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分为两部分,若是用墨云一般看书的角度来说,可以说是分为了上下两册,上册为《素问》,下册便是她手中的《灵柩》。
虽然久闻《黄帝内经》的大名,可她翻开了第一页,只看瞟了一眼上面那些字就将书册重新合上了:这是她看得懂的玩意儿么?
显然不是呀!都不是什么单个字认识、放一块就不认识了,这里面有些字她都不认识呀!
所以她有些哀怨地看向萧瑾珏,“九王爷未免太瞧得起我了。”
“就看本王折页的那里就好了。”
一声哀叹,墨云重新翻开书册,到了“论疾诊尺第七十四”那一页,看着被朱笔圈出来的那句“肘后麤以下三四寸热者,肠中有虫”,汗都下来了。
她清了清嗓子,小心翼翼地问到:“这个三个鹿字叠一块的字儿是什么?”
萧瑾珏颇有深意地瞧着她,道:“鹿善惊跃,故从三鹿,寓之鲁莽。”
宋朝礼偏着脑袋在看,“这句话的意思是,手肘后侧最粗的位置往下三四寸的地方,如果发热,则说明体内有虫。”
墨云了然:原来这个字就是“粗”的意思啊。
然后就听见宋朝礼在问萧瑾珏,“王爷以为那红印也是因为死者体内有虫所致?”
“体内之虫与人生死同存。当人死了,虫自然也就死了。这样便能够解释为什么红印会消失。”萧瑾珏缓缓道:“就如岭南之地素有’蛊’一说。”
岭南蛊毒千山雾,燕北毡寒六月霜。
墨云突然想到了那个虽然只是游商但是富甲一方的沈姨父。虽然岭南对于她而言更像是早茶、烧鹅的代名词,但对于现在所处的时代而言,岭南或许还是极其凶险之地。
风险与收益往往是成正比的,如果沈姨父是在岭南走商,那么还真的有可能富甲一方。
同样的,如果岭南真的有蛊,那么沈姨父有所了解也不是不可能。
甚至于如果沈姨父自己就懂蛊,那么原主那个表姐懂蛊也不是不可能。
墨云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可还有一点她不明白:沈馨悦如果掌握着这样的技术,那么想要弄死自己不是一个蛊虫就能够搞定么?何至于这么弯弯绕绕的?
萧瑾珏看着她眼眸中的神色从清明到迷茫,终是开口询问:“你是想到了什么?”
“蛊真的存在吗?”墨云道:“寄生虫我是明白的,但真的能够达到’蛊’那种神奇的地步么?”
“神奇?”萧瑾珏觉得有些好笑:“那些邪恶的东西,怎么配得上’神奇’这个词儿?”
宋朝礼亦是附和,“姑娘是不知晓岭南大山中存在有多少可怕的东西。瘴气,蛊毒,甚至于他们还拥有巫术,能够叫死尸重新动起来。有传闻说由于岭南多山,死者下葬抬棺不便,所以都是让尸体自己走去墓地,还有专门的赶尸人盯着它们。”
听了这话,墨云表情更加古怪了。
赶尸,不是说就是两个人以竹竿儿以前以后架着死尸走,但因为尸体们都是立着的,所以才让不明所以的人产生了尸体自己在走的错觉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