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救瑟拉娜吗?”刘宁不知道那个声音来自哪里就只好对着空气大喊。
“年轻人,都说了让你稍安勿躁,她现在没有生命危险。”那个浑厚的声音这次不是在刘宁的脑海中响起,而是在整个山洞里响起。
“我不管她现在有没有生命危险,我要她现在就好好地站在我面前,你有什么办法?”刘宁一到紧张的时候就会变成脑子一根筋。
“你刚才杀死的那个老人,他的使灵是一只魔笛。那个女孩灵魂的一部分就是被那魔笛给摄走了……”
“告诉我那魔笛在哪,我现在就去找它。”
“其实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可以去晨风巨龙学院找找。”
“好,我知道了,多谢了。”
“没事。其实说谢谢的应该是我。”
刘宁来到罗拉娜身边,什么也没说,伸出手就要去抱瑟拉娜。没想到罗拉娜还挺配合,主动将瑟拉娜放到了他的手里。
抱好后,他正要起身,突然感到脑袋被锤了一下,同时罗拉娜严肃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你给我站在这里别动,你要是敢动,我就灭了你。”
接着罗拉娜,对着空气大声喊道:“你好,我有一些疑惑,请问您能为我解答吗?”
“可以,问吧。”
“第一个问题,我想知道那个老头死了没?”
“死了。”
“好,第二个问题,既然那个老头已经死了,为什么他的使灵没有跟着一起消散?”
“那是因为他的使灵强大到即使脱离主人的灵魂,也能在世间存留。我猜它是找到了什么神奇的东西,作为了它的本体。”
“第三个问题,那魔笛之灵会将我表姐那部分灵魂彻底吞噬吗?”
“我想应该不会。没有了主人,那魔笛之灵的并不懂得做这种事。所以你表姐的灵魂,应该是被它储存了起来。”
“嗯,最后一个问题,你想要怎么报答那个傻瓜?”
“哈哈。聪明的小女孩,你猜的很对,刚才要不是他将那个家伙杀了,现在我们都已经没命了。不过你想要什么样的报答呢?”
……
经过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最后罗拉娜帮刘宁从石龟那里,要到了五颗神奇的空间珠。
每一颗空间珠都是珍珠大小,但是却可以装下一个大活人。
活人装进空间珠后,就会立即进入休眠状态。即使是10年不吃不喝也不会死。
从石龟那里离开后,刘宁和罗拉娜重新回到了船上。
在回船的过程中,罗拉娜对刘宁进行了一番苦口婆心的教导。最后让刘宁明白了,仅凭一腔热血是救不了瑟拉娜的,必须步步为营。
刘宁不懂步步为营是什么意思,不过他知道,从此以后,在营救瑟拉娜这件事上,他不用管太多,只要一心一意地听罗拉娜的就好了。这是他和罗拉娜之间的约定。
第三天上午,离晨风省只有不到一天的路程了。不知是不是命运的安排,他们遇到了一个晨风巨龙学院的执法队,在追捕一个逃亡的学生。
执法队上船搜寻了一番后,最后带着罗拉娜一起离开。
刘宁没有阻止,因为罗拉娜告诉他,跟着执法队是她的计划之一,只要加入了执法队,她就有更多的权利去探查与魔笛之灵有关的事情。
执法队离开一天后,刘宁将罗拉娜偷偷塞给自己的那颗空间之珠打开,将那个逃亡的学生放了出来。那个学生告诉刘宁,他叫费斯坦但提勒斯。
同一天傍晚,刘宁顺利到达晨风省,他将老船长和小伊琳娜装到了空间之珠后,就离开船开始了自己在晨风省的冒险之旅。
晨风省是一个半冬半夏的岛,岛的北部是冰天雪地,但是南部却是典型的热带气候。
刘宁登陆的地方叫做索拉斯,位于晨风省的南端。这里的空气中充满了水和热的气息,因此这里的树木和藤蔓生长很是茂盛,而且很独特。
从当地人那里,刘宁得知,索拉斯在通用语中就是“腾树之城”意思。顾名思义就是这里几乎所有的建筑都是由植物构成的。墙是树枝,屋顶是藤蔓,里面的家具是树根。甚至人们日常走的路也是架在空中的藤桥。
不过刘宁发现有两座很显眼的建筑,并不是由植物构成的,而是和其他地方一样是由石材和泥土砌成的。所以和树屋比起来,显得很是高大,也很冷峻。
这两座建筑一座是靠近海边的圆柱形土楼,高达将近20米,共有5层。另一座建筑是建在索拉斯中央位置的一座雄伟庄严的白石建筑。它的顶部竖着一个大大的金色十字架。
眼见夜幕很快就要降临,刘宁在一个友善的索拉斯居民的指引下来到了一个叫做“金盏花”的旅店。旅店的玻璃窗虽然看起来很旧而且还有着油污,但依稀可以看见上面雕刻着淡金色的像灯盏一样的花朵。
推门而入,一股香辣味扑鼻而来,搞得刘宁一下子食指大动。他深吸了一口气,回过神来,却发现屋里所有人都在盯着自己。
很不喜欢这种被所有人无缘无故注视的感觉,刘宁皱着眉头,大胆地朝屋子里打量而去。想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受关注。
“年轻的旅者,欢迎你来到金盏花旅店。”一个温厚而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屋子中央响起。
刘宁转头一看,发现那是一个头上戴着奇特尖顶帽,身上穿着朴素灰色长袍,膝盖上趴着一只黑猫的老人。
“看起来似乎不是普通人,给我的感觉和阿留斯爷爷很像。”刘宁在心中暗暗对老人做着评判。
老人微微起身,致意道:“我在给他们讲故事,你愿意留下来听么?”
刘宁摆了摆手“我是来吃东西的,不过我不会打扰你讲故事的。”
“好,请找个位置坐下来吧。”
“坐哪里好呢?”刘宁先是看向屋子的左边,发现那里有四张由树根雕成的小圆桌,正是他喜欢的类型。
可是不巧的是四张圆桌,分别被四个看起来很不一般的年轻人给分别占住了。
刘宁逐一打量而去。
首先是一个身上穿着厚重银灰色铠甲的年轻人,脸上皮肤呈土黄色,看起来好像是二十五六那样子,坐在那里就像是一块石头。
对于这个年轻人刘宁的评价是:这么热的天,还穿着那么厚的铠甲。桌子上点的食物也很清淡,没有酒也没有大鱼大肉,一看就知道是某个教派的严苛遵循教义的正派骑士。
第二个年轻人,头上戴着一顶只有一边有帽檐而且帽檐很长的红色帽子,身上套着一件红色夹克,里面穿着一件白色汗衫,腰间系着一条夸张的黑色腰带。(对了,我怎么知道夹克的?)
对于这个年轻人刘宁实在猜不出他是干什么的,不过看二头肌那么发达,绝对会是贵妇人喜欢的类型。
第三个年轻人,一头黑发像女人一样盘起,身上的衣服是鲜艳的蓝绿色,纹理和刺绣很是精细,此外腰间还挂着一把用红线系着的弯刀。
对于这个年轻人,刘宁的评价是:穿的很妖,但是身上的气势就像一把蓄势待发的飞刀。所以肯定是从某个很妖的组织出来的,说不定是锦衣卫。(对了,我怎么知道锦衣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