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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起始篇 回忆的思绪(1 / 1)

【知道么,有一种爱叫命中注定】

爱情是什么。。。。。。

爱情,总是上演着同样的主题,背叛与伤害,只不过由不同的主角在演绎。

我们都是故事的主角,都在制造各种邂逅,也许留下的是欢乐,也许残留的只是那一滴无助的泪水。

爱情,就像提拉米苏,需要“带我走”的勇气,需要那苦味后的甜蜜。

爱情,就像摩天轮,狭小而浪漫的空间只属于你我,眺望远处的幸福,只不过要铭记在最高点的亲吻。

爱情,就像旋转木马,永不停息地追逐,可是超越不出那距离的阻隔。

爱情,就像华丽的魔术,上演着各种奇妙与欢喜,可是不要忘记魔术师的眼泪。

爱情,就像十字吊坠,“救赎”我们的原罪,用爱打败一切的艰难苦楚。

爱情,就像一句晚安,承载着无限的思念,诠释着“我爱你”。

爱情,就像卡农,曲调往复的追逐,最后融合交汇,缠绵至极的乐章,生死相依的起誓。

爱情,就像绚丽的誓言,“即使全世界背叛你,我也会为你背叛全世界”。

原本以为爱情是锦上添花,直到有一天才知道其实是雪中送炭。

原本以为爱情是为了去得到,直到有一天才知道其实是为了去付出。

原本以为爱情可以随处即是,直到有一天才知道其实那不是真爱。

原本以为爱情可以超越一切,直到有一天才知道其实它无法超越它自己。

有人说,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

有人说,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

有人说,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

有人说,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

在这世界上,有人惋惜于无奈,有人追忆于叹息,有人弥足于悲伤,有人酩酊于幸福。

如同轨迹般的运转,世间的故事永远逃离不出这四种基调。

所以有人悔恨,

所以有人孤寂,

所以有人流泪,

所以有人幸福。

其实,真爱可以融汇这四个难以调和的色调。

男生,错的时间始于他的不成熟,女生,对的时间始于她的纯真。

男生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女生,所以愤懑于无奈。

女生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男生,所以深陷于悲伤。

其实双方都是错的人,因为他们不懂爱情。

爱情的魔力在于它可以融汇两颗陌生的心。爱情的真谛在于付出,最后改变不成熟的自己。

因为爱,女生不断的付出,不断的改变自己,慢慢的,错的女生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是对的那个人。

后来,男生发现他在错的时间遇到的其实是对的她,男生叹息于自己的错误。

爱情让男生成长,最后男生摆脱掉错的时间。。。。。。。。。

就这样~

真爱使两个错误的人,在经历无奈,叹息,悲伤后,完成了它的任务。

最后男生和女生都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品茗了幸福。

这是全世界最绚丽的魔术,我们可以称它为“命中注定”。

世界上真的有那个“命中注定”的你吗?

如果有,希望我们的相遇能晚一些,至少伤害你不会那么深。

如果你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我,请你等我好吗?

等到我摆脱掉错的时间,等我抛弃掉错的自己。

然后我们相约乌斯怀亚,一起走到世界的尽头,去忘记错误带来的伤害,去忘记我们彼此带来的伤害~

直到世界的尽头,由你相伴。

如果真有2012,希望我们能十指相扣,许下誓言,不离不弃。

2012年7月21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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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元月,夜,莫然思绪万千。

翻动着陈旧的日志,记忆的碎片不时浮现,莫然只觉一阵镇痛袭来,胸口沉闷不舒服,心中暗自感叹道:时间,虽是爱情解药;而回忆,却是爱情毒药!

莫然敲击鼠标关掉了《命中注定》,起身慢慢向窗口走去,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创作这篇日志的那夜。

2012年7月21日晚8时左右,北京地区突发特大暴雨,几乎将京城淹没,创下了61年之最,共有79人死亡。

电闪雷鸣充斥着整个夜空,从小讨厌下雨的莫然静静地看着窗外瓢泼大雨发呆,不知是否恶劣的天气影响到自己,只觉心头一揪。

莫然看了眼电脑上的时间,瞥见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日期,7月21日,这不是自己和初恋柏菡的纪念日么?

怎么会这么巧,他不由摇头苦笑。

也许是日期的刺激,亦或是讨厌的天气。忽然间,想起了之前那段不成功爱恋的过往,以及故事中那两个女人。

复杂的情绪一下子涌上心头,莫然像中了风似的,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过了半饷才回过神来。只见他迅速地打开文档,飞速地敲击着键盘,发出哒哒哒的响声,就像工匠捶打着兵器,只不过这是一把刺向他心口的兵刃。因为,回忆会吞噬人的情感,让人病态。

不出一会儿,一篇一千来字的小日志就写好了。他从头到尾地读了读,修正完几个错别字后,就发布到人人网上。

“儿子,吃饭了”只听莫然的妈妈在客厅嚷嚷道。

也多亏这一声嚷嚷,让他从回忆的思绪中抽离出来,便起身向客厅走去,边走还边摇头,估计是琢磨着半年前矫情的自己就是好笑。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半年前的莫然有些矫情,无法走出感情的阴霾;但是这篇《命中注定》在当时还是让他收获了些许成就感,文章刚一发布就有不少人转载,三四天的时间就已经转载几百次,阅读量达到好几千,这是他做梦也没想到的。本来是自己的矫情之作,没想到还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更让他吃惊的是,还有不少女生给他私信,问诸如:怎么获得爱情青鸟之类的问题。莫然看了直发笑,心里暗暗说道:“我哪知道啥青鸟绿鸟的”。不过,为了表示尊重,他还是有礼貌地回复了各种奇形怪状的留言与私信。

不一会儿,母亲大人可口的饭菜已经被一扫而光。

莫然擦了擦嘴问道:“我爸啥时候回来?这都快过年了,他还想着回家不?”

莫然的妈妈边收拾碗筷边说:“江叔叔找你爸有事,估计过段时间就回来。”

“切切,知道我难得回来一次,也不想着见见自己的亲儿子”莫然嘟囔着,“算啦,反正我都习惯了。”

确实是习惯了,自莫然十岁起,就一直被全职太太的母亲照顾,父亲经常不在家,年幼的他早已习惯和母亲两个人的生活。

“傻儿子,说话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莫母温柔地看着这个她认为长不大的大小子,然后问道:“你学校那边怎么样的?同学们还好相处么?”

“还不错呢,由于我是最后一天报到的,所以分到了研三寝室了,其他三个都是研三金融学硕。”

“这样啊,那你可得老实点,人家都是师兄,平日里对他们尊敬点,别老摆着一副臭脸,跟别人欠你毛爷爷一般。”莫母边说边拿着碗筷进了厨房,边清洗着餐具边说:“老师可还不错?”

“周老师人挺好的,每周还给我们同门师兄弟开次例会,询问我们的学习生活情况。”莫然也随着母亲走到厨房门口,“老师说下学期要带着我们做课题,让我们假期写篇论文给他看看,想了解下大家的科研底子。现在想起来都愁人,论文我还不知道怎么写呢,以前大学毕业论文基本上都是抄的,唉!”

说着说着他长叹一口气。

突然冒出一句:“妈,学校离家这么远,我有点不适应。”

莫然目前在祖国西南角的一所财经类院校攻读金融学研究生,离北京的家相聚千里,回来自是不便,基本上半年才能回来一次。如果换做是常人,可能觉得这很正常,大家读大学不都是这么一个人过来的么?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是有点不适应。

这是因为,他读大学时在沈阳,离北京不算太远,也就700公里多点。再加上科技发达了,当时动车速度差不多达到200公里/小时以上,所以从学校回趟家也就三个多小时的事儿。由于莫母从小宠着他,也不舍儿子离家读大学,竟默许莫然把动车当地铁坐,基本上半个月多一点就回次家。

他自是欢喜,因此经常性的逃掉周五和下周一的课,给自己放个小长假。为此还找了一个理由:我这是为了对得起来回五百多的车票。莫父第一次听见差点没气晕,只觉得这孩子太依赖母亲长不大,几次欲阻止儿子的荒唐行为,但是迫于莫母的压力,只能作罢。

后来,莫然越来越猖獗,每次回来还带上换洗的衣服,所以这四年他从来没有洗过一件衣服。

但是到读研究生时就不一样了,一来是觉得路途太远回家不方便,二来是觉二十好几的小伙子也该独立生活了。所以莫母一狠心,就断绝无偿支援儿子的路费,只允许他一年报销三张机票钱。

莫然也只能苦苦的重新学习如何自立,开始学习怎么去银行、邮局办业务,以及去医院挂号看病等诸多生活必修常识。

刚才莫然忽的冒出的话语好像触动到莫母什么,她停下手中的活略带严厉地说到:“有什么不适应的?我又不能养你一辈子,你早该学会独立生活了,我后悔护你到这么大,害得你永远长不大。”

他没说话,仿佛也觉察到自己所说之话有些不妥,便敷衍地回了句“知道了”,就不缠着母亲回屋去了。

这段时间莫然在家也没干别的,就是上网瞎逛逛,玩玩DOTA打发闲时间;有时也读读书,最近他新买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正在专心研读中。这是一本夹杂心理学和哲学的书,比较符合他的口味,所以一连看了好几天,还时不时的做点读书笔记。

莫然虽有些依恋母亲,像个小孩子;但是在他正常时还是一个挺睿智的年轻人,喜欢谈论时事政治,阅读哲学、经济学、心理学书籍;没事时也炒炒股票,这不,最近他的股票又翻翻了。

时间过得很快,莫然有规律的过着他的宅男生活,不过这段时间他完成了一篇名为《基于演化经济学范式下金融波动性研究》的科研论文,准备回学校让老师改改,然后参加一年一度的校级研究生学术论坛。

只不过年关将近,莫父却一直不见回来,莫然自然有点不高兴。

一日,他正生气地向母亲抱怨老爹没人性,忽的,被一通电话打断了。

莫母拿起放置在茶几上的手机,这时从电话另一头传来莫父的声音,莫然明显是听出来了,也就好奇地跑到母亲身边坐了下来。

“宝贝儿子回家了,你现在是不是幸福着呢?”莫父调侃地说着。

“是,是挺幸福的。”莫母顺着他的腔调回答,也不知是真是假,莫然则在一旁傻笑,嘴里默念着“那当然了”。

“对了,那边还顺利吗?都快过年了,你什么时候回来?你儿子都生气了!”莫母特意强调了最后一句话。

“哈哈”电话里传来一阵笑声,接着莫父说道:“挺顺利的,只不过老江留我在上海过年,想请你俩过来。我这不是怕那宝贝儿子不想来,所以想请你做工作的。”

莫母听后有些惊讶,“我们和老江一起吃年夜饭?”

莫然蹭在母亲耳边,似乎也是吃惊不已,这个江伯伯在他记事起只见过一次,那还是初二去上海的事儿了。不过听母亲说在他出生时,就是江阿姨把自己抱出产房的。平日里莫然也偶尔听过父亲提及江伯伯,只知道他们是穿一个裤子长大的发小,关系甚好。而且江伯伯在上海比较有势力,经常陪各种市级领导活动,算得上一个人物。他有些疑惑,怎么江伯伯突然邀请我们去上海过年?

只听莫父继续说,“也不算一起吃,就是准备定同一个饭店,但是他们吃他们的,我们吃我们。”

“这个……”莫母迟疑片刻,“你儿子那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估计他宅着懒得动。”

“我何尝不知道,这不是老江直接就定完饭店了么,我都来不及拒绝。”

“好呀,原来你是先斩后奏啊!”莫母脸色一变,“这个我不管,你自己和你儿子说去。”莫母何等聪明,这样的烫手山芋她当然踢回给自己的老公,何况她也不太想去上海过年,也是一个字——“懒”。

说罢便把手机递给莫然,让他们父子俩去说,自己便逮着睡在狗窝里的贝贝玩了起来,全然不顾电话里喧哗的声音。

双方经过一场激烈的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莫然败下阵来,不由得佩服这姜还是老的辣。

就这样他与母亲收拾东西,带着小贝贝准备去上海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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