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冬很无耻地哈哈一笑:“那是,话说,我刚刚唱的好听吧?”
薄秀秀点头微微一笑:“刚刚确实很好听。我问了一些人,可都没有听说过那两首歌呢!那王凌薇,长得很漂亮。”
陈冬不由微微一笑,少女在这个年纪还很单纯,陈冬也并不想破坏她心中的单纯。
“你不觉得,那首歌很像我们吗?”
“我们?”
薄秀秀一愣。
“嗯!”陈冬点点头,又淡淡一笑:“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是随便唱一唱罢了,正巧我歌神附体,所以便露两手!”
薄秀秀愣了一下:“我听得也不是很准确,前面的歌词都没有听到,只有高潮部分觉得好听!”
陈冬嘿嘿一笑:“以后有机会唱给你听,这首歌我最喜欢了。”
薄秀秀甜甜地笑了一声:“嗯,那就说好了,我也喜欢听歌。”
“嗯,以后保证会让你满意!”陈冬点头微微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薄秀秀看着他的样子,心中却有些异样了。
她总觉得,陈冬最近变化很大,气质变得沉稳,也变得自信,身上多了一些不明不白的东西,谈吐之间,带着一丝淡然与儒雅,好像世界上没有什么难题可以难住他一般。
女孩的心思,终究是敏感的,所以一时之间,略微好奇。
回到家,父母也已经回来,吃完饭,陈冬赶紧回家做作业。
第二天去了学校之后,王凌薇和杜晓丽两人看着他,立马就笑了起来,估计是想起了昨天的事情。
王凌薇的神情有些戏虐,笑眯眯地说道:“现在应该怎么叫你呢?情歌王子陈冬同学?你若是继续在校园里多唱两首,保证会走红!”
陈冬轻笑了一声:“到那时候,可就有趣了。”
“话说,你唱的那两首歌我们还真的没有听过。怎么样?今天继续来一次?”王凌薇估计也觉得有趣,笑嘻嘻地提议道:“隔壁班的几个女生你认识不?就是昨天起哄的那几个女生?现在她们对你可好奇了呢。”
陈冬笑道:“哦?她们对我好奇了?”
王凌薇一脸戏虐笑:“对啊。非常好奇,刚刚还拦着我问陈冬同学来了没有,陈冬同学来了没有,问了好几次呢。看得出来,她们看上你了!”
陈冬摇头轻笑了一声:“呵呵,如果那就太有趣了。那我应该怎么做?准备情书,还是准备情歌?还是现在过去勾搭她们表白?话说,以我情歌王子的身份,她们会不会欣喜若狂吧?哈哈。”
王凌薇不由掩嘴笑的花枝招展:“你还真信了啊?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坊了啊?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陈冬笑道:“哈哈,当然信啊。我太当然信了。因为我昨天的表演太出色了。估计她们看到了我的优良品质,从此对我着迷了,我为什么不信?”
王凌薇笑的有些喘不过气来,只能又道:“你的脸皮还真厚。呵呵,咱们认识了两三年了,我还是头一次知道你的脸皮竟然这么厚。估计子弹都打不穿。”
杜晓丽也忍不住笑道:“简称铜墙铁壁厚脸皮!”
“哈哈,那是!”
陈冬也不羞耻,哈哈一笑,便开玩笑似的聊了起来。
其实,他心中哪会信这些啊?一首歌而已,又不是什么,想要那些女生着迷压根就不会,现在只不过是跟她们开开玩笑罢了。
自从薄秀秀回到了身边之后,陈冬决定要摆脱自己以前低沉与抑郁的性格,恢复到自己原来的性格,阳光而开朗。
现在,他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值得开心了,没有必要,每天都阴阴郁郁,只有自己开心了,才可以让身边的人也开心起来。
接下来的三天,他除了每天固定去网吧一趟之外,就是拼命的复习,把所有课本都复习了一遍,物理经过第一次测试,才仅仅考了一百二十多分,让陈冬非常不满意,他必须考第一。
除了物理之外,这几天,语文、数学和其他学科都陆陆续续做了测试,陈冬估算了一下自己的总成绩,应该已经在班级前十左右,还远远没有达到第一,由于时间太久,很多知识他都忘记了,需要重新捡起来。
除了考试之外,这几天《第一次亲密接触》他也连续上传了三章,总章节的次数已经达到了七章,接近一半。
在帖子里面跟看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后续三天点开帖子后,每天出现了三四页的跟帖。
陈冬特地登陆查看了一下邮箱和MSN账号,还没有人联系他,看来,这本书的火爆程度还不够。
上一世,这本书究竟是怎么火起来的,陈冬了解的并不是很多,但是心中估计,若是需要大火,可能需要完本之后了,因为这本书后续的剧情,是悲情,带着淡淡的伤感,最终女主角轻舞飞扬身患红斑狼疮病,死于医院。
估计是完本了之后,整本书的格调才会彻底提升一个档次,然后疯狂的流传起了,直到轰动整个网络。
所以,重生后的第十四天,陈冬开始写《第一次亲密接触》第十一节:
“我在半夜两点多上线等着等着,收音机传来“TheLadyinRed”的旋律,男歌者极负磁性的嗓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更具魅力,当他唱到那句“tookmybreathaway”时痞子上线了。
天ㄚ!是歌声的关系吗?
我真的感到一阵窒息,我问他网路上的邂逅如何?因为我想知道他如何看待我们之间的关系,他说网路的出现产生了三种人,然后滔滔不绝地阐述这三种人的特色和差异。
我静静地看着他传送过来的文字幻想着他口沫横飞的模样,嗯,我突然好想看到他:)”
这本书从第五节开始,文字就已经开始转向甜蜜,两人相约见面,然后一起聊天,一起看电影,一起讨论小说,文字比较轻快,整个文本也用网聊的方式写出来,在这个年代,极为新颖。
而轻舞飞扬,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姑娘,文笔也极好,对痞子也非常好奇,相约见面了之后,竟然还问痞子,他们是否会见光死?让人莞尔一笑。
然而,到了第十一章,剧情开始发生了变化,渐渐地转向伤感,最后轻舞飞扬发邮件向痞子道别。
第十二章,剧情进行转向,痞子不甘心她忽然道别,于是过去找她,最终,在病床上看到了那只熟睡的蝴蝶。
陈冬之所以能够记住这本书,是因为感同身受,对于悲情小说,他向来没有什么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