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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夜晚的原始丛林(加更,冲!)(1 / 1)

“优昙花可以化解天师镇鬼术?”白自然有些吃惊,这是辛秘,他从未听说过,“就是竹林塔后面洞里的那些?”

白云天摇了摇头:“那只是凡花,真正的优昙花,被道陵祖师种在了洞天里,是我龙虎山的异宝。”

“师父担心,那妖孽回去找优昙花?”白自然一念转动,明白了师父的顾虑,“可是,那妖孽不是被师父赶走了?”

“不,”白云天眸子里露出一丝茫然,“她施展了某种我不能理解的手段,好像融入洞天中了,总之没有离去。”

“怎么会这样……”白自然惊诧道,“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妖孽!”

“我如今受了重伤,你二师叔状况也不太好,三师叔还在长白山闭关,”说到这里,白云天叹息一声,“想要拦住那个妖孽,不让她染指优昙花,只能靠你了。”

白自然吃了一惊:“师父,我还没修到移山境,按照师门规矩……”

“都什么时候了,还管规矩,”白云天斥了一声,“我如今以掌门天师的身份,特许你进入洞天,保护优昙花。”

白自然低头拱手道:“弟子领命!”

“记住,那妖孽手段非凡,肉体强横无比,即便如今实力大减,你也要小心,”白云天叮嘱道,“最关键的是,你一定要拦住她,不能让她采到优昙花,否则让她恢复过来,一切就都完了。”

“师父放心!”

白自然重重的应了一声,起身离开了深宅,我会用性命保护优昙花的,他告诉自己。

顺着一条小路,江言下了山。

小路上有一盏盏幽灯,那是景区的工作人员挂上去的,橘红色的灯光周围有虫影在跳动,点缀着夏日的夜晚更加缤纷。

江言松了口气,这感觉还不错,一点也不恐怖。

就像吃完晚饭后,到小区的公园里散步,他想。

直到小路延伸到尽头,最后一盏灯的光芒在身后暗淡下去,他才恍然意识到,自己连个手电筒都没有带。

这不能怪我,他想,我太兴奋了。

谁能不兴奋了?在一个身材凹凸有致,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孩子给出那种承诺之后。

美好的第一次,江言想着,他心中的渴盼越发强烈。

这渴盼在几秒钟后戛然而止,前方出现一片原始丛林,密密丛丛的树影在黑暗中甚是恐怖。

想象中的恐怖,和实际见到的恐怖是不一样的,前者像演习,后者像战争。

“呼……”

有风在吹,树叶沙沙作响,仿佛树林中有猛兽在穿行。

然后,这风拂过江言的后脑勺,让他浑身都麻了一下。

回去吧,江言想着,我简直是疯了,才会在这种时候,想着穿过一片原始丛林。

谁知道这里面有什么?也许我走向一棵树,那上面就有一条毒蛇,它一直在黑暗中等着我,我经过那棵树,它就探头下来咬我了我。

一股恐惧抓住了他,他立刻转身离去。

橘黄色的灯光,在前方远处微微的亮着,那是温暖的颜色,黑暗中的任何人都会向往。

然而,他走了几步,又停下了脚步。

李小冉的容颜在他眼前闪过,那柔和的话语在他耳畔回响。

“我会在那里等你,就像麻雀等待狗子一样。”

想到这句话,江言立刻转身,朝着原始丛林走去。

“她会在那里等我,”江言想着,“就像麻雀一样,我不能让她伤心。”

太黑了,真是太黑了,江言穿行在原始丛林里,四周是无数高大的黑影。

即便是白天,浓密的树荫也会让这些幽暗无比,就更不要说是晚上了。

然而黑暗可以适应,有的东西却无法适应。

首先来攻击他的,既不是猛兽,也不是毒虫,而是蚊子。

这里的蚊子多的可怕,比起家里那种独来独往的蚊子不同,它们吃饭都组团,十几二十个聚成一群,一齐嗡嗡叫时恍如雷鸣。

今天它们迎来了一顿美餐,人皮比牛皮、猪皮、狼皮都要薄都多,它们只要叮上去就能戳穿。

“啪!”

江言扇了自己一巴掌,几个小生灵被他杀害了,但他也感到一阵疼痛。

嗡嗡声还是不停,蚊子是大兵团作战,注重战略布局,几个小小的牺牲是必要的。

偏偏今天很热,江言穿着短袖短裤,所以他现在感觉自己要被蚊子吃掉了。

“他娘的,”他想,“我不是被老虎吃掉,也不是被毒蛇咬死,而是被蚊子啃了,这太屈辱了!”

他开始撒腿狂奔,企图用拉风的方式驱蚊。

这个方法是有效的,当耳边有风声响起,嗡嗡声立刻消失了,这不是掩耳盗铃,蚊子大概没法停在移动的物体上。

在黑暗中,江言看不到那座孤峰了,但他心中记着方向,他在朝那个方向飞奔。

假如他一直这样跑下去,用不了半夜他就可以赶到那座孤峰。

然而,他并不是长跑冠军,因此他不得不停下,在他跑了十分钟之后。

尽管只有十分钟,他也累的气喘嘘嘘了。

“我的歇一歇,”他想,停下了脚步,“我很久没这样运动过了。”

然而他一停下,蚊子便立刻聚了过来。

他感到一股怒火在胸腔里燃烧,他开始与蚊子搏斗。

他不断的拍打着身体裸露的部位,从脸上到脖子到胳膊到小腿。

然而,双手难敌千蚊,当他打脸的时候,腿上立刻刺痛了。而当他又去打腿时,胳膊也痛了。

“杀了我吧!”江言近乎疯狂的想,他恨不得自己是千手观音。

“啪啪啪啪!”

在寂静的原始丛林里,这样响亮的声音可不多见,于是几头野狼围了过来。

事实上,整个东亚大国,有野狼的原始丛林已经不多了,龙虎山有幸是其中之一。

有幸个屁,假如让江言看到这句话,他会这样说。

因为,他看到几点绿光,在黑暗中一点点逼近过来。

“色字头上一把刀,”他望着那几点绿光,“这句话果然不假。”

他不再与蚊子搏斗,那些刺痛被他忽略了。人就是这样,喜欢顾此失彼。

否则他此刻也不会在这里。

“嗷!”

野狼长嚎一声,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跑!”江言告诉自己,肾上腺素早已拉响警报,他开始飞奔,后背的冷汗涔涔而下。

狼是聪明的动物,它们的进攻比蚊子更有战略性,它们选择钳形攻势,左右包抄而来。

事实上,即便有肾上腺素帮忙,江言也终究只是个普通人,在群狼的追逐下,他逃不了多远。

“嗷!”

一只野狼长嚎着,将他扑倒在地。

“嗤啦!”

江言感觉背心被扯烂了,整个后背火辣辣的痛,那是狼爪的战果。

另一头野狼冲过来,把他撞得翻了个身,他感觉肋骨剧痛,不知道是不是断了。

江言身形高大,在逃跑失败以后,他还试图和狼搏斗,但其结果不言而喻。

野狼不会废话,在挫败了他两次可怜的进攻后,直接咬向他脖颈。

狼吻落下,江言感觉脖子一麻,紧接着,他听到一声巨响。

“砰!”

是双管猎枪的声音,江言感觉一股劲风从脸上划过,紧接着,眼前野狼的脑袋突然就开花了。

鲜血迸溅,江言尝到了腥味,那头野狼在原地晃了晃,重重的倒了下去。

剩下的野狼早就跑的没影了,在枪声响起的刹那。

强光手电照亮了周围,突如其来的光明让江言情不自禁的闭上眼睛。

当他睁开眼的时候,他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老猎人。

“你他妈的,”老猎人走到他身旁,不可思议的望着他,“居然是一个人。”

居然是一个人,这句话有很多种理解方式。

他想要背江言,江言却爬了起来,“我还能走,”他说,向前走去,“我没事。”

“你受伤了,”老猎人拖着死狼,毫不费力的走着,“得处理一下。”

江言这时才感觉到,后背火辣辣的,像是在流血,肋骨也痛的厉害。

老猎人带他到自己的小屋,这是一座小木屋,被树木掩映着。

“我见过很多找死的人,”老猎人一边给他处理伤口,一边说,“这几年,城里人越来越会找死,喜欢往无人区跑,往深山老林里跑,说自己是驴友,简直是脑子有坑。”

“维护那么好的景区,又安全又好看,不肯去,非要去那些荒芜之地。”

“我们用漫长的时间进化,把自己从动物中脱离出来,就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惹不起那些动物,我们很难在原始的环境下生存。”

老猎人是护林人,一大把年纪,谈吐不凡。

“不过,他们虽然蠢,但还比你不上,”他话锋一转,“像你这样找死的,我倒是第一次见到。”

江言苦笑了一下,没有说什么。

老猎人把酒精倒在他背上,烧的他龇牙咧嘴。

“别人来这里找死,总算还知道买点装备,还知道带几个伙伴,还知道在白天进来,”老猎人开始给他包扎,“你这个猪头倒好,一个人,大晚上的跑进来,蚊子就能把你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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