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抬头,竟是一男保镖,瞥见他衣服上胸前的小块图案,我便已了然,是他。同学们都在另一边,看不到此处发生的事,此处唯有我与诗诗了。
诗诗一脸疑惑,我笑说不用担心,让她先去那儿坐着,我一会儿就来,顺手将自己的冰淇淋也递给她,诗诗有点担忧却也无奈,转身向同学们的方向走去。
耳边又传来声音,“小姐,我家老板在等您,请跟我来”
“好”跟着这个保镖,向前走了一小段路,便在拐角处看见了辆车子,那保镖将车门打开,我躬身上了车,那司机与保镖应是得到吩咐在车外站着。果然是,那图案是赫家的标志。所谓的老板就是赫修,纵使从年龄上来说他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可看起来仍像是一位成熟的中年美大叔,岁月并未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
我坐下,开口“赫总俊朗依旧,风采不减当年呀”
他笑着摇摇头“我老了,你也不用说这些安慰话,不重要了。不过你倒还是几十年前的模样,丝毫未变,看你这幅样子是过得不错”
“还行吧,赫总你也知道,我并非人,化为人形时是什么模样也就永远是这个样子了”,如果我不刻意变换容貌的话,“赫总怎么在这儿?”
“这儿有处开发区是我旗下的,便来看看,却没想到还能再次遇上你这个熟人,”他笑了笑“当年你抱着灵月的孩子找到我,得知她不在人世的消息很是震惊,想去那所谓的禁地看看灵月可是又不知怎么去找,也怕他们因此找到你们,之后你们离开了,一晃这么多年,我成了一个老头子,所剩时间也不多了,也就时常想起曾经与灵月的往事,”他说着叹息了声,又犹豫了下,问“那孩子如今?”
我笑说“他呀,很好,赫总应知晓如今的辰氏集团吧,他就是幕后老板”
“原来如此”赫修眼眸亮了下,赞叹着
我轻笑了下,认真道“赫总,谢谢你,谢谢你当日收留我们”,主人魂飞湮灭后,仍有少数天界人不肯放过辰儿,只因他是人与鬼的结合,不该存于世。主人以命保护余氏家族,我也不可让辰儿继续呆着连累余氏家族,便带着辰儿逃离,那是我们最狼狈的一段时期,躲躲藏藏,幸好那时追杀我们的天界之人也就两三个,而他们也不敢闹出太大的动静,我一辰儿才躲过一劫,可我们的处境并不好,我几乎耗尽法力,辰儿体质偏寒,竟又发起烧来,再那样下去辰儿性命难保,无计可施之下,我唯有找赫修帮忙。
“不用谢我,我很开心你能来找我,要不然我这一生都无法知道灵月身上发生的事,我还要谢你,让我能知晓她许多事”
唉,有点替主人与赫修惋惜,皆得不到所爱之人,若是当初主人爱上的是赫修,又怎会发生这许多惨事,可他们三人的爱怨纠葛又岂是我一个外人来评价,一切是造化弄人吧。
“赫夫人身体怎样?”那时我记得赫夫人并非那种惊艳美人,却是是看起来温婉舒服,那时我们的突然到来,她也未曾与赫修吵闹质问,待我们极好,是个十分温柔娴淑的女人。
“她呀,与我一样”叹了口气“她这一生跟着我算是委屈她了,即使知道我心中有灵月,也未曾怨过,或许她也知道这是家族联姻的无奈吧,我一直待她很好,这既是当初我对灵月的承诺,也是我的责任”
赫修真是个执着的人,赫夫人竟未将自己的心意告诉过他,是不想让他心有负担与愧疚吗,哎,也是个倔强的人呀。
“赫总,那时我们住于你家中,我担心赫夫人误会,曾私下找她聊过。”于是我告诉了赫修那往日的一番话。
那次我向赫夫人解释,我们只是赫修的朋友,无奈下投奔于他,赫夫人那时正在给阳台上的花浇水,午后的阳光极其灿烂,她笑笑,“我信他,他心中爱的女人只有一个,是个叫余灵月的女孩子,这是他新婚那夜喝醉酒梦中一直叫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究竟是什么身份,但可以肯定你们是他极其重视的人,我从未见过他那样担心紧张惊慌失措的样子,他这样重视你们,我也要替他照顾好你们。你知道吗?婚礼前我们彼此未曾见过面,双方父母决定的很突然,家族联姻,我们都是被迫的,很无奈,婚礼上父亲牵着我的手,将我的手递给他时,我看着面前的他,即将成为我丈夫的人,我的心跳了下,不是因他的身份,地位,容貌,而是一种直觉——眼前的男人是个极其专情的人,他值得我去爱。那一刻我竟开始庆幸这场家族联姻。而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是对的,新婚那夜他便告诉我,他心中有爱的人,他不会爱我,但会对我很好,而这是对那个女孩子的承诺,那瞬间我是伤心的,也有点为自己感到惋惜,为什么我迟了一步呢,不过随之更多的却是庆幸与幸福,因为我已陪在他身边了。他喝醉叫着灵月时,令我心疼,那一刻我便下定决心爱这个男人一生一世,陪伴着他,不离不弃。这些活搁在我心中很久了,我从未对谁说过,可我觉得你是个可信任的人,不知不觉便说了出来,离雪,你不会觉得我很烦吧?”
回到现实中,我看着面前有点呆滞的赫修,“赫总,我明白你对主人的爱,但请不要辜负一个真正爱你的人”,也未待他答话,打开车门,下了车,他需要时间来面对。
我慢慢走着,犹记得赫夫人说这番话时脸上的笑容,那笑容的含义我怎会不知,主人与那个人相处的两年里,我便时时见到那种笑容,带着幸福,甜蜜与憧憬。我怎会觉得她烦,如此温柔娴淑的女子,也值得让人一生去守护。赫夫人那时还以为或许因为这段家族联姻而让赫修与他心爱的人无法在一起,我告诉她,我们是余灵月的亲人,余灵月心中有所爱之人,但不是赫修。
当时我们并未在赫家呆多久,待辰儿病好,我也已恢复,不愿给他们带来危险,我就带着辰儿离开了。离开后,我有些迷茫,一个带着孩子看起来只有十七八的女孩子能做什么,况且我是妖,如何做人尚还没有学会,何谈所谓的找工作谋生路,用法力变出钱财也只是障眼法,实属坑蒙拐骗之流,我雪狸一族血统高贵,最是不屑如此,要我这样做,我还真做不到,盗窃抢劫更不可能,本来已被天界的人追杀,难不成在人间也被通缉,不止躲着麻烦,还会丢人,不,是丢妖。之后我庆幸自己身处现代,虽然身无分文,可这我并不担心,最直接最快也不会惹上麻烦的赚钱方式就是中彩票,运用法力及推算之法,我可知晓彩票中奖的号码,不过彩票中的钱数不是很多,其实我也可知晓中巨奖的号码,但那样恐会引起天界之人的注意,钱虽不多可足够我与辰儿生活了。我可以几十年不吃饭,即使饿了,吃些花草,水果,吸收些自然的灵气便可以了,辰儿那时还小,却延继了一身灵力,不过还不能运用,仍要像常人般吃饭,所以钱只需养活辰儿就行了,那时我们居无定所,唯恐在一个地方呆太久被找到,几年过去,可却不再发现他们的踪迹,那时辰儿已八岁,却懂了许多,俨然一个小大人,他不再让我买彩票,只因那样擅自窥探天机,夺了他人气运,是要受到惩罚的,将来受劫时必会加重,我也就作罢。用积攒下的一点钱开了个小商店,与辰儿算是定居下来,规规矩矩,生意也不错,渐渐有了一定的资本,辰儿自小聪颖,许多东西无师自通,对于那些书本皆是自学,偶有疑惑,我也可解释一二,再不懂,不还有电脑吗。
不过他那时显是对商很有兴趣,我估摸着,是那小子觉得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他比较喜欢。辰儿二十岁时从外面带回一个名叫徐意的看起来亦是二十出头的模样,之后我才知道辰儿那几年间会从家里拿一点钱在赌场用于赌博,自然即使他不赢,也不会将本输掉。他是醉翁之意不在赌,而在于结识赌场中一些不一般的人,结果真让他拥有了一些人脉。这徐意其实并非人,是刚刚修成人形的树妖,实属不易,算是被辰儿收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