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饭,任渐默将收拾工作统统交给人工智能,来到书柜前,随手抽了一本他感兴趣的《核物理》,坐到桌边,一言不发,默默地翻看了起来。
九点三十分时,黑猫再度从角落里钻出来,像一个称职的闹钟一般,开口说道:
“距离您预定的约会时间还有半小时。”
任渐默放下书,往墙上新添的时钟看了一眼,随即目光又不自觉瞥向了落地窗。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那样在意。
“……”
片刻后,他还是忍不住问道:
“那人还在吗?”
黑猫秒答:
“在的。”
任渐默:“……”
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焦躁。
不知怎么的,他想到了很久以前养过的一只文鸟。
当时他刚刚年满十八,就有负责人来找他征询意见,问他有没有搬出去的打算。
作为研究所的珍贵资产与重要人才,他们一向摆出非常开明的态度,任渐默当然有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权力。
但是任渐默想也不想地拒绝了,仍然住在研究所给他提供的一套公寓里。
于是负责人想了想,改变了问题的方向,他问他有没有养一只宠物的打算。
在研究所的教育认知里,适当与宠物接触有助于培养健全人格。
事实上,那个与任渐默同一批次出生,并且唯二留在研究所里的女孩,早早就养了一条品相极佳的拉布拉多,而她在研究人员每个月都会进行一次的性格与心理状态鉴定中,永远能得到比任渐默要更“合群”更“健康”的评价。
负责人觉得,是时候该鼓励这个看起来过于沉稳和理性到简直像个机械人的青年去养只宠物了——这样起码能让他看起来有“人味儿”一点。
然而任渐默依然拒绝了他的提议。
不管是傲娇憨俏的猫咪、忠诚贴心的大狗或是软萌乖巧的兔子,任渐默都不感兴趣。
他不是讨厌宠物,只是单纯的不感兴趣而已。
在任渐默十二岁那年,曾经在心理咨询师的建议下,从实验动物中心里领养了一只仓鼠。
小仓鼠性格很好,又怂又胆小,抓在手里会四脚朝天团成一团瑟瑟发抖,完美诠释何为“弱小可怜又无助”。
当时的任渐默能够清楚地描述出这只仓鼠的可爱之处,比如通体雪白的毛发、怂到炸毛时柔软的手感、水灵灵的黑豆眼、喝水时露出的粉红色小舌头等等,都正好长在绝大部分人的审美萌点之上。
但是任渐默依然无法感受到一分一毫的,正常人看到萌物时应有的喜爱与兴奋。
他把小仓鼠养在笼子里,像完成工作一般,每日定时投喂,每周清理笼子,堪称是个称职的主人。
但也仅仅只是如此而已。
大约半年以后,有一日,那只仓鼠自己掀开了笼盖,逃了出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年还只是个孩子的任渐默发现小仓鼠失踪以后,根本就没有试图去寻找它。
他只是默默地收拾好了空空的笼子,连同还剩一多半的饲料与木屑一起,打包丢进了垃圾桶里。
任渐默确实不讨厌那只仓鼠。
但养了半年的“宠物”,在他看来,依然和实验动物中心里那上百只仓鼠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动物,他努力过,但仍然无法在它身上投注任何感情—。
他甚至忘了自己连个名字都没给那只仓鼠起过。
现在,六年过去了,他仍然和小时候的自己一样,对于任何一件活物,他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任渐默以为自己会一直如此。
直到一个下雨天,他的实验室窗台上落了一只白毛红嘴的文鸟。
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铅云密布,雷声滚滚,雨下得很大,绵密的雨水噼里啪啦砸在窗玻璃上,很快连成一片水幕。
那只文鸟就是在这种鬼天气里一头撞到任渐默实验室的窗台上的。
那会儿毛团儿已全身湿透,躲在窗沿的夹角里,靠着头顶那一小片遮挡瑟瑟发抖,眼看着就要坚持不住,一头栽下去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任渐默竟然打开窗户,伸手将湿漉漉的文鸟捞进了屋中。
那显然是一只被人饲养过的小鸟,而且被雷暴天惊了个魂飞魄散,它蜷在任渐默手里,既不反抗,也不挣扎,就那么乖乖的一动不动,似是认命一般,任由这个陌生人类随意摆布。
任渐默并没有打算对它如何。
他只是把湿淋淋的文鸟放进书桌上的纸巾盒里,任由它自生自灭。
但那只不知受了多久风吹雨打,一副奄奄一息模样的小家伙,竟然活了下来。
而且,文鸟还在任渐默的实验室里安家落户了。
身为一个只能用“冷漠”来形容的主人,任渐默对待这只不速之客的态度,依然跟对待仓鼠别无二致。
这一次,他连个笼子都懒得准备,就放任文鸟在开放空间里活动,而且连窗都不关,只等它什么时候想走便走。
但文鸟却一直没有飞走。
不仅没有走,它还特别灵性。
每一天,当任渐默换好衣服,从开放的外间进入内部区域以后,文鸟就会停在隔开内外室的玻璃前,歪着脑袋盯着玻璃对面的主人看。
偶尔任渐默不经意间抬头,往玻璃的方向看上一眼的时候,文鸟就会显得很兴奋,用自己鲜红的鸟喙“笃笃笃笃”地啄着玻璃,像是想要引起他的注意。
任渐默已经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对那只文鸟产生了“它不单单只是只鸟”的感情的。
不知不觉中,任渐默已经把这只不仅每天看着他工作,还会啄玻璃引起他注意的小家伙当成了“朋友”或是“家人”的一般存在。
他开始精心安排小鸟每天的饲料和饮水,会专注鸟类饲养的知识,会给它准备好一个又大又舒适的鸟笼。
不过任渐默依然没有关窗,他想,或许他的小鸟哪天也会想要属于自己的自由……
……
时间证明,任渐默在一个雨天中随手捡来的文鸟一直没有飞走。
它陪了主人整整五年零两个月,直到寿终正寝为止。
文鸟死后,任渐默没有再养任何宠物,他觉得自己仍然和以前一样,不讨厌动物,但也不喜欢。
只是偶尔,他转头看向那块隔开内外室的玻璃时,会恍然觉得自己还会看到小鸟一下一下啄玻璃的样子,仅此而已。
……
现在,不知怎么的,任渐默一想到呆在公寓门前的卷毛小子,就会莫名联想到他养过的文鸟,而后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烦闷感。
他搁下书本,“腾”一下站起身,几步走到衣柜前,换上了外出的行头。
“整理房间。”
任渐默迅速穿好衣服,对黑猫交代了一句,然后来到电梯前,按下了下楼的按钮。
季鸫从冰霰那儿得知了任渐默的真实身份之后,第一个反应首先是难以置信,第二个反应是肯定是哪里搞错了。
在“桃花源”里呆了整整半年,从f级难度一直晋升到s级难度,季小鸟早已不是昔日吴下阿蒙,该知道的规则也都摸索得差不多了。
参演者们不是网游里的角色,不能随手点选一个人就查看其控制面板,所以不管是新人菜鸟还是资深高手,光用看的很难轻易区分开来。
实际上,最低难度的f级,是允许有过一两回经验的参演者,与完全懵圈状态的新手出现在同一个“世界”里的。
季鸫在“灰烬之城”时,就差点儿被打算坑新人的杰哥弄死。
不过,等他们回到“桃花源”的时候,就立刻能够分清谁是菜鸟、谁是老手了。
因为与资深者们不同,每月三号,才是新手第一次踏足“桃花源”的日子。
掌握这个规律之后,那些以低阶参演者为拉拢目标的帮会,一定会安排猎头者在每月三号那天等在斗兽场门口,逐一游说初来乍到的新手们加入自己的帮会。
当初季鸫也受过此等待遇,自然清楚地记得,他踏入“桃花源”的时间,在日历上显示的是2月3日。
而那天,任渐默也跟他一样回到了“桃花源”。
如果真如冰霰所说,他家任大美人儿就是传说中那个名字爬到了方尖碑最顶端的最强者“兰陵王”的话,那他又怎么可能与季鸫、莫天根这样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新人一起,直到2月3号才回到“桃花源”呢。
当季鸫像冰霰提出这个疑问时,坐在他旁边的白发青年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
“但是,我敢肯定,任先生就是‘兰陵王’。”
冰霰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季鸫:“为什么?”
冰霰给出了自己的证据,“我送给他的武器,名叫‘万物生’。”
他回答:
“但凡在‘桃花源’里待得够久的,都知道那是‘兰陵王’的东西。”
季鸫听得很认真。
他知道一件趁手的武器对实力的提升有多重要,就像他的“寂寥无声”一样,季小鸟简直不能想象没有它应该怎么办。
而与任渐默的战斗水平相比,他先前用的“风刀霜剑”就显得太普通了一些。
季鸫确实一直在考虑帮任渐默找一件更好的武器。不过冰霰先他一步拿出了“万物生”,并且将它们当做招揽的见面礼,大大方方地送给了任渐默。
于是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除了随意幻化形态之外,‘万物生’是不是还有其他特别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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