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医院像个植物一样生长了一周。
一周后,医生查房时在任哲身上做了几个小测试,又拿笔灯在任哲的瞳孔上照了半天,将电筒一关装进上衣口袋,回头对李毓秀说,“可以让病人下床试着走两步。”
任哲将眼睛睁开了一个缝——他只能睁这么大,两片眼睑已经严重下垂。
他看到医生转身走了出去,而李毓秀正盯着他的脸,他想冲她笑一笑。
一咧嘴,顺着嘴角流出了一汪口水。
李毓秀皱了皱眉,抽出桌上的纸巾要给他擦掉。
纸巾刚送到任哲面前,他却将脖子一弯,扭向另一边。
就连他那半开不阖的眼,也紧紧闭了起来。
李毓秀细微的表情变化使任哲的心里蓦然腾起了一抹悲哀,伴着凉凉的心痛。
以他现在的情况,即使卑微的活下去,康复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这个医生早已断言。
久病床前,有对人性最大的考验。
这个问题他一直不敢去想,也不愿面对。
但现实终会越来越近,直到摆在面前。
他算是废了,彻底的废了。
但李毓秀没有。
她还年轻,依然貌美,她的生活还有无限可能。
但他,只会成为她的累赘。
“任哲”
他听到李毓秀轻声的叫他。
他收起思绪,转过头睁开了眼。
“刚才医生的话你听到了没?”,李预习脸上带着牵强的微笑,“我们下床试不试好吗?”
任哲点点头。
李毓秀赶紧放下了病床一侧的扶手,把一双新拖鞋放到了床前。
“来,我扶你起来。”,李毓秀将床板摇起了一些,抱着任哲的上半身使劲一拉,他便松松垮垮坐了起来。
“你坐好了啊。”,李毓秀又抓住他的两条腿往外拉,将他整个人慢慢挪到了床边,又俯下身去,将拖鞋给他穿好。
抬起头来的时候,李毓秀的脸红有些腓红——她其实并没有多大力气。
“好了,现在抱着我的脖子,慢慢的站起来。”,李毓秀说着背过身半蹲下来,双手扶膝挺直上身,留给他一个背影。
她将衣袖拉得很高,超过了手肘,露出了那排刺青。
任哲慢慢将双臂前抻,搭在了李毓秀肩上,她温暖的手立即握在了他的手臂上,将他的身体向她的方向一拉,同时双腿用力蹬地。
借着李毓秀的力,任哲慢慢绷直了身体,一寸一寸从床上站了起来。
“能站得住吗?”,等任哲完全站到了地上,李毓秀扁过头问。
“别动。”,任哲嘴里含混不清。
李毓秀不动了。
任哲慢慢将手臂弯曲,将双臂交织在一起,从身后抱住了李毓秀。
他的头轻轻的垂下,脸贴在了她的肩上,尔后闭上眼睛,沉默了一会。
“松开吧。”,他发出一串鼻音。
李毓秀用力捏了一下他的手,将身子往前探出了小半步。
任哲的双臂从李毓秀身上滑下,定定的立在那里。
“太好了。”,李毓秀旋即转过身来,看到任哲没有歪过去,不禁喜上眉梢。
但任哲却在此时心里一惊。
他的一条胳膊正在不由自主向小腹伸去,肩膀也像是抽住了一样变得一高一低,两只手上的手指弯得像鹤嘴锄一样,将拇指包裹在掌心。
他一紧张,迈出一条腿向前走了一步。
这一步走出去,全身都像是抽在了一起。
他的脑海里划过了一个镜头——春晚上带两个徒弟行骗的赵本山。
他现在走路的姿势,就是那样,但一点都不搞笑。
李毓秀在一旁看得清楚,脸上也是掩饰不住的失落。
任哲又羞又恼,他咬了咬牙,试着去迈另一条腿。
但那条腿却像是在关节上打了个螺丝,怎么迈也迈不出去。
任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抱着那条迈不开的腿狠狠锤了几下,李毓秀一看急了,上去拉开他说道,“你干嘛。”
任哲低着头不说话,过了好一会,他抬起头含混了一句:“出院吧。”
出院那天正好是六一。
医院旁边的附小彩旗飘飘,广播里放着轻快的歌曲。
任哲突然有些想家,二十年前他过第一个儿童节的时候,妈卖了一桶鸡蛋,给他买了一本《格林童话全集》。
那本书现在还完好的放在家中的柜子里,可是人呢……
任哲又回到了那栋闹鬼的楼里。
房间刚粉刷完不久,还残留着一些刺鼻的气味。
李毓秀把任哲扶到上床,这时门外响起“咣咣”的敲门声。
打开门,田细娥有些不好意思的站在门口,一双枯枝一样的干手无处安放。
“听说你们来了,我老婆子就赶紧来看看。”,她说着朝里面探了探身。
“进来吧田奶奶。”,李毓秀面无表情,身子一错,把田细娥让了进来。
田细娥像是有些怕,走到卧室门口就停住了,她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任哲,突然就一吸鼻子,哭出了声来。
“都怨我,都怨我,要不是我贪小便宜采什么野蘑菇,也不至于把孩子害成这样。”
老了的人容易留鼻涕,一哭鼻涕就下来了。
任哲看着田细娥伸出手掌在鼻子上抹了一下,从身边抽出张纸递给了她。
“饭很好吃。”,任哲嗡嗡的说,“如果可以,再做一次吧。”
田细娥吓了一跳,转过头手足无措的看着李毓秀。
李毓秀看着任哲,不知道在想什么。
“明天可以吗?”,任哲说。
“想吃就给你做。”,李毓秀突然柔声道。
其实关于中毒的事,李成刚已经跟任哲说过,剩下的饭里根本没有毒,毒药的成份在他的碗里。
他记得当时几只碗摞在一起,饭还是他盛的。
他给所有人都盛好饭,才给自己盛了一碗。
这中间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为什么中毒的偏偏就是他呢?
这是他一直想不明白的问题。
当然现在已没有必要再去想了。
当他做出那个决定的时候,他想,也许挥手之间,所有的一切,留恋的或痛恨的,希望的或厌倦的,都终将过去。
隔日上午,曦光微露,李毓秀便提了只篮子下了楼找田细娥去采蘑菇。
倒不是她勤快,天还没亮的时候田细娥就来敲了三次门了。
人老了瞌睡就少,心里有点什么事越是睡不着。
她昨天答应给任哲再做一顿蘑菇烩面片的。
而且她拍着胸脯保证,这次绝不会有毒。
等到楼道的动静消失的时候,任哲慢慢从床上爬了起来。
几天里,他生出了一些力,开始能够操控身体。
但身体却定格在了那种呆板的病态——像是中风后的病人,但比那更加严重。
走路的时候一条腿拖地,每走一步,四肢便会不和谐的摆动;手指更加弯曲,哪怕拿起一支笔都要大费一番周章。
他一步一步走进卫生间,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那个自己:肩膀一高一低,脖子偏向一边,脸上没有一点表情;还有眼睛,无力的眼睑半开半闭,就像一个梦游的人。
他用两手夹着手巾放进洗脸盆里摆湿,在脸上认真的擦了一遍,连同脖子和耳朵后面。
咬开牙膏盖子吃了些在嘴里,夹起牙刷刷了半天,把嘴伸到水龙头上漱了口,又小小喝了几口。
昨夜那些药让他口渴,嘴里还发苦,但他不敢多喝。
头发还有些乱,他只能拿手指勾一勾。
回到卧室,他整理了一下,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一只手表一件毛衣。
手表是当初李毓秀送给他的那只。
毛衣则是上次火灾过后李毓秀抢救出来的袁媛送给他的那件。
这倒不是对袁媛念念不忘,只是他听说这个时节那边还有些冷。
戴手表和穿毛衣花去了他二十分钟。
之后他从李毓秀的包里偷了五百块钱。
一切准备就绪——这就是一切。
他站在窗前,最后看了李毓秀一眼。
再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但他捱不过这几天。
从他开始在李毓秀眼前抽着嘴角流口水的那一刻起,他的生活就像是在数时间。
别了,李毓秀,若是有缘,下辈子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