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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1 / 1)

火盆烧得很热,祝燕隐将披风解开,露出里头单薄柔软的寝衣。他其实是很心无旁骛的,就是想凉快一下,但却意外搞出了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效果,而大魔头都很吃这一套,因为看起来真的一点都不做作,好清纯哦。

祝燕隐后知后觉:“你稍微等会儿!”

厉随将他打横抱起来:“今晚就留在这。”

“我们不是在说正事吗?”

“你可以在床上慢慢说。”

“……”

“我去让人给祝府传话。”

祝燕隐:嗯,那我要睡在靠里面。

善变的读书人。

万仞宫都是武夫,对床铺自然没什么高要求,不过是硬木板上铺上被褥,没有床帐,枕头也没有熏香,但所谓爱屋及乌,祝二公子躺得挺舒服自在,他扭头看看身侧的人,问:“我们还要接着聊徐云中吗?”

厉随道:“明日我与你一起去见他。”

既然都说了明日要见,今夜也就不必再浪费你侬我侬的时间在其余人身上。祝燕隐趴在厉随怀中,一只手伸进人家的衣襟里,吃豆腐吃得很光明正大,谁让这房中火盆不够多的?

厉随握住他的手腕,凑在嘴边亲了亲:“不想睡?”

祝燕隐:“……”在一瞬间脑内了八百种话本情节,不穿衣服的那种。

不行,小祝你要矜持一点,读书人不可以这么不斯——

祝燕隐睁着眼睛,看着突然近在咫尺的厉随,对方长长的睫毛正垂覆下来,遮住了那双墨黑的眼眸,尖梢还挑着一点微亮烛火,似乎抖一抖就会落下金。怎么说呢,简直好看得惊心动魄,反正对祝燕隐来说,是没有比这更颜如玉的了,哪怕翻完万卷书也找不到第二个。

他假装不紧张地问:“你看我做什么?”

厉随答:“好看。”

祝燕隐心想,我是好看,但你更好看。

厉随笑着低下头,继续亲他,亲得又轻又缠绵,撩得心里跟着痒。方才祝二公子摸了半天魔头的胸膛,这阵全部还了回去,由此可见寝衣料子太软也不好,若换成糙到能扎出血的粗布麻衣,肯定就不会有这么捏来揉去的兴致……嗯。

厉随手停在他单薄的胸前,暧昧低语了一句。

祝燕隐耳根又烫了三分:非礼勿听,我聋了。

忠诚的老管家只接到通传,说自家公子要与厉宫主彻夜相谈,但并不知道是这么个谈法,还在给远在江南的老爷与大少爷写信,汇报二公子与厉宫主越来越和谐融洽的关系。

桌上烛火跳得欢快,冬夜也不显寂寥。

祝燕隐躺在枕被堆中,脸红心跳衣衫凌乱,总算找到了一点点与大魔头气质很相配的,纵情享乐的调调。

第二日一早,徐云中就被请到祝燕隐房中,这回没有附赠八个彪形大汉了,只有厉随与江胜临。

江胜临先替徐云中试了试脉象,没发现什么异常,又详细询问了那一粒药丸的形状与味道,也没什么特殊的,白色甜腻,江湖中的毒药十之八九都长成这样。

祝燕隐猜测:“若连江神医都看不出来,会不会是赤天故意使诈,其实就是一粒普通糖丸?”

“也有可能,不过还是大意不得。”江胜临道,“至于赤天想给你下毒的那瓶药,其实是蛊虫,在体内养个二三十日,就能使人浑噩失智,产生幻觉。”

“产生什么幻觉?”

“多是看到荣华富贵,也有看到神佛满天的,不好说。”

祝燕隐不解:“赤天为何要给我下这种毒?”

江胜临解释,幻觉只是前期,若一直不将蛊虫取出来,人就会越来越烦躁暴力,甚至想要提刀杀人。而这种蛊虫比发丝还要细,盘于脑中,想取出来难于登天。

厉随叩叩桌面,提醒:“至少能将你逼回江南。”

天下皆知江南祝府对祝燕隐的重视程度,出一趟门恨不得派成千上万个随从跟着,若照顾成这样还是中了毒,在一夜间变得疯癫暴力,那不说别的,祝府对整个江湖的观感可想而知。

祝燕隐皱眉:“他怕祝府的势力,所以不想让我加入这场讨伐里。”

“赤天当惯了阴沟里见不得光的老鼠。”江胜临将那瓶药丢进火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躲在幕后下黑手,早就忘了要怎么样才能站上台面,不过手段倒是一如既往又怂又毒。”

徐云中正在旁边疯狂擦手,因为他一想到自己居然一直将蛊虫装进袖子里,就觉得好恶心啊。

祝燕隐道:“还不知赤天的那一粒白丸究竟是什么,我们还是先将计就计,把戏演足吧。”

江胜临问:“怎么演?”

祝燕隐看了眼徐云中:“所以前几日徐老板散出去的那些银子,也是赤天给的?”

“是。”总要做做样子,表明自己真的在与全江湖拉近关系。

“一共多少?”

“一千两。”

其实不是小数目,但祝燕隐道:“要与我搭上关系,与全江湖搭上关系,一千两哪里够?扔进水中也就听个响。”

徐云中很快就领悟到了他的意思:“那丑男还说,过几天队伍路过端城时,让我有事就去城北陶然亭。”

一听还能要到银子,祝燕隐当即拍板:“我教你怎么办!”

读书人一旦纵情享乐起来,别说一千两,十个一千两也打不住。

徐云中在这方面天赋惊人,只要稍加点拨,立刻就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他先花大价钱请来祝府的厨师,硬是在荒郊野外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席面,邀请许多年轻英俊、或者年轻漂亮的少侠与侠女们来赴宴,其间醉卧高谈,抚琴吟诗,火堆熊熊燃烧着,鹤城美丽的才子衣袂飘飘,握着酒杯来回穿梭,好一派热闹景象。

然后又雇了祝府的家丁,让他们快马加鞭去端城购置了一批礼物,又快马加鞭带回来,当天就送给了“江湖好朋友”们。至于为什么要一来一回,不能在端城等着,那当然是为了烧银子更快。

试问天底下,有多少人能拒绝这么一个说话有趣、又好看、又文采斐然、又出手阔绰的大才子呢?绝大多人都不能的,所以在武林盟抵达端城时,徐云中已经成了整支队伍里最受欢迎的人。

当然了,他看起来还没能成功勾搭到祝府,因为一千两确实不太够。

合情合理。

陶然亭位于端城最北,周围就是学堂和书院,还有许多卖文房四宝的铺子。赤天将接头地点选在这里,显然也是经过考量的。

徐云中独自乘着马车前去赴约。

那里果然有一个人在等。穿着黑灰色的长衫,面容枯瘦,留两撇小胡子。

徐才子心想,长成这老鼠打洞的模样,不当反派也确实说不过去。

胡子男问:“有事?”

徐云中开门见山:“我银子不够了。”

说罢不等对方质疑,就先从袖中掏出一张很大的纸,上头密密麻麻列着各项开销。

胡子男并没有看,只将账单漠然地捏进手里,再展开时,已是一片纷扬碎片。

徐云中:“……”力气再大,你也丑。

“这是两万两。”胡子男丢过来一个信封,“你这几日所做的事情,教主都看在眼里。”

都看在眼里,还愿意继续给银子,说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还觉得挺满意?徐云中再度对魔教的脑子有了全新认识,既然如此,他便说道:“或许不太够。”

胡子男不悦:“两万两还不够?”

徐云中一瞥:“我打算买几幅前人字画与古董,送去祝府,光这一项怕是至少就得五六万两,再加上与其余江湖门派维持关系,十万两也不嫌多。”

他面容美丽,气质又冷傲,说出来时不像在胡编乱造讨银子,像是在背着手训儿子。胡子男倒是没有多问,很爽快就付了十万两。

讹银子讹得这么顺利,徐云中心中反而不甘,因为焚火殿看起来不像缺钱的样子,丑陋的反派怎么配过富余的生活?但再想讹更多也不行了,总不能说一幅顾恺之要千万两银子,便只好冷哼一声,暂时卷着十万两很生气地回客栈了。

祝燕隐安慰他:“焚火殿杀了那么多人,自然不可能为了这点银子就勒紧裤腰带。”

徐云中将银票一扔,怒道:“没意思。”

“这事得循序渐进。”祝燕隐倒茶,“现在既有了新的银票,你就能做新的事情。这城中有寒月放灯的习俗,恰好就在今晚,听说热闹极了。”

徐云中眼底光芒一闪,坐起来问:“你的意思是,我去弄一些鎏金镶宝石的挂件,制作出一批昂贵的孔明灯送给各大门派,邀请他们一起去放?”

祝燕隐被这种奇妙的思维方式惊呆了,他说:“没有,不是的,我是说今晚你可以和大家出去散散心,和鎏不鎏金没关系。”

徐云中兴趣索然地靠在椅背上,又问:“今日与我接头的那个男人是谁?”

“焚火殿的护法之一。”祝燕隐想了一会儿,“名字有些拗口,我忘了。”

徐云中接话,你忘了是对的,因为油腻歹毒的丑男人不配拥有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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