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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下篇)(1 / 1)

可能是天气入秋的缘故,会所里的佣兵显然少了很多,而专门发布委托任务的告示板其上的任务告示还是多的吓人,个个级别的任务自然被会所的工作人员整理规划出来的都有,但像我这个级别和职业的佣兵能做的任务就有点少了……

“唔……寻找丢失的宠物,报酬六十铜币……前提是,就凭我这身法也得能抓住影猫才是啊……”

“嗯……修理花园围栏一银币……卧槽,需要匠师资证是什么鬼?”

“额……收集十张山猪皮……山猪这时候都准备过冬了好吧喂……”

看着告示板上各个类型的任务委托,犹豫再三我撕下来了一张调查某山贼动向的委托,完成任务的奖励是三十枚银币,不过任务有些越级,希望没什么难度吧。

“美女你好,我要接这个任务。”

“好的,望……舒先生对吧?一星青铜佣兵接取九星白银调查任务……办理成功,您有五十小时的时间来完成本任务,祝您好运。”

取回递给前台妹子的佣兵徽章以及装有任务相关信息物品的布袋,将徽章顺手装进口袋,拿着布袋我扭头离开了会所里面。

“一个叫加尔斯的西欧国通缉犯?化名王朗依山做贼?我去,还是个玄级三段的风系灵剑士?乖乖,怪不得一个银币的佣金……总之是收集情报,有生命危险就TM神作了……”

让我这个才刚刚人级一段的剑士跟一个玄级中境的大剑士打,无异于让一头刚出生都多久的幼狼跟一头已经成年久经风霜的老虎撕逼,感觉毫无悬念啊有没有……

还好只是收集信息情报,即使我的眼神让和我对视过的人很难以忘却,但这并不代表我的存在感就一定很强。

在没有任何好计划之前,不妨去守株待兔试一试,这是我干了近两年佣兵悟出来的一个道理,总比像个无头苍蝇四处乱撞要来的好吧?

情报说,加尔斯每天都会定时在城西区的福来客栈中喝茶看戏,为的就是能见上名动半时的花旦陈雅雪一面,传言加尔斯对陈雅雪慕名已久,只是介于两者之间的身份才未敢开口,其实我觉得只是因为他是个山贼而已……

讲真,有时候你不的不去佩服那些总想搞出个大新闻的人,因为人在无时无刻不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去干各种各样的事情,职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换而言之,我不确定这个任务到底是想让我做些什么,哪怕任务简介上说明了这个跟踪调查收集情报,那么问题来了,明明已经有路径而来的调查信息,而且还是一个山贼正大光明的出现在城中,为什么城中驻守的士兵没有去逮捕他呢?怎么说都不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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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跟我没什么关系就是了……

曾经我问过大姐头,也就是团长一个问题:“佣兵和冒险者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一个拿钱办事,一个办事拿钱。”大姐头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显得意味深长。

直到我开始自己的第三次任务的时候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冒险者,是可以根据自己来选择所做事情对错与否,而收取了佣金的佣兵,只能为了任务的报酬不择手段……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种事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当然从某些角度来说,这种事在旁人眼中只是钻牛角尖而已。

绕过两条大街穿过几条小巷,座立在两条主干街道交叉处面北朝南的那栋十层高楼,便是这座殷商城中最为豪华的客栈酒店了。

富丽堂皇的外观,美轮美奂的样貌,先进的机械与复古装饰的完美搭配,在这个上古与先进各种能力、力量所混杂的世界之中,能将形容这些东西的物件利用符合常规常理的手段组合在一起变成更加美丽的事物,就由这一点来说,能设计这座客栈的人就绝不属于“常规”之内。

走进屋内,淡淡的清香飘入脑内让浮躁的心灵慢慢静了下来,看来是专用于安神的香了。紫金木所雕刻的华风梁木与装饰,四处自主运行的机械与精密的仪器,不得不说,能创办这个客栈的人无疑是个天才。

这时一名穿着普通百姓衣服的小儿看见我走了进来,将手中拿着的半透明面板递给了一旁的机器人,吩咐了连忙朝我走了过来,一甩肩上的白布满面笑容的问道:“客官是来打尖儿还是住店?”

“肚子有些饿了吃饭,记得给我上两壶好茶。”说完,朝着小二顺手递过去张纹龙的淡金色黑卡,小二借过卡后愣了下,小心翼翼的瞟了一眼我后连忙扭头大声喊道:“好嘞!有客至,三楼七;菜走快,茶勿酒。”

随后小二将卡在自己手腕上戴着的块透明面板上刷了一下,见其上大大的显示出些绿色的标志后,双手恭恭敬敬的碰着那张卡还给了我:“客官,给您的高级会员卡,请在那边的水电梯上楼。”

“嗯……谢谢……”

刚刚回收作为任务道具的卡片,眼角的余光不经意间扫到了一个极速走过的身影,虽然很快,但和我印象里的背影应该是同一个人,将卡片揣进口袋里连忙跟着追了出去:“我突然想起来有点事,饭菜给我备着待会儿就回来。”

“哎——哎?!!客,客官?!!”

不用猜那个小二也是一脸懵逼,但现在不是关心那个的时候,那人并没有召来马车或是的士,反而是左拐右转的飞速穿过数条小巷。

讲真,我觉得他大概不选择坐代步工具而是自己有着去的原因很简单:尼玛甩的连背影都看不见的速度还坐毛的车啊!讲道理,这速度理论上比车都快了一倍好吧?!!

风系嘛……速度快我可以理解,你有急事我也可以理解,但你也得考虑考虑像我们……额,像我这样跟踪的人很辛苦的好吧?额……好像不理解跟踪的人的人我也理解……毕竟谁也不想被人跟踪……

好吧,总之幸好的是,委托的任务道具里面有一只一星的嗅灵虫,我猜这只嗅灵虫应该能帮我找到那家伙去了哪里。

事实证明我猜对了,咬破手指将血滴在嗅灵虫头上,这样便能连接起自身与它的神经共享,接着把嗅灵虫放在地上,他就能跟着早已熟悉的力量气息去找属于这股气息的主人。

嗅灵虫搜寻人的速度的确飞快,但,嗅灵虫这种魔兽越是在力量混乱的地方,生存寿命也就越低,尤其是在这种满布灵气、魔力、斗气、战气、内力所错综复杂的人类世界中,原本就只能活上三四天的嗅灵虫,能挺到两个小时就是不错的了……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在嗅灵虫找到加尔斯并等到我赶到之后才化成一团散沙平堆在我的手心,这种生物即使存在,哪怕再好用,也不会有多少人能真正记得吧……

用魔力将手中的沙灰凝成一团拇指指甲盖大小的圆球顺手放进手指上戴的储物戒指中,猫着腰,隐蔽住魔力朝着不远处的废弃房屋悄悄的摸过去,毕竟我可不想被一个三级的家伙用灵力轰杀至渣。

“求求你!求求你放过我的老婆和孩子吧!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把那个藏在哪里了。”

刚刚接近房屋时耳边就从里面传出了一个男人紧张颤抖的声音,我皱皱眉头,继续向着房屋内潜入进去。

“呵呵,老子为了那件东西辛辛苦苦追了八年,好不容易快到手了竟然被你们这群该死的小偷横插一脚夺走了,给你最后一个机会,我可以给你们一家三口留个全尸。”

“大爷对不起我该死,可我真的不知道东西在哪儿,求你放过…………”

“呀啊——”

短暂的对话在一阵爆发的灵力与女人的尖叫声中结束了,同时我也来到了房屋内部,借助一半截断墙屈身向外面窥探着:那个叫加尔斯的家伙正单手持拿一柄宽刃大刀,其上布满了淡青色的风系灵力,在他右前侧紧抱着一个孩子不断哭泣的妇女,以及——被灵力撕成碎渣的一地血肉。

“我啊,每次都留给别人活下去的机会,但是吧,老有人不去珍惜……”他散去了刀刃上的灵力,用刀尖挑起了妇女的下巴,露出她怀中死死保护着的孩子:“哟多可爱的孩子,没有父亲就已经够可怜的了,我想,她一定不希望自己的妈妈吧?”

“告诉我,被他们,或是被你们藏起来的那个圣器,名为“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喷气式阿姆斯特朗炮”的西欧圣器藏在了哪里?”

“我……不……知道……”

“哈——夫人,你要明白一个这么有耐心的山贼已经很不错了,不要再考验我的耐心了好吗?不然下次去见你丈夫的就不是你了。”

“不要杀我的孩子,我真不知道啊大爷,求求你放过我的孩子吧!”

“唉,何必呢夫人?看来我只能再等三秒了。”

“不要,求求你,不要啊!!!”

“一……二……三!!!”

随着一阵与刚刚那样相同暴发的灵力,等我回过头时,紧急关头为了保护自己孩子的妇女已经被风刃切成了肉块。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从戒指中取出两片药膏,一片贴在被刀风划伤的右小臂上,一片贴在怀里紧抱着的婴儿,同样是被刀风划过,在脖子上那道浅浅的伤痕。

“竟然有只尾行我的小老鼠,这股魔力涌动……还没光级?呵呵,一只泛起同情心的疯狂小老鼠?”

我挺赞同他最后一句话,我也觉得自己疯了,而且是疯的很彻底那种。

不过现在没空去管那种事情了,在面对一个各个方面都远超我数百倍的强大敌人,我的所有精力都用在了思考如何能摆脱这个与我仅有一墙之隔的家伙活下去。

戒指里还有一张大姐头送我的四级魔法卷轴,应该可以拖住他一会儿,再加上偶然得来的幻梦花和迷香草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哪怕用上家当的储能水晶,拼尽体内的所有魔力,我也必须活下去……为了向大姐头,为了向团长……

“找到你了~~”

近乎戏虐的声音,从后方传进已经构思好计划的脑内,我似乎忘了,对方,其实是个高了我修为整整几个级别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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