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秦母不知为何竟犯病了,好在秦时来得很快,及时给她喂了药,方才叫她重新安静下来。
“我娘寻常不爱出屋,我没想到她会突然来找你……是不是吓到了?”
阿浓确实是有些吓到了,她没想到外表看着挺正常的秦母会说犯病就犯病,且发作起来那么骇人。但看着那个此刻已经安静下来,正拽着秦时的袖子躲在他身后,用一双清澈的眸子偷偷朝自己看来的中年妇人,少女心中却不知为何并没有太生气。
“还好,大娘没事吧?”
秦时静静地看着她,确定她的眼中没有厌恶与鄙夷,方才嘴角一弯,语气轻快地答道:“没事,老毛病了,休息一会儿便好。”
阿浓点点头,虽心中有些好奇秦母这病的由来,但没有多问,只道:“那你快扶大娘去歇着吧。”
知道她折腾了一早上定也累得很,秦时点头,也不再多说,扶着秦母就要走:“你也休息吧,有事儿就叫一声。”
可秦母见此却慌了,赶忙松开秦时的衣袖,扑到床边拉住阿浓的被角,双眼含泪,连连摇头道:“不走,我不走!走了儿媳妇就会不见了!”
刚松了半口气的阿浓:“……”
想解释,可又怕再刺激到她,少女眼皮微抽,只得抬头朝秦时看去,“解释!”
她抿着唇,眼角微扬,有些不耐的样子,可秦时看着她,看着这个出身高贵,美丽矜傲,看似难以接近,实则心肠极软的姑娘,眼中却生出了更多的笑意。
“没法解释。”他盯着她看了半晌才道。
怎么就没法解释了?阿浓抬目瞪他:“你只说昨儿是你搞错了,我不是她的儿媳妇便是……”
话音未落,一旁秦母已经“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儿媳妇你别生气,别不认我们好不好?我叫阿时给你道歉,给你赔罪……”她哭得如同稚儿,也不知道擦泪,就那么紧紧拽着阿浓的被角,满脸慌张,满眼哀求地看着她,“只要,只要你不走,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的阿时是个好孩子,他很喜欢你的……”
“娘!”秦时赶忙上前揽住母亲的肩膀,“阿浓没有不认咱们,她与你开玩笑呢!”
阿浓从惊愕中回过神:“我不……”
秦时回头看她,压低声音道:“她现在正在兴头上,听不进去解释的,否则我也不会请你留到年后再走,所以……帮帮忙,嗯?”
“……”阿浓拧眉,“没有别的法子么?”
秦时眸子微动,摇了摇头。
袖子突然被人拉了一下,阿浓低头,见秦临捧着嘎嘎乱叫的土豆朝自己递了过来。
“送,送给你,”小小的男孩儿睁着大大的眼睛,有些羞涩也有些忐忑地抿了一下唇,这才细声说道,“你,你帮我娘,行吗?”
嘎。
土豆也拍着小肉翅膀冲着她叫了一声。
一大一小两双眼睛,就那么闪亮亮地看着自己,阿浓沉默,再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能硬着头皮朝秦时看去。
秦时眼中闪过深深的笑意,一边给秦母擦眼泪一边道:“娘,阿浓真的是和你开玩笑的,不信你看,她都笑了呢。”
“真的?”秦母一听赶忙擦了眼泪朝阿浓看去。
……假的。阿浓腹诽,却不得不扯唇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真的笑了!真的是开玩笑!”秦母眼睛一亮,不哭了,飞快地擦了擦脸便凑过去拉住了阿浓的手,满眼欢喜地说道,“儿媳妇真淘气,不过娘就喜欢淘气的孩子,阿时他爹说过,淘气的孩子聪明呢……”
阿浓忍着没有抽回手,却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继续僵笑。不过秦母终于不哭了,少女心中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你怎么不说话呀儿媳妇?”
“娘,阿浓生病了还没好,没力气说话呢。咱们先让她睡一会儿,晚点再过来看她吧。”
秦母一听,顿时面露担忧:“可是生病很难受的,还是让我陪着儿媳妇吧?我给她唱小曲儿讲故事,她很快就能睡着了……”
“你陪着她她睡不着的,得我这个……”秦时不着痕迹地弯了一下唇,“做相公的陪才行。”
秦母想了想,突然连连点头:“是得你陪,是得你陪!那行,那我回屋了,你好好照顾你媳妇,早点给娘生个大胖孙子啊!嘿嘿,前两日没事儿的时候,我还和你爹琢磨未来孙儿的名字呢……”
大胖孙子什么的……秦时轻咳了一声,在少女破功前赶紧哄着母亲走了。
***
将母亲送回她住的房间,又吩咐秦临陪她喝粥吃早饭,秦时这才出了门,往院子里的鸡棚走去。
“有鸡吃!”眼看青年一把抓住了先前从山下带回来的那只大肥母鸡,不远处坐在檐下晒太阳的白羽顿时兴奋地直起了身子。
“那一看就是给季姑娘补身子用的,才没有你的份儿呢。”一旁的余嫣然蔫哒哒地说道。
她显然是被秦母方才那一声声“儿媳妇”给打击到了,眼下还没缓过神来。白羽看着那正在秦时手中惊恐挣扎的大肥母鸡咽了咽口水,扭头对余嫣然挤眼道:“想哭就哭吧,哥哥一定不笑你。”
余嫣然有气无力地瞪了他一眼:“姑奶奶现在懒得理你,别自个儿找打啊。”
“怎么不识好人心呢?我这不是怕你憋坏么!”白羽赶忙往旁边缩了缩,可见余嫣然只是耷拉着脑袋不吭声,便又小心翼翼地往这边凑了凑,“好了好了,又不是完全没有机会了,做什么哭丧着脸?阿时喜欢季姑娘没错,可人家季姑娘又不喜欢他,你……”
余嫣然突然抬头,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白羽吓了一跳:“干,干嘛?”
“死胖子你说得对,我知道该怎么办了!”摸着袖子的信,余嫣然突然起身,拔腿就跑,不顾身后白羽疑惑的喊声,也不顾山道曲折蜿蜒,一口气飞奔下山,直至村尾一座简朴的竹屋前方才喘着气儿停了下来。
“胡二哥!胡二哥你在家吗?”
“来了!”开门的是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中等,长相普通,声音十分洪亮的年轻男子,他应该是正在屋里喝酒,一开门便有浓烈的酒气直扑而来。
余嫣然下意识倒退了一步:“胡二哥喝酒呢?”
胡二不好意思地挠了一下头:“这不是天冷么,喝点小酒暖暖身子……嘿嘿,嫣然小姐找我有事?”
“嗯嗯,是这样的,阿时哥哥昨儿不是救了个落难的姑娘回家么,今日那姑娘醒了,想送封信回家与家人报个平安,所以你要是有空,能不能跑一趟安州,帮季姑娘把这封信送到安王府去?”秦时家中没有信封,余嫣然便将那信装进了自己的荷包递给胡二。
“安王府?!”胡二早前替人押镖,时常在南境与淮东之间来回,对南境很是熟悉,自然知道安王府是什么地方,当即便吓了一跳,“那姑娘竟是安王府的人?”
余嫣然摇头:“只是有亲戚在那里办差,好像是个当门房的婆子,姓叶,你把这信给她就行了。”
胡二这才松了口气,伸手接过那了荷包:“那行,你回去告诉秦爷,我明天就出发。”
“明天……”余嫣然嘿嘿一笑,凑过去小声地说道,“胡二哥能不能早点出发,尽量快地把这信送到呀?”
胡二一愣:“很着急?”
“那个,是这样的……”虽说胡二是个孤家寡人,上没有老下没有小,可这大过年的让人家赶这么远的路,余嫣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遂也没瞒着,十分率直地将此中缘由说了出来,“你也知道我喜欢阿时哥哥,可阿时哥哥眼瞧着好像对季姑娘上了心,所以我想着要是这信能早点送到,季姑娘的家人就能早点来接她了……”
“原来如此!”胡二哈哈大笑,将那荷包往胸前衣襟里一塞,挥手道,“今天晚上我还有点事儿要办,最快也得明早凌晨才能出发,不过为了嫣然小姐的终生幸福,我一定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信送到!”
余嫣然高兴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那多谢胡二哥了!等你回来了我请你喝酒吃肉!”
“好说!对了,这季姑娘全名叫什么?”
“季娢。”
“行,那我知道了。”胡二挥手送别余嫣然,回屋继续喝了几口酒,而后便与人出门办事去了。
待办完事回来,天已经黑了。
“这天儿太他娘的冻人了,哥俩个,进屋喝点小酒暖暖身子?”
“那必须好!快快,老子耳朵都要掉了!”
化雪天实在太冷,又有同伴陪酒聊天,胡二没忍住多贪了几杯,哪知这一贪就误事了——
“格老子的这不是土哥整天挂在腰间显摆自己有媳妇疼的那个荷包吗?怎么会在这我这儿?!”两日后,人已经在半路上的胡二看着手中的荷包,懵了。
吹了好半晌的冷风,他才隐约想起来——那晚他与两个兄弟喝酒划拳,扯扯闹闹的时候,怀里的荷包不慎掉了。烛火昏暗,他弯腰去捡的时候没认真看,摸到一个就赶紧拿起来揣怀里了,第二日因起得早走得匆忙也没仔细检查……
娘的,所以他这是拿错荷包了?!
这可怎么办?折回去拿?可都走出这么远了!再说天儿这么冷,嫣然小姐那里又赶时间……胡二想了半天,一咬牙,决定继续走!
横竖只是封平安信,口头转述也一样……他低头喝了喝冻僵的双手,吸着通红的鼻子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