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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十四章 未别离(1 / 1)

那锦衣道士终于稳定下来,任谁知道自己坐的地方,给人倒过便溺,那也冷静不下来。

王元宝小心翼翼道:“道长你没事吧?”

扶好自己戴的莲花冠,锦衣道士恢复了平静,故作高深道:“无妨,只不过是便溺而已,我等出家人,还会在意这些?”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锦衣道士却总觉得自己身上有股子臭气。

王元宝看着故作高深的锦衣道士,还是不由得道:“道长,你真的没事?如果实在不行,要不到我那里去清洗一下?”

头戴莲花冠的锦衣道士闻言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心说,你不是有事吗?赶快走啊,这么关心道爷算怎么回事?莫不是想看道爷的笑话不是!

这也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王元宝倒是真心为这锦衣道士着想,虽说身上没有沾上,但是心底里的腻歪,还是让人着实难受。

“小兄弟不是还有事情吗?莫要耽误了你的事,贫道确实无妨碍的。”锦衣道士笑着,心中巴不得王元宝赶紧离开,自己出了这等丑,怎么能让旁人见了,这不是丢了他这个十二楼城观当家老二的脸不是。

“哦,那好。”王元宝见锦衣道士确是没有什么事情,也就不再坚持,赶忙进了蛰龙巷里,学堂的课业并不太重,日头马上就快近天中了,再耽搁一会儿,只怕就会等到孩童下学,这蛰龙巷子里,会人满为患的。

王元宝快步走进学堂,但却与一个红色的身影撞了个满怀,清新的香气满怀,虽然浓烈,但却不令人生厌,温香软玉满怀,着实有些让人乐不思蜀。

“啊!”

一声尖叫未曾喊出口,就给王元宝手忙脚乱的捂住了嘴,四目相对,两人不由得愕然,本来的惊恐,却给这暧昧变了意味,撞在王元宝怀里的红色身影,正是喜欢穿红色襦裙的姜阿源。

一时间,王元宝竟红了脸,他所接触到的女子,并不多,能如此近距离接触地更是没有,就连赤焱王朝边境酒肆里的掌柜冯佩调戏他,也只是靠近了,在耳边厮磨而已,哪有如今这样“近距离”的接触,温香软玉满怀,不由得让人心猿意马,而姜阿源也是红了脸,只是她还是有女子的矜持,忙推开了如同呆头鹅一般的王元宝,气鼓鼓地瞪着脸如同红布似的王元宝。

“你欺负我!”姜阿源气鼓鼓地指着王元宝道,其实她的心里却是既有羞涩,又有欣喜,还有些愤怒,各种感情交织在一起,就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森罗天下的情圣,潮来宫主元淮真曾经说过,女子的心其实最好得到,只是需要把自己装成个呆头鹅,没了经验的雏儿,才最惹女子的欢喜,后面的便是水到渠成。

王元宝自然未曾读过潮来宫主元淮真写的戏文本子,也没有所谓的“经验”,往往最让人措手不及的,正是最真实的。

听得如此,王元宝忙辩解道:“不是,,我,,不是有意的!”

但得了机会的姜阿源哪能放过王元宝,这些天一直躲着她的王元宝,可是让她给恨得不轻,哪个女子不希望让人关注于她,像王元宝这般的,遇见个女子恨不得远远躲开的存在,着实不少,要给潮来宫主元淮真说,天下最不解风情的男子,往往却也是天下最痴情的男子,但是他却跟诸多山上宗派的天骄女子有着斩不断,理还乱的纠葛,说他痴情,只怕是傻子也不会信,龙首宗祖师堂里的太上长老曾经说“元淮真的话若是能信,只怕这森罗天下的猪都能飞上天去。”

姜阿源道:“我不管,你就是欺负我了,你要是不补偿我,我就告诉方先生去!”

王元宝此时早就慌了神,姜阿源是剑器司署工头姜山的妹妹,若是给他知道了,自己怎么好意思再去剑器司署,更何况姜阿源说是要给方先生去告状,那更是不能的,方先生是姜阿源的老师,这要是给方先生知道了,脸面就不用再要了。

王元宝下定决心道:“那好,我该怎么补偿你啊?”

闻言,姜阿源嘴角勾起了小狐狸得逞般的狡黠笑容,但却只是一瞬即逝,表面上仍是可怜兮兮道:“这可是你说的,不能反悔哦!”

王元宝巴不得姜阿源赶紧答应,忙道:“我绝对不会反悔的,我对这佛祖发誓!”

见王元宝都用佛祖来赌咒,姜阿源这才露了笑容:“这可不是我逼你的,是你自愿答应的哦!”

既然已经认了倒霉,王元宝自然不会再给姜阿源反悔的机会,连连点头。

“那好,今天的课业我不想学了,我想去白头山,听说那里有好玩的东西,你必须陪我过去。”

姜阿源说罢便拉扯着王元宝向着蛰龙巷外走去,王元宝本来打算说些什么,但却给姜阿源生拉硬拽地给拽出了蛰龙巷。

好在日近天中,白头山再怎么阴森,有什么精魅,也不会选择日头正盛的时候出没,毕竟阳气鼎盛,只要不是修炼出了阴丹的精魅就绝对不会选择白天出没,白日里的罡风比之夜晚要更为厉害。

蛰龙巷口的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见得王元宝给一个红裙小姑娘拽出了巷子,不由得幸灾乐祸起来。

“唉,这方两的入室弟子就是不一样,连个女子都能够如此有城府,略施小计就让个傻小子俯首帖耳,唉,什么时候,女子也比男子要聪明了?真是阴盛阳衰啊,观里的女子,啥时候回来也不能跟这小姑娘一般,要不,我十二楼城观的香火可就断了,还好,还好。”

正在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感慨的时候,一个身穿鹅黄色襦裙的窈窕女子款款走来,人还未至,刀却先来了。

小巧的裁衣刀如同一条白线,直取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的面门,人窈窕,刀却不窈窕,反而有些剑仙的杀伐狠辣之风,着实让人感到惊讶。

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伸手抓住激射而来的裁衣刀,笑道:“这位姑娘,这一手飞剑术用得着实炉火纯青啊,若是个一流的江湖人,只怕也挡不住姑娘这一刀啊,还好贫道灵巧,要不,掉下来的可就不是裁衣刀,而是贫道的眼睛了。”

身穿鹅黄襦裙的窈窕女子招招手,本握在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手中的裁衣刀,滴溜溜一转,飞回了窈窕女子的腰间,以锦衣道士的眼力,这手飞剑术,可不是表面那般简单,寻常江湖人中的剑客所学的驭剑术,只能出剑杀人,绝不能如同窈窕女子这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剑仙人物虽然也能召回飞剑,但这般灵巧的,却也只有与心神相通的本命飞剑。

头戴莲花冠冕的锦衣道士不由得瞳孔一缩,若是窈窕女子有杀心,只怕刚才,那柄疑似本命飞剑的小巧裁衣刀,早就插入了自己的眉心,唉,老江湖差点砸在小江湖的手中,真是后浪推前浪,前浪沙滩上。

古人这句老话,说得果然有几分道理,不过锦衣道士可不是寻常人物,能来得龙场镇,还如此高调地在蛰龙巷口卖卦,还没有引得方两的注意,自然不会是寻常的山野散修,也不会是,山上宗派祖师堂里的老怪物。

头戴莲花冠的的锦衣道士拱手道:“贫道十二楼城观小道士李余欢,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窈窕女子思索了一会道:“不知道。”

如此真诚地回答,锦衣道士李余欢还是第一次听到,好看的脸不由得抽搐了下,但这点涵养他还是有的,毕竟十二楼城观确实不怎么出名,因为森罗天下并没有这么个山上宗派,不知道也正常。

锦衣道士李余欢道:“不知姑娘如何称呼啊?”

窈窕女子认真道:“不告诉你。”

说罢,款款离去,这倒让胸有成竹的李余欢大失所望:“姑娘,你这就不厚道了,我名字都告诉你了,你可不能耍赖啊,食言而肥的,会变成肥婆的!”

回应李余欢的是一道凌厉剑气。

“唉,什么世道,连个名字也问不出来,真是的,莫不是,现在的女子都不喜欢我这般惊才绝艳的美男子了吗?真是有眼无珠,好怀念以前啊!”

锦衣道士李余欢的感慨,也就只有他自己听了。

窈窕女子走到蛰龙巷不远处的一座楼阁旁,纵身一跃,便到了楼阁顶上,望着王元宝与姜阿源远去的方向,眯起了眸子,自言自语道:“阿源,喜欢这样的男子,呆头鹅一般。”说罢,便又跃下楼去,款款走向许久未曾居住过人的彩塘巷。

…………

陈越拼着老命终于把冯铁匠交代的一百根剑条敲打成型,甩了甩发酸的臂膀,不由得腹诽道:“死老头子,差点没累死我,敲的也真重,到现在头还疼着呢。”

剑器司署外五百重甲军还没有散去,那个五大三粗的将军好像是叫姚经,冯铁匠被他请了过去,不知道去商议些什么。

陈越可不是稳重性子,可坐不住,再说,听闻折柳巷边有个算命的女冠,听韩家的看门老头阿弥说,那女冠算的那可是十拿九准,好不神奇,陈越倒是想去看看,这女冠真的有那么神?

不过就是走江湖的手段而已,懂得揣摩人心,净捡些好听的话,自然给人说的神奇不是。

说干就干,陈越蹑手蹑脚地从剑器司署后门走出去,小心翼翼地关上门,向着折柳巷跑去,少年人的好奇心,总是很重。

但是,谁也不知道有多少秘密,总是在好奇中发生,或许好,或许坏,没人能说得清楚,能说得清的,就不再是秘密。

白头山上的雾气消散了许多,有座楼阁影影绰绰地在雾中显现出来,只是雾气仍旧浓厚,只要不深入其中,根本就发现不了其中的事物。

王元宝自然不会让姜阿源一个女孩子走在前头,毕竟他好歹也是来过白头山的,路况总比姜阿源熟得多,只是虽然是大白天,白头山上还是分外-阴森,隐隐约约地能看见隐匿在草丛里的坟茔,不由得让姜阿源紧紧抓住王元宝的手,好在方先生并不是那岳麓书院的那个真道学先生朱羲圣,男女大防这等禁锢人性本来的“歪理”就是顶着七十二贤上名-器的朱羲圣提出来的道理,方先生对这等禁锢人性本来的学问,不屑一顾。

所以,姜阿源并不在意自己紧紧抓着一个男子的手,这白头山实在是太过阴森,若是平时里,她一个人是万万不敢来的,好在有王元宝带路,总是能让她安心了不少,因为在王元宝面前,她总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仿佛有了莫大的勇气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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