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比赛已进入第4局了,双方的队伍分别是雷夫、迈克尔带领的龙鹰队,汉森、布隆迪带领的苍之队,现在场上的总比分是4比7,苍之队领先。龙鹰队的投手是一名叫威利的骑兵,已经连续投岀2个坏球了,如果连续投岀4个坏球,击球手汉森将会被保送1垒。
投球本来就不是一项容易掌握的技术,2队中4个比最有本事的家伙,却都选择了做打手,只有倒霉者抽中了投手签,才被选为投手。“威利!要投好啊~!”龙鹰队副队长雷夫喊道,由于这个家伙数次犯规,被候补队员替换下场,虽然很不服气,但雷夫也不敢裁判的判决提出异意,毕竟我这个裁判还是很有权威性的,也不介意使用暴力手段。
18米的投球距离,对一个初学者来说确实不容易,最后威利以4坏球把汉森送上了1垒。场下的副队长气得哇哇大叫,却也没有办法。苍之队开始向龙鹰队发出挑衅,激起了龙鹰队全体的愤慨,本来因落后低弥的士气一时大涨,比赛提前进入了高潮。
因为不能下场,我无聊的四处乱瞄,现在车队总共31辆马车,原有的一辆贵族马车,15辆普通马车,又从雷夫那里拿到15辆。原本还有很多车子的,但因为车夫人手不足,比较老旧残破的车子都被放弃了。现在士兵们把这些两辆一起的马车,尾对尾的紧挨成了2排,这样能快速启动的同时,也防止别人从车尾潜入,偷盗里面的金币。这队价值500万金币的车队,如果在“悉兰兰尔”境内绕一圈,说不定全把国的强盗、土匪都吸引过来的。
女眷们都在贵族马车里,她们对棒球不感兴趣,在车内玩着一种纸牌游戏,只有爱丽丝趴在窗户上看比赛,小脸上还气鼓鼓的。因为她的力气太大,我没让她参加棒球比赛,结果一直不高兴,闹别扭不和我说话。
至于我的小徒弟凯迪,他正在我的马车内练习着冥想,这4天里他已初步掌握了原力的修习,但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绝地武士,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目光一转,我意外的看到了海格和贝丽两人,海格前天刚换上了一个新胃,在25世纪的药物帮助下,伤口很简单的愈合了。看海格现在的样子,如果由贝丽搀扶着的话,勉强也可以下车走动。海格和贝丽看了几分钟球赛,远远和我打了个招呼后,就转身走了。还沉浸于悲痛的他们,那有什么心思看棒球比赛?
随着比赛的进行,渐渐吸引了一些本地居民,他们好奇的看着士兵们跑来跑去,用棍子去击打一个小球。我突然来了兴致,拿起了一套棒球用具,拉起佛尔德向居民走去。走近后我说道:“你们想玩棒球吗?”
居民们奇怪的看着我们两人,尤其是盯着我看,长着一头银发,一对银色眼睛的女人,在他们看来简直是是女妖或魔鬼的化身。看着居民怀疑、害怕的表情,我拿出了一枚金币道:“你们不来吗?我投球,只要你们谁能把我的球击飞,就可以赢得一个金币。”
利诱永远是最佳的手段,居民们果然骚动了起来,一个胆子比较大的大个子最先站了出来,说道:“我来!这个怎么玩?”
我解释了抓握棒球棍的方法,还示范了几下击球的动作,然后在地上画好线道:“规则很简单,我在这里投球,如果你能把我投岀的球打到我身后,就算你赢了。”然后让佛尔德接球手,打开大气之盾做缓冲。佛尔德担心道:“你确定我不会因此而送命?”我开玩笑道:“别担心,如果让你送命的话,萝兰卡也绝对不会让我活着的。”
拿到球棍后,大个子问我:“我们能开始了吗?”我说:“别着急,你有3次击打的机会,而你要选择3种投球方法中的一种来击打,现在看我的示范。”我右手拿球,做了一个预备动作:“注意了!这是第一种,消失的魔球~!”
投球的时候,我故意用脚踢起了一些积雪,制造了一层雪雾,被丢出的棒球,在雪雾中拉出了一条明显轨迹,但冲出雪雾后,球却消失不见了。
“啪~!”消失的球稳稳的落在了佛尔德的手套上。居民先是目瞪口呆,然后是惊讶万分,开始交头接脑的议论。其中一个居民大声道:“这不公平,我们不可能赢得了魔法。”其余人也马上跟着叫道:“对!不能使用魔法,太不公平了。”大个子反应更是强烈:“你事先没说用魔法的,这是寻别人开心吗?”
我摇了摇头道:“这不是魔法,它只是一个欺骗人眼睛的小把戏,如果不喜欢的话,还有其它两个选择,但如果有人能击中‘消失的魔球’,不但能获得一个金币,就能得到我的解释,现在请看下一种投球吧。”
“高速旋风球~!”同样踢起了一些雪雾,投岀的球把雪雾被拉出了一条螺旋通道,卷起了地上一层的积雪,但这次球并没有消失,它直接撞向了佛尔德。“碰!”的一声闷响,受到强烈冲击的大气之盾,以一种向外扩张的形状爆开了,附近的积雪瞬间被吹得一干二净。
面对着股突如其来的冷风,居民们感觉露出体外的皮肤,像刀割似的洌洌生痛,他们毫不怀疑,如果用棍子去击打这个球的话,就相等于自杀!
由于大气之盾的保护,佛尔德安然无恙,球也顺利被他接住了,他不慌不忙的打开了第二个大气之盾,似乎一点也不惊慌。其实身为一个魔法师,佛尔德从来不惧怕近战,他身上的魔法道具,足够抵挡下一个初级流星火雨了。
看着大个子惊恐未消的样子,我安慰他道:“别害怕,我不会勉强你选择这种危险的球来打的,看第三种投球法吧。”我随手抛出棒球,球以一种让人牙痒的速度飞行着,从投手板到垒位的18米距离,球竟用了2秒半才落到佛尔德手上,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这是晃悠悠的魔球,怎么样,3种球中你选那一种呢?”我对大个子笑道,嘴里露出了两颗小虎牙,样子很是阴险狡猾。居民突然间鸦雀无声,都在心想:这明显是放水,难道这个女人看上了这个大个子,想把他骗会去做魔法试验?
做为当事人的大个子,却没预想到任何危险,他几乎抢着说道:“这个这个!就打这个吧~!”然后拿着球棍,迫不及待站到了位子上,为了确认自己是否真的那么幸运,大个子问道:“是不是把球打出你所站的位置,就算我赢了?”
“难道还骗你不成?开始吧!”我把球丢了出去,大个子脸上神情得意,似乎已经赢了。球仍然以极慢的速度在“飘”着,大个子一点也不但心,以这种球速他能挥上2次棒的,只是等得有些不耐烦。球终于来了,大个子挥棒击球~!很可惜却落空了,他再次挥棒击球~!仍然落空,球稳稳的落在了佛尔德手中,然后佛尔德又把球丢了回来。
“这不可能~!”大个子双眼暴凸,难以置信的叫道:“再来!”我看似漫不经心的丢出了球,球划过一个弧形,依旧“飘”落在了佛尔德手上,不管大个子多么用力击球,球就仿佛水里的鱼,能绕开棒球棍往前“游”,而第3个投球亦是如此。
我笑道:“完美的3震出局!好了,下一个~!”大个子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问道:“我能再试一次吗?”“不行。”我拒绝了他:“你身后还有一队人等着呢,如果想要试的话,就去排队。”
大个子回头看了一眼,结果吓了他一跳,身后不知何时已经排起了一个二十多人的长队。“快让开!”“走开啊,轮到我们了。”“快让出位子......”队伍开始抱怨大个子的拖拉,然后干脆走出几个人,把不知所措的大个子给请走了。
第2个挑战者是个脏兮兮农民,同样选择了“晃悠悠的魔球”,但他也没能打到球,一直到第7个挑战者。一个衣服破烂的少年,少年衣服单薄,大冷的天脚上却什么也没穿,但奇怪的脸色红润,似乎一点也不觉得冷。
“哥哥加油啊~!赢了,就有钱替妈咪治病了。”少年还有一个小跟班,一个10的小女孩,长得挺可爱的,头上带着个大棉帽子,几乎把半个脑袋都挡住了,身上也裹得厚厚的,似乎她哥哥的衣服都让给她穿了。
“别吵,我一定能打中的。”少年声音不高,却流露出浓浓的自信,深褐色的眼睛内,似乎隐藏着一头野兽,让普通人不敢与他对视。少年一直盯着我的眼睛,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不过和一个小孩子斗眼神,这有必要吗?
只要吓唬吓唬他就行了,我用举起棒球的动作,挡住了右眼与佛尔德之间的视线,脸上仍带着一贯的微笑,右眼瞬间变成了红色,直勾勾盯着那少年。少年一惊,差点掉了手中的棒球棍,可一眨眼我的眼睛又换了回来,让少年几乎怀疑自己眼花了。
这种眼睛充血的小把戏,对于center控制的身体来说,再简单不过了。“小子,你想要哪种投球呢?”这个少年真的很有趣,他的呼吸遵循着某种规律,心跳也比正常人慢,似乎是经过了某种身体训练。少年恢复镇定后道:“3种都来吧,我能打中!”
我笑了笑也不生气,抬手投岀了消失的魔球~!少年看也不看来球,双手握棍挡在了佛尔德的手套前,“当~!”的一声清响,球擦过了球棍向天空飞去,最后往人群掉落。我不怀疑有人会拣了球就跑,为了不让这种事发生,我用原力把球停在了半空,让它飞了回来。
居民只是骚动了一下之后就见怪不怪了,他们早就把我归类为佛尔德一样的魔法师,而魔法师总是这样奇奇怪怪,拿东西从来不用手。
“不错吗,懂得用阻挡球路的方法击球,可惜这球偏错了方向,准备好接第2球了吗?”少年只是用动作表示准备好了,于是我投岀了第2球。高速旋转是造成旋风的关键,而旋风加上球体高转速时造成的穿透力,我不认为少年能挡下这球,但看他的样子绝对会硬挡的。未免他受伤,这本来就没用全力的球,又被我减去了一半的力道。
少年如果挥棒迎向了上去,球与棒剧烈碰撞,少年稳住了球棒与球相持不下,一阵阵金属摩擦声,螺旋乱流的撕裂声在人耳内回响不停。少年瞳孔一阵散乱,这些声音显然对他刺激很大,这让我想起了狼之类的犬科动物,它们的听力非常好,但也最难忍受金属发出的噪音。
而少年也同样难以忍受,把手中的球棍一偏,棒球往上一弹再次飞向了人群。一次成功击球的机会,就这样被少年放弃了,“还有第3球。”我也没说太多的废话,把球拿回来后,就向少年丢去。这次球飞得特别慢,似乎毫无重量,一路晃悠着前进。
少年第一次皱起了眉头,比起前两个发球,他更在意这个“晃悠悠的魔球”。这根本就是违反物理法则的,棒球在投岀的那一刹那,居然会变得比棉花还轻,这种球无论你用多大力去打,球都只会从棒球棍上“滑”过去。不过少年自有打算,他把棒球棍震动起来,就在突然加速的那一瞬间,从3个方向击向棒球。
他确实击中球了,无声无息,球更像是被吹走的,就落在我身前5米处。居民随着球的掉落,发出了失望的叹息,差一点他就成功了。少年也不说什么,扔下球棒就走,他的小妹妹却拉住他道:“等等秀儿,秀儿一定能打中的。”
小女孩就排在少年的身后,现在终于轮到她挑战了,虽然知道妹妹的希望希望渺茫,但少年也不敢让她独自回家,只能留下等她。秀儿捡起了哥哥丢下的球棒,一脸认真的道:“我要打那个飘忽忽的球!”我说:“看你这小个头,就算你要打其投法,我也不会给的,小心拿好球棍,我要投球了!”
“拿好了。咦,这棍子好轻啊!”秀儿这时才发现,自己轻易的拿起了,这根看起来块头很大铁棍子,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轻的金属,但感觉又告诉她,这棍子就不是假的。女孩不禁好奇问道:“姐姐,这是铁作的吗?好轻呀,要是我们家的大铁犁也那么轻就好了。”
我很乐意回答这个小家伙的问题:“这是铁做的,但所用的铁其实只有拇指大,是远古科技中的分子重组术,使它改变了原来的面貌,变成了这根既轻便又结实的棍子。”怎么看这小姑娘都是一个美人,要是现在打好了关系,也许10年后就容易下手了。
秀儿鼓着腮帮子道:“秀儿不明白。”伤脑筋,这些大人都未必会懂,小孩子又怎么会明白呢?我只好编故事说道:“也就是古代的魔法师,他们使用魔法‘嘭’的一声,把一小块铁变成了你手中的球棍。”
秀儿一副终于明白的样子道:“哦~原来是这样,你直说不就得了,还要兜那么大个圈子,真不累。”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现在的小孩都那么厉害吗?
秀儿像模像样的摆正了姿势道:“赶快投球吧,别说那么多废话了。”我又是一阵无力,真是很厉害的小女孩啊。投球,挥棒,女孩没打中。不管棒球棍多轻,一个小女孩要挥着几乎同等身高的东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次挥棒秀儿就偏差了2个球身的距离。
结果第2棒也同样挥空了,直到第3棒,秀儿非常努力的瞄准着,两只小眼睛都快成斗鸡眼了,但挥棒时还是出了一个大错误。由于太过着急,她的右脚绊到了左脚上,秀儿哎呀一声惊叫,身子歪歪斜斜的倒下了,但球棍也刚好打在了棒球上。
就在众人的目光中,棒球越过我的头顶,落在了我身后的雪地上,这个意外让居民一时反应不过来,全都楞住了。我也有些意外,但并不怎么吃惊:“你赢了小妹妹,这是你的金币。”屈指一弹,一枚拇指大的帝国金币,飞过18米的距离,停在了小女孩面前。
秀儿高兴的拿了金币,跑回哥哥身边炫耀道:“哥哥快看,秀儿很厉害吧?”少年一脸的痛苦,他竟然输给了自己的小妹妹,而且还是以这种莫名其妙的方式输了。他拉着小女孩的手道:“别废话,赶快回家。”兄妹俩转身走入人群,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但这个奇怪的少年,让我清楚的记住了他,并在不久后,我们又见面了......
击球比赛继续,之后又轮了4~5个人,但我袋子里的金币却一个也没有少,就在我感到有些无聊的时候,居民突然发生了一些骚动,一伙人排众而出。领头者是个年轻人,一头金发,面容英俊,腰间还佩这一把镶满宝石的西洋击剑。
用这种剑的人不是剑术高手就是白痴,因为它细细的剑身很容易被削断,而且除非是要害,击剑造成的伤害通常不会致命,这也增加了对手反击的几率,但击剑的灵活性却是其它剑无法比拟的。
年轻人身后还带了8个随从,这些随从有盗贼、剑士、舞女、魔法师、甚至一个2米多高,身上满是刺青的野蛮人。年轻人开口就道:“这就是要去罗卡西的车队?规模只是马马虎虎而已嘛~!而且看这些人,安于玩乐,那有一丝正规军的样子?”
年轻人狂傲的向佛尔德问道:“你们的最高负责人在那里?让他出来见我。”佛尔德平和的回答道:“请问你是哪位?我们的雇主暂时不在,我是这里佣兵小队的队长佛尔德.莱克斯。”佛尔德摘掉棒球手套,伸出了手。
少年伸手和佛尔德握在了一起说道:“亨德森,安东尼奥.亨德森。”佛尔德微微一惊,随即道:“你好亨德森先生,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佛尔德之所以吃惊,是因为亨德森这个姓氏不仅在悉兰兰尔,甚至整个埃莫西亚都非常有名,而名声源于德肯4世的养子--大卫.亨德森。
大卫.亨德森原是一位帝国将军的后代,这位将军是德肯4世的好友,在他战死沙场后,德肯4世收养了他的儿子,并保留了他亨德森的姓氏。大卫.亨德森似乎天生就是一个军事将领,他19岁时就开始为帝国征战,而他最后仍是死在了一艘开往另一块大陆的军舰上,享年79岁。
大卫.亨德森毫无疑问是一位伟人,他的一生只能用“战争”二字来概括,他与布隆迪的祖父并称帝国两大将军,他们合力为帝国扩张了三分之二的版图,而因为残忍嗜杀,这位大将军被人称为披血的野兽。
这位野兽先生从不留头发,他认为男人的脸面并不是体现在这些地方上的。他也否认自己是一个军事天才,他曾经说过,他的养父之所以让他上战场,是因为他的脸足够凶狠,能吓唬住敌人。他在第一次上战场时,甚至连兵种的分不清,是无数的实战造就了他,而非什么天才的称号。
大卫死后他的儿子多科斯继任了爵位,也同样继任了他的残忍,可惜的是大卫的残忍是对待敌人,而多科斯的残忍却对待自己人民。这时已是布隆迪的祖父德肯5世继位了,看在多科斯父亲大卫的面子上,5世并没有为难他,但因为5世是放任,最终导致了多科斯封地内的民众暴动。
就在首都的附近暴动,这还是帝国有史以来第一次,按照当时的法律,多科斯本应该被削去爵位的,但5世对他网开一面,让多科斯的大公爵头衔降到公爵,全家迁出所在的封地,换了一座小城。可多科斯还是死性不改,他管制下的小城再次暴动,5世一怒之下把他从公爵头衔降到侯爵,踢到了一个边境小村随他胡闹去。
60多年的人物变迁,当年不到500人的边境小村,现在已变成拥有15万人的大型城镇,而阿罗法也不再是帝国板块中的边境了。大卫死后也经了3代人了,现在由48岁的杜库.亨德森继任侯爵头衔,而安东尼奥就是杜库侯爵最小的儿子。
安东尼奥对佛尔德的态度还算满意,说道:“我父亲让我来看看,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顺便问候一下远道而来的客人。”虽然这样的态度一点也不象问候,佛尔德还是提起精神应对,毕竟对方是侯爵的儿子,得罪他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很感谢侯爵的问候,这里一切都很好,暂时不需要帮助。”佛尔德转身道:“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小队的弓箭手茵瞳。”我伸出手道:“你好,安东尼奥先生。”安东尼奥眼前一亮,马上微笑道:“你好啊,美丽女士。”说着抬起我的手就吻了一下。
我不喜欢这种礼仪,但礼仪总归是礼仪不好拒绝,让我好受一些的是,这个安东尼奥并没有像荒原猎手的弟子一样跪下,不然我又多了一位效忠的骑士。我收回手,在背后擦了擦道:“我们过去再谈吧,这里人多嘴杂。”
此外还对等待的人交代了一下:“好了!击球赛到此为止,对没能赢到金币的人,只能说抱歉了。”虽然很多等候的人不满,但亨德森家的统治已经深入人心了,所以没人敢发一句牢骚。
士兵架了许多火堆,用木板和石头围成了一圈圈坐着取暖,看到我们过去,他们主动让出了一个火堆。我们围着座下,安东尼奥说道:“听说你们这趟去罗卡西,是为了护送一些很贵重的东西,但路途上又追回了500万金币的税金,现在看来人手显然已经不足了。”
安东尼奥扫了一眼比赛中的士兵,笑道:“我父亲很为此担心,出于安全考虑他很希望你们能卸下税金,由他另外派遣部队亲自运往首都的,但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伯利兹先生坚决不同意。于是我父亲的意思是,让我这几个随从加入你们,这多少也增加一点把握。”说到伯利兹,安东尼奥似乎对他的拒绝很不满,这简直是对亨德森家的不信任。
“这个...”佛尔德犹豫道:“虽然这是侯爵的一片好意,但雇主不在的情况下,我很难答应让你的随从加入,不如等伯利兹回来再做决定吧?”伯利兹对侯爵不信任,这一定有他的理由,这些我们外人无法明白,也不必明白。这不是说我们冷酷无情,伯利兹如果要我们帮忙,我们一定会帮的,但有些事情他足以应付,我们胡乱插手只会把事情高糟。
“拒绝别人的好意,可不是一件礼貌的事情。”安东尼奥冷笑道:“老实说,就凭你们这些人,想平安渡过大平原是根本不可能的,那里有各种的天然陷阱,有6~7股马贼肆虐,无数的危险生物。”佛尔德冷静道:“你说的是‘死亡海’,但我们根本不从那里过。”
“是吗?”安东尼奥感到奇怪,可很快就笑道:“你们的雇主可不是这样决定的,他向我父亲要了‘死亡海’的详细地图,我想他不会是用来学地理的吧?”这下佛尔德也说不出话来了,如果伯利兹真的向杜库侯爵拿了死亡海的地图,那他很有可能是要临时改变路线。
“死亡海?内陆也会有海吗?”我听得一头雾水。“死亡海其实是一片会移动的沙漠,那里有一条奇怪的路径,随着沙漠的移动有时出现,有时消失。”佛尔德解释道:“如果走死亡海的话,到达罗卡西的时间会缩短7天,但风险也会成倍增加,所以我不太同意这样做。”
“......”我低头思索着,死亡海...一听这个名字就令人感到好奇,如果是独自一人的话,我一定会去闯闯的,但现在不止关乎我自身的安危,还牵系着整个车队的存亡,所以佛尔德反对的理由也很充足,但我又很想去死亡海看看,一时间脑袋里混乱非常,不知如何是好。
思索之际也注意听,佛尔德和安东尼奥两人说了几句,便激烈的争吵了起来。安东尼奥激动的站起身说道:“...你这样说是瞧不起我们吗?好吧,我本来就不打算和你们多说废话,按照佣兵的规矩,实力不如的一方自动退出。”
安东尼奥对其中一个随从道:“阿扎特,你去领教一下这位队长的技艺。”阿扎特正是那位剑士,但佛尔德却不是剑士,安东尼奥显然不知道这点,因为佛尔德身上没有穿法师袍,而印象中佣兵队长通常又是由剑士担当的,所以安东尼奥一时也弄错了,但他随从中的魔法师却没有弄错。
这位魔法师伸手拦住了正准备起身的阿扎特,平静的说道:“和魔法师的对决,就应该让魔法师来。”也不知魔法师是不是都喜欢把自己包成一个粽子,但拦住阿扎特的魔法师俨然就是一个粽子。
一身白色的皮衣把自己紧紧裹住,就连手和脸的不放过,皮衣是那种白得刺眼的白色,外面罩了一层袍子,也不知他是怎么呼吸的,让人感觉如果不是洁癖成狂,那他就一定是紫质缺乏症患者(吸血鬼病)。
佛尔德这时也有些恼火了,对方明显是来找茬的,再退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佛尔德霍然一声站起道:“如果你真想这样干的话,最好先想想后果。”“后果我们很清楚...”白皮魔法师也晃晃幽幽的站了起来,道:“这里太拥挤,我们还是到那边的空地上去吧。”
于是我也站了起来,正准备和佛尔德一起去空地,安东尼奥却提醒道:“不用叫上其他人吗?”我看了看球场上的那几个家伙,说:“我想不用了。”然后吩咐士兵:“我们很快回来,不许告诉他们,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我和佛尔德去约会了。”士兵装模作样的行着军礼,齐声说道:“明白,长官~!”
佛尔德顿时一惊道:“拜托,你们这样说,我会被布隆迪干掉的。”我故意道:“哦~那就说佛尔德和我去约会了。”“喂喂,不是前后循序的问题吧?”我们边走边说,简直无视其他人的存在,结果把自傲的安东尼奥气得脸色铁青。
“自我介绍一下吧。”在空地站定后,我向魔法师伸手道:“这位法师先生是......?”“伯特拉姆,大气法师。”仔细听来,伯特拉姆的声音根本不是从他的嘴巴发出的,而是来自他胸口的一个水晶挂饰。
阿扎特冷冷说道:“大剑士阿扎特。”阿扎特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面容冷俊,右手一直握在腰间的长剑上,似乎随时准备着一剑削掉对手的脑袋。
“多尼乐,”盗贼指着自己这身装束笑道:“很明显,我是一个盗贼。”生活在阴影之中,能够熟练地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轻松的从事着幕后活动,使事件变得对他们有利,在占尽优势的时候进行攻击--这就是一个盗贼擅长的地方。
“舞女”不紧不慢道:“薇萨斯,姓玛尔。”玛尔之所以给我舞女的感觉,是因为她穿一身玫瑰色的古典长袍,边缘镶嵌着金色的花纹,一块同样式的披肩头巾将她的眼睛挡住,只露出了高挺的鼻子和性感的红唇。薇萨斯毫无疑问是一个美女,她身上火红的颜色燃烧着我的心,我紧紧盯着她眼睛的部位,说道:“玛尔,做我的女朋友吧?”
一种奇怪的感觉在我心中生起,这绝不是肤浅的一见钟情,我相信某种东西将我们联系在一起,几乎同时向对方伸出了手,一道红色的闪电在我们双掌间跳动着,心脏就像被驱赶般加快,随着我们彼此靠近,闪电变成了一个流动的红色圆球。
事后我也觉得很奇怪,但当时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根本不容人思考。就在水*融的时候,薇萨斯出现了一丝分神,恰巧安东尼奥这时喊道:“你们在干嘛!?快住手~!”薇萨斯浑身一震,掌大的圆球“啪”的崩出了一条口子,红色的能量喷射而出,我们迅速收回圆球内的能量,但最终还是因为能量失衡圆球应声炸开了。
附近的几人根本来不及做岀反应,就被强烈的冲击炸飞了,而处于爆炸中心点的薇萨斯,却意外的没有飞出多远。是我以六百多公里时速挡在了她身前,为她承受了大部分冲击,再返回原地的。为此我差点撞上了音壁,也不知我是怎么达到这种速度的,就像身体自然而然的完成了这些动作,感觉跟center控制身体时很相似,但记录中center根本没有给我任何协助,我只好把疑问暂时归类为center留下的运动记忆。
薇萨斯爬起来,故意说道:“我输了,茵瞳女士的力量,我自愧不如。”薇萨斯这样说,似乎我们刚才的举动只是一场力量的较量,可能她想向某些人隐瞒,但我仍觉得心口堵得荒,就像你和一个女人睡了一觉,第二天她却矢口否认一样。
随着距离的拉远,刚才心跳的感觉没有那么强烈了,但联系感却变得更强,我们各自吸收了圆球4成多的能量,这些能量分不清是谁的,现在我能知道薇萨斯在想什么,而薇萨斯也能知道我在想什么。我的想法明显让她感觉很困扰,因为大家都是女人,而且事情来得突然,让她产生疑虑这是否我在搞鬼,用了一些未知的方法影响她的心智。
其实我也很莫名其妙,我只能把它解释为磁场的互相吸引,幸好吸引过来的不是一个男人,否则我很难确定自己可以抵抗那种心跳的感觉。想到这里不禁令我寒毛倒立,突然肩膀上拍落一只大手,我吓了一大跳,一副打雷似的嗓音在我的后脑勺上方响起道:“喂~!你这个女人,怎么随便弄得别人满身是灰?”
回头一看,是那个两米多高的野蛮人,这样的天他居然也赤着上身?一道道醒目的图腾纹身,古铜坚硬的肌肉隆起,加上汗水淋漓竟黄得发亮,犹如抹上了一层橄榄油,可因为爆炸卷起的雪水和泥土,把野蛮人身上的纹身弄得乱七八糟,而他显然很不喜欢别人这样做。
我闭上了眼睛,把脸别到了一边,看到我痛苦的表情薇萨斯在心中偷笑,她自然知道我在想什么--只是一不不小心,令我寒毛倒立的形象被这个野蛮人替代了。野蛮人这时大声道:“按照规矩,你必须替我洗干净。”我心想,只是要求我洗干净而已,这很合理啊。却听到安东尼奥大声训斥:“耶乌特!别在这里胡闹。”
“不行,她必须光着身子为我洗净身体,并亲吻我全身的图腾请求宽恕。”原来是这样!耶乌特边说边温柔的摩娑着我的肩膀,光听他说我已经起鸡皮疙瘩了,他居然还来这手。我遥望了一下远方的天空,缓缓说道:“洗干净可以,但脱guang衣服和亲吻就不必了。”
“那可不行,如果你不愿意,我只能把你强行带走了。”我只能分散注意力让自己冷却下来,可偏有人不知死活,我捏紧了拳头,突然转身抓住了耶乌特的3角裤,发力把他举了起来,往几米外的雪地一摔。
“呜啊~!”野蛮人腾空而起,嘴里惨叫着,倒插进了一个雪堆里,之后开始闷声挣扎。我向雪堆里走去,安东尼奥另外那3个穿着骑士盔甲的随从,跳出来拦住了我,其中一人道:“你想干什么?”声音脆嫩中带点低沉,是很中性嗓音。我抬头仔细看去,居然是个女的,一头2寸长的黑色短发,皮肤呈现健康的小麦色,胸部有点“太平”,一个十足的假小子样。
(答应了小羊要1天更新的,可越着急越写不出来,最后还是拖了2天,只能对小羊说对不起了。感觉到情节太突然的请告诉我,日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