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创办了桃花道人工作室,就在我妈花店隔壁的写字楼上,几乎天天满客,忙都忙不过来,不过都是一些低端的客户,赚不了几个钱,但是我缺钱没有办法,只好多干活。
三天后,发生了一件事,引起了轰动——二疯子死了。他的尸体在一座桥底下被发现,听说是从桥上掉下去的,摔得*都蹦出来了。
直觉告诉我,他是被杀的。因为把人从桥上推下,也是在我之前的谋杀计划之中的,被我列为低级,因为这样需要突然袭击,如果力气不够大的话,很容易失败,而且很容易暴露自己。
果不其然,警方调查后,在一个视频中发现了是一个黑衣男子将二疯子推到了桥下,而且二疯子进行了反抗,那个杀人凶手很不小心,竟然露了脸,只是一天不到的功夫,案情就告破了。
凶手是一个叫做胡东野的人,这胡东野是南城本地人,之前犯过案,杀了好几个人,手段歹毒凶狠,是一个通缉犯,警方立即对他进行追捕。
案情告破,二疯子终于可以不用不明不白地死掉了,但是我的心里却很难受,因为我隐隐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郑老教过我,看事情不能只看表象,很多事情的发生都是由其他事情引起的,事情之间往往存在着某些关系,分析问题要全面,这样才能看透事情的本源。
我觉得,这件事情和我有关,确切的说是和几天前的那次送桃花有关,是我间接把他害死的。
虽然说他是一个痴呆的拾荒者,但是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他虽然捡破烂吃垃圾,但他无忧无虑,傻笑的时候,也未必不是开心的。
愧疚,负罪感瞬间席卷而来。
我决定,一定要找出幕后的真凶,我把目标锁定在了李诗音、李大叔以及李诗音的现任男友身上,当然,我对李大叔的怀疑最大。
因为只要我要让谁在一起,他们就一定还在一起,想要分开,除非是我主动解除,或者有一人死了,或者离开我的控制范围,当时李诗音毫无疑问,正痴恋二疯子,所有的条件都不成立。我不觉得她的现任男友会对一个香炉有那么深的情感,所以最大的嫌疑就是李大叔。
下定决心,我就出门开始去调查。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我打算偷偷溜到李大叔的家里,他家就在三楼,对我来说,爬上去没有什么困难。
我家当时住在以前的出租房里,是一个城中村,住的都是一些劳苦人民,到了晚上十点以后,很多人就已经关灯了,街上只有昏暗的街灯。
十点之后,就是小混混出来活动的时间了,城中村里很混乱,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情发生,大家都司空见惯,懒得去多管闲事。
我倒也不怕,我是市里出了名的疯子,进精神病院前没少跟人干架,打起架来就是一条疯狗,没有几个人愿意惹我,只要见到我就会躲得远远的。而且在精神病院里,我心里的怨念很深,为了报仇实施我的谋杀计划,我一直都在进行自残式的训练,出院的这半年,我更是自学了散打和格斗,打起架来,我还真不怕这些小货色。
但是那一晚的情况有点特殊,我转过一个街角的时候,有一个人站在了路中央,看到我走了过去,微微地抬起了头,看着我,我看清楚了那张脸,不是胡东野又是谁,我立马反应过来,他是专门在等我的。
除了方露,我没有朋友,平时到了晚上根本不出门,他却在这里等着,很显然是早就盯上了我,而我刚好自投罗网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是冲着我来的,我却一点都不害怕,“你还敢留在市里,胆子不小啊。”
胡东野声音沙哑低沉地说道:“有人要你的命,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我冷笑道:“为了钱,命都不要了,真是亡命之徒。”
“不用你操心,受死吧。”他凶光毕露,手中抽出了一把小刀向我刺来,在昏暗的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冰冷。
他是一个亡命之徒,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我不敢儿戏,摆好格斗姿势。
那是我第一场实战,他的凶悍超乎我的想象,一刀刺了过来被我躲开,他手腕一转,又是一刀,速度之快,我一时竟无法反应过来,闪躲慢了半拍,结果被他划伤了手臂。
“有两下子,但还是太慢了,你死定了。”胡东野阴笑道。
那一刀让我更加提高了警惕,意识到了这是一场殊死的搏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又一刀刺了过来,我右脚一个后侧步,身体向一侧闪开,顺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一发力,把他的小刀打掉。
他杀过人,并没有因此而慌张,而是一个沉肩,顶到了我的胸口,我感到胸口一闷,差点喘不过气来,不过反应还算快,举起了我的左手,挡住了他打过来的重拳。
我们变成了肉搏战,我自虐惯了,他的攻击虽然凶猛,被打到很痛,但我都承受得住,但是真正的搏斗,和练习的时候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他很有经验,我基本上都是被压着打的,即使是使出了全身解数,也被他轻松破解。
不过他始料未及的是,我带了刀,我也是随身带刀的,这不是偶然,而是习惯了。我不是为了防身,而是准备杀人。在精神病院的时候,我幻想过用刀把人捅死,因为那里没有刀,我就拿了一根小竹竿当刀,整天带在身上,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出了院之后带上了刀,就算后来不打算杀人了,身上也还是会带着刀。
他对着我的头连续击打了好几拳,我假装晕了过去,本来以为他会停手的,没有想到他就是一个疯子,还接着打,我怒了,直接抽出别在腰上的小刀,刺向了他的胸口。
很显然,他根本没有预料到我还有反击的力气,更没有想到我随身带了刀,毕竟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随身带刀呢,结果这一刀很准地插进了他的心脏,他一命呜呼。
本来我还想从他口中套出一些话来的,不过现在是做不到了。
看着他的尸体,我又狠狠地踩了几脚,他娘的,他把我打成猪头了,痛死我了。
电视上那些人第一次杀人都会满脸失神,脸色煞白,但我却正好相反,我觉得很兴奋,很刺激,还在不断地回忆着小刀插进他的胸口的时候的那种快感,感觉真是太美妙了。
那一刻,我觉得我有成为变态杀人狂的潜质,不过我很快恢复了冷静,然后我报了警。
因为他是A级通缉犯,我杀了他并不算犯法,出乎意料的,我还领到了五万块的悬赏金。警察局还对我进行了嘉奖,说我是勇于和歹徒搏斗的英雄,我很光荣地成了被电视台报道的,唯一一个和歹徒搏斗没有英勇就义成为烈士的英雄。
真不知道,他们知道我内心的真实想法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