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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 1)

对六零三来说,今天着实算是个特殊日子,一来是简易样片成功点亮,二来是叶玫正式加入他们这个还名不见经传的创业团队。

秦墨去洗手间依依不舍洗掉了脸上那个红心,回来后,大手一挥,提议下午放假,带几个小伙伴出去玩算是正式庆祝。

毕竟老大被k这种庆祝方式实在是太丧心病狂。

至于玩什么,几个人商量后,一拍板,决定去滑旱冰。原因很简单,这项活动不仅能放松身心,还能锻炼身体,对他们这些技术宅来说再合适不过,而且男女咸宜。

当然这拍板,严格来说,并不包括叶玫。因为在秦墨征求意见时,她给出的是女生标准答案——随便。

相当于弃权。

于是一个小时后,她跟着几个人来到了某购物广场地下一层的旱冰场。

今天是工作日,这个时候旱冰场的人并不多,池子里只有几个青春飞扬的年轻男女,看模样应该都是闲得蛋疼的大学生。

从这些年轻男女脸上肆意欢快的笑容便知,滑旱冰确实是一项男女咸宜有益身心的活动。

只是——

叶玫不会。

她坐在长椅上慢悠悠换上旱冰鞋,一抬头,林凯风和江临已经飘然而去,余下秦墨站在她面前,歪头翘着一边嘴角,似笑非笑看着自己。

他原本就生得颀长挺拔,此刻穿了旱冰鞋,叶玫自下而上看他,简直就像看一座高耸山峰。

“你去玩吧,不用管我!”她说。

秦墨道:“这活动可是专门为你准备的,要不然我们就去玩男人喜欢的了。”

叶玫:“逛窑子么?”

“……”

秦墨笑着伸手在她额头戳了下,道,“我发觉你挺能噎人的。赶紧的,我教你。”说罢,朝她伸出手,“你们学霸学东西不是都很快么?滑冰很简单,很快就会的。”

叶玫看向他伸在自己面前的那只骨节分明的修长右手,默了片刻,淡声道:“不用了,我们学霸喜欢自学。”

秦墨愣了下,那只放在空中的手,颇有些无处安放地虚抓了下,然后才收回来,道:“行,那你自己当心点,有需要的时候,随时召唤。”

叶玫笑着点头:“好。”

秦墨看了看她,转身朝冰场飘去。

叶玫的目光默默跟上他颀长的背影。

他显然很擅长这项运动,看起来如同闲庭信步,优哉游哉,却游刃有余。偶尔信手拈来的小技巧,诸如看似随意的转个圈,或者转弯倒滑,动作飘逸又潇洒,几乎立刻成为场中焦点。

他在场内才滑了不到半圈,便有两个年轻女孩凑到他身旁,与他搭讪。

这招蜂引蝶的本事,真是在哪里都能变成他的主场。

叶玫暗暗叹了口气,收回目光,专心研究脚下那双旱冰鞋。

她运动不差,平衡能力也不错。小时候学自行车,十几分钟就学会,但滑冰似乎没她想象得简单。

刚小心翼翼试探着站起来,差点就一个趔趄摔倒,好在及时扶住了旁边栏杆,才没在大庭广众之下摔个狗啃泥。

她只得坐回去,转头去认真观摩池中人们的动作,在心中默默分解。

秦墨滑了两圈,打发掉缠着他的姑娘,滑到长椅处找叶玫,却发觉人不在了。

他咦了一声,回到池内,边慢慢滑动边东张西望。

不出片刻,果然看到不远处,一道缓慢滑动的身影。

他嘴角一弯,快步上前,滑到叶玫左前方,又及时放缓速度,面对着她一边往后退,一边笑着道:“不错啊!这么快就会了。”

叶玫抬头看他,表情里难得露出有几分不加掩藏的得意,扬扬下巴道:“我们学霸学东西就是这么快。”

只是,事实证明,做人还是不能太骄傲。

她这话还未落音,忽然有几个连成一队小火车的年轻男女,笑闹着从旁边飞速滑过,那火车车尾摆动幅度太大,从她身边擦过时,不小心撞了她一下。

力度其实很小,只能算是轻轻碰到。

然而她一个刚刚才能勉强独自滑行的菜鸟,还远远不能很好地掌握脚下这双旱冰鞋,被人这样一碰,身体立马失去平衡,惊慌失措地朝前面倒去。

慌乱之中,自然是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而前方唯一的东西,便是秦墨。

秦墨反应倒是很及时,在她被撞时,几乎是立刻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去扶她的手臂。

无奈,身体失衡导致的手忙脚乱,让叶玫不仅没能配合秦墨的援救,还将所有力气压在他这根救命稻草上。

于是,在她摔倒的同时,可怜的秦救命稻草,也被她完美扑倒在地。

秦墨到底经验丰富,往后摔坐在地时,一只手及时撑住身体,一手扶住趴在自己身上的人。轻松就控制住局势。

相较于他的举重若轻,叶玫显然是更狼狈,好半晌才从惊慌失措中回神,一抬头对上的便是咫尺之遥,秦墨噙着笑意的俊脸。

她甚至看清了他那隐隐跳动,如同小扇子般的黑长睫毛。

因为是摔在他身上的,叶玫倒是没觉得疼。只是反应过来,两人这姿势实在是不雅且暧昧——她整个人趴在他身上,双手撑在他胸口。

手掌下男人结实的肌肉,再清晰不过。

再如何淡定的女孩儿,这时候也禁不住有些耳根子发热。

手下像是被烫到一样,赶紧松开,然后往后坐在地上。

“你……没事吧?”她清了下嗓子,有些不自在地开口问。

秦墨慢悠悠坐直身,叉开两条曲着的长腿,双手搭在膝盖,是个吊儿郎当的姿势。

他望着她微微发红的脸颊,笑着调侃道:“没想到你们学霸不仅学东西快,摔倒时还挺擅长抓人当肉垫。”

叶玫:“我又不是故意的,就是身体失衡,紧张下的条件反射。”

秦墨戏谑:“你们学霸还会紧张?”

叶玫木着脸看他,一言不发。

秦墨摸摸鼻子,站起来,弯身对她伸出双手,道:“知道你厉害,别逞强了。我教你,速成班包学包会,摔倒时还能给你当肉垫。”

叶玫抬头,撞进那双带着笑意的琥珀色眸子,犹豫片刻,终于还是将双手交给了他。

男人和女人的手第一次在空中交握。

他的手比她大很大,是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型,掌心有薄薄的茧和生机勃勃的温热。

叶玫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和男人牵过手,也许有过,但那也应该是少不经事时,毫无暧昧的举动。

在成年之后的这么多年里,这是她第一次如此靠近一个男人。

而且这个人还是秦墨。

秦墨握住她后,稍稍用力,便将人从地上拉起来。

“你刚刚已经自己摸索入门,动作再标准一点,掌控好脚下的冰鞋,熟悉几圈,应该就差不多了。”

他双手拉着她,在她前面倒退着滑动。

有力的掌心里蕴藏着灼热的温度。

因为靠得太近,他那独属于年轻男人的温热气息扑面而来,叶玫忽然就不太敢抬头,只能佯装去看脚下的鞋子,努力让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脚上那双旱冰鞋。

“哎!可以啊!”

林凯风滑到两人身旁,见秦墨亲手当老师,很是惊讶,“老秦你竟然有耐心手把手教人,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秦墨道:“我怎么就不能教人了?”

林凯风道:“高中我刚学滑冰那会儿,让你带我都不愿的?”

秦墨轻飘飘斜他一眼:“你一木头桩子,好几天才学会,人小叶学霸这会儿就能自己滑了,你能跟人比?”

受到无情打击的林同学叉腰干笑两声:“对不起,打扰了!”一溜烟滑走了。

叶玫抬头看了眼面前的男人,随口问:“你们高中就是朋友?”

秦墨叹了口气:“当初年少无知,哪知交的是损友。”

叶玫轻笑:“你也好意思说人损?”

秦墨好整以暇地点点头:“在学霸面前,确实不敢自称损。”

叶玫木着脸瞪她。

因为没戴眼镜,她黑白分明的眸子,如同水洗过一般澄澈,瞪人时那种似嗔非嗔的模样,竟叫人看出几分独一无二的生动。

秦墨心里莫名咯噔一下,继而又勾唇坏笑,冷不丁道:“加快速度啦!”

他忽然松开她一只手,转过身拉着她,猛然加速。

叶玫吓了一跳,赶紧跟上。

风扑面而来,这种失控般的感觉,让人有种心惊胆战的兴奋。

那只拉着自己的手,莫名让她觉得安心,毫不犹豫跟着他的节奏。

渐渐的,心惊胆战被一种目眩神迷的爽快所取代。

仿佛生出了翅膀,在空中自由自在翱翔。

顺利滑了两圈,两人又迎面遇上刚刚那一队排成小火车的年轻人。

秦墨转头朝叶玫看了眼,翘起唇角露出一抹坏笑:“稳住!”

叶玫一见他这表情,就猜到他肯定是要搞事。

果不其然,他将她掉了个位置,把她和那队年轻人隔开,一手拉着她,一手飞快朝火车头撞上去。

叶玫简直吓得心脏快跳出来,却又什么都做不了。

那火车头是个年轻男孩,见人朝他直直撞来,赶紧惊慌失措闪躲刹车。

不料,秦墨再离他只有半尺距离时,忽然调转方向,拉着叶玫堪堪从他身旁擦过。而可怜的小火车头因为突然刹车,后面的人没反应过来及时停下。

一队年轻人,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哗啦啦倒下。

叶玫心脏急速跳着,本来还担心他这样搞事会不会惹麻烦,正忧心忡忡回头朝地上的人看,却见那些人倒地上笑成一团。

秦墨朝人吹了声口哨,转过头不以为意地对她笑道:“别担心,冰场都这么玩儿。”

“……”叶玫的小心脏归位。

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几圈下来,因为有秦墨保驾护航,叶玫没再摔过,也算是真正入了门。

回到栏杆边靠着休息,她那张白皙的脸,晕染了运动后的嫣红,额头冒着细密的汗。但整个人难得的神清气爽。

这种运动所分泌的多巴胺,远比单纯的跑步多得多。

她喝了口水,将微微汗湿的发丝撩在耳后,察觉站在旁边的秦墨在看她,转过头奇怪问:“看什么?”

秦墨懒散地靠在栏杆边,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对上她的目光,伸手摸了摸下巴,微微蹙起两道剑眉,若有所思道:“我觉得你好像跟我刚认识的时候不一样了。”

叶玫面无表情斜他一眼:“哪里不一样?”

秦墨道:“就……”

对啊,哪里不一样?

他发觉自己并不能准确说出来。

默了片刻,他忽然又翘起嘴角,笑道:“反正就是不一样。”

叶玫轻笑着摇摇头,下意识握了下右手,掌心中未干涸的汗迹,应该还沾染着他的气息。

从旱冰场出来,已是傍晚,正是饭点,江临和林凯风已经饿得嗷嗷直叫,购物中心别的不多,吃喝玩乐确实少不了。

秦墨大手一挥,带着几人去吃火锅。

老重庆九宫格火锅,一顿晚餐下来,个个面红耳赤汗流浃背。

吃饱喝足本该打道回府。哪知秦少爷今天心情似乎好得不同寻常,又是豪爽地大手一挥,以预支分红的名义,领着众人去购物。

林凯风和江临那是一点没客气,顶着一身火锅味儿,杀进aj店,一人拿了两双最新款,兴奋地抱在怀中只差当场表演就地打滚。

秦墨一面吐槽两个死宅穿什么aj,一面自己也随便拿了两双,爽快付了账。

说起来,这哥俩三除了江临还勉强称得上年少之外,其余两个年纪都不算小,搁在外面,正是养家糊口打拼事业的年轻社畜。

但或者是还没正式走上社会的缘故,不管是秦墨,还是林凯风,都还带着少年气息,甚至颇有几分中二般的天真。

叶玫心想自己又何尝不是?

她跟他们一样,都还没来得及面临社会的现实和残酷。

象牙塔是个好东西。

为他们挡去风雨和险恶,暂时留住了那点终究会逝去的赤诚。

她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但她想,自己会永远记住这些短暂的,看起来平淡,却又与众不同的时光。

“走!去挑你的。”从aj店出来,秦墨跳着眉头,颇为豪爽地对身旁的女孩道。

“我?”叶玫愣了下,“我就不用了。”

“那怎么行?咱们现在是一个团队,团队讲究的是什么?是团结和公平。我们都买了,你怎么能不买?”

林凯风抱着心爱的aj,笑嘻嘻附和:“对啊,辛苦这么久,怎么也得奖励一下自己,老秦预支的咱们以后分红,记咱们自己账上的,你不用客气。”

江临连连点头。

叶玫犹疑了下,觉得自己确实没必要这样格格不入,便点头道:“那……要不然我也买一双运动鞋。”

秦墨啧了声:“你一个女孩子天天穿运动鞋帆布鞋,不嫌烦啊!走走走,去女鞋店。”

秦墨对女鞋品牌显然不算陌生,带着人杀进一家价格不菲的品牌店。

叶玫对穿着不在意,脚上的鞋子,几乎没有超过三百的。而这家的鞋子普遍两千以上,对她来说实在是有点贵了。

然而秦墨没给她拒绝的机会,叫柜姐挑了两双新款高跟鞋,强行让她试穿,然后用他的直男审美,选了他满意的一双。

叶玫还有些晕晕乎乎没反应过来,手上已经多了一个购物袋。

秦墨歪头上下打量她一番,摸着下巴道:“光有鞋子还差了点,得买一身配鞋子的衣服才行。”

“……不用了。”虽然这购物资金名义上是她未来的分红,但毕竟是从秦墨口袋里掏出的,而且未来怎么样还不得而知,现在这就是空头支票。叶玫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像其他两人那样坦然接受。

哪知,林凯风和江临也架秧子起哄:“那怎么行?你可是我们团队一枝花,不能给咱们丢面子。”

秦墨得意地朝她挑挑眉。

于是叶玫,平生第一次进了一家只在广告里见过的品牌女装店。

此时已经仲春,正是春夏裙装上市的季节,热情的柜姐,为叶玫挑选了一件蝙蝠袖水蓝色连衣裙,是当下热门新款。

在被强行推进试衣间时,秦墨还不忘把鞋子也塞进去,道:“搭配着穿,看效果怎么样。”

还真是熟门熟路,直男之光。

站在狭小试衣间的叶玫,终于获得了一片兵荒马乱后的清静,不由得舒了口气。

她看着手中的高跟鞋和裙子,五味杂陈。

脱掉卫衣,将崭新的蓝色裙子换上,大小正合身,又穿上那双新款黑色高跟鞋。

试衣间里没有镜子,她也不知道自己穿上这身是什么效果,只觉得有点不自在。

她是父亲带大的女孩儿,这样的打扮还是平生第一遭。

想到外面站着三个男人,她犹疑了下,才将门打开。

“哇哦,好看!我们电信一枝花果然不是盖的。”林凯风雀跃的声音先响起。

被三个男人外加一个陌生店员围观着,饶是叶玫再淡定,也忍不住耳根子微微发烫。

她抬头,恰好对上两步之遥,秦墨那双狭长双眼。

他懒洋洋靠在白色墙边,翘着一边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琥珀色的眸子有光微微在跳动。

他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看着他。

店员笑道:“这件裙子很适合美女这种皮肤白的女孩子,你穿着实在是太好看了。”

叶玫慢慢转过身,对上试衣间门上的镜子。

她习惯简单轻松的打扮,所以有点记不清自己多久没穿过这样女人味十足的裙子,而脚上这八厘米的高跟鞋,更是平生第一遭。

但确实是好看的。

好看得有点陌生。

秦墨站在她身后,看着眼前的背影,和镜子里的人。

因为没戴眼镜,侧脸的头发又挽在耳后,露出了整张干净秀丽的小脸。

皮肤白的优势,在这种时候便显露出来。不用化妆,只要穿上一件稍稍鲜艳的衣服,便如同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秦墨第一次发觉,原来美是分很多种的。这样淡雅素净的美,比起浓烈张扬的美,更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他勾唇无声笑了笑,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叶玫回头看他。

他直起身,道:“就这件了。”

叶玫面露犹豫:“……还是算了吧,我觉得我不是太适合。”

秦墨定定看向她。

林凯风跳过来道:“怎么不适合?明天你就穿着去上课,保准艳惊四座,从此坐实电信之花的名号。”

秦墨勾起一边嘴角,没再说话,直接去拿卡结账。

晚上回到宿舍,洗过澡后,叶玫想了想,又拿出新买的裙子和高跟鞋换上,站在门后的穿衣镜去照。

萧雨从阳台进来,眼睛一亮:“新衣服?新鞋子?”

“嗯。”叶玫点头。

萧雨走过来,上下打量着她,满脸都是惊艳:“太好看了!你自己去买的?这么会挑?”

叶玫不置可否得嗯了声。

萧雨又想起什么似的,从抽屉里摸出一只没用过的口红,凑到她跟前,在她唇上画了两下:“这样就更完美了。”

叶玫皮肤白唇色淡,这是她总给人长相寡淡的原因。

此刻画上一点口红,还真是点睛之笔。

镜子里的人,仿佛变了个样。

漂亮。

虽然不至于惊艳,但也是很直接的漂亮。

这样的自己让她觉得很陌生,却又好像有点熟悉。

她忽然想起秦墨那些一二三十几号前女友,此时镜子里的女人,不就和那些漂亮女孩很相似么?

她忽然就有点兴趣缺缺。

原来他喜欢的终究还是这样的美色。

而她再如何打扮,也不可能成为佼佼者。

更没兴趣成为其中一个。

她找来纸巾将口红擦掉,脱下裙子和高跟鞋,塞进了柜子底下。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是不是双标?因为她也算是对秦狗一见钟情。但她真不是光看皮囊的,而是皮囊下代表的一些东西。

要真看脸,人家还有个比秦狗帅的竹马呢(竹马:我就是打酱油的哈)

这篇算是男女主并肩奋斗势均力敌搞事业的言情文(女主可能还稍稍压狗子一头

秦狗严肃脸:并没有!!(赌上我直男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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