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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chapter13(1 / 1)

达克对这个叫安泽一的少年,升起来一番兴趣。

当然,这里面和安泽一特意给他做的香酥小鱼干三文鱼鱼肉干神马的没有任何关系。

他在安泽一的家里生活了快半个月了,每一天,他都会看到少年勤快无比的打扫卫生,每一次他站在雪白瓷砖前面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面前不是瓷砖,而是镜子。

这个容貌清秀素雅的少年,很爱笑,会对每一个人包括他的朋友或者是对隔着电话的亲人们露出那种真诚明媚如同天空一样富有感染力的礼貌笑容,仅仅只是看着就感觉心里面很舒服很温暖,但是在只有他自己一个人或者是只和他这只猫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会在脸上流露出或悲伤或难过或寂寞的神情,他会抱着他在看电视的时候看到感人事迹时很容易就为别人的事感情丰富地落泪(虽然他完全不理解一个人为了救一个小孩牺牲或者一个人做了所谓有利于社会的事情哪里感人),也会在夜晚被噩梦惊醒之后抱着他喃喃地思念着自己的父母,即使是微笑也是将自己的悲伤隐藏在笑容之下的。

他想起少年每一次给亲人报平安的时候,笑容好像永远都是元气满满乐观阳光让他人感觉治愈十足,但是放下电话的时候总是目光里面含着一丝悲伤和内疚。

大概,是不想让人担心吧。

不过这个少年倒是一个爱心满满的人,总是将家里的剩菜剩饭装在盒子里喂流浪的野狗野猫,会将不穿的旧衣服不看了的旧报纸旧杂志旧书寄去贫困地区,每到周末的时候还会去马德罗那里帮忙做义工,或者去敬老院帮忙,笑容乐观治愈的他一向是很受老人欢迎的。

而且他的感觉,这个少年,不是装的。

平和而略带忧伤的钢琴声的屋子里响起,趴在旁边桌子上的达克抬起眼睛,看着坐在钢琴前面演奏的少年,他弹得的是马克西姆的《still ater》(澄镜之水),这是一首非常安静的钢琴曲,他虽然不会弹钢琴,但是对钢琴曲他还是了解一点的,毕竟每一次去咖啡店或者上档次的约会场所都是有人在演奏的,但是对于他所知道的钢琴家里,马克西姆的音乐他还是挺喜欢的。

想不到这个少年喜欢的是马克西姆而不是理查德.克莱德曼,而且少年的演奏流畅指法娴熟也着实是让人惊艳的。

安泽一平时码字配音用的电脑是放在卧室里的,而他还有一个专门的房间作为书房,达克进去看过,挨着一面墙有两个书架,有笔墨纸砚,有刻印章的刻刀和材料,有专门用来插字画的大瓷瓶,有香榧木围棋棋盘和云纹玉石棋子,有放古琴箫笛的柜子,还有一个专门摆放物品的红木架子。房间一角就是放着他现在弹得的一架钢琴。

一个多才多艺的少年,不是吗?

敞开的窗户吹动着水墨字画白绫窗帘,金色的阳光洒在少年雪白如玉的脸庞上,增添了柔光的效果。伴随着《still ater》的淡淡忧伤,弹奏钢琴的白衣少年就像电影特写一样,圣洁得恍若天使。

眨了眨眼睛,他讥讽的勾起嘴角,如果有人看他,就会发现一只黑色短毛的小猫,眼神冰冷漠然,深处藏着一丝烦躁。

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天使,即使存在,也最终会消失。

眼不见心不烦,他干脆移开目光,看向其他地方。

安泽一是个洁癖,喜好也是很有品味的,所以他收拾的屋子整洁规范,简约清雅又处处都是精致讲究。作为资金早就过十位数的有钱人,安泽一的家不同于他见过的那些富翁家,不是金碧辉煌暴发户十足也不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倒是带着书香诗礼之家的清雅脱俗。摆放的物件不仅仅只是价格贵重,更多的是其精致程度以及摆放在那里的合适度。看看红木架子上的碧玉碗,暗色的木架与浅色的玉碗搭在一起和谐贵气,而他那天看安泽一拿着小刷子清玉碗里的灰时,隔着碗都可以清楚看到安泽一手上的纹路,碗就那么薄!还有那个白兔拜月的冰透料玉髓雕,晶莹剔透,目测历史至少有百年,同样是精品。

——————安家十代入伍从军,祖上也曾功勋权贵,靠着战争打劫扫荡收敛不知多少的大批古董财物,偏偏又是代代子嗣单薄只有一个男丁,代代嫁进来的主母嫁妆丰厚还只进不出,是有最后留给安泽一的财产,建三个博物馆都没有问题。

上辈子安泽一的祖父在抗战之前出国留学的时候把家里的所有古董财物成箱的存在瑞士银行,抗战结束之后带着意大利人的祖母去了香港生活,改革开放之后举家搬到了苏州。

三代贵族七代世家,传到安泽一这一代当真是泼天的富贵。只不过他不愿意啃遗产,否则随便拿一样卖了都够一辈子的花销了。

达克倒是不知道安泽一具体财产有多少,只是他回想起安泽一焚香用的那个小小的镂空牡丹白玉香炉,回想起这货不用香水不用市场上的空气清新剂而是点香料,达克表情有点木,这才叫低调奢华,瞬间觉得自己过去杀死的那些家里面金光闪闪的有钱人都是暴发户。

………………他还没有看到安泽一存在世界第一银行的保险柜里,上百个箱子的古董字画金银珠宝首饰家具呢,都是有着百年历史的。

回过神,此时,早已经弹完一曲的安泽一已经铺开一张纸画起来了水墨画,不一会,他就看着纸上出现了一只两只前爪搭在杯口上的小黑猫,被画的活灵活现的,而被画的自己,则是被对方轻捏着软软的小肉爪,在朱砂印泥上沾了沾,然后在盖了“静真居士”的印下面按了一下,一朵红艳艳的小梅花跃然纸上。

安泽一拈来一张白纸,又在纸上按了一朵小梅花,这才掏出一块湿巾给达克擦干净爪子,看向他的眼眸水波盈盈双目清透含情:“我给你刻个小章玩吧。”

然后接下来的下午,达克看了安泽一给他刻印章,座柄刻成小铃铛型,然后他穿起来挂在达克的脖子上。

“喵。”拨弄一下脖子上挂着的寿山石印章,达克歪了一下头,一寸半宽的小圆章,刻着小小的梅花,如同他的爪印。

“我看你对钢琴似乎没有什么兴趣,”安泽一擦干净,抱起达克:“想不想听我弹古琴?什么?想呀,那我弹给你听。”

达克:这个自说自话的人是谁?你自己想弹就弹,何苦拿我做借口!

不过安泽一弹的倒是不错,不得不说基因遗传还是很重要的,安泽一的外祖家两辈子都是书香门第,祖上也不知道出了多少文人墨客,举人进士不知道有多少,一代代的,娶的女子也都是饱读诗书的大家闺女,那生下来的小孩有学习差的吗?

至少安泽一从小到大,琴棋书画样样都是一学就会,读书背诵更是读两遍就背下来不会忘了。

所以心情愉快的安泽一兴致大发,弹完古琴吹竹箫,吹完竹箫又吹长笛一曲,似有在自己家宠物面前炫一下自己的才艺,倒是惹得回家的夏洛听到音乐习惯性的爬窗入户(夏洛家和安泽一家是邻居,两家墙上对着的窗户距离半米):“小一,今天有什么高兴事吗?”不然他今天怎么这么开心?

“我在培养达克的艺术细胞,”安泽一表情深沉状:“作为我安泽一的猫,它必须要会画画会音乐。”

“你这也太难为猫了。”夏洛有些同情的看向爪子捂脸的小黑猫,让猫会画画通音乐,小一你故意的吧:“你怎么不让它去学做饭呢?”

“你确定它不会掉锅里自己成了一道菜吗?”

“你居然真的考虑过!”夏洛惊悚。

#我家基友肿么了#

#基友画风怎么抽象了#

“正好你来了,我打算晚上做豆渣肉馅饼,你等一下,吃刚出炉的香。”安泽一起身,准备去做饼,面什么的中午就和好醒到现在,馅也是早就准备好了的。

“你怎么想吃豆渣饼了?对了,小一,我和姐姐的都要多放辣子!”

“行,冰箱里面有冰镇的豆浆,你自己倒杯喝吧。”

“好的。”

“冰箱里面还有我前两天做的猪肉脯,麻辣的,你拿出来先吃点。”

“达克看起来半秃不秃的,好丑。”看着之前有伤口的地方明显没有什么毛的达克,夏洛嫌弃:“这么丑,你不嫌弃?”

“毛发慢慢就长出来了,到时候该修修该剪剪,达克的毛就看起来好了。”安泽一开口:“我现在每天陪着它一起吃芝麻花生和核桃。”

“就好像它来之前你不吃似的。”夏洛倒了一杯:“给它喝不?”

“别,别给它吃凉的。”

然后等安泽一做好豆渣饼端出来的时候,看到夏洛目瞪口呆的看着达克,而达克正在低下头舔舔水碗里面的水。

“发生了什么?”他放下盘子,然后看向好友。

“你家猫咪成精了。”

“啊?”

“你做的猪肉脯,它啃了两块。”

“达克你又胡乱吃东西!!!”

“喵。”舔舔爪,达克一跃而上,迅速在最上面的豆渣饼上咬了一口。

达克:蠢饲主又露出愚蠢的表情了,不过饲主做的这个肉馅饼又辣又香,口感也特别细腻。

而背景音乐嘛,就是某人带着薄怒的咆哮:“达克你怎么能又吃那么多!”

好吧,今天的安宅,又是热闹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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