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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迷茫的未来(1 / 1)

这个时候,王博远就念起顾清妍的好来。

看着怀里哭泣的孟可儿,这位一直生着闷气的男人,终于变得不耐烦,眼睛里的温情也不复存在,就像是冬日的雪,冰冷没有温度。

“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么的嚣张跋扈,因为她我都摔倒了,”孟可儿很努力地控诉,只是她没有意识到男人的手臂变得越来僵硬,“我只不过是警告了她几句,她就狠狠地骂我。”

“哦,是吗?”王博远来了点兴趣。

顾清妍会狠狠地骂人,那可真是稀奇,他可从来没见过她凶狠的一面。

跟她结婚那么久,日子过得不咸不淡,感情因此也就被消耗得所剩无几。每次她一生气,就跟他冷战,一句话也不讲,好像两个人根本不认识。

所以后来当他遇到孟可儿的时候,就觉得新鲜,像回到了年少时期,为了一点芝麻大的事情,两个人可以争论不休。

可他潜意识里还是不想离婚,没想到的是,她竟然那么快就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了,这样一想,他就很不甘心,恨不得将那个男人狠狠踩在脚下。

孟可儿很快察觉出王博远的心不在焉,她的眼泪立刻停了,抬起头望着他,眼睛通红:“其实你心里还是有她的,对不对?”

“你想太多了,”王博远迅速回神,他轻轻拍了拍孟可儿的头,露出微笑,“想太多对胎儿不好,我觉得你有时间不如多在家里做做家务。”

孟可儿冷哼:“那你还不如娶个保姆算了,从小到大都没有沾过家务,让我想想,这话是你妈让你跟我说的吧?我知道你家里人对我不满意,觉得我很懒,可是我请佣人跟钟点工都是花我自己的钱,也没碍着他们什么呀。”

“没错,你说得很对。”王博远的声音冷了下去。

好巧不巧,王博远的妈姜素珍就听见了,此刻她正在二楼擦拭地板呢。

果然千金小姐的脾气不小,说的每句话都带着刺,跟刺猬没什么两样。

然而姜素珍也是个典型的暴脾气,就像容易被点燃的爆竹,惹不得。

早些年她刚嫁进王家的时候,婆婆张月为了树立威风,当场将一杯滚烫的茶倒在了她的手上,还好她反应得快,不然整只手都会被烫坏掉。

张月微笑:“你躲什么,难道你不想喝婆婆给的茶吗?”

姜素珍吸气:“喝,但是媳妇还没有孝敬婆婆呢,我还小的时候,我妈就说,过门第一件事就是要给公婆敬茶,我为了这个练习了好久。”

不等张月开口,她就动作利索地倒好了一杯茶,而且比先前那杯还要烫。

她的心思张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没想到一个小丫头心眼那么多,她很想推迟掉,但是碍于大家都在场,同时还要顾及礼节,因此这杯茶她不得不接。

入手的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魂都要被烫掉了。

姜素珍扔掉手里的抹布,慢慢走下楼,既然她连婆婆都能治得住,那么这个媳妇也不在话下。

“妈,原来你在家里呀。”孟可儿便被吓了一大跳,但很快恢复了镇定,她知道这个女人不好惹。

婚礼那天她就看出来了。

当天在场的所有人都对婚礼场地颇有微词,可是没有办法呀,谁叫这是王博远选的呢。

姜素珍立即出面,不过三言两语就让孟家那帮亲戚闭了嘴。

她的道理很简单,场地虽然上不了台面,但孩子的心意是真的,而且婚礼不能再往后推,丢脸也是大家一起丢,谁也不吃亏。

姜素珍也不说话,就那么冷眼地看着。

空气里浮动着一种名为躁动不安的情绪,时间仿佛停止了,呼吸声变得很清晰,这种让人尴尬的氛围持续了好一会儿。

终于,孟可儿在对方冰冷的注视中败下阵来,但她不愿服输,她好歹是个孕妇,有了肚子里这个孩子,谅她也不敢对她怎么样。

但显然姜素珍并不打算放过她。

她当了这么多年的家庭主妇,就算是怀着孩子也在活动着,哪像这会千金小姐什么事情都不做,还天天抱怨饭菜不好吃。

这么养尊处优,应该找个皇帝嫁。

“妈,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盯着她看了,她知道错了。”王博远感觉事态越来越不对劲,因此出来调解,顺便将孟可儿揽在怀里。

“你懂什么,看见我教训你的媳妇你心疼了?之前那个我怎么没见你心疼过。”姜素珍很不高兴。

王博远怔住。

孟可儿却是来了脾气:“既然你那么喜欢你先前那个儿媳妇,为什么之前不对她好一点呢?我可是听说了,你三天两头地找她麻烦,还带人去她公司闹,这种事情我可做不出来。”

姜素珍的脸色阴沉至极。

半晌过后,她轻轻点了点头,像是明白了什么。

虽然最终没有吵起来,但是孟可儿还是觉得心悬。

她觉得自己太过于轻敌了,把她看做是一般的无知村妇,没想到她的弯弯道道还挺多,明里暗里都有一套。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看来,她必须要好好了解一下自己的婆婆了。

晚上李盛约我看电影。

他像哄孩子一样哄我出门,并且将那部电影夸得天花乱坠,好像我不看会终身遗憾一样。

我看着自己的衣柜发愁,不知道该穿什么去见他,我这个人对穿衣打扮向来不怎么感兴趣,怎么舒服怎么来。

以前王博远就经常数落我,说再好看的人不打扮,那也是丑小鸭一只,永远不能跟白天鹅为伍。

可我压根也没有想过当什么白天鹅,我只想守着自己的丈夫过安稳的日子,可是最终没能如我所愿。

“清妍,你今天的样子真好看。”李盛不愧是高手,每句话都跟抹了蜜糖一样,让人觉得甜而不腻。

他紧紧地牵着我的手,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路两旁灯火通明,霓虹灯的光芒也在不停的闪烁着。

夜晚的都市很热闹。

我感受着来自他掌心的温度,心跳地一下比一下快,好像下一秒,心脏就能跳脱出来,我感觉自己的呼吸在逐渐减慢,心跳也越来越不受控制。

就像是热恋中的少女,觉得身边的这个人就是全世界。

他去买票,我站在一旁等他。

长得太好看也是种烦恼,没多大会儿功夫,就有好几个女人跟他搭讪,即使被他拒绝也不生气,还非常贴心地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就连售票员也不例外。

她给他爆米花的时候,动作宛如电影的慢放,慢得不能再慢。

看着这么受欢迎的他,我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要知道,我从小到大连一封情书都没收过,更别说是别人的电话号码了。

罗女士为此还感叹过,说我是个木头人,将美好的青春时光给糟蹋了。

这不能怪我。

从我很小的时候,她就开始给我灌输男人不是好东西的概念。

虽然这是她跟老爸独特的相处模式,但对于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的我来说,这就是良言警句,必须时刻记在心上,就像刻在桌子右上角的座右铭一样。

潜移默化之下,我对异性多多少少有些抵触。

现在虽然已经改了不少,但对于总是招蜂引蝶的男人,我还是没有半点善念。

看着他手里那一叠厚厚的纸,我不禁哼了一声:“不是有这么多人想跟你看电影么,干嘛说没人。”

“怎么了,你吃醋了?”浅褐色的眼眸亮得出奇,好像夜空中最闪亮的那颗繁星,夺目又迷人。

我转过脸不看他,这个时候我要是再盯着他犯花痴,那我是真的没救了,虽然我曾无数次地沉迷在他的眼神里。

他轻笑了一声,掰正我的身子,将爆米花放在我手里,当修长的指节触及到我的掌心时,我很没骨气地轻颤了一下,真是要命,到底什么时候我才能对他完全免疫。

我红着脸瞪他。

这个小妖精不但没有生气,反而低头亲了我一下,然后迅速伸手扣住我的腰,将我按进他的怀里。

“看看人家,那个爆米花的人那么甜甜蜜蜜,”不远处的小姑娘正在向男朋友抱怨,“你呢,让你牵一下我的手都是难的。”

男孩红了脸,嗫嚅着说:“回家牵,回家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我们要看的电影刚上映还不到三天。

据说讲述的是有关于爱情与背叛的故事,总之就是三角恋,男女之间无非也就是那么回事。

片子的主演都很有人气,而且最近正当红,因此影院里来了不少粉丝。他们年纪都不大,大部分都是学生,估计连爱情是什么都不知道,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观影的热情,只要能看到偶像就好。

我用手捅了捅李盛的手臂:“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像是老年人。”

除了我们两个,其他几乎都是未成年。

李盛笑着捏我手背上的肉,语气轻柔:“这有什么,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小朋友。”

“……”

我的脸在发烫,耳根子也很红,胳膊上更是成功地起了一大片鸡皮疙瘩,完了,这下我彻底逃不出去了。

因为他,电影我都没怎么看进去,脑子一直都是迷迷糊糊的。

他送我回家时,我的心情依然不能平复。

“清妍,搬来和我一起住吧。”

“嗯?”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时时刻刻跟你在一起。”

这还没有别的意思,这个妖孽当真是把我当做三岁小孩呢,但我听了竟然也没有产生拒绝推脱的想法,这,这实在是太不矜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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