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配攻略手册翻了一页。
傲娇超人气巨星。
【系统君:男主和女主是一对相爱的恋人,男主爱音乐被一家娱乐公司看上,但成名的条件是不能有女朋友,所以男主放弃爱情选择成名,女主伤心欲绝时遇上巨星男配,在相处过程中男配爱上女主,可女主却是对男主念念不忘一次次拒接男配,最终,男配因为被多次拒绝而黑化,为得到女主不惜毁掉男主的音乐梦想,把音乐梦想当成全部的男主受不了打击而选择跳楼自杀,女主被男配关了一辈子。】
(玫景:这个,我该怎么评论呢,男主为音乐放弃爱情是个渣男,男配为得到女主行为实在是变/态。)
【系统君:这一次的任务你要注意,你会穿越到男配已经和女主相识但还没有爱上女主的时候,所以,你要加油哦。】
(玫景:什么?!男配已经和女主认识了?)
【系统君:对,所以你必须要更努力让男配喜欢上你,绝对不能让女主把他吸引了去。】
(玫景:……尽力吧,等等!你这一次要是再敢弄一个坑爹的附体来,我就真的对你不客气了!)
【系统君:当然不会了啦~(≧▽≦)/~!】
(玫景:我觉得你应该找一个炒鸡漂亮的附体妹子,这样的话我随便往那里一站,男配就被我的美貌吸引住了,不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嘛。)
【系统君:那可不行,找太漂亮的话你还怎么去作死。】
(玫景:深深的鄙视你,你就那么喜欢看着我去作死!)
【系统君:咳咳,执行者玫景是否确定进入傲娇超人气巨星故事?】
(玫景:确定。)
——
Ellis。
房间里全是有关他的东西,墙被各种各样他的海报贴了个满,桌子上放满了他的照片,书架上也贴满了他的粘纸。
看得出来房间的主人,也就是这个附体是一个Ellis的终极粉丝,而且还是那种爱到骨子里,疼到心眼里的终极粉。
电视机开着,放着偶像的MV,天籁般的歌声,精致到无可挑剔的五官,嘴角微勾漾着令人眩目笑容。
电脑屏幕亮着,上面的是Ellis的个人资料。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让玫景吐槽的就是那床单和抱枕,全都印着Ellis的照片,所以才会害的她睁开眼睛看到那张英俊无比的脸,还没弄清楚是抱枕时,差点就以为是自己掉到了帅哥的床上。
看清楚是抱枕后,玫景开始怀疑起这个附体的追星疯狂程度,简直是丧心病狂啊。
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不追星的女生来说,每次看到那些追星的,都会忍不住说上一句:你们实在是太疯狂了!
玫景现在最关心的就是看看这个附体的模样,好在心里拿定个初分数,再慢慢想攻略吧。
走进卫生间,入眼的还是贴满整面墙的海报。
OMG!难道这个家伙裸/奔洗澡的时候,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不觉得有些渗人吗?
玫景转身看向镜子。
“呀!什么鬼!”
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画着深紫色的眼影,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唇涂着紫色的口红,紫色的头发烫着一个大妈的发型。
这个奇葩的妹子到底是闹哪样啊!
玫景摇了摇头,算了吧,连神经病都经历过了,现在这个样子算是好的了。
余光一瞄,伸手撕下贴在镜子边角上的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2014年,香港’。
居然到了2014年,而且还来到了一直想来却没有毛爷爷资助的香港,不知道这个附体的经济情况怎么样,要不先去迪士尼玩一玩,再去找那个攻略目标也可以啊。
这样想着,玫景就觉得乐滋滋的,可下一秒就被系统君给打破了这个小小的心愿。
【系统君:小玫景,你居然还想去旅游?!】
(玫景:人家没有来过香港嘛,想去迪士尼看看啦!难道这么小得一丁点愿望你都不肯给人家实现嘛!)
【系统君:就算我愿意给你这个机会,你也没这个时间啊。】
(玫景:……)
【系统君:现在Ellis在台湾,你过去找他吧。】
(玫景:卧泥!台湾!你确定不是在逗我?!)
【系统君:逗你干什么?】
(玫景: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还得拿着钱去买飞机票飞到台湾,然后再去找到那个叫Ellis的告诉他我就是猴子请来的逗比?!)
【系统君:你瞎说什么大实话……呸!你才是猴子!】
(玫景:哈哈哈!)
【系统君:你别再笑了,还是快点准备准备去台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