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落下。
明歌毫不客气的手起刀落,赏了少年头顶一个暴栗。
然后,看着他,微微的笑:“你再说一遍试试?”
明辞脖子一凉,缩了缩,“开个玩笑嘛。”
明歌也没有跟缺心眼的中二少年多计较,微微抬了抬精致的下颌,朝星光时代广场前的大厦点了一点,道:“走,进去看看。”
明辞叹了口气,捏着只剩下浅浅一层的白桃乌龙果茶,没扔。
认命地跟上去。
最不耐烦陪女生逛街的少年心想,来都来了,总不可能当即打道回府吧。
就当舍命陪君子……不,凶残的亲姐了。
*
明辞从始至终都坚定的认为,今天的情况应该是明歌买买买,自己是来作陪,帮着拎包当苦力的。
然而,事实跟他想象中的出现了一点不太却足以令人惊讶的偏差——
明歌买买买,这一点没错。
可,买下的东西的对象,不是她给自己,而是……他。
这是什么操作?
“狗东西,你过来,试一试这件~”一身香奈儿黑裙的女人站在不远处,朝这边招了招纤白的手,打断少年的沉思。
明辞:“……”
品牌专柜店里,明亮宽敞又奢华,客人不多,但女孩这突兀的一声,就跟古代在皇宫金銮殿某位大臣说自己名字叫农村气息浓重的林二狗,所带来的效果是一模一样的。
于是所有的目光都汇聚到头发染成枯叶黄的少年身上,忍笑的打量。
那种打量因明歌身上那一袭香奈儿最新款黑裙,手上提着的同色爱马仕包包,和全身上下没有多余的配饰,只在雪白皓腕间戴着的一只看起来低调典雅的,却价格却胜过名贵钻饰的墨绿色翡翠镯子,而不带一丝恶意。
只是好笑罢了。
明辞咬了咬牙。
初现英俊的白皙脸蛋上,浮现起一丝微微羞恼的薄红。
他顶着几道目光,重重地踩着板鞋,噔噔噔三两下走到明歌身边,羞愤又小声地道,“明、歌!”
饶是刻意压低了声音,都掩饰不住少年语气里的羞恼与赫然。
“我、都、说、过、了、不、要、叫、我、狗、东、西!”
不过,想起自己从小到大强调过无数遍,也没见明歌改口过,明辞心态微崩。
他只得退让一步,说:“至少,在外面给我留点儿面子吧?我都不是小孩子了!”
明歌咦了声,笑嘻嘻地反问,“你刚刚不还说,你是个孩子嘛,怎么这会儿就不是了?”
明辞:“……”
最后,眼见少年都快枯了,明歌才勉强点了点头,答应道:“好吧,以后在人多的时候,我不这么叫总行了吧?”
明歌把搭配好的几套衣服全部塞给少年,命令道:“作为交换条件,把这些衣服统统试完。”
得到保证的明辞,心满意足地抱着一叠衣服进了试衣间。
男生换衣服的速度,比女生至少快一倍。
几分钟后,明辞推开门,出来了,脸上有点微微不自然的神色,喊了声,道:“我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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