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看叶云晴进来,那些豪门子弟不由得都肃然起敬。
听小侯爷都叫姐了,他们还能端着吗?
于是包厢内除了几个被家族选定的继承人之外,都纷纷叫道:“晴姐!”
“晴姐,您来了。”
“叶三少,你还记得我吗?我小时候你曾经教过我做人。”
“……”
小侯爷觉得最后这句话问的有点囧,于是抄起手边的一个抱枕一下子砸在说话的那人头上,说道:“屁话,晴姐教你做人是你小子有福!”
对方一把将他扔过来的抱枕接在手里,然后连连点头。
小侯爷将身边黏上来的女人一把推开,挑眉对着叶云晴说道:“晴姐,你和朋友来吃饭啊?你家纪少呢?”
叶云晴笑了一声说道:“和朋友出来吃饭,带他做什么,纪大少爷在家里看孩子呢。”
众人:“……”这叶三也太强了吧,让纪少在家里看孩子,她自己出来玩?
想起前一段时间在网上大火的的“史上最美一家三口”,一般人只是觉得这一家三口的颜值太过于逆天,但是像他们这样的人多少还是见过纪容舒的。像纪少这样的男人,怎么看也不像是能陪老婆孩子逛游乐场的人啊。
于是众人悟了,纪少可能真的已经被叶三小姐收服了!
叶云晴向众人介绍了艾米丽,候瑾祁和艾米丽是认识的,NC国际与侯氏合作的‘星之恋’珠宝项目这段时间一直都是由艾米丽负责的。
艾米丽向众人打了声招呼,由于语言不通,众人也只能听出她说话的大概意思,便由叶云晴充当翻译。
艾米丽显得很兴奋,她一向是爱玩的,只要长得好看的无论男女她都很喜欢,看到这么多长相美丽的女孩子,简直眼睛都发亮了。
那一众女孩子都是来自于天信传媒的**,有些还没有出道,还是练习生,总之都很年轻。当然候瑾祁是不会这么胡闹的,叶云晴猜想着应该是小侯爷叫过来的。
那些女孩子本来看到两个相貌出众的年轻女人被叶云琛带进来,都是吧模特还要标准的身材,本来是如临大敌的,但是听到几人说话,也知道这两个女人跟她们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人,所以心中那一点警惕也就没有了。
这两个女人和这里的一帮豪门子弟明显是处于平等关系,这样的高度她们终生都怕爬不上去,有什么好嫉妒的。
候瑾祁慢悠悠的蹭到了叶云晴身边,一脸愁苦的说道:“晴姐,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好想你啊。”
叶云晴挑了挑眉,之前看小侯爷给她当助理的时候好像是不怎么情愿啊,没想到竟然还在想着让她回去。
旁边有人解释道,叶云晴受伤之后,艾米丽接手了叶云晴的工作,但是由于艾米丽从NC国际自带了助理和翻译,所以并不需要另外的助理。而侯大少那边的方特助被派去了京城,身边少了人,所以就直接将小侯爷拎过去了,放在眼皮子底下盯着。
小侯爷现在的日子过得可谓是苦不堪言。
叶云晴说道:“可是设计部这边的事情已经结束了,就算是继续接手‘星之恋’珠宝项目,我也是去天信传媒了。”毕竟艾米丽只是个设计师,语言又不通,很容易被像余夏之类的人忽悠,所以叶云晴觉得最后的事情应该还是由她来收底,当然这要看总部的决定了。
闻言,小侯爷毫不在意的说道:“没事没事,晴姐你直接把我带过去就好了。”这样他就可以脱离他大哥的魔掌了。
“你想都不要想。”候瑾祁说道:“放你过去祸害人嘛?”
“欸,大哥你这话说的,我怎么说也是堂堂小侯爷啊,怎么能说祸害呢。”说着,随手摸了身边女孩的脸一把,暧昧的说道:“人家明明都很乐意啊,你说是不是?”
女孩年纪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羞涩的点了点头。
候瑾瑜揽过女孩纤细的肩膀,挑着眉看向叶云晴,“晴姐,一会儿我们去夜魅,你也一起是吧?”
“激我?”叶云晴说道。
候瑾瑜嘿嘿一笑,“话不能这么说,想当年晴姐你叱咤风云的时候,咱们还在家里喝奶呢,今天让他们见识一下又怎么样。”
叶云晴被他这么一激,还真有了那么一点兴致,叶云晴本身就不是一个性情安稳的人,自从生下也宝贝之后几乎是金盆洗手了,现在想起来就有点心痒痒,“玩什么?”
候瑾瑜说道:“赌一把怎么样?”
叶云晴抿着唇笑道:“小侯爷最近穷困潦倒,能赌什么?”
虽然听到叶云晴这样说,但是候瑾瑜全不在意,用下巴指了指坐在一边的候瑾祁说道:“你没看见我大哥在那里嘛,你以为我这声大哥是白叫的?”小侯爷也就只有在这种时候,这声大哥才叫的格外亲切。
“侯总?”叶云晴看向候瑾祁,候瑾祁可以说是这一帮人当中她比较熟悉的一个了。
候瑾祁无奈的点了点头。
小侯爷还是小侯爷,侯家的宝贝。
既然这样,叶云晴一拍手掌,眯着眼笑着,眸中闪过一丝狡黠,说道:“那就这样定了,正好因为过几天天信集团酒会在F国订了一件礼服,现在我也处于困难时期,既然侯总愿意掏腰包,那我就不客气了。”
“叶三小姐也会没钱?”十分温润的声音响起,说话的是秦歧,叶云笙的未婚夫。
他一说话叶云晴就知道他的意思,她叶云晴是可以没钱,但是纪容舒有钱啊。
当然秦歧不知道的是,一般纪大少爷身上是从来不带钱的,叶云晴有时候都怀疑纪大少爷其实是被她包养的了。
叶云晴从一边杯架上取了一只崭新的水晶高脚杯,然后从桌上的冰桶里取了还剩下半瓶的红酒给自己倒了一点。
“我就是个小设计师,怎么能和各位相比呢。”说完,轻轻晃了晃,酒还没有入口,叶云晴便轻声的说道:“八二年的路易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