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虎落平阳(1 / 1)

<>姬半山根本就没有杀了叶振衣的打算。

在姬半山看来,那样也太便宜叶振衣了,叶振衣必须付出比死还要惨重的代价。

姬半山在将叶振衣带回流影城的当天,就亲手毁了他的一身修为,而且同样震碎了他的一身经脉,又另外打断了他的一条左腿。

然后,姬半山就扔给了叶振衣一只从狗嘴下踢过来的木碗,冷酷地说道:“如果不想你父母出事,就给老夫好好地在流影城里活着,老夫不准你死,你就不能自我了断。”

夜已深,月光如水地泼在大地上。这里是流影城南一座破烂的小荒庙,庙是原来供奉的是九尾娘娘,香火也一度十分昌盛。十几年前却被姬半山亲自捣毁后,成了城南乞丐过夜的所在。

面目全非的叶振衣就窝在一堆已经发臭,且满是跳蚤臭虫的碎草堆里。现在的叶振衣,不再是那个让满流影城人艳羡的天才了。当然,也不再是太极宗的亲传弟子了。

现在的叶振衣只是一个乞丐,一个肮脏发臭且还断了一条腿的残废乞丐。也正是因为断了一条腿,所以叶振衣讨饭的地方,被其他身体还算强健的乞丐,一步一步从繁华的内城挤到了外城,又从外城挤进了现在这一片城南的贫民区。

贫民区,理所当然住的都是穷鬼破落户。穷鬼破落户们连自己的肚皮都喂不饱,所以也就没有多少慈悲心肠给他这个瘸子来施舍饭食。所以,经常饿下肚子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要是早知如此——

下了雪!

又过了年!

在细蒙蒙的雨丝里,堤岸边睡了一个冬天的柳树,悄悄地醒过来,又悄悄地泛起了一层蒙蒙的青绿。两三只玄鸟,也在细蒙蒙的雨丝里翻飞。

这是春天来了,刚解了冻的河水清冽而且干净的透明,七八只鸭子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在水里欢快的游着。叶振衣坐在堤上,两只满是污垢的脚板儿轻轻地耷拉在水面上。

因为雨丝太细太轻的缘故,他的头发和衣服没有被打湿,只是感觉微微有一些发潮罢了。只要不是很饿的话,叶振衣一般是不会出去寻找食物的。

在去年冬天的时候,他喜欢窝在破庙了,由着跳蚤和臭虫蹂躏他肮脏的肌肤。如果实在烦闷了,他就在碎草堆里捉跳蚤和臭虫,然后用大拇指的指甲挤死它们。

开春了,叶振衣又在破庙外找到这么一片地方,堤上有柳,堤中有水,水上还欢快的一群鸭子。脚板沾着堤中的水,冰凉但却不刺骨。在青羊山上,他没日没夜的修行,追求的就是一个长生不死。现如今,他却真想快点死去。

可姬老匹夫的威胁言犹在耳,他叶振衣一死百了,但他却不想让他的父母也跟着去死。在流影城里,姬氏想弄死一个平民,简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轻松。

为了父母的性命,叶振衣也只能这般苟且地活着了,这就是所谓的生不如死。

为了活着,他吃过脏水沟渠里的耗子。

为了活着,也捞过别人泔水桶里一切能让生命继续下去的东西。

为了几口冷硬的被踩在脚底的馒头,他也爬在地上膝行着钻过丐王金钱豹的裤裆。

至于叶振衣与姜漪澜的那桩婚约,早在他成为乞丐的那天起,就被姜知行亲手毁了个干净。这倒也是人之常情,叶振衣也没理由怪人家姜知行。试问这天下间,有哪一个祖父,愿意将自己的至亲的孙女儿,家族未来的希望,下嫁给一个再无翻身可能的臭叫花子?

叶振衣虽然仅仅只见过一次姜漪澜,但姜漪澜那倾国的容颜,却是深深地烙印进了他的记忆里,让他至今都难以忘怀。叶振衣也算是一个读过不少书的人,可竟然找不出一个准确的词汇,来完美表述这种美丽。

如果叶振衣不是落到如今的这个境地,那他就会顺理成章地成为姜氏家族的女婿,就能理所当然地去做姜漪澜的丈夫。然而,就因为自己的少年意气,让这一切成了水中花、镜中月。

“小崽子,给爷爷过来!”行乞的生活真是太单调、太压抑、太苦闷无趣了。虽然同为乞丐,但‘贵’为‘丐王’的金钱豹,却喜欢时常拿叶振衣这个瘸子寻一寻开心、解一解闷子。

谁想被戏弄?谁想被羞辱?谁想被当成狗一样的耍?坐在堤边的叶振衣是真不想过去,可是不过去行吗?对现在的叶振衣来说,‘丐王’金钱豹就是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强权。

面对强权,叶振衣原先也高傲地抗争过,还不只一次。但他那孱弱至极的身体,根本就给不了他抗争所必需的力量。

失败的抗争,所带来的只能是更加残酷而毫无下限的羞辱。所以,在非常残无人道的现实当中,叶振衣很快就学乖了,屈服在了‘金钱豹’的淫威之下。

在金钱豹趾高气扬地呼喝声里,叶振衣自堤上站起来,拖着他的那条瘸腿,谄媚至极地笑着迎了上去:“金爷,您吩咐?”

这就是堂堂的天才?

这就是差点睡了姜漪澜的男人?

看着眼前的这个哈腰谄笑的瘸子,金钱豹的快感,很快就淹没了全身,他很爽利地笑了:“给爷爷将腚撅起走,爷爷就想踢你一脚玩一玩!”

“哎!哎!好!好!”叶振衣答应着,转过了身,弯下了腰,撅起了腚。

这是金钱豹常玩的节目,叶振衣早就驾轻就熟了。

“嘿嘿,给爷爷走你!”金钱豹大笑着将大脚抬起,照着叶振衣的屁股狠狠地踹了出去。

弯着腰的叶振衣,随着‘金钱豹’这一脚大力,就踉踉跄跄地冲了出去,然后结结实实地摔跌进了泥地里,弄了一个标标准准的狗啃屎模样。

“今儿豹爷高兴!”‘金钱豹’将吃剩的半个面饼扔在了叶振衣的嘴跟前:“诺,这个爷就赏你了!”

“谢金爷赏!谢金爷赏!”叶振衣就那么爬在地上,用两只满是泥污的手抓起跌在泥里的饼子,大口大口地嘶咬着,大口大口地咀嚼着,干硬的饼子噎得他直瞪眼。

‘金钱豹’就蹲在跟前,瞪着一双阴阳三角眼,撅着一张吹火的嘴,仔细地看着叶振衣吃饼的样子,就好像是收藏大家,在端详一件让他心喜古董。

半张面饼,对于叶振衣也就几口的事情。他吃了面饼,搓了搓脸就从地上爬坐了起来。见‘金钱豹’没有走的意思,就只好又问了一句:“金爷还有吩咐?”

“想不想吃肉?”‘金钱豹’这是以利相诱了。当然,能让‘金钱豹’以利相诱的事情肯定不简单。

“当然想啊!”就算心里不想,嘴上也得如此说,且脸上还得挂上一片跃跃欲试的表情来。不然,少不得要吃‘金钱豹’的一顿‘皮锤炒肉’了:“金爷,且说说是个什么章程?”

“咱们这庙里不是刚来一个小个子,爷看着细皮嫩肉的紧。”说着话,‘金钱豹’那吹火嘴还大大地吸了一口口水:“爷我试探过了,这家伙别看个子小,光凭爷我一个人还真拿不下他,所以就便宜你小子了!”

“你与金爷联手剁了他,咱就在这庙后笼一个火堆现烤现吃。爷还在前面的岳记杂货铺偷了点盐巴、辣椒面,蘸起来吃会更加爽口些儿!”

“什么?”叶振衣就是一惊:“你要吃人?”

“爷他妈又不是没吃过!”‘金钱豹’一脸的神往之色:“只是咱这乞丐堆里,很少有这种细皮嫩肉的主。”

叶振衣的眼底闪过一抹厉色,他虽然沦为了乞丐,但却不是被毛戴角的凶兽畜牲。一根拇指粗细、七八寸长短、一头被打磨的很尖的柳木刺,从他破烂的袖筒落进了他的右手里:“真的好吃吗?”

“当然,是爷我这辈吃过的最好东西了!那滋味——”看来味道确实不错,不然也不会让‘金钱豹’,几次三番地陷入神往沉思之中。

就在这个时候,在‘金钱豹’眼里如病鸡一般的叶振衣突然暴起发难,他右手里尖锐的柳木刺,准确无误地扎进了‘金钱豹’的心脏。

“嗬!嗬!”血水自‘金钱豹’的嘴里涌泉一般地溢了出来,他不敢相地瞪着眼前的叶振衣,凶狠地道:“你小子敢杀爷爷?”说着话,还想伸手去掐叶振衣的脖子。

“哼!”叶振衣一声冷哼,由他掐着脖子,右手却将柳木刺拔出来,再次狠狠地扎了进去。

这时候,一个极丑陋的老乞丐跑过来,抱起一块海碗大的石头,也狠狠地砸在了‘金钱豹’的脑瓜顶上。

登时间,‘金钱豹’往地上一栽,红的白的花儿就开了一片,也溅了一老一少两个乞丐满身满脸。

“叶家小子你没事儿吧?”这个丑陋的老乞丐,整个脸似乎搁在饼铛里烙了一遍,不仅难看,而且恐怖。

老乞丐是在叶振衣进入城南破庙不久后进来的,也是个经常被‘金钱豹’欺负的苦主。

“还好!”叶振衣丢了手里的柳木刺,将手上沾着的血水,擦在了‘金钱豹’身上的衣服上。

“不错,少年血性还在!”老乞丐‘呵呵’地拍了拍叶振衣的肩,因为那一张脸的缘故,也不请楚他到底是不是在笑。

“小子,离开流影城吧!”

这话,老乞丐已经不止一次的和叶振衣说过了,只是叶振衣一如既往的摇了摇:“我的父母,还在尚义坊开着一间杂货铺子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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