说道:“当年,高爷因恼怒南洋的红夷人欺压我大明移民,曾领高氏舰队进攻红夷人的城堡,但红夷城堡坚固无比,火力射击毫无死角,攻城之举最终不了了之。于是,高爷后在营建高老庄时,外城以中式城墙筑建,内城就仿建红夷人的棱角铳城,配置交叉射击的火炮,可谓固若金汤。”

高旭点点头,这种棱堡的防御能力极为强悍,心想如果这棱堡的筑城技术能够推广起来的话,那对于满清来说,可谓如鱼刺在喉,不攻不快,攻而无果。只是要营建这么一座巨大的棱堡,配置大批火器,没有雄厚的人力财力,根本无法做到。

高旭望着这个让他看不出深浅的老家伙,问道:“我们崇明高氏与福建的郑氏家族相比,实力如何?”

老家伙沉吟了一下,道:“十之二三左右。”

高旭只是无语,高老头不过十之二三就这么像个暴发户,那郑氏家族能富可敌国,可真不是虚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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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旭进入内城之后,在高氏家仆的引领下,走进以前那个高大少的,如今却已属于自己的书房时,抬头望去,顿时傻了。

只见书房里没有一本书,却都挂着一张张画,西洋画。

高旭以为自己走进了艺复兴时期的小型博物馆。

满眼都是那个高大少收集的西洋画。

不过,那个花花公子的品味着实让人汗颜。他收集的除了少数的风景画,大都是各类裸女图。这些裸女有西方的,也有东方的。而且,高旭怀疑有部分的东方裸女图都是出自那高大少的手笔,因为上面记着某年某日某地画,还有他的签名。这些裸女图都画得极为逼真。看来那高大少的西方画技颇为不俗。高氏做的是远洋生意,经常与西洋人打交道。那高大少爷能够学到西洋画法,倒是不稀奇。只要遇到那些流落东方的西洋画匠,再加上那高大少不务正业的性子,想必一拍即合,各取所需。

不得不说,中式画法胜在大略和写意,但在细节方面,的确是西方技法更胜一筹。

在数十副裸女画之中,只有一副美人画是穿着衣服的。只见那女子体态婀娜,容貌秀丽,微微皱着的柳眉下,一双大眼睛里似乎带着淡淡的水雾,又带着一丝莫名的轻愁,这使得她淡妆裹面的容颜里,有一股在顾盼之间油然而生的脱俗之气。这女子身着淡青色的水袖纱衣,水蓝色的细雨寒丝水裙,又用一条白色织锦腰还束住她的纤纤细腰。蓝色的衣裙,白色的丝带,再加上她眼底的那份无尽的落寥,生生地把一个骨子里都散发着寂寞的女人画得栩栩如生。

看着这个女子的面容,高旭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略一转念,高旭便已恍然。这个女子可不就是在港口邂逅的那个女扮男装的书生么。

高旭看了一下这副画的落款,只有二个字:沈洁。

原来这个就是沈廷扬的女儿,高旭的未婚妻,那个一直不肯进门的媳妇。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惊呼声,高旭转头望着,只见那汤娘子捂着眼,双颊飞红,娇声道:“官人,怎么尽是这么羞人的画儿?”

那汤娘子说罢,就逃出书房。那个随后走进的汤嫣儿倒是落落大方,她瞪大的眼睛,看过一副副裸女画,点评道:“这个嘴巴像一张血盘大口。……这个眼角有点吊,绝对是个短命相。……这个简直长着一个猪鼻子。……这个……”

高旭有点无语地望着这个年轻十三岁的小LOLI,这个小家伙难道没有一丝羞赧之心么?高旭不知道的是,这汤嫣儿在江阴万花楼因为抵消父债而沦为楼婢,耳濡目染了三个月,不要说画里的裸女,见多了楼中那些动辄就脱衣解裳的妓女,早已见怪不怪了。她虽然仗着汤氏刀谱中学到的本领护住了身体的清白,但心灵早就给万花楼这个环境污染了。

汤嫣儿看到了沈洁那副画,又看了落款,知道这个就是高旭传说中的未婚妻,沈家大少姐,只得老老实实地道:“这个……很不错,像仙子一样。”

汤嫣儿一转眼,依着高旭腻声道:“大少爷,你什么时候给娘亲和小奴家也画一副,穿不穿衣服都成……”

高旭拍了一下汤嫣儿的头,还是有点受不了她那小奴家的腻称,只是笑道:“好,把这些画都给我收起来。……嗯,除了这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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