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去?”振千仞皱眉,他想不明白,白九还敢回去?
白九却没有说话,而是朝着大桥的方向走去,振千仞低头沉吟,这时从车后座位传来一个淡淡地声音,“走吧。”
振千仞才坐上副驾驶,将车门关上。
车辆转了一个大弯,绝尘而去。
白九抬头才发现,雨已经停了,就像是水闸被突然揪紧了闸阀,天空翻着鱼肚白,像是被清洗干净了似得。
天空已经渐渐清明,一道和煦的柔光从东面的云层中跃出来,以整个清晨幕布作为背景的白九,全身就像是布上了一层柔光,却显得极其冰冷。
一丝凉风吹来,白九的眼里吹进了一滴水珠,他下意识眨眼,却在睁眼后,却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缓缓走来,深邃的眼眸闪烁,唇角却勾起了一个难得地笑容。
手上的双截棍就像是失去了力量般跌落在地上,发出清脆地铿锵之声,他的身体也倒在地上,他翻身,躺在湿漉漉的地上,面对着被扫清阴霾的天空,似乎一切都平息了。
真的一切都平息了?还是暗潮云涌?
他不知道。
湛蓝的天空,一望无际,在一个草原上,就像是万顷碧绿中庸蓝色颜料随意勾勒了一笔,逶迤的山泉水映着天空的蓝色,与白云,淙淙流过,洗刷着光滑的鹅卵石,清澈见底,极其美丽。
几只卷毛绵羊在山泉旁喝着水,一只嘴里咀嚼着青得发黄的野草,那双圆溜的眼睛盯着远处的从草原正中央穿过的柏油路上,疾驰而过的吉普车。
在车内,驾驶位上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正经盯着前方,在他厚大的鼻头和圆圆的脸颊上长着密密麻麻的雀斑,有着双下巴,卷曲的虬髯让他整个人都显得粗犷不已。
坐在副驾驶的人是一个左脸上坑坑洼洼,从左眼角到右眼角的鼻梁上横亘着一道泛白的伤疤,显然已经有段时间了,那条疤长成了一条凸起的肉,细长,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一’字。
身材同样魁梧,穿着一件圆领背心,双臂的肌肉凸起,就像是山峰似得,毫不夸张,连背心都像是要被他的肌肉撑破似得。
从他的脖子上看下去,整个背延伸到双臂都用极其罕见的材料做了纹身,传说只要他血脉喷张或者动怒的时候,整个纹身都会活灵活现。
但是那双眼睛里透露出的淡漠,脸上就像是写着生人勿近的字样。
驾驶车辆魁梧的男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本地方言,“有半年没见了,不知道你的大哥现在怎样了。”
坐在副驾驶的男人并没有回答。
魁梧的男人才叹了叹气,这个人还是没有变,接触了将近一年,都不知道这个人在想些什么。
“半年前天行会的成立让蒙北市有些动荡,最近找茬的人也越来越多,见到大哥的时候这种小事情就不要说了。”一言不发的男人突然出声。
这让那个驾驶的男人脸上扯出一个笑,随着他动的还有那几乎是占据了半张脸的胡须。
“奉良,果然还是大哥能震住你。”开车的男人揶揄说,目光却看着渐渐深入的草原,尽头是一个正骑着马,赶着羊群的男人,他哈哈一笑:“到了!”
踩下刹车,熄火后,那个叫做奉良的男人打开了副驾驶的门,走了出来,对丝毫没有下车意思的男人说:“利比,你在这里等着。”
“去吧。”利比从怀里摸出一个被捏得有些扭曲的烟盒拿出来,将弯曲的烟叼在嘴上,那双如狼的眼睛却没有离开朝着那个赶着羊群的人影走去的奉良。
他发出喝叱的声音,有些不耐烦地四处找着打火机,最后有些气急败坏地在车内翻找,最后在满是烟蒂的盒子里找到了沾满烟灰的打火机。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打火机放在熄烟的烟灰盒子里有多危险。
蓝色的火苗将烟头点燃,猛吸了几口,然后从鼻孔里冒了出来,烟瘾得到了解决,在驾驶位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一手夹着烟头,一手摸着突出来的肚子,那双有些明亮的眼睛落在远处羊群正中央的位置。
奉良坐上马,和先前赶着羊群的人换了换角色,此时奉良正在草原上骑马驰骋,那群羊在他的指挥下朝着一个方向迅速跑动。
“一年了啊。”利比猛吸一口烟。
他记得在一年前,见到奉良的时候,他全身都是伤,奄奄一息,由于身体上受到了药物的摧残导致了终生残疾,奇迹的是,他却生还了。
同他来的还有一个男人,是个盲人。
他们自称是兄弟,除了都不爱搭理人之外,其他的一点都不像。
两人被安排在老爷子的私人住处,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
蒙北市,在千年之前其实是有一个游牧民族组成的,由于当时天灾泛滥,到处都找不到鲜嫩的草料用来喂养牲畜,所以他们才选择学习大型朝都固定了下来,开始学习着中原的生活习性,但是有很多都被沿袭了下来。
由于地理和饮食文化的原因,蒙北市这一带的人身材都比较壮硕,而且血性,直性子的他们喜欢用武力来解决事情,所以在黑道方面,算是比较汇聚的地方。
但是很奇怪的是,黑道横行毒品泛滥却没有出现过大型火拼,因为每个帮派都各司其职,划地为营都是各自负责的区域。
但是近年来,却频频发生火拼侵占其他地界的事情发生,政府方面加大了管理的力度,但是却只能在表面上抑制,给人一种随时都会反弹地感觉。
而天行会就是蒙北市才成立不到一年的组织,但是却已经有了三家洗浴中心,以及两家高级会所,几乎都是靠那个叫做奉天行的男人出谋划策,而他的弟弟奉良则是负责平息纠纷。
当初才建立天行会的时候,倒是引起了不小动荡。
只是因为,天行会的背后有老爷子坐镇。
就在利比回忆的时候,已经见到三个人骑着马奔驰而来,马蹄声整齐有力,皮鞭在空中发出啪地一声响。
由于蒙北市的人认为马是一种神物,所以遵循规定,是不能用皮鞭抽打马,而只能用皮鞭恫吓。
很快吁声响起,马蹄跃起,然后安然落下,从马上立刻跳下来一个背着旅行包的男人,由于长时间没有刮胡子,和修缮头发,几乎都被毛发给盖住了脸,只有那冰冷的目光让利比认出了这个人就是奉天行。
他身材不算魁梧却高挑,给人一种压迫感。
利比这是第二次见奉天行,身穿着一件圆领短袖T恤,已经有了几个洞,洗的泛白,肩膀上还有几根嫩草叶,他似乎丝毫也不在意,脚下穿着一双帆布鞋,鞋边已经开裂,加上杂乱的头发和没刮的胡须,就像是一个准备去讨饭的乞丐也说不定。
总给利比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是又说不出哪里不一样。
对,眼睛,那双深邃的棕色眼眸从利比的身上扫过,竟然让他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
这个就是奉良的哥哥奉天行!
利比在心底惊讶惊讶:“竟然能看见了!”
奉良是在随后的一匹马的身上跳下来,两人将缰绳交给还坐在马上手上拿着皮鞭带着毡帽,笑得一脸和煦的男人。
男人似乎认识利比,两人热情地打了打招呼,然后对奉天行和奉良在马上鞠躬,算是行礼,然后就转身牵着两匹马朝着来的方向离开了。
利比将已经一长截烟灰伸到车窗外抖了抖,烟灰掉落,这时奉良绕到了后门,将门打开,奉天行先是将行礼扔了进来,然后身体也钻到座位上。
奉良这才上车,坐到副驾驶上,系上安全带。
“走吧。”奉良说。
利比有些不舍得将还有一小节的烟蒂摁进已经堆满了烟头的烟灰盒里,然后将车启动,倒车后打了一个大转弯,朝着来时的方向开始加速。
当车速平稳的时候,奉良看向后视镜,见奉天行似乎也看到了奉良,便说:“大哥,最近你的身体怎样?”
“嗯,”声音显得有些单调,却充满磁性,“会里没出事吧。”
“没事,有老爷子坐镇。”奉良说话脸不红心不跳的。
“那就行。”奉天行伸出异常修长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这次调养好以后,我们就开始涉足大学校区吧,那里有很多赚钱的地方,也让我们再感受一下最后的校园时光吧。”
“是。”奉良点头,脸颊紧绷。
奉天行的双眼透过后视镜看见奉良毕恭毕敬的模样,微微一叹,“你不要这样拘谨。”
也就是面对奉良的时候,奉天行的眼里才会露出一丝柔和,利比想。
“是。”奉良点头,但是显然没有丝毫效果。
奉天行只好随了奉良,他将身体靠在真皮座椅上,然后将车窗打开,冰凉的风鱼贯而入,那双冰冷的双眸跃向远方。
他的脑中浮现出那一雨夜之后的事情,能记得的最深的一件事情就是在他昏倒之前,见到的是一直想要对奉天行下手的振千仞。
就像是换了一个身份似得,他被振千仞给送到一个就像是与世隔绝的深山老林之中,但是在森林最深处,建造着一座可以与玛尔斯主楼那般鬼斧媲美的建筑。
主人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名叫王正海。
王正海自称是玛尔斯三大高层之一,是Z国分部的掌权。
而他在蒙北市就像是一个地下皇帝的存在,但是由于年事已高,所以也只留下一个传说而已,现在谁会想到,他会在深山老林里面每天面对着各色美女,流着口水的色老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