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差役,虽然有些心虚,但他们毕竟是大宋的官差,而且,这里是大宋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苏州城外有着上万精锐驻军,所以很快就底气十足的喊了起来。
不过,这队差役,终究是人少气势就差了点,喊话的时候略微显得有些中气不足。
而叶枫这边的人,更是没有半点心虚,一个个气势更足的大喊一声:“状元又如何?我们是大理国进献的使团,后面是我们家王爷,大理国镇南王的车架。再说了,我们的队伍都已经开始了,先来后到,也该你们家状元先靠后等等。”
嘶...
这话一出口,原本现场就热闹无比的气氛,瞬间跌入冰点。
片刻之后,一片哗然,整个气氛再度被点燃起来。
本来这些人,就是想过来看看,新科状元到底是什么样子。
毕竟这年月,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像这种热闹,那是几年不遇,比起庙会更令人高兴。
如今,多年难遇来苏州城夸官的状元郎,竟然遇到了大理国的镇南王。
不亚于针尖对麦芒,所有人都期待着,接下来的碰撞。
大宋朝朝廷虽然有些软弱,或者说是怂。
但民间的百姓却不怂,否则的话,也不至于让大宋朝遭遇了靖康之耻后,还能三番两次的差点崛起。
要不是一连串的遇到怂包皇帝,说不定大宋朝早就中兴,来一个收取关山五十州了。
因此,遇到这种使团前来,尤其还是一个属国,大宋的普通百姓,还是带着很高傲的态度去看待的。
说的难听点,有点歧视的感觉。
毕竟现在的中原人,那可是正经八百的天朝上国,中原大地,中心之国的上等人。
可是,那些差役就不敢这么想了。
一来大理国虽然是属国,但也毕竟是一个自主的国家,人家的使团过来,虽然算不上洋大人,也是需要很尊重,很重视的。
更何况,来的这位,还是什么镇南王。
纵然是小国的王爷,那也是王爷。
正经八百在大宋朝廷的礼部和宗正寺挂名入档的,哪怕到了汴梁城,也属于特权阶级,和皇亲国戚一个待遇的贵族。
他们这些人,不过就是普通差役,哪怕是状元郎,真闹起来也未必能讨得了好处。
好在,这位新科状元并非是无理取闹之徒,叶枫也不想着四处惹事。
一名年轻人,骑着马走出人群,冲大理国使团一拱手:“原来是大理镇南王当面,在下刘晋元,幸得皇上看中,点为金科状元,今天本来是回姨母家探亲,不想与王爷的车架发生了冲突,实在是失礼。”
叶枫此时,也从马车中走了出来,抬头看到刘晋元,果然是一派翩翩公子气概,不由得点头:“原来是状元郎,失敬了,本王面前没那么多礼数,既然你都到了这里,让你堂堂状元郎在路边等我,也不像话,不如并肩而行吧。”
叶枫说完话,一纵身,跳到旁边一匹空着的战马上,正是木婉清的那匹黑玫瑰。
这匹黑玫瑰,在经历了十二年的圣泉水和泉池旁的水草喂养,如今虽然年级大了点,但灵性十足,也许再过几十年,能够成为一头妖兽,从此也踏上修行之路。
神俊无比的黑玫瑰,让刘晋元坐下的马有些心驰向往,但黑玫瑰却抬着高傲的头颅,根本就看都不看它一眼,让刘晋元微微有些尴尬。
自己坐下这匹宝马,也太丢人了点。
好在,一场小小的冲突,最终没有演变成巨大的事故,倒是很符合刘晋元的儒家中庸之道。
二人并骑而行,后面车上,赵灵儿和木婉清,掀起车帘往外看。
赵灵儿从没见过苏州城这样巨大、繁华的城市,一时间,有些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抬头望着跟叶枫侃侃而谈,一副温文尔雅的刘晋元,微微一笑:“木姐姐,那个人,感觉很不错的样子。”
木婉清还没说完,跟在马车旁,骑着马背着剑的李逍遥,就像是天生和刘晋元八字不合一样:“切,有什么不错,装模作样,看上去就觉得虚伪。”
木婉清笑了笑,没理李逍遥的话,虽然木婉清同样对李逍遥这种浪荡的痞气没什么好感,但她也确实觉得,李逍遥的话有道理,那个新科状元,实在是有些拿捏。
这种人,说好听点叫做君子风范,但在江湖出身的木婉清看来,就有些扭捏,不像一个堂堂男儿。
真正的男子汉,就应该像叶枫那样,风流不羁又不失长情,行事果断,却又温和良善。
进入苏州城,大队人马很快就接到了苏州知府带人过来的消息。
众人在驿站中,甚至都住不下。
毕竟如今大理国的实力已经不算弱小,整个使团数百人,光是亲兵卫队就超过三百。
苏州知府见到叶枫之后,很是客气,一口一个王爷,拐弯抹角聊了半天,最后才客客气气的请示叶枫,要不要让他的亲兵卫队住到城外的城防营中,那里的房舍比较宽松。
叶枫还以为是什么事,摆摆手让人吩咐下去,大队人马出城驻扎,留在驿站的,只剩下叶枫、木婉清、赵灵儿和李逍遥,以及四大护卫等人,一共不过十几个人。
客栈里的饭菜不错,不管是哪个时代,对于外宾的招待,自持天朝上国的中原朝廷,都是从不吝啬。
尤其是李逍遥这家伙,从小到大,什么时候吃到过这样的美食,一时间如饕餮一般,风卷残云,一桌子饭菜,被他一个人吃了大半。
到最后撑得躺在椅子上都起不来了。
幸好如今李逍遥,也已经有了修为,倒是不会把他撑坏,但下午出去游玩的事,就别想了。
木婉清拉着赵灵儿和钟灵出去玩,叶枫没去理会。
自己一个人走在街上,四处溜达。
他依稀记得,这个城市里,好像是有一个什么食妖蛊,附身在一个小孩身上。
只是大白天的,转了半天也没找到那个孩子。
一天没什么发现,第二天一早,叶枫先去了一趟官府,带人将通关文书之类的文件,按照流程走了一遍之后,没有在府衙吃饭,自己一个人,溜溜达达走在街上。
找了个小饭馆打算点几个菜凑合吃一顿,然后继续找找,看能不能找到那个孩子。
却发现,饭馆里围了不少人,里面被众人追捧的,正是新科状元刘晋元。
刘晋元一看到叶枫,急忙拱手施礼:“原来是镇南王当面,晋元有礼了。”
叶枫笑了笑:“晋元何必如此多礼,说好的,以后喊我叶公子便可。”
二人互相见礼之后,坐在一起喝了一顿酒,刘晋元临别之际,似是有些不舍,叶枫懂得很多东西,让他大开眼界,很想跟叶枫畅谈一番:“叶公子,不如随晋元前去姨丈家小住几日,你我畅谈一番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