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在《红楼梦》的时代,还不可能把自己的事情或者自己家庭的事情遭遇原封不动地或者基本上如实地写到一个小说里。
而小说在当时是供给人家适趣、解闷用的一个“闲书”,小说还没有今天的地位,一种严肃的文学创作的观念当时还没有形成。
谁愿意把家里的事情、把自己的事情写到小说里去让人家看?
我们今天讲写小说者很伟大,小说是不朽的事业的反映。
但那个时候政治方面的环境,使得思想言论上受到很大的禁锢,他的家庭的兴衰都跟朝廷、跟皇帝密切联系。
而且从封建伦理道德来讲也是根本不允许的,谁允许揭家里事情之短,揭家里之丑,你如实地写的话,你得罪了某个长辈怎么办,不可以随便褒贬自己家里的人。
如果《红楼梦》这个小说的内容可以跟曹家或者某一个家庭是完全对上号的话,那简直是不可想像的。
比如某人和某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了,某人和某人心里还想着她,你敢那样写,曹雪芹觉得这样写也不对。
所以他就要虚构一个东西,要跟他原来的家里完全不一样,但又要反映他对家里的真实的感受,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
因此许多人讲《红楼梦》是移假成真,也就是拿虚构的东西来把真实的东西保存下来,这一点,小说在开头的时候就通过人名在第1写7一回里开宗明义地点明了。
再看人物,像是贾宝玉现在都被人家看做是曹雪芹自我写照。
所以现在写曹雪芹小说的人,也按照贾宝玉的基本性格和特点来塑造曹雪芹,有的小说里面甚至可以看到好像曹雪芹年纪轻的时候跟贾宝玉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甚至还看到一种电视剧的稿本,完全是根据贾宝玉的性格特点来写曹雪芹,说曹雪芹小的时候也是喜欢弄脂粉、画画、钗环这些东西。
也有扎咎,还喜欢吃女孩子嘴巴上面的胭脂,甚至还有同性恋倾向,都写进去了。
哎!要知道这是贾宝玉,这不是曹雪芹,曹雪芹哪会是这样的,你这样塑造曹雪芹的话,那就把贾宝玉跟曹雪芹搞混了,这实在是很大的误会。
曹雪芹说小说不是他自己写的,说是石头写的,我拿来看看改改。
可石头不会写书,所以虚拟作者是石头,后来就是通灵宝玉,挂在贾宝玉的脖子上,一直跟着贾宝玉走,就像一个随军记者一样,他通灵的,什么都知道。
所以贾宝玉看到的、接触到的人的事情,哪怕一个人关在房间里贾宝玉没有看到,他也能知道。
因为他通灵的嘛,就像《聊斋》里面写的狐狸精一样。
曹雪芹这样的一种构思,这样的结构,无非想说我这个东西是通过贾宝玉来写这个故事。
而这些故事都是我亲自听到的,经历到的,特别是后来曹家没落的时候是他经历到的,繁华的时候没经历。
它是这样的一个设计,后来把它改成石头就是通灵宝玉,就是贾宝玉的前身,这样就弄不清楚了,作者嘛是石头,那么作者就是贾宝玉了,贾宝玉就是曹雪芹,就这样子划等号,这实在是很大的错误。
可以说贾宝玉是曹雪芹提炼生活素材以后成功地重新创造出来的一个全新的艺术形象,就好像鲁迅写的阿q一样,阿q是鲁迅吗?
当然不是,也没人说他是,因为这是他创造的。
这一点由最熟悉曹雪芹的批书人脂评明确地指出:“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曾亲目睹者,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
脂砚斋对曹雪芹很熟悉,如果贾宝玉是按照曹雪芹写的,他怎么说从来没见过,而且移到第二个人不行,这个话实在讲得太好了。
这个话就是黑格尔讲的典型,黑格尔讲典型就是“这一个”,就是“这一个”典型,阿q就是阿q,没有第二个人,他综合了中国民族性的某些特点。
贾宝玉也是这样,他移到第二个人是万万不可的,你说,这是不是很明确地告诉你,贾宝玉这个形象是曹雪芹创造的。
其实不但是贾宝玉这个人物是如此,就像林黛玉、薛宝钗这些人物也是这样。有一条脂评这样讲:“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使二人合而为一。”
需要说明,这个话曾经在50年代遭到批判,说是阶级挑拨论。
薛宝钗同林黛玉完全是对立的嘛,怎么两个人把她合二为一,这不是调和还是什么~意思没有弄懂,先别马上进入批判。
其实脂砚斋的意思是说本来是一个人,他现在把她写成两个人,譬如说曹雪芹理想的人,把她的重感情聪明灵巧很直率的一面写到林黛玉身上,把博学多才很冷静很机智的一面写到薛宝钗身上。
这两个人看上去是对立的,到这一回的时候,两个人互相交心,两个人作为好朋友了,这在脂砚斋看来是合二为一。
这个观点我们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脂砚斋认为这两个人是“幻笔”,可见他脂砚斋也不知道曹雪芹是不是真有个女朋友。
像今天有些人在找来找去找到苏州某某人,说是林黛玉的原形,好像本领比脂砚斋还要大,脂砚斋都不晓得。
还有一条,说“将薛、林作真玉假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意”,就是讲把薛宝钗和林黛玉当作真宝玉和假宝玉来看这部书的话,就不会失去这个作者原来的意思。
真宝玉、假宝玉当然是幻笔,你以为真的有两个人,名字也一样,相貌也一样,就是姓属不一样,一个姓真一个姓假,这当然是个幻笔了,这样容易。
你写的是假,有必要的时候拿点真的点,真是在南京,假是在都中。
譬如说元妃省亲,这个事情写得很热闹,这是可以写的,女儿看父亲嘛,但康熙南巡,爷爷接驾,这是万万写不得的,这一写大家都知道了,这个事情太出名了。
那怎么办呢,在省亲之前有一段谈话,说当年宋皇帝南巡的时候怎么怎么样,说明讲的是康熙南巡的时候独独是他们甄家最气派,独独他家里接驾四次,脂砚斋马上在这旁边批:这是大关键。
这里用真假来点一点,这是一个。
真玉假玉,就是黛玉、宝钗,这还是他原来“幻笔”的意思嘛,可见在脂砚斋的心目中,这两个人并不是有现实的人作为依据的。
还有一条更有趣,是在二十六回批的,就是有一次贾芸把那些小说偷偷地拿给贾宝玉看,或者贾芸去看贾宝玉的时候,走过窗前看到他在里面好像在念书,后来一进去的时候见他果然弄本书在那里看。
这里脂砚斋有批语说宝玉装样子看书,“这是等芸哥看,作款式,如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玉兄就是贾宝玉——“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我,可恨可恨”。
下面讲“回思将余比作钗、颦,乃一知己等何幸也~一笑”。回想作者把我比作薛宝钗,比作林黛玉的话,这是我的一个知己,我多么幸运啊,一笑。
有的人根据这个东西就推出脂砚斋这人可能是女的。
但女的也不能老得那个样子吧,曹雪芹写小说是从他十几岁开始,写到二三十岁,那时候那女的年龄还要更轻一点,怎么就变成老朽、老货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说明男的某些体会也可以移到女的身上,这完全是鲁迅先生所谓创造典型的话,移来移去的,嘴巴在浙江,眉毛在江西都可以的,你生**验了以后,经过自己的重新的艺术创造,可以写得出来。
当然了,这里所列举这些东西来说明《红楼梦》里面这些人物故事都是虚构的,有很大的虚构成分,千万不要和实际生活中的人去对来对去,这是对不好的。
再下面一点,可以给大家讲讲给《红楼梦》批书的。
刚才讲脂评,这是笼统讲,凡是脂砚斋重评在《石头记》上面的批语,我们都叫它脂评,实际上有的是脂砚斋,有些不是脂砚斋。
到底批书的都是哪些人,我就讲这个。这个我只能讲得比较笼统一点,不能讲得太详,因为否则的话要引的材料太多,实在不合适。
可以说里面分为四类人,第一类人是所谓“诸公”,就是譬如是像里面讲到梅溪、松斋等人,可能还有没有署名的别的人,这是一批人。
这批人是曹雪芹的初稿写出来后,为征求意见拿给他们看,这请你看看,你有什么感想,你有什么意见,你就批在上面,这样的一些人,这是最早的一批。
当初也没有想到《红楼梦》要用带评语的形式来流行,就是写好了以后请人看,这些人有很多可能是他的上一辈人,也有可能他同一辈的亲友在上面提意见。
所以这些人在上面写什么都可以,感想什么都可以,而且批语可能不多,每一个人可能批了几条,看过了算是我提过意见,但是总起来也有一定数量,这叫“诸公”。这是第一类。
第二类就是一个人,就是脂砚斋,这个人是有意与曹雪芹合作的,就是他想把他的评语跟小说正文一起流传到外面,流传到后世。
因为当时点批小说的风气很盛,而且实际证明很受到人家欢迎,比如说在他们面前有个金圣叹,他批小说批戏曲都受到大家欢迎。
脂砚斋也想批了以后随着正文一起流传,所以他在把自己的批语整理的时候,就整理成正文下面的三行夹批。
这个人的年龄我想跟曹雪芹相仿,或者大一点,或者小一点,相差不多,很年轻的。他是在诸公之后批的,所以他曾经在自己的批语上提到:诸公批有诸公的乐趣,我批有我的看法。
前面虽然有诸公批过了,但他们不想流传,而他的目的不一样,他要准备流传。
他的批语叫重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因为前面很多他的亲友都已经在上面批了不少了,我重新来评,这叫重评。
这“重评”两个字在我的理解是对诸公而言的,不是像现在许多研究家说重评是他脂砚斋第二次评。
既然有重评一定有初评,那么脂砚斋初评是什么时候,然后重评是什么时候,三评、四评,到己卯、庚辰年间。
脂砚斋已经四次评阅《石头记》了,但是书名不叫“脂砚斋四评《石头记》”,而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所以他这个重评是脂砚斋对前人已经评过的不去管它,我自己重新来评,是这个意思。这一点也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
第三类人就是“畸笏叟”,他是书稿的保存者,曹雪芹写好的书稿由他负责保存或者管理。
我以为绝大可能畸笏叟就是他父亲曹頫,这一点如果要详细讲的话,那要写一篇文章,我这里只举最明显的几点。
曹雪芹死了以后,他留下来的手稿、书稿没有别的人批,只有畸笏叟批,死了以后继续在那里批,说明这个书稿在他手里,是他保存的,而且批了好多年。
你说人死了以后能够把死者的这么重要的遗物书稿拿来保存的,那是谁呢,这是你们可以考虑的一个。
第二个大家知道,《红楼梦》的第十二三回这个地方,写原稿时写“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就是秦可卿和她的公公之间有些暧昧关系,最后被人家撞见以后她自杀了。
但是这个畸笏叟看到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的事情,讲了家里几大弊病,后世怎么安排,他觉得很有眼光,我们家里本来也是这个样子,就是没有考虑到这些后世安排。
比如说在自己的坟地旁边多造些义学或者是祠堂,将来退了以后子孙可以在这里种田,他觉得这些都是很有远见的。
所以建议把她在男女问题上犯的错误舍掉,别写出来了,“故舍之,因命芹弃”,命曹雪芹把这些删去,曹雪芹就听了这个意见删去了,删掉也不可能全删掉,还保留了很多痕迹。
你说谁能“因命芹弃”,命作者把它删去,有这么大权威,还有,这个畸笏叟的批里面有几次称“余二人”,我开始都弄不明白,很长时间都弄错,有时候觉得“余二人”一个大概是畸笏叟,一个是杏斋、松斋,猜来猜去。
现在也想通了,“余二人”就是他的双亲,如果这个是他的儿子的话,他完全可以这样讲,我两个人也可以宽慰了,因为儿子是两个人的,是父母亲的,等等。这里就不再做多考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