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呕~奥~呀~!啊~!”一个人型物体挣扎的跳出了,已经被烧的滚烫的水池,然后又绕着水池不断的狂奔。
“哇哇~!烫死我了。”这个人型物体就是刚才被我丢下饮马池的大叔,众人一时难以接受这个突然的变化,除了我和爱丽丝以外的,所有人都惊呆了。刚才的大叔还象一个,比世界上所有的死尸还要象死尸的死尸,现在却又活蹦乱跳的复活了。
趁所有人都在注意大叔的时候,我把还在手中的另一个红球,双手一合,吸收了里面能量物质,然后把烧焦的手藏到了身后。在身体活性细胞和能量的帮助下,双手开始快速的在自我修复。
直到好一会儿,众人才从大叔居然没死,的震撼中清醒过来,接受了这个事实。而大叔在一阵狂奔后,累得趴在地上喘起了粗气。
“大叔,你的病刚治好,不要做这种剧烈运动。”作为医生,总会忍不住对患者提出忠告。
“不要叫我大叔,我才20岁!”大叔一边喘气,一边辛苦的回答。
“不会吧!20岁?我看那已经是20年前的事了。”真是个不知所谓,又有趣的大叔!
调酒师保罗的突然说道:“汉森,你真的变年轻了。”
“真的吗?呃!胡说什么,我本来就很年轻嘛!”
虽然知道这不可能,但大叔的手还是下意识往脸上摸去,完全不象以往的粗糙感,扎手的胡须也不见了,脸上的皮肤变得异常的光滑细嫩,就连平时被他借酒调戏过的众多女性都比不上。得到这个全异以往的结果,大叔表情变得怪异起来,然后拉开了上衣和裤子,往平常突起物看去。
“不见了,真的不见了,我的啤酒肚不见了!”汉森大叔干脆把上衣都脱掉,开始仔细的检查这个新生的身体。
在再生剂的作用下,年龄变成了一组毫无意义的数字,身体重塑后,不管是什么年龄,都会恢复到曾有过的鼎盛时期。而现在的大叔,再生后已经恢复成了二十几岁的壮年,身上毛发的脱guang,也使大叔看上去显得更为年轻。这足以让所有人相信,我刚才给大叔注射的药物,不但能使人起死回生,还能让人反老还童。
得到这个结论,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尤其是佛尔德他们,更是感到惊讶。
“我真的变年轻了!”
就在大叔开始要脱裤子的时候,我不得不阻止。
“赶快住手!你现在还在大街上!”
不过就刚才的举动,已经足够引起人们的注意了。不想再引起一场骚动,我建议先回酒馆再说,这立即获得了全数赞成。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刚才的事件意味着什么,在还没有想清楚前,最好的选择就是不要张扬。
虽然,这对我和爱丽丝来说没什么,但对于其他人,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在回到酒馆后,现场的气氛变得有点紧张,但本事件的当事人,主要人物2的大叔却没有什么觉悟,一进门就说道。
“保罗,地上怎么会有一大沱垃圾啊?不是我说你,保罗,作为一个能让老板放心的员工,能让顾客安心的调酒师兼服务生,是不应该犯下这种低级错误。”大叔指着地上那块深绿色的人型污迹道:“赶快把它清理掉,实在是太恶心了!”
保罗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找来了拖把,开始认真的拖起了地板。这就象有个人吐了口痰,却要求别人来对此负责般不负责任。
“小姐,你刚才的药物,真的能让人起死回生,返老还童吗?”一直没有说话的老管家道。
“答案是肯定的,老先生你想要买吗?”
如果他想要买的话,我到可以卖给他一些。现在再生剂还有3支共500毫升,一个人用的话,20毫升就足够了,我打算把用剩的半支,分5份卖出去,这样起码可以充实一下扁平的钱包,让接下来的旅途更顺利一点。
“不...太晚了,也许在两个月以前还可以,但现在,我想已经不可能有用了。”
老头肯定是有什么亲人,在两个月前去世了。
“那你不想给自己买一支吗?”没想到这种人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还要推销。
“呵呵呵!我是那种比较赞成,生老病死之自然规律的人,所以...”
“我明白你的意思,虽然对于你的观点我不太赞同,但我不会勉强你的。”大家相处的世界不同吧,在25世纪,所有人都在追求更长的寿命,更强健的体魄,没有人会抱怨自己活的太长,活的太好的。
“比起这个,我到有另一件事想拜托!”
“哦!只要有报酬,你可以尽管说。”最好是能先给,否则今晚我们就要睡大街了。
“哈哈哈!当然当然,委托任务,怎么可能没有报酬呢!”
老头哈哈大笑,好象我的话很好笑似的,这能怪我吗?谁让我们已经山穷水尽了!你知道我们的下一步计划吗?如果在冒险公会找不到工作的话,那我们就只好去抢劫商店了!这是所有人都希望看到的吧?
“既然是委托任务,就让我们队长跟你谈吧。”在不知道物价和兑换率的情况下,最好还是让知道的人来谈。
“佛尔德,这里就交给你了。”
提议假扮冒险小队时,佛尔德被理所当然的选为了队长。本来冒险小队一般是由圣骑士来当队长的,但是为了不给旅行添加额外的危险,所以只好选择了法师职业的佛尔德。精灵使的萝兰卡扮成了牧师,爱丽丝是盗贼,而我却变成了小队里的弓箭手。
但滑稽的是,我这个弓箭手却连一支箭都没有,更别说是弓了。原因是根本就卖不起道具,就连最便宜的弓,都要200个铜币。原本200个铜币我们是有的,这是早上那顿丰盛大餐的剩余,但却被布隆迪以小费的名义,装进了伙计的口袋里,对此我实在是没话说。
“茵瞳...!”一直没说话的萝兰卡突然道:“你的手...。”
本想偷偷找个地方,把手上的烧伤处理掉,却被萝兰卡发现了。
“呀~!”爱丽丝也惊叫一声。“茵瞳姐姐,你受伤了!”
“没什么,一点小伤而已,不用大惊小怪的。”
“阿瞳,让我看看,你伤的得怎么样了?严不严重?”
布隆迪恶心的捉起受伤的双手,一边轻柔的抚mo,一边深情默默的望着我。虽然我早已经切断了双手的感觉,但还是止不住寒毛倒立!
“碰~!”
“啊~!”
布隆迪被爱丽丝的一个飞脚,踢得向酒馆外旋转飞去。
“你要对茵瞳姐姐干什么?有我在,你休想乱来!”
哎~!都不知该如何反应,给人的感觉真是哭笑不得!
这时萝兰卡走上前来,举起我的双手,开始吟唱起优美的咒语,一颗颗水蓝色的光点,凭空出现环侥我受伤的双手,一会儿工夫,手掌表层的焦黑,开始龟裂脱落,原本已经好了大半的烧伤,迅速痊愈。
“谢谢!”
虽然受伤完全是她导致,但还是说一声吧。
“我...我知道这是我的错,你...你不用对我说谢谢的。”身为一个公主,萝兰卡大概从来没有跟人道过谦吧?不但说话结巴,脸还涨的通红。
真是个可爱又好玩的姑娘,但看在成心道歉的份上,就不再捉弄你了。
“没关系,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但还是想,再感受一下萝兰卡的...轰!在心灵重锤的攻击下,刚刚升起的龌龊念头被彻底粉碎。
和老管家一阵耳语后,布隆迪走了过来。
“是什么样的任务?”
“护送一对母子到罗卡西,间中要穿越死亡沼泽,和库塔依沙漠。危险度不是很高,大概要走40天的时间。”
罗卡西是悉兰兰尔帝国的第二大城市,主要支柱是商业和铸造业,周边有16个大小城镇,每年能为首都悉兰,创造7亿多金币的巨额税收。
“报酬是200个金币!”
“啊!”当佛尔德说出两百个金币的时候,一直在傍边站着的大叔,一声惊叫。
“有什么事吗?大叔。”
“大叔,大叔!我很老吗?叫我汉森。”
“现在的确不老了,但刚才...”布隆迪调笑道。
“小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汉森愤怒的道。
“没什么,实话实说而已。”
“哼!那你要不要和我比试一下,指不定会谁赢。”
“来就来,怕你啊!”
佛尔德道:“喂!你们两个,要打的话等一下再打,我还有话说。”
两人立刻闭了嘴。
“伯利兹老先生说事情很急,所以要我们立即准备出发。”
“那也好,省得今天晚上要睡大街。”我问道:“那我们现在回去拿行李吗?”
“不用了,等一下马车会路过旅馆,到时再拿。”
看来真的是很急啊!不知什么事那么要紧?
“能不能也让我加入...”汉森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为什么?”我和布隆迪同声道。
向布隆迪望去,刚巧他也望向我,还自认为很帅的傻笑起来。
“哈哈,当然是为了报答这位小姐的救命之恩了。”汉森笑得很勉强,刚才我用再生剂让他痛的死去活来,就算不在心里恨我,也不会有什么感激之情吧?所以报恩一说实在很牵强。
“汉森大~叔!我们可不是什么流浪团队,所以不招收流浪汉。”布隆迪故意把大叔两字拉的很长。
“什么!你说我是流浪汉。当年我和独眼巨人战斗的时候,你还在家吃奶呢!”
“独眼巨人?不可能吧!就你,恐怕连我都打不过~!”
“你...”汉森直指布隆迪的鼻子喊道。
“那就决一胜负吧!”为了不使吵架耽误过多的时间,我打断了汉森的废话道。
汉森的手指立即僵在了半空,布隆迪也张大了嘴巴,一副傻样。
“如果你赢了布隆迪的话,就让你留下。”换上另一副表情后,又细声细语对布隆迪道:“布隆迪,你也同意吧?我认为你一定会赢的。”
布隆迪攻击力提升25%,速度提升25%,耐力提升25%,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
“亲爱的,你放心!我一定会把这个流浪汉打败的。”
哈,真是好骗啊!但是这句‘亲爱的’我会记住的。(茵瞳似乎迷上了,这个玩弄人心的邪恶游戏!)
“吼!来吧大叔,让我们到外面去。”近两米的布隆迪,这时看起来就象个大灰熊。
被布隆迪的气势吓了一跳,汉森有点结巴的对,调酒师兼服务生的保罗道:“保...保罗,把...把我上次低压在这里的那把剑,拿...拿来。”
遭了,这次恐怕要弄巧反拙。本来激发布隆迪的斗志,是想试一试汉森的真正实力,但是汉森真实度不高的胆怯表现,可能会使布隆迪大意,导致轻易的失败。
当你认为能仗控一切的时候,失败也就离你不远了!这是每个人都应该记住的话。所以,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因为时间有限,所以比试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希望时间变短,能让布隆迪全力以赴,没有机会大意。
在众人又走出酒馆的时候,汉森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说这场计谋的较量,到底谁会赢。看来我还是低估了,这位醉酒的大叔。
(多发书评,有什么不足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