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巴]
琳达花了一整天把衣柜里的衣服裁剪成了舞蹈服,还从行李中找出了系在脚腕上的小铃铛。
将舞服穿好以后,她把铃铛系在脚腕上,对着镜子看里面把脸遮得严严实实的女人。
琳达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想哭了,她不自觉的抚面,触及到面纱下面不平坦的皮肤的时候,她手指立刻吓得弹开。
为什么,凭什么,这件事为什么要发生在她身上!
琳达越是想越是恨,但是想到楼终的时候,她又品出些甜蜜,教子不会抛弃她的,教子这个时候还陪在她身边,一定是因为教子爱她。
琳达不停地跟自己找理由,她和自己证明楼终对她有很深的感情。对于琳达来说,被男人爱她的生命才有价值。
如今琳达不信会有人爱她,所以她必须紧紧地抓住楼终这个并不在意容貌的男人。
琳达穿好舞服,这身舞服说得上暴露,甚至有些风骚。
单薄且紧身,甚至可以透过薄薄的布料看到肉色。
琳达除了一张好脸以外,她的身材也是极好。
胸前丰裕,小腰纤细,臀部线条流畅饱满,两腿又直又长,如果不是浑身长满了痘痘,这幅身体说得上完美,是上天的恩赐。
琳达一向很爱自己这身材,只是如今所有的一切都被身上的痘痘毁了。
琳达摇摇头不去想,她还有楼终,楼终会爱她,她也爱楼终,她可以把自己的终生都托付给楼终。
琳达笑得甜蜜,她即将得到楼终,其余的便不再重要了。
琳达欢欢喜喜的在家门口等楼终,她似乎一点也想不起自己当初倒在楼终的车前只是为了骗取楼终的真心,从而得到敦芬郡的情报,她觉得自己全然无辜,而楼终必须要爱上这样的她。
琳达甚至都不在意那些女仆男仆议论她是个□□的声音了,她穿着一声迎合男性审美的紧身衣物,在门口等着楼终,那些人的批判声都被她当成是嫉妒。
等看到楼终和骑士并肩走回家,琳达高兴地朝楼终跑过去。
脚上的铃铛被晃荡得一声声的响。
清风美人铃铛声,这是完美契合男人想象的场景。
骑士情不自禁的色眯眯的注视着琳达,琳达却满脸爱慕的看着楼终,“教子,你回来了。”
楼终对她点点头,无波无澜的说:“回去吧。”
琳达心一慌,她穿成这样,但是楼终似乎并不觉得性感或者惊艳。
不可以,她只有楼终了,她身边只有楼终了,楼终必须要爱上她,不然她怎么继续享受生活。
琳达心知钱和权的重量,她一个都不能失去,于是她甜甜的笑着说:“教子,我给您跳舞。”
不给楼终拒绝的机会,琳达哼起了歌,然后脚上踩着舞步,舞动着手臂跳了起来。
当时天已经快暗下去了,琳达跳舞的动作也是模模糊糊的。
但她依旧美的不可方物,几十年的培养,让琳达的屋子格外轻盈飘逸,可以想象,如果琳达没有被毁去相貌,她会是多么令人惊艳的一个女人。
骑士情不自禁的说:“真美。”
楼终站在他旁边,安静的看着琳达跳舞。虽然琳达的人品并不好,但是这段舞跳得极美。
等到琳达跳完舞,她娇娇软软的倒向楼终,楼终伸出手抱住她。
琳达痴痴的看着楼终,“教子。”一声教子又软又甜。
楼终把她扶起,不带感情的表扬了一句,“跳得不错。”
琳达脸上绽放出满足的笑容,她张张嘴,想表白一番自己的感情,但楼终带着骑士走远了。
琳达脸青了,她的手握成拳,整个人看起来阴郁又失落。
骑士走在楼终旁边,忍不住吐槽道:“你真是残忍啊,把她留在身边,但又什么感情都不给。为什么不干脆拒绝?”
楼终道:“这件事你不用管。”
骑士耸耸肩,他本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之人,“行。”
确定了琳达对自己有感情后,楼终再次把琳达抛在脑后。
他唯一的目标便是改善所有人的生活环境,把敦芬郡的经济提上去。
在经过几天的计划以后,楼终的修路项目终于开始了。
楼终所谓的提供住的地方,就是大通铺,他在路边修了一系列的用石头搭起来的房子,床也是几块木板拼在一起,一间房要睡十多人。
托比曾经看过楼终布置的平面图,他指着几间空置的屋子说:“为什么这几间屋子不住人?”
楼终头也不抬的回答说:“那是给他们学习的地方。”
托比提高了声音道:“学习?”
楼终理所应当的点头,“必须要学习。”
楼终对这些黑户有一整套的对策,而这套对策基本上是楼终对比前世华国带领几亿人拖离文盲队伍的经验总结。
中世纪的黑户们受教育水平和那些每天地里刨食的农民是一样的,中文还比英文难学得多,但是那些人都成为了好的战士,认识了文字,懂得了礼仪,楼终自信自己也能做到这样。
托比是不相信的,“靠你一个人,你怎么可能教会那些混子礼仪,他们根本就是不会学好的。”
楼终笑着说:“要不要打个赌?”
托比一喜,他对自己十分自信,他生怕楼终放弃打赌,立刻就跟着说:“赌什么?”
楼终道:“你来说吧,反正我能赢。”
托比直接道:“如果我赢了,我要你留在圣城的那一整套大地女神画作。”
那套画作是福伦贝最喜欢的旧物,但对楼终来说,那仅仅是画罢了,于是他干脆的答应说:“好。”
想了想,楼终提出了自己的赌注,“如果我赢了,你就要为我做一件事。”
托比答应了,他十分自信自己能赢,而且他现在为楼终做的事情还少吗?
因为和楼终打了赌,托比对外面修路队伍的教育非常重视,时不时就要跑过去视察一番。
每次去,他都发现很多的变化,比如很多人会在别人受伤的时候,过去扶一把,然后还会分享经验。
他们开始懂了合作,互相帮助,他们之间或许还有竞争,但是这种竞争变得更加和睦,而不是在压力下的暴躁发泄。
他们甚至会互相说笑了,还会在做事的时候,讨论晚上学习的内容。
托比对他们的变化非常的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会在短短的时间内变化这么大呢?
他们的服从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他们口中常常出现教子两个字,好像跟着教子就能过上好日子。
托比焦虑之下,去得更勤了,他甚至参加了好几次课堂。
那些老师都是楼终亲自培训过的,他们在教学的时候,常常会提起楼终,比如楼终说过什么,楼终做了什么,在他们的形容里,楼终是天下第一的圣人。
如果托比听说过传销,她一定会明白这一切和后世那些传销的洗脑方法有着相同的效果。
楼终用一次次重复,把服从命令以及其他规则注入了他们脑中,还有他个人的完美形象。
托比看着那些人一日日好起来,脱奸耍滑的少了,无聊斗勇的少了,多了一些温和的人,多了一些幸福的人。
他们的眼里开始有了一丝光,虽然过得还是很清苦,但是他们觉得人生有了希望。
托比好奇的问他们,“你们在高兴什么?”
因为他穿着神父的服装,黑户门都对他很尊敬,“吃得饱有事干,自然就高兴了。”
托比并不相信这个答案,因为不少人吃得饱穿得暖也不会觉得高兴,这些人的高兴显然有其他的理由。
托比一连问了很多人,他们都说了不少东西,但那些理由都不足以让托比相信。
托比最后问到了楼终身上,“你知道那些人为什么这么高兴吗?”
托比回忆着那些人的答案,“他们说是因为吃得饱有事干,可是我们给他们的都是最差的粮食,他们做的事情也是最辛苦的,为什么他们会这么高兴呢?”
楼终笑着回答说:“因为他们感受到了集体,在这以前,他们从来没有在集体中生活过,他们单打独斗,身边的人都是敌人,他们没办法安睡,生怕意外发生,所以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幸福。”
楼终语气里带着满足说:“如今他们有了集体,这些人待他们友善,他们再也不需要半夜醒来,害怕自己床头站着一个敌人,也不需要为了护住自己怀里的一个便士,和所有人逞凶斗狠,他们感受到了保护。”
“这是集体的力量,集体在保护他们。”楼终总结道。
托比还是不能理解,“你教育他们就是想让他们变成一个集体吗?”
托比不明白,这些人明明都是刺头,怎么聚在一起,就让他们成了和睦的集体呢?
楼终指了指自己脑袋,“教育的力量比你想象的要大。”
“当他们真的相信我们那些教条的时候,当他们发现遵守那些教条会让他们生活的更好的时候,他们会自发的维护起这种环境。”楼终道。
这是人类天生向往美好和安定的天性。
而把他们驯服的楼终,将会得到他最忠诚的一批士兵,一批把他当成信仰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