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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群狼与孤獒(1 / 1)

晚上余晓东很幸运的看见了一个小村落,一路上他所见的藏民都是很纯朴的,在那些偏远的地方,缺乏商业化地区的藏民,对远方的客人友善而充满好奇。

天合号的后面跟着奔跑的小孩,余晓东跳下车,打开后备箱,拿出巧克力和饼干分给这些孩子,当孩子们学着余晓东的样子打开包装,将巧克力放在嘴里,那股甜蜜得可以融化舌头的味道,使他们露出了幸福纯真的笑容。

藏民是善良的,他们看见和孩子们欢笑成一片的余晓东,也露出了笑容。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手摇着转经筒走了过来。

余晓东到达藏地之后,见多了这样的信徒,他们秉承着不为今生,只求来世的信念,时刻都保持着一颗虔诚的心!

余晓东在后备箱里拿出了两袋张一元的茉莉花茶,又搬出了一箱二锅头酒,放在老者的跟前,用蹩脚的藏语,比划着说道:“尊敬的长者,佛祖保佑您。我是从京城一辆开车过来的,这些是我送给您的礼物,我想在村子里借宿一宿。”

老者对余晓东的话有些似懂非懂,“小伙子你还是说汉语吧!你这藏语太不纯正了,我听不大懂。”

余晓东十分惊喜,没想到老人竟然还会说汉语。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老者对这位从远方来的客人相当热情,收下礼物后高兴的将余晓东带回了自己的家。

晚上村子里的人都过来了,这个小村庄离公路很远,平时很少有外人到来,更何况是京城来的客人。

篝火上烤了一只羊,锅里的奶茶冒出浓郁的香味。

余晓东带着哈达和村里的壮汉们大口的喝着青稞酒,姑娘们围着篝火跳起了传统的民族舞蹈,胆大的会向余晓东抛来媚眼,最健壮最能喝酒的汉子总是能吸引她们,余晓东显然就是这类人。

一个秀丽的姑娘跑过来,对着余晓东说着什么,由于语速太快,余晓东看向身边的老人,“巴桑大叔,她在说什么?”

巴桑没有喝青稞酒,喝得是余晓东带来的二锅头,现在已经有了七八分的醉意,“客人,格玛叫你留下来,她愿意做你的小羊羔。”

男人们都在哄笑,格玛却是一副不在乎的表情。余晓东笑道:“格玛我的小羊羔在前面等着我,我就是来找她的。”

巴桑将余晓东的话,翻译了过去,格玛甚是洒脱的拌了个鬼脸,拉着旁边的一个小伙子去跳舞了。

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所有人都围着篝火,唱起了歌,跳起了舞蹈。

远处一阵狼嚎,将这欢愉的气氛打破,接着四面八方的狼嚎声连成了一片。

篝火旁一片安静,巴桑高叫道:“是狼群,把獒和狗都放出来,咱们退到院子里。”

众人都紧张的退到了巴桑家的院子里,妇女和孩子都躲到了屋子里,男人们都拿上了武器,爬上墙头等待着狼群的到来。

一点点绿色的幽光由远及近,果然是狼群,余晓东已经可以看见走在最前面只有一只眼睛的狼王。

余晓东对身边的巴桑说道:“大叔对不起,这些狼可能是跟着我来的,昨天他们的狼王被我的金雕抓伤了。”

巴桑拍打了一下墙头,“你是从野狼谷过来,我们从来不敢去那里。那里的狼群太可怕了。狼的报复心理很强,你对狼群造成了伤害,他一定会报复你的,但愿佛祖会保佑我们,狼群会被獒打败。”

门前十几只狗在不停的叫着,仿佛在和狼群对抗。在狗的前面有五六只成年藏獒,他们身后还有几只幼崽。

狼群出现的时候犬吠声没有了,这些土狗竟然夹起尾巴,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

五六只藏獒倒是强了不少,皮毛炸了起来,低吼着等待着狼群的靠近。

墙上的汉子们都发出惊呼之声,这股狼群规模很大,竟有两百只左右的样子,绿色的眼睛,红色的舌头,雪白的獠牙,像极了地狱中催命的恶鬼。

令人吃惊的是,五六只藏獒没有后退,竟然并排前行,大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势。

藏獒在这片高原上是高贵的勇者,如果什么动物敢与狼对持,那也只有他们了。他们血液中没有怯懦的因子,就算打不赢,也不会投降认输,无论生死只求一战!

五六只藏獒很快被狼群淹没,即便是死亡,他们也未曾退却半步。

土狗们被吓得屎尿齐流,幼崽们也向后倒退,只有一只几个月的小獒一直在向前。

巴桑的脑中出现了一句汉话,螳臂当车不自量力。

余晓东的脑中也出现了一句话,虽千万人吾往矣!

这只小獒尚且有面对狼群的勇气,余晓东岂能被他比下去。

余晓东手里握着一把藏刀,在众人的惊呼中跳下了墙头。

狼群已经被血腥激起了凶性,几只狼向着余晓东扑了过来。

余晓东的藏刀划出一道寒光,一颗狼头飞向半空。他对庖丁解牛的刀法,已经有了足够深刻的认识,刀锋所指谁与争锋!

鲜血犹如绽放的格桑花,一片片盛开着。狼群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有些乱了阵脚。狼王一声吼叫,狼群向四面游动,想要将余晓东包围了起来。

余六爷岂会叫它们得逞,从小就习练轻身功法,再加上龙阳绝壁上的攀爬历练,此时在狼群中显现出了威力。

余晓东在狼群里横冲直撞,他此时倒是像一只狼,而眼前的狼倒像是一群绵阳。

但是狼始终是狼,因为它们有利爪和獠牙。余晓东虽然身法独特,刀法精妙,但狼实在是太多了。他避开了几次致命的伤害,但还是被抓伤了几处。

身上的疼痛感,并没有打垮他的意志,却使他有了一种嗜血的快感。藏刀飞舞,雷神嘶鸣。

他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身边的狼群则是越来越少,狼王早已被雷神从天而降的攻击抓碎了头盖骨,鲜血和脑浆喷洒在地上,出现了一副诡异的红白色图案。

满地都是狼的尸体,活着的狼还有十几只,他们害怕了,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的这个杀神,处在食物链顶端的王者,何时被如此屠戮过?

动物的本能使它们选择了逃跑,刚才还瑟瑟发抖的土狗们此时想打了鸡血一样,追着残狼冲了出去。

余晓东将藏獒的尸体放在一起,这些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理应获得尊重。

院子的门被打开了,藏民们狂热的呼喊着巴乌!巴乌!

这个简单的词语余晓东还是知道的,那是英雄的意思。

巴桑看着这个浑身浴血的年轻人,刚才他还那么的谦逊有礼,转瞬间竟然变成了杀神一般,崇尚勇武的民族,从来不缺乏英雄,但此等风采的余晓东,足可以令所有的英雄折服。

那只小藏獒早已分辨不出皮毛的颜色,它和余晓东一样浑身浴血,余晓东将这只小獒抱起来,见它还有一丝气息,便用内力为它梳理身体,他不知道内力对犬科动物是否有效,至少对雷神可以起到作用。这只小獒的眼中渐渐有了神彩,余晓东捧起它一起接受藏民的欢呼。

巴桑留余晓东住了一天,因为狼牙有毒,需要用草药清洗伤口,不然很容易容易得狂犬病。

第二天巴桑再次为余晓东清理伤口的时候,惊奇的发现他的伤口竟然已经结痂了。余晓东觉得自己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便要告辞而去。

在上天合号的时候,出现了一些状况,那只小獒竟然扯住余晓东的裤管,不肯松口。巴桑笑道:“藏獒是最有灵性的动物,他喜欢喝巴乌在一起,你就带着它一起走吧!”

余晓东没有办法,反正有了雷神,也不在乎多一只动物了。两只动物一个人,或者可以叫做三只生灵,踏上了他们的路途。

再次上路的时候,余晓东不敢再走荒原,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直接将天合号开上了通往拉萨的公路。

公路比旷野好开了许多,余晓东离他的目标拉萨越来越近了。在这条通往拉萨的道路上,时不时地可以见到朝圣的信徒们、他们都是从遥远的故乡开始,三步一磕,五步一叩,直至他们心中的圣地。

这些手戴护具,膝着护膝,尘灰满面,长发及肩,不惧辛苦的虔诚信徒,口诵六字真言啊嘛呢叭咪哞。余晓东跟随他们放慢了脚步,有时也会将车停在在寺院、玛尼堆、神山神湖等圣地,看着藏传佛教的信徒手摇转经筒,顺时针方向步行转圈,以示对神佛的虔诚。

余晓东有些苦闷,摆弄着手里禅门护法的令牌,比起这些信徒,自己这个大护法,倒是有点不够格。

天合号不紧不慢的跟着这些信徒,那些永远磕不完的长头,用胸膛丈量信仰的信徒,使余晓东的心突然宽阔了起来。

此情此景只有在藏地才能发生,广袤的高原洗练了人们纯净的心。在高原之下的地方,那些钢筋水泥锻造的都市里,还有多少人会这样对心中的信仰虔诚。会有多少人能够在物欲横流的世界中坚守自己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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