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若一张口,抬手就给金狗银狗一拳暴栗,锦儿和豆豆一回神,吓得缩回了脖子。()兄妹俩一脸奇怪的看着叶若,娘亲做梦了?
金狗和银狗一脸委屈的望着她,双眼泛着可怜巴巴的泪光,眼里满是哀怨。叶若气的差点儿背过气去,她不是怕豺狼没人性伤了两个宝贝吗?怎么他们倒成了一伙儿的,她成恶人了?
“睡觉!都赶紧回屋睡觉!”
叶若一手拎了一个小东西去洗手洗脸换衣服,然后将兄妹俩丢进了他们的屋子里,关好门。自己洗漱好回到屋子时,金狗和银狗已经趴地上去了。她扶额感叹,又不得不认命的将*单换了一遍,这两家伙身上长虱子怎么办?
金狗和银狗聋拉着脑袋看了一眼万分嫌弃它们的女人,无奈的叹了口,然后闭上眼睡觉。早知道这样,它们还自作多情的送屁的野味啊?它们有时候没猎到多的野味,也是饿肚子的好吗?
可是,她曾经对它们有救命之恩,它们又怎么能伤害她和她的家人呢?
叶若同它们俩相处了一段时间,也不怕它俩半夜把她吃了,裹了一*薄棉被,放心大胆的睡觉。翌日等她醒来时,两只狼有叼着野味回来了。
呵,这比焰火这个“打猎专业户”还顶事,关键是时间准时,每日按点必送到。她也弄清楚了野味的来源,也不怕某一天钻出一个爱慕者来,告诉她“喜欢她”之类的。要不然,云灏那性子,估摸着会把房顶给掀了。
寒殇站在堂屋门口瞧着叶若开门,几步上前,神色依旧严肃的道,“主子爷送了消息回来,说不过两日便能回来了。”
叶若心里一喜,但面上却是不为所动,甚至神色带着几分冷漠的道,“哼,他回不回来与我何干?我跟他又没干系!”
这话说的干脆,但话里话外全是酸味儿,连寒殇这个冷情的男人都闻到老陈醋的味儿,可想着醋劲儿有多大。寒殇心里为云灏捏了一把汗,主子这次,怕是这么回来真没什么好果子吃。俗话说得好,夫妻*头打架*尾和,但这次,瞧这架势,怕是不是那么容易哄的。
“夫人,我先去做饭了!”
“等等,”叶若本不想搭理他的,但是却又念着李春童,便道,“你把这两只野鸡给我弟弟送去。”
送野鸡?
寒殇低头看了一眼她手上的野鸡,心里犯难。他的职责是寸步不离的保护她和两位小主子,他若是走了,万一那两头狼兽性大发怎么办?这两只豺狼在家蹲着,太不靠谱了。
“夫人,春童那儿不缺这两只野味,改明儿主子回来了,属下去猎几只活的送去。”
“这还是活的…..”叶若声音有点小,底气有点不足,看了一眼奄奄一息的野鸡,咬咬牙道,“额,我这儿走不开,要不然我就自己去了。”她怕自己走了,李仁便来找她了。承包荒地的事儿一日未签租赁合同,她的心,一日难安。
叶若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寒殇不能再拒接,看了一眼叶若,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玩耍的兄妹,想了想道,“既然夫人坚持,寒殇去送便是。只是,二位小主子属下一并带走。夫人,请多加小心。”万一狼发狂,她一个人逃命也跑的快些。
叶若是个心思玲珑的人,低头一想,便能明白寒殇此举的意思。她点点头,让他带走两个孩子,她则去李家村一趟。两只狼现在不在家,说不定晚些时候就回来了。她相信它们不会伤害自己,但谁能保证它们狼性永远都不会发作?所以,防着总是好的。
寒殇提着野鸡,带着两个孩子,去李春勇家借牛车。豆豆和锦儿时常离开叶若,也差不多习惯了,对叶若挥了挥手,便欢欢喜喜的走了。
叶若自从上次和狼搏斗后,记忆还根深蒂固,这种事儿她不想再来一次。心有余悸的换了一件衣服,撒腿似的朝着李家村跑去,像是身后有鬼追一样。她越跑越快,身后疾风如声,隐约间还听到了狼嚎声。奶奶的,她现在这么怕,她都不知道自己昨晚睡着的,而且还是睡的那么踏实。
叶若紧赶慢赶的跑去李仁家时,路过李义家门口,她都越过去两米远了,又折了回来。她每每想到李义瘦的皮包骨头,可能受尽虐待,吃了上顿没下顿,还说不出话,大小便不能自理,她又在心里可怜起他来。真不知道李义做了什么孽,竟然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
叶若敲门的手还悬在空中,只听见“吱嘎”一声,李义家的大门便开了。她下意识的退了一步,定睛一看,竟然是李义的老婆,族长夫人。
她看到叶若,明显有一瞬间的吃惊,但很快又恢复了神色,冷哼道,“你怎么又来了,你的脸皮还真是厚哩。”她拍了拍身上的衣裳,一副倨傲的模样斜睨着叶若。
叶若闻着她身上的味儿,明显的皱了皱眉,这不要脸的老女人,还真是极品啊。就这种人,哪怕是放现代,哪也摘不出几个来。李义这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性子,真真儿的害了自己一辈子。
这活人的日子,他怕也是过不了几天了。
“婶子,我只是来看看族长,”叶若保持着微笑,一点儿也没因为她的话尴尬分毫,反而神态自若的道,“我晓得你们请了城里的大夫给族长看病,我不会再插手的。”
族长夫人有些吃惊,冷眼打量了叶若几眼,然后抬手抚了抚发髻,心虚道,“他睡了,你回去吧。”然后,转身进屋关了门。
叶若碰了一鼻子灰,无奈的摇了摇头,便直接奔李仁家去。她刚走到巷子口,便碰见了李兴旺。
“大哥!”
李兴旺看见叶若,满脸兴奋,高兴道,“春花妹子,你来的真巧,俺正说去你家找你呢。走,快进屋歇会儿。”话落,立即折身往前走,一边说一边笑。
叶若客气的回应他,进了他家之后,屋里只有李仁在家。一问许氏婆媳和孩子,爷俩异口同声的道:她们回何氏的娘家做客去了。
叶若觉得这里的习俗还挺有意思,嫁出来的闺女领着孩子回娘家,这丈夫不陪伴,怎么差了婆婆去。她长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说。好吧,一方风水一方习俗,大庸是这习俗,也没什么值得她研究的,反而是她的大事值得她费神。
李仁瞧见叶若进屋,立即露出一张笑脸来招呼她坐下,“春花,你托仁叔给你办的事儿,仁叔帮你办啦。嘿嘿…..”
叶若瞧他笑个不停,心里打了鼓,难不成李仁这老汉把所有的事儿都办妥了?怪怪的,这不大可能吧?她半信半疑的坐下,然后对着李仁甜甜的一笑,试探性的问道,“仁叔,大伙儿同意了吗?”
也不怪叶若这么问,要知道土地和粮食就是老百姓耐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若是她们不同意荒地承包给她,亦或是她们要纷纷去开荒,她那药香满园的理想还实行个屁啊。所以,她首先问的是村民的想法,若是村民都一致通过了,县官老爷那儿便容易一些。毕竟,众望所归、民心所向嘛!
“春花,你坐下,先别急,仁叔慢慢跟你说!”
“哦!”
叶若心知心急吃卜了热豆腐,反正事已至此,她急不急得来也无济于事,还不如耐着性子听李仁把话说完。她听的过程中,觉得哪里有问题,也可以再琢磨琢磨。
李兴旺泡了三杯粗茶进来,落座之后,便也聚精会神的听李仁说话。李仁和村里几个有身份的长辈召集村民开了族会,主要讨论了两件事。李义族长的位置是否还;另择贤,这里不提,但另一件事便是李春花想要承包荒地的事儿。
村民一向同李春花一家鲜有往来,在李明德夫妇死后,基本上便与她家便断绝了来往。若非李春花让何氏剖腹产子,母子三人都平安,后来又时常义诊,他们都得了她不好恩惠,他们或许都记不起李春花长啥样。她突然要承包荒地,村民们很震惊,先甭说这“承包”这词多新鲜,还要付银子给族里,荒地里能种出啥玩意儿?这与直接把银子扔水里有何区别?
虽然怀疑,但既然族里有进项,当然是再好不过。再说,那些个荒地不开荒也就荒着,他们各家各户事多哩,谁有那闲工夫去开荒。别说李春花掏钱,就是她自己去开荒,一分钱不掏,他们也不会吭半句声。因此,他们更是不关心她种啥。
“春花,荒地都贫瘠,没三五两年的养护是不会有好收成的。”李仁也是担心,若他不提点她一下,不是坑她嘛。
叶若摇头,笑着道,“我爹生前教了我们姐弟俩糊口的本事,便只能种点草药啥的了。也不怕您笑话,我心里也没谱呢!”
李仁听她这么说,摇了摇头,又接着讲。
村民们没意见,一亩荒地的价格也好说,让李春花看着给价就成。他们几个族中长辈把村民的意见和叶若对承荒地承包的意思一并递到了县衙,县老爷看了也很是满意,直夸这想法不错,其他村也可以仿照。
只是,他却有一个条件,把他给难为住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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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药香之农家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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