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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缅甸独立军(1 / 1)

“滴答……滴答……”

昏暗而又潮湿的岩洞中,只有电瓶支撑着一只5w的小灯泡为岩洞提供着照明。透过有些昏黄的灯光,能够看到这间屋子大小的岩洞石屋中,正有几个参谋一样的人在翻看一份详细的丛林地图,不时地一边低声交流着一些意见,一边在本子上做着记录。

岩洞的上首位置,一名胡须很浓的年轻人,穿着一身草绿色的军服,军官打扮,腰间别着一只手枪,正抽着手中的纸烟,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有些出神。这个岩洞显然并不深,人在里面还能听到外面传来的暴雨声。

香烟的烟雾混合着潮湿的空气,胡须青年那比年龄更成熟的神态,眼神中透出的东西仿佛让人看不透。望着虚无之处的眼神,给人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

军官呼的站起身,抖了抖浸水滴落在军服上的水珠,就朝洞外走去。

“将军!”

两名警卫随即就要跟上,却被青年军官有预知一般地向背后伸手制止了。

“将军!”

青年军官从昏暗的岩洞中一路前行,中途有不少持枪的士兵,见到他都是持枪立正敬礼,而岩壁上插着的火把,更是照映着每个士兵的脸庞,黄种人,典型的东方人,脸上透出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杀气。青年军官也一路行进一路还礼,对这些士兵,他永远保持着发自内心的尊敬。即便,他们有的是华人,有的却只是缅甸的少数民族土著。

岩洞并不太深,虽然绕来绕去,但青年军官还是很快走到一处经过伪装的洞口,向旁边的警卫士兵挥挥手,士兵敬礼后暂时离开了。

洞口的位置很好,外面暴雨形成的山水恰好从洞口两旁冲下去,只有偶尔溅起的雨珠能够飘进洞口,洞口附近长满的热带雨林植物又恰好地掩盖了洞口的存在。

洞口的位置很高,处于这座热带山林的半腰部,从这里往北望去,能看到天地间倾盆而下的暴雨,能看到茫茫的雨世界,以及那烟雨朦胧中的苍莽群山。

“故乡的雨,和缅甸的雨大不一样啊。”

年轻将军抽着烟,感受着入肺的湿润空气,依旧不是故乡的那种味道,摇摇头,吐出一圈烟雾。望着整个热带丛林静静地出神,直到烟烧到了手,才回过神来。

抬起手腕,看着那支从故乡买来的新式手表,雷光手表,除了精准的走时外,它防水防震防腐蚀,而且具备万年历和农历的双重小表盘,算是中国生产的一款较高档的手表了,符合各种野外使用条件。

“时间过得真快,1935年6月。没想到转眼之间,十年就过去了。”

青年将军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上面的胡子已经老长了,差不多三十岁的年纪,却经历了许多人都无法经历的杀戮和战斗,在这一片浩瀚的缅甸、泰国、老挝交界的丛林,他居然已经生活了十年。

“整整七年没有见过院长了,他还好吗,听178号说,他如今是整个华人最有威望的领袖,是华夏的领军人。听说,他在国内,是如同神一样的存在……”青年将军微微闭眼,记忆穿过八年的时间,那个普通的傍晚。

青年将军轻易地记起了八年前,自己见过他的最后那一面。

他比自己略高些,整个人不算魁梧却很结实,当年在孤儿院的时候,一群孤儿院的教官都打不过他一个人。

他偶尔会让人感到畏惧,因为他身上总是带着许多神秘的光环。但他又会让人无限地想亲近,尤其是孤儿院的那些孩子,因为他身上总是带着一种父爱式的真诚和无私。

“华忠,凡事多加小心……”

他还记得,这是自己临走前,院长对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让自己意外却又感动无比。

很多时候,他都无法分辨,自己究竟是为了报答他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让自己那卑微的生命能够因此变得不平凡而战斗,还是被他那崇高的志向所感染,立志要与他一起,跟随他,一起为华夏的复兴而付出。

也许,是因为他那令人仰望的个人魅力,也许是因为他身上带着的父爱,也许,是因为他的志向同样令自己神往。

但无论如何,他知道,院长说的话,自己一定会去做,一定会百分之百地拼命去做,哪怕是死。

那一次见面,自己只不过送给院长几块破石头,如今他期待的是,下一次见面,自己能够送给院长一个更大的礼物,那就是:一个完成度百分之百的使命!!

因为这个使命,自己来到了金三角,一待就是十年。

这十年里,前两年,通过身后故国的帮助,他拉起了自己的队伍,从国内招来了一批忠诚、不怕死、受过基本训练的精锐队伍。在这支精锐队伍的基础上,又聚起了更多的土著军队。

这十年,他打败了英国人的数次进剿。他建立起了一个个工厂,虽然生产的商品无法摆上任何一个商店的柜台,但却漂洋过海,卖到了美利坚,卖到了大不列颠,卖到了德意志,卖到了法兰西……他用自己这些年的努力,为自己古老而悲惨的故国讨回了许多的公道,以及发展所需的黄金,多得吓人的黄金,虽然不如他们当年从中国用鸦片抢走的黄金多,但同样数额巨大。

这十年,他从一个之身闯缅甸的无名小卒,变成了手握两千多士兵,拥有大小十几间工厂以及七座高品位翡翠原石矿的金三角唯一巨头。

这十年,他的敌人从毒蛇、缅甸土著、丛林、疾病变成了英国殖民者。

“拓忠将军!”

身后传来了一个男子小心的声音,华忠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十年了,以自己经受过的特别训练和十年来早已养成的习惯,本应该镇定自若,可在刚才那一刹那,或许是沉入回忆太深,他几乎没意识到,这个拓忠将军是指谁。但转瞬他意识到,拓忠就是自己的泰国名字:一个“母亲”是泰国人,“父亲”是缅甸人的混血儿。

而身后那个声音,是自己的‘亲信’之一,一名缅甸人,自己手下三个营长之一的汶仁。

“汶仁,你来了。”

汶仁身上的帆布雨衣还没脱,满脸都是未干的泥水,抹了一把脸,对华忠说道,“拓忠将军,这批2号货很顺利,几个美国人和英国人抢夺了半天才确定了份额。而我们则按照老规矩,谁能给出全款的黄金就把货给谁。”

“没遇到什么麻烦吧”华忠点点头,看汶仁轻松的样子,就知道黄金肯定已经秘密运回金三角基地了。这个汶仁是八年前,自己刚从国内回到金三角,从一个地头蛇的刀口下,用一发子弹救下来的。虽然,自己的使命告诉自己,除了178号外,整个金三角,自己不能信任任何一个人,但这个汶仁却极度崇拜、忠诚于自己。

“没有,这些事情英国人根本不管,他们根本不在意1号和2号货,他们永远只在意我们的两千多人枪。我刚把这批金条送回基地,听说将军你出来亲自引诱英军,就带着人手赶来了,还好赶得上。”提到英军,汶仁有着一种深深地厌恶,这些年,自己手下的弟兄,虽然杀了许多的英军,但死伤也是有的。

华忠点点头,三天前他就得到汶仁所在营的那名副营长报告这次交易一切正常,对于汶仁的一切,他都了如指掌,只因为,汶仁的那名副营长,是自己安排的真正亲信。

“暴雨虽然阻挡了英军,但英军指挥官同样认为这是千载难逢地消灭我们的机会。离这里五里地的死人沟山口,就有一个团的英军在扎营躲雨。”华忠轻描淡写地笑道,嘴角微微扬起,似乎勾起了一抹死亡式的微笑。

“一个团的英军!将军,我们一共只有2000人,有把握吗要不将军先回基地去,我带队和他们干一场。”汶仁有些担心地说道。

“没事。以前我们和英国人总是小打小闹,不过是避免暴露全部实力,而这一次……”华忠说话间一直望着北方,手中刚刚从烟盒抽出的香烟,却被他握紧在手心,捏碎成了烟草末。

汶仁暗自一惊,看来将军是下了某种决心,这次要给英国人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了。

华忠转过身,拍拍汶仁的肩膀,给他整理了一下军服,语重心长地说道,“汶仁,你是我最亲信的人之一,做事情要多用心。以后你身上的担子还要加重。去吧,下去休息一会儿,雨一停,诱敌行动又要开始了。”

“是,将军。”

汶仁立正敬礼后转身就走,自己的救命恩人,金三角地区的将军,一直都笼罩着一种神秘的光环,从当年自己跟着他的时候几个人的队伍,到今天几千人的队伍,一切如同梦幻。

“报告,将军,基地急电!”

这时,一名士兵拿着一份电报急匆匆地走过来,敬礼说道。

“嗯。”

华忠从来没有让他人帮忙念电报的习惯,也许是从国内训练养成的习惯,接过电报,只见上面不过简单几句话,但却不是文字,而是一种他熟悉的密电码。

但经过特殊训练的他,却能从这种经过特别加密的电报中,不依靠译电员就能读出来真正的信息。

因为,这封电报是和自己合作了十年之久的178亲自拍来的。

“一切准备就绪,行动将于雨停后立即开始。”

埋伏圈早就已经准备好了,而如今,178的电报也证明,北方准备好了,现在要做的就是由他这个将军,亲自、万无一失地将英国人引到埋伏圈去。

要知道,这个团的英军,已经是附近的最强大英军部队了,如果再要出动部队,就必须从中缅边境调兵,或者从仰光附近调兵了。

而现在,北方准备好了,这将是华忠选定的千载难逢的机会。

“中校,根据侦察兵的侦察报告,前面2公里的雨林中,发现了拓忠部队的踪迹。”缅甸北部丛林,死人沟,丛林深处,一个个紧急搭建的帐篷下面,缩头缩尾地躲着一个个英军或者印度阿三大哥,大的连帐篷都快压倒的大雨,透过密林依然让人难以忍受。没有帐篷可躲的,就只能蹲在芭蕉树下面穿着雨衣躲雨了。

菲格中校穿着连体雨衣躲在最坚固的一个帐篷下,正查看着一份简单的地图,听到参谋的汇报后,他拿出笔在地图上的两个位置上迅速地画了两个圈,用一条线把两个点连了起来。

“这里是我们的位置,这里是拓忠的位置,这一次,我们一定要抓住拓忠。”

菲格是新调到缅甸的英军中校,他并不知道这个拓忠是怎么起家的,更不知道为什么拓忠要和英国作对,只知道他和英军是老对头了,一年之内总有那么一次两次战斗,双方交手也是各有胜负。但无论如何,七八年下来,英军却始终无法打败他们,甚至连他那个所谓的基地金三角腹地都无法进入。丛林、瘴气、疾病、猛兽、毒蛇、混乱的民族土著势力,这些都是阻挠英军进攻的原因。但这一次,菲格中校却接到上级的命令,说是有确切情报,拓忠在死人沟附近的翡翠矿视察,远东军司令部要求他率这个加尔各答团去消灭拓忠,并且捉住他。

虽然这个加尔各答团因为暴雨和急行军丢掉了所有的火炮,但菲格相信,足足一个团,就算冲进金三角腹地都够了。

这些该死的印度人,靠着手中的先进步枪和重机枪,难道连一个土著拓忠都对付不了吗

雨很快停了,菲格亲自为部队做了总动员,“我很荣幸地为大家宣布来自远东司令部的命令,打死了拓忠,奖励5000英镑。如果能活捉他,奖励两万英镑……”

简单有效的的来由,他猜到了一种可能。不是自己的过失,而是远东司令部一开始就被假情报骗了,然后是这个拓忠用自己引诱了英军追剿。随即又巧妙地设伏,接着是包围……这些东西看起来简单,但菲格却清楚,换了自己这个正规军的中校团长去做,也不一定能做的这么好,而且毫无征兆就让自己上了当。这样的战术说起来简单,但从整个开始布局,到掌握被追击的节奏,选择伏击地形,准备大量的重型武器,以及安排包围兵力,都是需要相当军事素养的。

而这个拓忠,不过是一个土著。这也是自己轻易上当的原因,完全没料到,这个土著为胆子这么大,敢包围一个团。当然,菲格更没想到,他拥有这么多重型武器。

“该死,现在需要做的是逃出去。”

菲格中校已经来不及去谴责自己低估了对手,也来不及去反思,他需要做的是带队逃出去,而不是等着当俘虏。

一个团的部队看似很多,但那是在战斗顺利的情况下,这些印度人,他最清楚不过,全都是他眼中的贱种,乱糟糟的,根本不能指望。

而且最关键的是,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敌人包围了自己。

第二天,英军远东司令部,远东军高官们集体大发雷霆。

“马上,立即,调集中缅边境的部队救援菲格的加尔各答团。”

印度人的生命不要紧,但加尔各答团可是有着两百多名英[]官和参谋、军医等人员的,而且一个团如果被土著消灭,这将成为英国的奇耻大辱。

别人不会管它是印度团还是喀山团,他们只知道,这是帝国的仆从军,仆从军败了,也就是帝国败了。

然而,命令下达五分钟后,司令部再次接到了一份让他们暴跳不已的电报。

“司令官阁下,根据证实,昨天晚些时分,驻守在中缅边境的孟买团的一个排因为涉嫌走私,被中国人扣留了排长和一名士兵。中国人驻扎瑞丽的边境守备部队,第99师第三团随即宣布进入实战戒备状态,要求我们立即交出所有涉案人员,否则将采取包括军事行动在内的一切手段,维护……”

第三天,死人沟附近的达拉子山口,几千名印度士兵终于无法忍受被包围的惊恐,不顾菲格中校的制止,纷纷把步枪举在头顶,勇敢地走出丛林,向外面用重机枪封锁住了唯一的退路,准备长期包围他们的一千多名拓忠手下官兵投降。

菲格中校是最后走出丛林的,仅仅只是两天,这名中校就满脸浮肿,不知道遭了什么罪。

三天后,金三角缅甸一侧的拓忠将军向整个缅甸宣布,为了反抗英国人的残暴殖民统治,将组建缅甸读力军,在申明中,拓忠将军希望所有的缅甸人都起来反对英国人的残暴统治,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完成民族解放运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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