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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勘察现场(一)(1 / 1)

第一章

Z市警察局这半年里,出了个传奇人物。

他呢,并不是刚刚走马上任的刑警队一队的队长王欢(虽然他上任的很突然很离奇),而是王欢手下刚招进的警察,一名叫做高明颂的刑警。

自从王欢当上队长,这高明颂就跟着来到了一队。

自从高明颂来到了一队,这破案率就是蹭蹭的飙升。

所有人都以为二人是老相识,可这两人确实是才认识。

这个高明颂呢,180左右的身高吧,模特般的身材,完全是影视明星的模样。

他的眼睛不是特别的黑,带有一点淡淡的棕色。

他的头发却是黑的过于自然。

与他一比,王欢显得就有些魁梧了。

目测身高至少190,感觉不打篮球都可惜了。

八块腹肌,体格健壮,板寸发型,一撮胡子,活脱脱混黑社会的老大哥的模样。

这小姑娘可能也都被他给吓哭了,所以他34了都还找不到女朋友。

这天,Z市郊区一栋别墅里,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被发现死在自己家的卧室中。

该女子面带笑容,身旁放了一朵秋海棠。

高明颂等人接到消息,便前来调查了。

且看传奇如何传奇地探案的吧。微笑秋海棠篇,正式开始:

在高明颂和王欢还没走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有警察咔咔咔地在那里拍照了。

“嗯,很好,你们拍完了先出去吧。一会有事再叫你们。”

负责拍照的陈瑞等人见老大都开口了,点点头就出去了。

刚从门口走进死者的卧室,王欢就闻到了一点香气,他有点想不明白。

王欢拿手把气味往鼻子方向上稍微扇了扇,随即说道:“这次现场的味道倒是很有意思。有股酸臭,不是尸体的那种味道。淡淡的,但是我确定它真的存在。”

王欢一直有狗鼻子侦探的称号,这鼻子的灵敏也真不是吹的。所以高明颂没什么怀疑,只是语气有些暗沉。“酸臭啊?”

“真心不确定是什么的味道,有点奇怪。”

确实有时候虽然能形容出味道的感觉,但是却描述不出它的来源。

这是人之常情,高明颂倒是不置可否。他点了两下头,道:“我们还是看一下现场再说吧。”

走近死者,高明颂的眉头皱成了一团,可还是出奇地感受到了他禁欲系的帅气。

他道:“死者明显消瘦,胳膊上有静脉注射的痕迹,看来是吸食毒品。而你所说的淡淡酸臭,有可能是长期吸毒导致的。”

“面带微笑,身旁放了一朵秋海棠,还吸毒,这明显是吸毒过量致死嘛,要不就是难耐毒品折磨而自杀,这还叫我们来做什么?”

王欢可是很骄傲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不等侦察完现场,他就仿佛已经洞悉了一切。

一旁的高明颂可不敢把白眼直接翻给他看,但还是不无嘲讽地说道:“还没开始调查就别妄下结论。首先,是不是自杀还不一定!”

王欢被人质疑,难免心塞。

可是质疑他的又是比自己厉害的高明颂,于是只好耸耸鼻子,小声反驳道:“他杀?我可没有见过被人杀了后还开心地笑的。”

“那为什么没有遗书?”

“谁规定自杀就必须写遗书。”

“那秋海棠怎么解释?”

“我知道她吃饱了撑的放朵秋海棠干嘛?这不就是来查的吗?!”

高明颂叹了口气,完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被害人的床头柜上摆着她与异性男子的亲密合照,手上有订婚戒指但是戒指很新也没有留下佩戴很久的痕迹,所以她应该是刚订婚不久。试想一下,如果你刚订婚,你会选择自杀吗?”

王欢心有不服,心想终于找到了可以驳击高明颂的点。

“根本没有必然联系好不好。有别的压力或者感情根本不幸福,想死,理由很多的。吸毒,就是很好的理由啊。”

“但奇怪的是,现场并没有任何可以让她接触到毒品的东西啊。不管她是吃进去、喝进去还是注射进去等等的吧,总归需要器皿吧。尤其是她应该是静脉注射,针管呢?毒品呢?”

高明颂一边检查尸体,一边满心疑惑。这个案发现场,充满了矛盾点。

但是高明颂从来不怀疑自己的断案能力,毕竟他可和那个糊涂队长完全不同。

糊涂队长可不知道高明颂心里是这样诽谤自己的,他虽然糊涂,可到底也是领了驾驶证的老司机。

结合以往经验,他道:“那她可能是想自杀,所以不是吸毒死的,而是她自己服用了慢性毒药也是完全合理的啊。就是想在自己卧室安详地离开,不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拜托大哥你别只发表意见,来看一下现场嘛。

高明颂一边这样想,一边嘴上说着专业的话语:“她衣服全新,可是脚上却有因为拖拉而形成的摩擦性伤痕,地上也有断断续续拖拉的痕迹。

再者,如果仰躺在床上死的,尸斑应该在背部,但她的尸斑在正面。

所以说,至少,她来到卧室的事并非出自她的本意,应该是死在别处,然后被拖着来到卧室,最后凶手给她换上新衣服、新首饰,还摆上了秋海棠。

对了,至于笑,我还不太清楚为什么。”

王欢自觉技不如人,可又傲娇地不肯承认自己技不如人,只好装腔作势起来。

只听他语气结结巴巴的说着行行行,可还是麻溜地反驳道:“你把话多当耍帅是不是,啰嗦那么多干吗,必然是他杀,不然还能怎样。我,刑警队一队队长,再不懂这个了。”

“身为一名警务人员,首先应该有一分证据讲一分话吧,为死者——”其实我对你有很大的意见,你知道吗,队长!

高明颂鄙夷这个队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从头发到脚趾头都在鄙视着他。

王欢故意把手里的本子掉到了地上,造成了很大的声响,他刻意打断了高明颂的话。

这男人从一开始就和自己过不去,但又出乎意料地一直留在自己身边帮自己,难不成就想气死我?

“不好意思了,手滑!我们还是赶紧调查取证去吧。”

他捡起来本子后顿了顿,又说道:“新衣服这看的出来,新首饰是咋回事?”

“她耳朵上有伤。我感觉是因为凶手给她换戴了新的耳钉所致。但我不确定,一切等尸检报告出来后再下定论。”

“直接说你是猜的不就成了!”

高明颂摸了一下鼻子,完全忽视了王欢,独自观察起尸体来。

“死者,女性,初步判断应该是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

尸体呈现硬化但还没有完全僵硬,通过指压她的尸斑有一定褪色,死亡时间应该在六到十二个小时之间。”

王欢见他不回复自己的话也倍感无趣,可还是点点头,毕竟专业领域他可从不质疑高明颂。

平日里的反驳也只是为了在高明颂面前保留一分队长的尊严罢了,虽然一点也没用!

他摸摸下巴上的一撮胡子,道:“没有作案工具,指纹等痕迹被抹擦地也很干净,这位凶手倒是专业的很。”娘的,凶手专业,可累死老子了!

高明颂继续在卧室中侦察起来。

随即你只可以看到高明颂的面无表情了,甚至他连眉毛都不皱了,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迷茫。

只听他低语道:“可是,这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第一案发现场应该在哪呢?”

王欢眼睛往左瞟瞟,又往右瞟瞟,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帮上什么忙。

捉拿罪犯和与罪犯搏斗,他是擅长的。可勘察现场,他还算个渣。

王欢附和道:“拖着进来的话,路程应该不会很远吧。至少不会出了这栋别墅。

但问题是这凶手干嘛要把她拖到卧室的床上去。

到底是凶手要满足自己的变态嗜好还是有什么必要的讲究吗?

顺子!顺子!”

一旁的高明颂一脸被打断了的心塞,他抬起头,伸直腰,平直地看着王欢。

可因为平常就是面瘫脸,所以王欢也没有发现他的心塞。好吧,这更让人心塞!

“到,队长!高警官。”

刘永顺这回可是机灵了,应的及时,免得队长再找麻烦。

王欢伸直胳膊,指向了外屋,安排道:“你去找人把这个房子里的里里外外都检查下,看有没有可疑的地方。这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高明颂一听,也不致力于让别人发现他的心塞了,连忙伸出去半截身体来阻止。

“别别别,放着我来。上次也不知道是谁,进案发现场竟然不戴手套,导致证据的损害,让我工作量大增。这次,我自己查。”

王欢闻言却是拿右手一拍高明颂的肩膀,一脸玩味地问他:“小明,你知不知道诸葛亮怎么死的?”

“累死的?”

高明颂以为是个有意义的问题,还一本正经地回复了他。

王欢笑地直到弯下了腰,心想你小子还是被我将了一军吧。

“哈哈哈,他是笨死的!”结果一瞥眼,发现高明颂的眼神中透露着浓厚的嫌弃,就停下了笑。

他重重咳了咳,努力板着脸说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事必躬亲,等着累死吧!”

“行,查吧,但记得叫他们别忘了戴手套。人多力量大,也快些。”

高明颂不得不屈服于傻子一般的王欢势力,毕竟这个案子拖久了就意味着他要与王欢待的时间会更久的,那样他的智商也会被带跑偏的。他从脚底板拒绝这个可能性!

刘永顺这小伙子实诚,刚决定了要听队长的话,结果还是忍不住为大家伙抱不平,他小声嘀咕道:“我怎么记得是队长忘记戴手套了,不怨我们啊。”

王欢治不了高明颂,还处置不了一个傻孩子么。

他拿着本子使劲拍刘永顺的头,道:“说什么,说什么,说什么,我可全听见了。”

但高明颂并不觉得刘永顺替他吸引了战火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凉凉地说道:“老王,以后别打他头了,本来就傻。”

什么叫嗤之以鼻,什么叫大神姿态,好吧,我算懂了。

王欢仔细想了想,还真的收回了打刘永顺头的本子。

他说道:“还真是,本来就不聪明。算了,算了,你出去,叫人勘测下别墅里里外外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然后那啥,你去查一下死者生平吧。”

刘永顺嘿嘿一笑,并不觉得被人说傻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他妈说了,傻人有傻福。刘永顺轻轻摸了两下自己的头,又恍然大悟一般地连忙拿出了自己早已查好的信息。

“我知道我知道。我查了。”

王欢左眼往上一挑,整个脸都在叫嚣着自己的诧异。但还是不做声的听刘永顺汇报情况。

“死者柴谨言,27岁知名演员。父母双亡,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完全是靠自己努力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位置。

然后最近刚和名门少爷严漠订婚,传闻两人想要奉子成婚,不日也许就要嫁入豪门了。

然后她还在著名集团W集团占股,因为她与W集团的大小姐海诗琪是至交好友,也就是大家俗称的闺蜜,大小姐去年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便是W集团5%的股权。

但是实际上三年前,大小姐的男朋友孟恒宇吸毒后意图强奸她,她正当防卫把他杀了,然后无罪释放。真搞不懂两个人关系怎么依旧好。

嗯,就这些了,还有什么需要我查的吗?”

“这次怎么这么懂事?”

王欢可不是一般地吃惊,他从来也喜欢一惊一乍的,嘴巴张的也快塞下了一个苹果。

刘永顺标准地憨厚笑笑,拿右手指了指高明颂,语气中就有一股子尊敬。

“高警官来的时候就吩咐我了。”

王欢一听果真如此,但还是忍不住拿本子打起刘永顺的头来,“他吩咐你,他吩咐你,他吩咐你!他不吩咐你,你就不会查吗?”

结果往旁边一看高明颂的眼神,又感觉怂了几分。

不不不,我是为了死者所以暂时的让步。

王欢努力地安慰自己。“啊!那什么,还不快去把尸体送去法医那,找那个谁,找大喜鉴定一下!还有,派人查查别墅里里外外!”

刘永顺一听,连忙道:“是,队长。”

高明颂看着两个人的互动,心里更是一股子奇异的温馨慢慢升起。

但正事要紧,他抿了抿嘴唇,说道:“等一下,我还没查完。着什么急。”

“行,那顺子你先出去。一会我再叫你。”

高明颂看他这次这么听话,觉得有必要送给他一个微笑。

但是,没想到的是,王欢吓的直吞咽唾沫。“你查,你查,我不打扰你。”

自讨无趣的高明颂又认真看起尸体来了。

等等,这是什么?高明颂被死者肩膀处的一丢丢红色起了心思。“耳洞,耳钉,血。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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