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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四人的旅途(三)(1 / 1)

圣城米卡兰是一座典型的宗教城市,坐落于玛尔达斯王国和库勒王国的边境。

在久远的过去,米卡兰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村落,由半山腰上的一座太阳神神殿和几个在神殿附近结庐而居的苦行僧组成,后来随着这个教派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信徒来此朝圣并且定居下来,如今的米卡兰已经是光明神教会的中枢所在,也是圣殿骑士团的总部,这座城市在费诺大陆上有着超然的地位,不归任何国家管辖,而是完全从属于教会的统治。

米卡兰的建筑大多以白色为主,搭配红色的装饰,与教会的装饰风格完全一致,无数宏伟的教堂和神殿建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每一个造访过的人都会因它的宏伟和壮丽,油然而生出一种对神的敬仰之情来。

在教会的全盛时期,每年都有无数的信徒从大陆的各个地区前来朝圣,募捐箱满得都要溢出来,这里的居民每天聆听着教堂的钟声起床,在晚祷的圣歌中入眠,对教会有着无与伦比的忠诚。--《费诺大陆百科全书·地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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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传来的触感让帕洛斯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本能地就想把那东西扯下来,却发现那个肉块已经跟他后颈的皮肤牢牢地长在了一起。

他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才刚安静了不到一分钟的菲尔斯回过头来:“你怎么了?”

“我脖子上有东西!”帕洛斯没有再乱来,赶紧往前赶了几步让队友们帮忙。

埃文德尔折回来看了看他脖子后面挂着的东西:“是旱蚂蟥,这种小吸血鬼一旦叮到人的身上就拔不下来,硬扯的话它会断在里面的,让阿尔凯来处理吧。”

在前面带路的游侠默不作声地过来,从他那身由藤条和枝叶编织而成的斗篷底下取出了一把刚才让他们敷在脸上的那种树叶,挤出汁液来滴在旱蚂蟥的身上,旱蚂蝗顿时像被撒了盐的蛞蝓一样蜷缩起来,从帕洛斯身上掉了下去。

帕洛斯这才看清楚他刚才摸到的东西,那只旱蚂蝗已经吸饱了血,身体膨胀得足有一只小老鼠那么大,菲尔斯嫌弃地“噫”了一声,抬脚就要踩,不过埃文德尔制止了他:“你就算把它踩扁了,它也不会死的,让我来吧。”

说着法师打了一个响指,从他的指尖闪现出一道小小的闪电,精确地将那只旱蚂蟥电成了焦炭。

阿尔凯什么都没说,把那团已经揉碎的树叶在帕洛斯的后颈来回抹了几遍,帕洛斯刚才被叮咬的时候毫无知觉,这会儿伤口被辛辣的汁液碰到才有了针扎一般的刺痛感。

埃文德尔说:“为什么要让你们把每一寸裸`露的皮肤都涂上树汁,我想你现在应该明白原因了。”

“……抱歉,是我疏忽了脖子后面。”

被旱蚂蟥吸了点血倒不是什么严重的伤害,就是感觉上有点让人毛骨悚然,菲尔斯心有余悸地说:“我突然想起来,我身上也有好几个地方没有擦到,还有那种树叶吗?再给我点,这次我保证会擦的很仔细很仔细的。”

早就知道会这样的阿尔凯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默默地又拿出了一把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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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了几天的合作之后,他们很快就根据各自的特长建立起了明确的分工。

阿尔凯每天会出去捕猎,尽管这座森林看起来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东西,但是他总有办法捉到些什么,有时候也会带回一些果实,如果天气不好或者实在没有像样的猎物,他们就吃法师包里的存粮。

当他带着猎物回来以后,菲尔斯就负责处理,他能熟练地用小刀给猎物剥皮剔骨切块,并且很乐意干这个工作,按他的说法,人和动物的结构并没有太大差别,剖动物也是一种练习刺杀术的方式,眼下他的目标是在一分钟之内剔出一副完整的兔子骨架。

等菲尔斯把肉切好以后,埃文德尔就开始做饭,常年独自生活的法师很懂得应该怎样善待自己的嘴,而且本着能吃好就绝不将就的精神,在包里藏了许多各种用途的调味料。和制作魔药时那种原料必须精确到克、时间必须精确到秒的难度比起来,控制食物的用料和火候根本就是小儿科。

跟他们比起来,帕洛斯能做的事情就太少了,毕竟圣殿骑士团可从没教过这些,不过他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捡柴、烧火、扎帐篷,或者吃完饭以后负责刷锅,并且他一个人就背负了队伍大部分的行李。

背着剩下小部分的菲尔斯为此抱怨过:“为什么我们还得背行李?”

埃文德尔理所当然地说:“阿尔凯要负责侦查和开路,负重太多会影响到他的行动,至于我,你看我像是很有力气的人吗?”

“我是说,你既然有个空间百宝袋,为什么不把行李都卷一卷塞进去,这样大家都不用受累了。”

“我的储物空间是有限的,而且我们已经接近咏歌森林的边界了,这里随时都有可能遇到人,到时候你打算怎么解释我们四个人八手空空,什么行李都没带,就毫发无损地横穿了这片森林?”

菲尔斯无法反驳,帕洛斯好心地说:“如果你背不动的话,我可以帮你分担一些。”

“谁背不动了!”菲尔斯紧了紧肩上的背带,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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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歌森林北部的边界还是比较明显的,走了几天以后,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河挡在了他们面前,在河的对面,树木就明显地稀疏了许多,也有了一些人类活动的迹象,甚至隐约可以看到一条小路。

到了这里,阿尔凯终于脱掉了他那身在丛林中完美无缺的伪装,露出了下面的皮甲。

菲尔斯已经对他好奇了很多天,要不是本能地知道这个闷葫芦是惹不起的,早就想办法一探究竟了。

看到阿尔凯那一头淡金色的头发和尖耳朵,他终于确认了自己的猜想:“你果然是个精灵!”

阿尔凯回头面无表情地看了一惊一乍的菲尔斯一眼:“怎样?”

“不不不我纯粹只是有点吃惊。”被那双红色的眼睛看着,菲尔斯立刻就怂了,“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刚见面就一副想弄死我的态度了,不过我跟那些黑暗精灵真不是一伙的,你看,我有一半的血统也来自精灵族,往上追溯几十代说不定我们还是亲戚呢。”

阿尔凯没有再理会他,而是解开了几个搭扣,把皮甲和衬衣也脱了下来,露出了纤瘦修长却肌理分明的身材,以及和花花绿绿的脸部大相径庭的象牙色皮肤。

他脱光了以后就下了水,灰狼紧跟着兴奋地扑进了水里,埃文德尔也开始脱去灰色的斗篷,一边脱一边对另外两个人说:“你们不想洗个澡吗?”

“怎么可能不想!”菲尔斯用最快的速度脱掉了衣服,先法师一步下了河,在这片见鬼的森林里面到处都是沼泽和烂泥塘,一共也没有见到过多少干净的水,菲尔斯感觉再捂下去他都要馊了。

帕洛斯却僵硬地后退了一步:“我还是觉得需要有个人保持警戒以防万一,我最后一个洗吧。”

“也对。”法师没有多想,脱掉衣服就下了水,帕洛斯眼角的余光不小心瞄到了他肤色均匀的身体,赶紧有点慌乱地转开了视线,背对着他们假装在警戒着森林里的动静。

他们几个心里头都坦坦荡荡的,就算裸裎相见一起洗澡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水声和谈笑的声音不断从身后传来,更让帕洛斯觉得自己阴暗极了,事到如今他已经不得不承认他对法师的*有着不该有的欲`念,就连睡着了都会做这方面的梦,在梦中他毫无保留地将亲吻落在法师冰蓝色的眼睛、柔软的嘴唇、或者修长的手指上,甚至撕开法师的衣服,做一些清醒的时候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在有的梦里,埃文德尔严厉地斥责了他,用鄙夷和厌恶的目光看着他,让他即使在醒来以后依然被那种强烈的罪恶感压得喘不过气,而在有的梦里,法师热情地回应了他,可惜美好总是短暂的,醒来以后帕洛斯只能怅然若失,并且加倍地害怕自己哪天会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真的对埃文德尔做出一些不可挽回的举动来。

他本来计划着等到这次使命完成就远离埃文德尔,以此来遏制自己那种不该有的邪念,可是发生了那些污七八糟的事情以后,他却下意识地就逃到了埃文德尔的身边,就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这根稻草随时都会断,只要埃文德尔发现了他内心的龌蹉想法,就会毫不犹豫地将他赶走,从此再也不想看到他。

***

他们洗完了澡,游到了河的对岸才把衣服穿上,埃文德尔从包里抽出了一套新的衣服,看起来比之前那身更讲究,不过他穿好了衣服以后,却依然披上了那件不起眼的灰色斗篷。

帕洛斯直到他们都穿好了,才草草搓洗了一下身体跟了上去。

阿尔凯洗掉了脸上和身上的迷彩以后,头一次在他们面前露出了真面目,竟然是一个长相颇为俊美的精灵青年,要不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和浑身隐隐散发出的“此人危险、生人勿近”的气质,不知要迷倒多少情窦初开的少女。

过了河之后不久,天色就明显地暗了下来,这样的光线强度让菲尔斯感到很舒适:“要天黑了吗,我们找个地方宿营吧。”

埃文德尔抬头看了看天:“不,是要下雨了。”

果然没多久就开始打雷,豆大的雨点不由分说地落了下来。

菲尔斯忧郁地抱怨着地面上的鬼天气,他在地底迷宫里可从来就没有见过雨,住在山洞里的时候虽然见到过一两次,但那感受远远没有自己亲自在雨里淋着来得刻骨铭心,水从他的头顶一直往下流,眼睛都要睁不开了,行李也很快就被淋得湿透,比原来至少重了一倍。

帕洛斯看起来也很狼狈,不过和菲尔斯不同的是,他没有发出一句抱怨,阿尔凯看上去倒是对淋雨这件事情完全不在意,只管若无其事地在大雨里行进。

最过分的就要属埃文德尔了,他从刚开始下雨的时候,就把斗篷的兜帽拉了起来,将前襟并拢,娜塔莉也钻进了他的斗篷,乖乖地呆在背包上避雨,雨水打在灰色的斗篷上,就像打在荷叶上一样滚落了下去,一点都没有弄湿他穿在里面的衣服和藏在包里的书,脚上做工精良的鹿皮长靴也完全不会漏水,他若无其事地一脚踩在水坑里,溅了旁边的菲尔斯一裤腿的泥,不过菲尔斯已经没力气跟他计较了。

大雨使得他们的视线受阻,甚至无法分辨方向,好在他们已经走上了一条显然是人为开辟出来的小路,只要一直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肯定能找到人类的村庄,然后等着他们的,就是温暖的火炉,热气腾腾的食物和柔软的床铺。

他们就抱着这样的期待一直坚持到了天真正黑下来,前方果然出现了一个小村庄。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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