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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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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陪着她,实在是很美很贴心的诺言

屋子里安静得听不到一点儿声音。覃川只觉得很冷,手脚蜷缩在大氅里,还是冷得一个劲发抖。

到了这种时候,她再也不能强颜欢笑。

她微微一动,茫然地望着四周。下一步要怎么走,自己也不知道,难道真要被他强行带回香取山?

桌上不知何时放了一幅画轴,比平常的画轴要大上好几倍,一根红丝带系得匀称漂亮。

这不是她的东西。

覃川抓过来,将红丝带解开,画轴用的纸很新,还带着他身上的温暖。

一点点打开,纸上画的却是一座她再熟悉不过的宫殿,从小到大十四年,她就是在这里成长起来的。景炎宫,大燕皇宫中最美丽的宫殿,宫中种满了垂丝海棠,她离开的时候,那些花儿刚刚开放,只是无人有心欣赏其美丽了。

覃川的手一软,画轴摔落在地上,她震惊得僵住。

眼前幻象陡生,四周满是娇红嫩白的垂丝海棠,她就坐在花海中,看着风把花瓣吹起来,拂过衣角。景炎宫中人来人往,父皇母后安详地坐在她身边,只是面容模糊。大哥他们也都在,每个人都是面容模糊,唯有二哥眉眼灵动,笑吟吟地蹲在自己面前,唇齿翕动,像是要对她说话。

“二哥!”她叫了起来,伸出手要去抱他,可是双臂一搂之下只是空,她几乎要从床上滚下去。

阿满端着茶水款款走来,平和清淡的面上挂着熟悉的温柔笑意,将茶壶放在她手旁。

“别……别走……”她下意识地去捞她的手,自然又是一场空。

她明白的,这些只是仙画做出的幻觉,一切都是假的,所以摸不到他们,也听不见他们说话。只是她真的不敢相信有朝一日可以再见到他们,活生生的,在对她笑,在她周围说话走动。这一切简直像一个突如其来的美梦,她硬生生地被砸进去了,舍不得出来。

覃川突然缩回手,死死咬住牙,困在眼里的泪水撑不住掉下一颗。她就有那么倔强,再也不许第二颗落下,狠命用大氅擦脸,转身便往门口跑去。

门开了,傅九云站在她对面。他方才应当是去包扎上药了,血湿的外衫挂在手肘上,低头静静望着她。

“这些天我一直在画这幅画。”他声音变得平静,“还只画好一半,等全部画好了再送给你。当我确定你是帝姬的时候,便想这么做了。”

覃川怔怔点头,喃喃:“……公子齐?”

傅九云低声道:“公子齐也好,傅九云也好,只是个名字罢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上一次公子齐没能陪着她,他总是迟到一步。这一次,傅九云会把她抓住。”

她像是不认识他似的,就这么死死盯着他。

傅九云难得被看得有些不自在,抬手把她轻轻推进屋,关上房门:“进去。”

那幅画被他重新卷起,系了红丝带放在腰后。他坐在床边,没有抬头,淡道:“我们都不必再废话。魂灯太危险,我不会让你带走。今晚就在这里住一夜,明天随我回香取山。”

她近乎凶狠地别过脑袋:“我不会回去。”

“左紫辰已经离开了香取山,玄珠也追在后面走了,想必以后也不会回来。你大可不必担心有人会认出你。”

“为什么非要逼我回去?”

难道就因为他是公子齐,他爱着她,替她画了一幅《景炎宫》,她就要感激不尽,从此唯君是从?

“因为我不想你用魂灯,更不想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我想你过得开心点。”

“那你不如叫我去死。”

他吸了一口气,目光沉沉。

“真没有挽回余地?”

覃川冷冷地笑了:“怎样挽回?什么挽回?叫大燕国回来吗?!”

傅九云沉默了。

“川儿……”他突然又开口,“我知道你拿魂灯想做什么。只是,世上诚然有些事情是值得搏命去做,就算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人有轮回,了结苦楚的一段,总还有全新的一段等着他。但无论是什么事,都不值得死后魂飞魄散,受无穷无尽的痛苦。”

她不说话,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闷闷地不肯抬头。

“我不会叫你忘掉仇恨,可是我想你跟着我能少些心事。有些幸福虽然很短,也很肤浅,但是你值得有。你不爱我,那也无所谓,总之都是我自愿。魂灯……不能给你,我会把它封印起来。你若要恨,不如来恨我,我不需要你千里迢迢万里跋涉,你看,我就在你面前,杀起来,也是一刀了事,简单得很。

“川儿,我会陪着你,你要怎样,我都陪着。只是魂灯不可能。”

她猛然抬头,目光真像是要杀人一样,傅九云坦然受之,丝毫不闪避。她的目光便渐渐软下去了,已经用尽了所有气力和勇气,她紧紧闭上眼,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了下来。他伸手去接,手却被她用手按住,贴在脸上。他的手很温暖,也很温柔,一旦靠近就不想再离开。她讨厌这样软弱的自己,但她没有办法。

傅九云坐在她身边,染血的长袖盖住她肩膀,把她的脑袋按在胸前,襟口很快就被染湿了。不知过了多久,久到傅九云以为她睡着了,正要躺下陪她一起睡,忽听她带着鼻音轻声说:“……毒,解了没有?”

他这才想起她问的是相逢恨晚的毒,心下微微酸楚,她原来都记得。

“那点毒,还毒不死大人我。”他语气轻松,开个玩笑。

覃川仰起脸,眼睛红红的,还有点肿,不过已经没有泪水了。她犹豫了一下,别过脑袋低声说:“那……伤口呢?”

他自嘲地看看肩上,血已经不流了。他出来得匆忙,没带什么灵丹妙药,涂上去的药也没有太大的功效,伤口处高高肿了起来。

他说:“没事,不疼。”

她又不说话了,睫毛还沾着细细的水滴,微微颤抖。傅九云的心也跟着抖,情不自禁地想用指尖触摸那蝶翼般的轻盈。她突然哑着嗓子说:“我这里有药。”

她确实带着许多好药,乾坤袋里的东西简直比聚宝盆还多,有个小瓷瓶,里面装的尽是指头大小的白色药丸,傅九云一嗅味道便知是上好的伤药,用水化开两粒,涂在伤口上,一夜过去伤口就可以愈合。

覃川跪坐在他面前,替他把外衣脱了,微凉的手指擦过他赤裸的胸膛,傅九云呼吸骤然一乱,忽然握住她的手,掌心的热度几乎要烧灼她的肌肤。她垂着头,唇角有个模糊的笑靥,带着久违的调皮,小声说:“你倒真是精力充沛,血都流了那么多,还要做什么?”

他万般不甘地放开手,自嘲似的笑道:“……下手轻点,我怕疼。”

她果然就动作很轻,指尖触在伤处,像微风吹过去,尚未来得及感到疼痛便消失了。傅九云有些心猿意马,盼她别那么快涂完,还盼她用力些,这么挠痒似的触碰实在令人心痒难耐。

月光攀上窗棂,他们两个人的影子绞成一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像是再也分不开了一般。覃川心底有一种无言的喜悦,还有一种淡淡的无奈。她说:“九云,你觉得一国的公主,应该是怎样的?只需要打扮好看点,仪态摆得漂亮些,在人前显示皇家威仪就可以了吗?”

傅九云没有回答,他好像睡着了,脑袋微微垂着,面容被阴影笼罩。

“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也没人告诉过我。后来大燕灭了,先生和我回去探望过一次,那里到处以妖为尊,只因为天原国信奉妖鬼之王。那些普通的子民每年都要向上进贡人菜……你知道什么是人菜吗?就是把人当作一道美味佳肴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妖魔们。很荒谬是不是?可它是个活生生的事实。

“回去之后,我一直在想,以前我是大燕的公主,受万人景仰,到底是凭了什么?我又为他们做了什么?我到底有没有资格被我的子民们曾经那样拥护?

“你说,我用魂灯魂飞魄散永生永世受苦,不值得。对覃川来说,确实不值得,她只是个普通的没有亲人的姑娘。不过在成为覃川之前,她先是大燕的帝姬。在帝姬的心里,这是千万分值得的事情。”

药涂完了,上好的伤药,里面加了一味戏仙散,顾名思义,就连神仙不小心着道也会不知不觉陷入沉睡,雷打不醒,足足睡上五个时辰才会自己醒过来。原本她是打算在香取山走投无路的时候用的,想不到居然会用在傅九云身上。

覃川替他穿好衣裳,小心把他放倒睡在枕头上,看着他祥和的睡颜,心里有许多话想说。想告诉他,放猛虎咬他只是一时气急,并不是想杀他;还想说,在香取山的日子,因为有他,还有翠丫那些可爱的人,她才能真正笑出声。好几次在梦里遇见过他,那时的心情是久违的轻松愉快。

她还想说,他要陪着她,实在是很美好很贴心的诺言。

还想说……

想说的话真的太多,只是都说了,她就要舍不得。她曾想过,熬过这些年,该死的时候就可以解脱了。可是最后这一年,她过得很美好,所以她现在已经满足了,至少不是满怀怨气地离开。

覃川将魂灯自他怀中轻轻取出,重新放入乾坤袋。

换好衣服,她忍不住回头再看一眼傅九云,似是依依不舍。

放了两只白纸唤出的小小灵兽守在他身边,以免出现什么意外。覃川看了他最后一眼,终于决绝地关上房门。

这一次,是真正地离开了。

说是离开,覃川倒有些被傅九云追怕了,此人说话虚虚实实,天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从香取山那么远追出来找到自己的。她在镇子周围绕了三四天,腹稿打了一张又一张,为自己不幸再次被抓住之后做好万全的准备。

三四天过去,毫无动静,他大约气得去天原国守株待兔了。覃川这才骑着小小毛驴,不紧不慢往西边去。赶到老先生的墓前,正是二三月间,草长莺飞,老先生的坟上不单长了野草,还开了一片野花,欣欣向荣,倒也热闹。

覃川索性把坟上的杂草稍微修剪一下,那些花儿就留着,想必先生也欢喜。

花了二两银子,从村东头请个戏班子,再添几坛好酒、半斤牛肉。覃川在吱吱哇哇乒乒乓乓的大戏声中,坐在坟前大快朵颐,路人无不侧目观之。说到底,她如今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厚脸皮,倒是跟着先生学的,他临死前什么也没交代,只笑眯眯地吩咐了一句:“来扫墓的时候,记得带美酒牛肉,如果有唱大戏的更好。”

覃川面不改色喝了四坛酒,连一丝儿酒气都没发,看热闹的戏子们倒有些脸色发白。第一次见到个活生生的酒桶,还是个很漂亮很柔弱的酒桶。吃饱喝足,她拍拍手就站了起来,朝坟墓行个礼,说:“先生,这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老人家了。以后坟头长草,坟尾开花,我就不能替你打理了,先生莫怪。”

把戏班子的钱结了,跨上小毛驴正要走人,忽听后面传来一阵惊呼,回头一看,原来是几只圆头圆脑的桃妖风尘仆仆地赶路。以前她跟先生住在这里的时候,还上山跟他们玩过,讨了许多桃子来吃。

这里的桃妖性情温和,待人从来都是极好的,可是看村民们的表情,竟像是惊恐多一些,这才是奇了怪了。如今的世道,人妖杂居,什么稀奇古怪的妖魔鬼怪在外面堂而皇之地走路,都不会有人瞥一下,短短几年,世道变了不成?

覃川骑着小毛驴迎上去,笑问:“桃子哥哥要去哪里?”

为首的桃妖一见她便眼泪汪汪,恨不得扑上来熊抱:“小川!还是你好!这些日子咱们委屈呀,大家伙见到咱们都只会吓得尖叫,好像要吃他们似的。冤枉呀!天底下谁都知道咱们桃子最好了,从来不吃人!”

桃妖别的都好,就是说话啰唆,一件事翻来覆去能说半天,覃川听了足有大半个时辰才把事情理顺。原来西方这个小国的皇帝没什么骨气,天原国大军未到,自己就先投降了。而天原国在扫平大燕之后,左相居功甚伟,原本要叫他留在大燕,做个大官儿,但大燕的百姓恨透了这位叛国丞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自己请命来这里做个逍遥闲官,把那套以妖为尊的手段搞得淋漓尽致。

前几天一张帖子送到桃妖们的洞府前,邀他们参加什么“百人宴”。用桃妖的话说,就是请他们去吃人,彰显妖怪与凡人强弱不同。听说附近稍微有点名声的妖怪们都收到了帖子,统统吓一跳,谁也不愿蹚这个浑水,故而索性放弃住了多年的洞府,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送走了哭哭啼啼的桃子哥哥们,覃川忍不住再回头看看那些躲在暗处的村民。有人不舍,有人难过,有人恐惧,有人愤恨。天原国这下搞大了,是要一统天下,塑造个以妖为尊的中原大地?

她骑着小毛驴,换了个方向慢悠悠前进。

这才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左相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不用她多浪费脚程。

她记得小时候与左相倒是很熟稔的,他大儿子是皇子伴读,二哥时常带着她偷偷溜去左相家找他那几个儿子玩,有一次被左相撞见了,把他俩担心得不行,若是被父皇知道,他俩都会被禁足。想不到左相笑眯眯地替他俩保密了,在覃川最初的印象里,左相是个慈祥又风趣的大叔。

后来渐渐大了些,看他的感觉又不同了,隐约感到他极有城府,说话做事滴水不漏,见到他会感到害怕,此后去他家的次数便渐渐少了。

最后,就是知道他叛国通敌。她曾有无数话想质问左紫辰父子,字字血泪。可是过了这么多年,要问的话也早没了,问不问大燕都已经消失,何必让别人看见自己血淋淋的伤口。先生宠她,跟着学习的时候还特地写了左相的名字贴在墙上,让她每日用小刀扎着泄愤。她一下也没扎过,因为只有软弱的愤怒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宣泄。

这么久的时间过去,帝姬也已经成了覃川,她一边随着毛驴的步子晃晃悠悠,一边想,杀完左相就赶紧吃饭,她饿得慌。

那一天,风和日丽,莺声呖呖,左相难得有了诗情,邀上几个文人骚客,出门踏青游玩,顺便做点诗词自娱。覃川躲在符纸造的结界里仔细打量他,因见他也显露出老态来,鬓边白发催生,便忍不住想到宝安帝。

天原国举兵入侵大燕的那段时间,宝安帝几乎是眼看着就老了下去,几个月不到便白发苍苍,病死的时候更是像个佝偻的老头儿。他做皇帝那么多年,太过信任左相,把他当作左右臂膀,谁想自己的膀子却往自己心口戳了一刀。他们父女俩,在这方面都挺天真的。

大约是近来过得悠闲自在,左相胖了几分,行动间颇为神采飞扬,左右前后都有妖力充沛的妖怪手下护着。猛虎素来以妖为食,乍见这么多口粮在眼前晃来晃去,兴奋得一直低吼。

覃川在它脑袋上拍拍,从乾坤袋里取出了铁弓。

八十斤的铁弓,她拉了快两年才能拉开,其间多少艰辛也不用多说。能拉开的时候,连先生都不敢相信,叫她搭箭矢去射天上的飞鸟,她射了一只鹰,一箭对穿,脸不红气不喘,先生佩服得差点儿晕过去。

搭铁箭,开铁弓。覃川的手稳若磐石,瞄准了左相的心口处,将铁弓拉得犹如满月。

铮一声,铁箭如流星般划破长空,深深扎进左相的心口,他甚至被那股劲道冲得倒退好几步,跌坐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没入胸口的铁箭。因为扎得太深,连血都是一滴一滴慢慢涌出来,把胸前染红了一小块。

猛虎迫不及待地冲上去,将那四只还未反应过来的妖怪一口一个生吞下肚,满足地打个嗝,在地上快活地滚了好几圈才肯回来。

覃川撒一把白纸出去,瞬间变作无数只奇形怪状的妖怪,作势追赶那些吓软了的文人骚客。一时间有的逃远了,有的吓晕了,她这才大大方方地亮相,走到左相身边。他还没有死透,张大了嘴,喉咙里艰难地发出咯咯声,惊恐地瞪着她。

覃川蹲下去,静静看着他,低声道:“你还认得我吗?”

他没有回答,可能是吃惊太甚,眼里神色变幻,像是不敢相信,像是无比恐惧,像是无穷无尽的绝望。

“我本来想,杀了你是为父皇母后还有我的兄长们报仇。不过现在还要再加一条。”她握住铁箭,一把拔了出来,鲜血噗一声喷了老高。左相微微一抖,断断续续地发出声音:“帝……帝姬……你没死……你们明明……都被烧死……”

她点点头:“我没死,我活着为大燕的子民来找你讨债,血债血偿。”

他脸色一变,张口欲咬断舌根,省得慢慢等待身体里血流干的痛苦。

覃川淡道:“不要以为死了就一了百了,世上没有那么简单的事。天道仁慈,有轮回转世,我可没那么仁慈。”

她突然取出一张符纸按在他头顶,低声道:“你就是第一缕人魂精魄了。”

尚未离体的魂魄被符纸引了出来,魂灯沾染左相的血,顶上的盖子兴奋得啪一声自己开了。吸了魂魄的一根灯芯微微一亮,现出一层极淡的蓝色火焰来。魂灯不灭,点灯的魂魄便要受尽生生世世的苦楚,叛国老贼,这个下场很适合他。

覃川捧着那一簇脆弱得仿佛一吹就会熄灭的烛火,低声道:“你欠了大燕子民的,你就要还。”她将盖子合上,转身便走。猛虎对点燃的魂灯十分忌讳,再也不敢靠近三尺以内,远远跟在后面。

其时左相被诛杀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甚至惊动了天原国的皇族,他的尸体被秘密运往天原京城皋都。国师只看了一眼,便说:“魂魄被取走了,动手的人必通仙术。”

皋都自此在八处城门前设了关卡,禁止一切修仙者出入,惹得周边一些修仙弟子敢怒不敢言。

覃川那段时间却一直窝在大燕一个小镇的客栈里,每顿吃三碗大肉面,害得没怎么见过世面的老板娘每次给她送面都忍不住要往她平平的肚皮那里看好几眼。三个月过去,她胖了一圈,诚然腰肢还是婀娜的,姿态还是美妙的,但那袅娜纤纤,可以随风而去的轻盈是一去不复返了。

用白纸贴着变出个人脸来,覃川对着镜子左右照照,对自己的新形象很满意。不丑,也不美,圆圆脸圆圆眼睛,一股娇憨天真的味道。就算傅九云、左紫辰、玄珠他们,这会儿贴着她的脸,对着眼睛使劲看,估计也认不出这濒临丰满的姑娘就是覃川。

再过一个月,皋都的关卡迫于修仙者的压力,一一撤掉。某月某日,一个憨头憨脑的姑娘坐船来到了皋都,光天化日之下,正大光明地从城门处进去了,谁也没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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