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书友
入v前弃。
应该算是噱头大于内容的一篇文吧,不过也有可能是我自己期待过高了。
总之,因为年初张伟丽成功卫冕的时候我有恶补过mma,再加上平日里也喜欢听摇滚,所以一开始看文案还蛮惊喜的——不管是摇滚主唱,还是综合格斗选手,这篇文男、女主角的职业设定在网文里都挺少见,但又很合我口味。
鲜的职业设定,意味着作者写文的时候要做更多功课,但同时也意味着只要能写好,小说就会更出彩。
可惜作者浪费了这个优势。
首先是明明处于现代北美的大背景,结果文中人物言谈举止、思维逻辑都非常中式,再配上作者生硬的翻译腔,使得小说整体呈现出一种略显滑稽的错位感。
其次是对女主事业线的描写业余且浅薄,为了突出女主外表漂亮在格斗运动员体型描写上犯的常识性错误尚算小节,第6章对地下酒吧业余赛的胡编乱造也不是不能忍,但是直接将女主站回格斗擂台后的第一场比赛过程略写跳过?
这么偷懒真的很减分哟。
最后是对男主摇滚天才这一人设的塑造非常烂。
我不知道作者听不听摇滚,对摇滚的音乐内涵有什么看法,或者是对国外历史上摇滚名人的生平和性格有没有最基础的了解——反正,我看不到摇滚主唱/音乐天才的设定在男主形象上有任何加成。
颓废、迷醉、放纵、反叛、愤怒、自我毁灭……摇滚天才该有的人格底色,男主一点也没有,只有让作者沾沾自喜的“作天作地小妖精”这一最大卖点。
我相信,就算小说其它内容一字不改,单单把男主的设定改成无脑花瓶模特/非主流烫头师傅/躁狂症病患/无法适应人类社会的狼孩/刚穿越到现代不久的山顶洞人,也完全没有问题,反而可能使男主的行为逻辑更加通顺。
突然发现书评已经写很长了,实在懒得写了,请容我最后强行总结一下——
这篇文的作者既懒得写mma,又懒得写摇滚。
既懒得写格斗运动员,又懒得写天才音乐人。
她只想写一个简简单单的追妻火葬场的故事。
所以,对格斗无了解、对摇滚无兴趣的书友可以点击试读,不用参考我上述的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