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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妖术(1 / 1)

第三十四章:妖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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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妖,乃是因天地万物皆有灵性,自古灵气为物、游魂为变者凡万一千五百二十种。飞禽、走兽、花鸟鱼虫,一树,一草,一石,孤魂野鬼皆可为妖。成妖之因不计其数,但归其本源,皆乃灵气所聚,日积月累得以成妖······”

菲菲:“你不用跟我说这些了,直接讲重点。”

白泽:“别打断我!否则我想不起来了!”

子生:“菲菲,认真听!”

当天夜里子生、菲菲、白泽、熊男、花诗几人一同在剑神宫大厅的地毯上盘腿而坐,听白泽讲述妖术的修炼之法。虽然白泽并不能告诉子生他的妖术如何修炼,因为白泽也不知道子生到底是什么妖(熊男调侃子生:“既然生而为人,却又是妖怪,那就是人妖了。”结果被菲菲痛打一顿。),但是子生还是执意要跟着一起听一听。尽管白泽告诉子生,在妖怪之中,只要被打败或是自己投奔对方然后承认对方是自己的主人,那么那只妖怪就永远都不能违抗对方,子生也表示无所谓,可是狸士还是被菲菲关进了地下室,因为她总觉得狸士有些不太可靠有些重要的谈话还是别被他听到比较好。

白泽:“这个······我讲到哪了?哦···对对对,这个妖既为灵气所聚,则灵气愈强者,妖力愈强。然妖力虽盛,不得其方者,则如空有宝山却不得其门。妖术之法,源于仙术,仙术之法,源于混沌······”

子生:“不好意思打断一下,你说,妖术来源于仙术?”

白泽:“对啊。”

子生:“这是为什么呢?”

白泽:“这很正常啊,你想,仙人从何而来?”

子生:“不是天生的?”

白泽探过身去拍了子生一下:“傻啊,是,仙人的确有天生的,但是大部分仙人还是从人修炼出来的。人得道修炼如果幸运的话,就能成仙,或者是生前的时候多做善事,被人们传颂也有可能成仙。妖,也有天生的,但是大部分却也是动物植物这些得道修炼出来的,但是我们妖和仙不同,仙人多恪守正道,行善积德,所以才能成为仙人。我们妖大多肆意妄为,遵从本能,也就是想干什么干什么,当然也不会做什么善事,即便是行善也不会对人行善,再说了,何为善恶,这都是人定的,我们妖怪看见自己的族群受苦,比方说狗,所以狗妖看见吃狗肉的人就杀,难道说它就是在作恶么?在人类那里当然是,所以我们就是妖喽,其实妖换句话说也是动物里的仙,只不过被人类丑化罢了。

子生:“那也就是说妖术源自于仙术,妖怪们的法术也都是仙人教的了?”

白泽:“没错。”

子生:“这怎么可能,仙人和妖不是敌人么?怎么会教妖怪法术。”

白泽:“这可不一定,像斗战胜佛不就是一只灵猴,后来被菩提祖师收为徒弟了么?”

菲菲:“你说的是《西游记》。”

白泽:“什么《西游记》?我怎么没听说过?”

之后,子生和菲菲就联袂把《西游记》的故事给大家好好讲了一番。

白泽:“你说的《西游记》什么的,我还真不知道,吴承恩我也不认识,但是你说的这些还都八九不离十,这些应该是天机,不可泄露才对,怎么你们都知道?”

子生和菲菲同时呆呆的点了点头:“只要是人就知道。”

白泽沉吟道:“这可就奇怪了,这件事我得好好调查一番·····”然后她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既然说到斗战胜佛,那我给你们好好说说。你们说他叫孙悟空,那我就姑且叫他孙悟空吧。这个······其实在天开之初仙界有五巨头,便是太上老君、原始天尊、接引道人、准提道人、还有通天教主,那菩提老祖其实就是通天教主。他们后来的去向分别是:太上老君成了道德天尊,原始成了玉清元始天尊。佛教最开始是由燃灯创立的,他招募了接引道人、准提道人两人,最后把位置传给了准提道人,也就是现在的如来。结果就只有通天教主没有着落,其实通天教主是受到了众多师兄弟的攻击所以天上便没有他的位置他心灰意冷,所以就隐居在‘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其实就是灵山脚下的一个洞中。

其实当年斗战胜佛也没有多厉害,像观音、普贤、文殊都算是他的师兄,都可以收复这个这个······哦,孙悟空。当时没有收他也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个通天教主就喜欢收另类做徒弟,在封神战争里就能看出他的爱好,何况见到一个灵性极高的猴子?所以在短短的七年就把孙悟空调教成了一个上仙或者说大妖怪级别的高手了。至于他不让孙悟空说出是他的徒弟,估计就是怕那些师兄们笑他还是收这样的门人,以至于后来他离开灵台山估计也就是这个原因吧。我问你们俩,在那本你们说的《西游记》里面有出现过谁问孙悟空他的师父是谁,或者他的本领是谁教的这样的情形么?”

子生和菲菲互相对视,然后都一起摇头。

白泽继续道:“是不是也没有人去调查他的师傅是谁,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孙悟空一出手,如来佛,太上老君,观音菩萨都看出来孙悟空就是通天教主的徒弟,也只有通天教主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调教出这样高水平的猴子。太上老君,准提道人不愿说破是怕通天的面子不好看,观音菩萨不说破的原因大概是说破就变成师兄弟了。所以他们不但没有太为难孙悟空,反而还想方设法的帮助孙悟空,太上老君教给了孙悟空火眼金睛,观音给了他三根救命毫毛,准提把他封为佛。但为什么观音他们都不愿出手呢?他们也要给师叔的面子呀,而太上老君和如来佛侧是为在封神榜里群攻通天教主而感到内疚吧······”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恩····有道理····”大家点了半天头,然后互相看看对方,最后一齐看向白泽:“然后呢?”

白泽:“什么然后······唉呀,都怪子生打岔,我都说跑题了。这个···妖术源于仙术,仙术源于混沌·····”

子生又问道:“混沌是什么?”

白泽急道:“还能不能让我说完了?还想不想学,不想学咱们就散了吧!”

子生讪笑道:“最后一次,最后一次。”

白泽:“唉呀,总之就是古代传说中指世界开辟前元气未分、模糊一团的状态······你再问我就不讲了!”

子生:“那个······”

白泽立刻瞪着眼睛用手指着子生:“哎你······”

子生立刻举手投降:“我错了!你继续讲吧······”

2

那天夜里,白泽一共教了菲菲五中妖术,分别是:化形——与之前的化形不同,如今的菲菲可以幻化成任何事物,甚至不需要借助什么就能直接变出来任何她心中所想的东西,虽然也不是真的,但是却可以维持比原来更久的时间;幻境——可以把周围的环境在一定时间内改编成任何样子,并且毫无破绽;听心——属于内视记忆的强化,集中精神可以听到附近比自己妖力弱的妖怪或是人甚至是仙的心里所想,但是白泽却嘲笑她这招学了也是白学,因为妖力比她强的她又听不到,遇见也是个死,妖力弱的话还听他干嘛;分身——这倒是挺有用的,以菲菲的妖力,白泽估计她能分出十个左右的菲菲,但是一番尝试下来,菲菲最多最多才分出来两个半,第三个像一个快要化掉了的冰淇淋一样,是个残疾;最后一个,叫做七彩绸——这也是菲菲唯一一个可以用来直接攻击的招数,虽说只有一个,但是这七彩绸延伸下来却可以有千种万种招式。七彩绸,顾名思义,发动时,菲菲的长发瞬间伸长到任意长度并变化出无数七种颜色的绸缎用来攻击对方,既可以将人缚住,也可以将人直接勒死,还能聚拢在一起变成巨大的拳头或是刀子把人打飞或是砍成两半。有了这个招数,菲菲便不停的调戏熊男,搞的熊男现在看见菲菲就像看见恶鬼一样成天胆战心惊。

白泽说,妖术的基本,其实来源于心。换句话说,要想将妖术完美的施展出来,除了对术式的熟练还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就连武功也是,比如《初级内功心法》中有一段:‘手须握固,眼须平视,收聚神光,达于天心。进入泥丸,降至气穴。绵绵若存,用之不勤。’这达于天心,还有进入泥丸和降至气穴什么的,要想真的控制真气的流动就需要想象的配合,一开始子生也完全不知道如何‘达于天心’如何‘降至气穴’,后来也是经过池东升的指点才知道的。

很多妖怪天生就有一些本领,就像人生下来就会呼吸,就会动,就会用眼睛观察这个世界一样,妖怪在它成为妖怪的那一刻就会懂得一的些简单的妖术,但是要想真正使用强大的妖术也需要后天的学习和琢磨。子生虽然仍旧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妖,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妖术可练,但是凭借着过人的领悟力,在白泽给菲菲讲解的时候,自己学会了简单的化形,飞行,以及对自己魔变之后才回出来的‘剑神剑’有了深刻的体会。化形和飞就不用多说了,说是简单的化形还真是简单的,因为子生的化形只是可以自己控制自己眼睛和头发的眼色了,最多可以让自己的脸变得嘴歪眼斜一些,或者鼻子变长便榻之类,多了就做不到了。飞行也是,诉说速度上无与伦比,大概可以和黑鹰隐形喷气战斗机比肩,但是无法做到向菲菲那样化成一个蓝色的小球。而‘剑神剑’就不一样了,现在的子生已经可以随意的拿出收回剑神剑了。按照子生的理解,这剑神剑,其实就是他自己身体上的一部分,具体是那一部分他也不知道,但是看形状可能是骨头。就像菲菲的七彩绸和花诗手中的毒牙匕首一样,分别是两人的头发和毒牙变化出来。子生心想,这剑或许压根就不叫剑神剑,因为自己压根也不是什么剑神。

不过管他呢,名字什么的根本也不重要,子生只知道这是他自己的武器,并且只属于他。一直以来,清醒状态下的子生一直都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器,可这四尺长得剑神剑却给他无限的安全感,此剑锋利无比,切金断玉,削铁如泥,即便是再纤弱的发丝,即使是从上至下轻轻飘落到剑锋之处也会被一分为二。不知如何,子生拿起来十分趁手,但是换做他人即便是碰一下就会被立刻烫的皮开肉绽,更别说拿起来了。还好妖怪的恢复力较强,要是普通人稍微碰那么一下,估计不管是哪儿,总之定叫他鬼哭狼嚎,肉去骨露。

3

周五,几乎是所有高中生最喜欢的一天。子生一整天都非常的开心,因为下个礼拜三就是校际篮球赛了。尽管不能参加周六周日的集训,(因为要去上海收服狐妖之主)但是他还是加入到了班级篮球队的队列,这也是董泽成积极向老师推荐的结果。毕竟子生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之前在午间球场上还慌慌张张的子生,这几天下来已经可以是三对三之中潇洒自如的得分型选手了。中午打球的时候,子生也越发体会到篮球的真谛——这不是一个靠单打独斗就能取得胜利的游戏,团队的配合才是制胜的关键。尽管子生的身体素质异于常人,有的时候为了避免太过显眼还要故意的失误。但是即便拥有百发百中的命中率和无人能比的弹跳以及速度,但是没有配合就没有进球的意义,同样防守也会是巨大的漏洞。

课上,子生看着窗外发呆,他想,自己打篮球是不是也是因为李美音呢?好像之前是因为听她说了一句喜欢会打篮球的男生,所以才去练的篮球吧。他已经不记得了,但是他自己却知道他深深的爱上了这个运动。因为球打的好,所以子生在学生中尤其是男学生中的人气直线上升,谁也没想到这个实验班里的好学生竟然会有这么好的球技,拜此所赐,子生也新交了许多新的朋友。

子生看了看李美音的马尾辫,还是那么的油光锃亮,那么浓密,那么长,他很想知道她现在的脸上是什么表情‘要是能像菲菲那样可以听心就好了’他想。紧接着他便按着白泽对菲菲所说的方法施展菲菲的听心——当然,并没有成功。倒是因为子生在班级里运转妖力引来了一大阵疾风,把教室里的本笔卷子之类的吹了个满天飞。

‘怎么可以还继续想她呢?都是她的错,连解释都不愿听······可是,当时的情形确实很过分啊。换做是谁也都会气的发狂吧······她还在自残么?是因为我么?废话,当然是因为我了,不然还能以为谁······唉,我明明没想伤害她,可是为什么最后还是伤害了她······算了,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把·······’有李美音在的课堂上,子生似乎并不能像以往一样专心致志的听讲了,尽管如此,他却并不承认自己还喜欢李美音,事实上也是如此,子生觉得自己和她一天比一天陌生,也没有了当初那种心痛的感觉,看来以后就会完全形同陌路了。

于丹丹:“子生,你把这段话读一遍。”

子生回过神来:“啊,哦!”

花诗在旁边小声说道:“第四十三页,第二段···”

子生快速翻到那一页:“loveisatelephonewhichalwayskeepssilentwhenyouarelongingforacall,,weoftenmissthesweetnessfromtheotherend(爱情是一部电话机,渴望它响起时,它却总是悄无声息;不经心留意时,它又丁零零地响起因此,我们经常错过另一端传来的温馨的甜蜜)······”子生的眼睛偷瞄了一下‘等等!她看了我一眼!她看了我一眼!’

于丹丹咳嗽了两声:“继续啊······”

子生:“哦哦哦,这个···loveistelephone,butitisdifficulttoseizethecentertimefordialing,(爱情这部电话机,有时也很灵敏,一拨就通,一“喂”就应可你常常仅仅因为它缺乏挑战性、不太费力气而不假思索地挂上话筒,随即怏怏离去等你一旦醒悟了,另一端却无人接应)”

于丹丹:“很好,坐下吧。好,我们来看一下这段话中的语法和单词······”

‘是我看错了么?刚刚她的确回头看了我一眼,她为什么会看我?难道是看窗外?不不不,可能是不小心的,但是我坐在这么后面的位置······’整整一个下午,子生都沉浸在自己的胡思乱想之中。

文章的结尾:loveisatelephonewhich,whenyouuseitforthefirsttime,’vecalmeddown,

4

菲菲:“狸士,你过来。”

狸士:“哎!来了来了。”

菲菲把手里的机票递了过去:“我们能够信任你吧。”

狸士把拳头放在胸口上:“当然了,我现在绝对忠心于子生大人,这点请放心,再说了,白泽那家伙应该也跟你说过,我们妖怪·····”

菲菲:“行了。”她把一大包行李往狸士手里一塞:“这些行李就交给你了。”

狸士:“好的!没问题!”

白泽、花诗:“还有这些!”

狸士:“喂!我为什么帮你们···”说罢他看了一眼菲菲的脸色,便不再继续说下去。

熊男也走了过来,把一个包往狸士脖子上一套:“哎!什么也不用说了,我是儿童,明白么?这些东西太重了,你得帮我背着。”

狸士知道说什么也没用,哼唧了两声便不再说话。

子生走到菲菲身边耳语:“非得这样么?”

菲菲:“这家伙机灵的很,他没见过你我的真实实力,只怕口服心不服·····总之,试试他总是好的嘛。”

子生倒觉得菲菲有些多疑了,自从把狸士带回来之后,菲菲便经常找他的茬,子生也看不出这个狸士身上到底有什么问题,但是菲菲总是那么一句:“我感觉他有问题···”来应付。他也不好说什么,因为事实证明,菲菲的感觉基本没出过错。

一行人终于踏上了去上海的旅途,考虑到这些妖之中只有菲菲一个人可以缩成一个小球在空中飞行。所以最后大家还是决定称作飞机前往上海。周六早上九点的航班,也就两个小时的航程便抵达了浦东机场。尽管时间短暂,可毕竟是一行人第一次上飞机,就连一向以博学多闻和沉着冷静为名的白泽和菲菲都满脸写着兴奋。花诗就更不用说了,从上飞机就一直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都是网上扒来的和乘机有关的求生指南以及什么奇闻轶事之类。熊男倒是显得有些害怕,凶神恶煞的熊男在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浑身暴汗,面如土色,他害怕的样子才真的像一个小孩子。狸士却显得淡定自如,他换了一身光鲜亮丽的衣服,一直在座位上假装看报纸,私下里却在和前面的漂亮空姐眉来眼去。看上去,那空姐对狸士也蛮有意思的。这并不难解释,论长相,狸士长得很帅,而且和花诗一样,都有魅惑之术。要说花诗是男人中的万人迷,那么狸士就是女人中的万人迷。可能也是这一点,所以这两个人才一直都不对付。

到了秦门给预定的酒店,菲菲便对狸士说:“好了,现在带我们去那只狐妖的大城堡吧。尽早完事我们也好在上海好好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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