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
“你是想怎么样?”
艾德勒住缰绳,歪头看着黑珍珠,皱眉道:“出发之前不是喂过你了么?怎么还磨磨唧唧的?”
黑珍珠打了个响鼻,声音中满是不屑。
“哎呦我这儿暴脾气,你以为你是马老子就不敢干你了是吧?”艾德拿起马鞭,就要给这家伙一点颜色看看。
这时,后面远处突然传来“隆隆”的巨大噪音,艾德诧异之下回头看去,就见后方极远处有烟尘腾起,像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地面上狂奔,踏起尘土滚滚。
“什么玩意儿?”
艾德暗骂一声,心说管他什么,先跑远点再说。
想到这儿,艾德用皮鞭狠狠抽了一下马腚,黑珍珠也像是察觉到了危险,速度猛然涨了一截儿。
过了会儿艾德再回头看看,眉头便紧皱起来,因为这才不到1分钟的功夫,后面那东西竟然已经迫的很近,而且看方向,明显是径直朝着自己这边来的。
“神马情况?”
艾德就有点儿慌,看后边那东西的体量,比非洲象也小不到哪儿去,能是什么好相与的?
再说大象可跑不了这么快,想到这里可能出现的几种大型猛兽,艾德直想骂娘。
他往四周看看,发现右前方有一大片干枯的草丛,足有一人多高,于是赶紧勒马减速,直接跳下来。
“老弟,后面有追兵,咱们必须分头跑了,”
艾德抱着马鼻子,动情道:“我留下来引开他们,你赶紧往前继续跑,别管我!”
说完,艾德把马鞍上拴着的背包拿下来,然后一巴掌拍在马腚上,黑珍珠嘶鸣一声,没有一点儿对这位新主人的榴莲,撒开蹄子继续往前狂奔。
“这TM……不是自己用趁手的真不行……”
艾德摇头骂了一句,然后猫着腰,用最快的速度跑进了草丛里,蹲了下来。
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很快到了艾德下马的位置,稍稍停留几秒后继续动起来,不过听脚步声,竟然直接转向了草丛这边。
艾德心里不由一沉,马上把步枪子弹上膛,又从包里翻出了一颗黑不溜秋的炸弹拿在手里,这是河湾村战利品中唯一一颗炸弹。
“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听声音像是两条腿的动物,艾德一边思索这附近有哪些两条腿的大型生物,一边握紧了步枪,准备情况不对时就开枪扔炸弹,然后黑暗迷雾直接跑路。
“咕噜噜嗒……”
“咕噜噜嗒……”
一连串怪异的声音从草丛另一侧传来,同时空气中还飘来一股像是柑橘的淡淡的甜味,艾德不由一怔,随即吓的亡魂大冒!
我GNMD的!
这声音是地龙啊!只有地龙的喉管才会发出这种独特的咕噜声!而且地龙极喜欢吃一种产自南方的植物叶片,那叶片的气味儿就是柑橘味儿的!
艾德对地龙太熟悉了,它是游戏中后期最强大的坐骑之一,职业玩家几乎人手一个,艾德自己就骑过两年这玩意儿。
这里哪儿来的地龙啊!?
艾德此时恨的都不知道骂什么了,忙不迭把枪扔掉,炸弹收起来,然后就地往地上一躺,随便抓了两把土甩脸上,闭眼装死。
地龙只有偶尔才吃肉食,而且对肉质极为挑剔,艾德心说我现在是活死人体质,再屏住呼吸,地龙肯定看不上我这种的。
黑暗之中,艾德就感觉对方来到了旁边,有粗重的呼吸声从头顶传来,喷到自己脸上,带着浓浓的柑橘香味儿,他甚至闻到了地龙身上那种独特的、浓浓的植物汁液味道。
没错了,绝对是地龙!
艾德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嘴巴微张,舌头探出来耷拉到一边,再加上白的像一张纸似的脸,乍一看还真像个死人。
“艾德先生?”
一个柔柔的女声从上面传来,艾德不为所动。
一定是幻觉!
“艾德先生?你没事吧?”
又有声音传来,这次离的更近,对方已经走过来摸了摸艾德脸颊,艾德就感觉小手滑滑的,声音也很耳熟。
这不是婕米尔么?
艾德就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了一眼,婕米尔消瘦的小脸正在他正上方,正担心地看着他。
艾德不由一愣,侧头看了看旁边,一个全身都罩在灰色斗篷下的高大剑客,此时正在婕米尔身后站着,留着金黄色的络腮胡子,面带笑意地看着艾德。
这人的身高少说有2米,背后的大剑光看剑柄就知道尺寸惊人,而且这人的样子,艾德看着有点儿眼熟,肯定在游戏里见过。
五六米之外,一头成年地龙正慵懒地趴在地上,它的外形和霸王龙类似,但前肢要粗壮一些,脑袋也没那么大,尾巴足有身体的两倍长,除了腹部,全身都覆盖着一层整齐的灰褐色鳞片,每个鳞片都比艾德的脑袋大一圈。
不过地龙坐鞍一侧挂着的一堆锅碗瓢盆和一串串的肉干,让这个大家伙的威武气质打了个折扣。
“艾德先生你没事吧?”见艾德睁开眼,婕米尔立刻惊喜喊起来。
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艾德看出来,陌生男人并没有敌意,便坐起来看着婕米尔问道:“你怎么在这儿,不是跟着男爵南下了么?”
“是多姆莱斯先生带我来的。”婕米尔说着,看向了身后,那高大男性随即上前一步。
“艾德先生,”
对方冲艾德伸出了手,微笑道:“我是多姆莱斯?索罗曼提亚,听婕米尔跟我说,你是个非常勇敢的斗士。”
此时艾德坐在地上,一脑袋灰尘,再想起刚才装死的样子,肯定不那么雅观,因此当时气氛就有点儿尴尬。
不过听到多姆莱斯这个名字,艾德马上就忘了这些小事,一边站起来和对方握手,一边仔细打量了对方两眼。
高大的身躯,无时无地都穿着的斗篷,斗蓬里是一套趣÷阁挺的黑色礼服和雪白的花边衬衣,系着红色礼结,
嗯,确实是多姆莱斯。
多姆莱斯是位剑术大宗师,绰号“大剑”,游戏早年在大陆南方非常活跃,后来等玩家们实力普遍强了,多姆莱斯反而杳无音信,因此艾德见他的次数不多。
眼前的多姆莱斯还很年轻,按游戏算的话,现在差不多35岁,应该还不是大宗师。
不过这家伙是大陆南方的人啊,怎么跑威伦公国来了?
“艾德先生你真没事么?”婕米尔还在担心艾德的身体,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生怕艾德受伤。
“没事儿没事~”
艾德摆摆手,赶快把这个话题遮过去,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旁边的多姆莱斯接过话去,说道:“我是格莎的哥哥,哦,格莎是婕米尔小姐体内的英魂。”
艾德好像有点儿明白过来,看着多姆莱斯:“月神拉玛找来接引婕米尔的人,是阁下你了?”
“是的。”多姆莱斯微笑点头,彬彬有礼。
“那你们跑这儿来干嘛?”艾德疑惑道。
多姆莱斯看了看婕米尔,又看向艾德:“因为这件事,可能还要麻烦艾德先生你。”
艾德听了,不解地皱起眉头。
……
三人离开草丛时,日头已经开始偏西,干脆在附近找了一处背风的地方,简单搭了营帐,多姆莱斯同时派地龙出去,把那批已经跑出去二十多里的黑珍珠叼了回来。
待都安顿下来之后,多姆莱斯详细跟艾德解释了原委。
格莎和多姆莱斯当初一起师从一位剑术宗师,格莎的天赋尤胜他哥哥一筹,而且痴迷剑术,堪称剑痴。
后来格莎遇到瓶颈,老师建议她外出历练时,恰好遇到一个小村庄被强盗攻击,村民被屠杀打扮,格莎出手相救最后力竭战死,被拉玛转化成了英魂。
英魂选择宿主的条件,一看心性,二看天赋,格莎直接选中了当时只有3岁的婕米尔,一直到前些日子被艾德发现。
“每个英魂都有他的指引者,时机不到,拉玛也不能强行把英魂唤醒,”
多姆莱斯的面庞被篝火的光芒映的忽明忽暗,看着艾德道:“所以我要谢谢你,艾德先生,你就是格莎命中注定的那位指引者。”
艾德一笑,没出声,等着对方说到正题。
“格莎的情况比较特殊,死之前曾被强盗中一个巫师下过诅咒,永世受冰寒折磨且无法见到阳光,所以这些年来让婕米尔受了不少苦,可在将剑术和信念传递给婕米尔之前,格莎不会消失,但婕米尔已经坚持不了那么久了……”
说到这儿,多姆莱斯停了下来,目光落在艾德身上。
艾德眨眨眼,不明所以:“一旦婕米尔死去,格莎也会消失,这个我知道。”
多姆莱斯点点头,顿了顿才道:“艾德先生,您的体质很特殊,对吧?”
艾德颇感意外,面上却不动声色:“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别误会,先生,我无意窥探您的隐私,”
多姆莱斯见状一笑:“格莎是英魂,可以透过外表看到事物的本质,我的意思是,如果格莎短暂地附在你身上,不会对你有任何不利的影响,还能让婕米尔小姐恢复健康,岂不是两全其美?”
艾德没想到对方是这个打算,稍稍挑眉,直接道:“抱歉,我不能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