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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4 江湖夜雨十年灯 赳赳老秦 死不休战(1 / 1)

最后,叶布依将目光投射到朱永革脸上。

“永革,你孩子刚出来……”

朱永革静静说道:“老总,我欠金总很多条命。可我只有一条命还给他!”

“我打过化生池,我的功夫比徐增红还要好。四哥现在都不是我的对手。”

“人,这辈子,有两件事要做。一个报仇,二是报恩!”

“我这条命,是金锋给的。”

叶布依默然,轻轻挥手。朱永革重重敬礼加入战队。

“桉熠……”

“你……”

场中,只剩下周桉熠一个人。

那是楼建荣的前秘书。

周桉熠的两鬓也有了些白发。风霜满满风尘仆仆,也是可怜未老头先白。

“乐语在锦城。”

“跟着楼松老总。”

“她迷上了古董,在谛都山博物馆跟着丽霞做档案管理。”

嘴里云淡风轻的说着这些话,周桉熠磨砺磨难的俊脸上现出最和美最开心的笑。

“对了。乐语还做了谛都山神龟的饲养员。”

“她过得很充实。”

“她很开心。”

“我陪在乐语身边,她就没一天笑过。”

“在谛都山博物馆,她的笑,比我这辈子见过的还要多。”

周桉熠的话说得很轻很淡,就像是在讲述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他的眼神中也多了好几分的解脱。

曾经那痴迷苦恋楼乐语的特别科暗谍,已经蜕变成为一个最合格最优秀的将帅之才。

可惜,他已经不在体制。

叶布依沉吟半响,拳头握紧抵住自己的嘴轻轻咳嗽,过了半响轻声说道:“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

“周桉熠。入列!”

“立正——”

剩下的唐灿在离开山海地质队后并没有回归特别科而是直接退役,彻底消失在亿万神州人群中。

他的境遇和朱永革有些相似。离开体制之后,唐灿拿到了一大笔的退休金去了彩云南一个冬暖夏凉的十八线小县城住下。

那地方房价特别便宜。距离段誉老家也就三百来公里。房价不过三四千,还是靠着湖的。

唐灿在那里只用了三个月就学得了一口流利的本地话。又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买下了几个门市做起了包租公,自己则游手好闲每天钓鱼玩乐。

没一年功夫,唐灿认识了一个叫汪瑶的外省女孩。两个人迅速闪婚。

现在,唐灿也是做老爸的人了。

做特务这一行,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都是没老婆的。

就像是广基上线张百忍。他也是单身。

就算有老婆,那都是组织配的。

“你小子,晒得比金锋还黑。”

唐灿抿嘴笑着,目光浮现一层薄雾,向叶布依敬了一个不算太规整的礼,低低说道:“金总顾问待我好,我要还他人情。”

叶布依拍拍唐灿肩膀,抿着嘴颔首点头:“入列。”

跟着叶布依后退一步,看着周桉熠朱永革唐灿这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精锐人杰,目光再逐一扫过其他人。

慢慢地,叶布依抬手向所有人敬了一个自己早就不能敬的礼!

哗啦啦——

所有离开特别科的精锐们昂首挺胸,回到那专权独奏先斩后奏的狂霸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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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赳赳老秦,复我河山。

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出发!”

“目标。火努努岛!”

大年初三本是前家万户走人户串亲戚的大好日子,没人知道,有一群人悄然离开神州去往那万里之外的火努努岛。

这一去,他们将不会回来。

就在这大年初三的日子里,神州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两岸三地,无论是人口千万的超级大城亦或是偏远山区,无数人接到电话即刻赶往各个最近的机场。

这一天,远在雅法圣城的龙四发出一个消息。

“金总有难。活的,能动的,都过来玩命!”

短短十四个字在短短十分钟内通过各种方式传遍神州!

接到电话看到微信的人们二话不说放下手里的一切拔腿就走。

这些人,都是从野人山大战中幸存下来的悍将。

他们有的是能抗住落星海惨烈血战的鬼不收。

有的是从开始打到结束的神兵!

有的,还是参与过南风行动的反叛者。

这一天,无数人从全国各地机场离开神州,飞赴全世界各地。他们在世界各地各个机场来回中转,等候奔赴最后的地狱烈焰战场。

火努努岛!

西有大秦,如日方升,百年国恨,沧桑难平!

天下纷扰,何得康宁!秦有锐士,谁与争锋!

犯我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大年初三上午,李天王回到野人山。

野人山也有绝世岛。

野人山的绝世岛还有些像火奴奴岛的绝世岛。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李天王才会将隐世地点选在这里。

李天王是从怒江北岸直接到野人山的。然后又坐着直升机回了十五子城。

沿路上李天王发现了一些极不寻常的事情。

龙二狗和贺杰的队伍进行了全方位的换防,更叫李天王留意的是吗,野人山的嫡系和精锐队伍不知道去了哪儿。

这种换防和调动用卫星和无人机是照不到的。只有深入实地才能看得清楚。

李天王已经料到这些精锐和嫡系去了什么地方。联想到叶布依老荫庇做的说客,李天王几乎能肯定,叶布依已经加入子墨团队,作为智脑级的人物存在。

李天王了解金锋。

金锋不会去求叶布依,就像金锋不会求自己一样。

能让叶布依心甘情愿加入子墨团队的,天底下也只有两个人。

老战神就是其中一个。

还没到十五子城,那鲲鹏海就历历在目。野人山这两年来开发得极快,有些地方已经初具雏形,有的地方已经看到了未来辉煌的影子。

从空中俯瞰下去,各个地方还残留着两年前被打烂的痕迹。尤其是在落星海。

但,这些都掩盖不住野人山的美!

在这野人山已经三年,李天王早已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

这里的山水,这里的野象,这里的人们,都叫李天王铭刻五内。

哪怕是在阴雨连绵的雨季,这里也有最别样的美。

目之所及,皆是回忆。

心之所想,皆是过往。

眼之所看,皆是遗憾。

四旬已过,半生薄凉。也曾红衣白马,气吐眉扬。

寒江孤影,江湖故人,午夜知音难觅,一梦黄粱。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这一生,这一世……

留恋地看了那十五子城一眼,李天王拍拍王恒一的肩膀,直升机直飞鲲鹏海绝世岛。

自打搬到野人山之后,这是李天王第一次离开。一别二十多天,清风火幽幽和诸葛钢铁见到李天王格外激动。

倒是那刘晓飞对李天王不冷不热。

四个兄弟姐妹当中,也只有刘晓飞知道李天王的心思。

简简单单的木屋还贴着红红的春联和剪纸。

剪纸是手术刀刘晓飞剪的,非常精美。对联是火幽幽写的,有些差强人意。灯笼是钢铁做的,更是惨不忍睹。

门神却是没有。

李家众多人中,也就清风能画画。但现在清风肯定是画不出来。

“大哥,你都去哪儿了?叫我们等得好辛苦。”

“去神州了。”

“啊,你去见金锋了?他怎么样?他也回来了?”

清风激动异常,摆弄着自己做出来的诸多黑科技玩意,满心的欢喜和期待。

“没!”

“他什么时候回来?他可是说过要陪我过年的。没义气。”

“他忙!我也没见到他。”

听到这话,清风嗯了一声又哦了一声便自不再说话。

回到家的李天王挑起水桶去了山上,跟刘晓飞一起种起了土豆。

“我进丹劲了。”

“我知道。你进丹劲那天,一脚下去就踢爆一块石头。”

“我去神州,没见到金锋。”

“出了什么事?”

“诺曼在罗瓦环礁核爆,金锋重伤。”

“什么时候的事?他怎么样?”

“诺曼答应他刻字了。”

“什么时候?”

“李家做了诺曼跟班。”

“意料中事。”

“金锋……要打绝世岛。”

刘晓飞手中一滞,慢慢坐下裹起了叶子烟点上。李天王默默勺水浇饮刚刚抽出嫩芽的土豆苗。

“你准备怎么办?”

李天王的手悬停着,沉默良久小心的将一瓢水饮了下去,嘴里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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