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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在细雨中呼喊(中)(1 / 1)

乔雪竹有些书呆子气,也有些不通人情世故,但很聪明。

她一下就感觉到秦咏梅的语气里带有情绪了,立刻又紧张起来。

“怎么了?阿姨,是不是他出什么事了?”

“怎么会呢?你不早上刚跟他联络过吗?”

“是啊,我也省思不会这么快呢。”

“你们交往多久了?”

“两年了。”

“见过面没有?”

“还没呢,他说他天暖和的时候就来京城看我。”

“你应该有他的照片吧?”

“有啊,有啊。”

说着,乔雪竹从包里拿出个小相册,把王明伟那一页翻出来给秦咏梅看。

秦咏梅仔细打量着。

“看这头型,个头儿不矮啊。”

“嗯,有一米七六。”

“长得挺帅。”

“是吧……”乔雪竹有几分得意。

“你长得也挺标志的。”

乔雪竹不好意思地抹一抹额头的刘海:“他也这么说……”

“他具体在哪个单位上班儿啊?”

“他没有单位,他在工地里打工,每天都很辛苦……”

“那你们怎么写信啊?”

“他以前在你们奉天市农科所家属院干过,跟那里的人挺熟。他就给我留了那里的地址。”

“他倒挺诚实,没说自己在那里上班儿。”

“是啊,所以我们很聊得来。他有他生活的艰难,我也有我求学的不易。”

“嗯,年轻人坦诚点好。”

“他说春节后想到京城来,看看能不能在哪个大学里找个保安的工作,可以一边上班儿一边学习,将来争取考研。”

“唉,好啊,你们也算是很投缘了。”

“是啊,当初想交趣÷阁友,就是想认识有共同语言的人。”

“你知道他具体是哪里人吗?”

“具体也不太清楚,叫什么酒店乡……”

询问了一会儿后,秦咏梅和小崔告辞了。

临别之际,秦咏梅拍着乔雪竹的肩膀:“阿姨有个小小的请求。”

“您真客气,有事尽管吩咐。”

“我们办案的规矩您应该知道。”

“是啊,公事公办。”

“我的意思,咱们这次的谈话你不要透露给任何人。”

“明白。”

“包括王明伟。”

“好的……”

乔雪竹有些难过,再次问起:“他是不是……”

“不一定,但无论如何,你都是个坚强勇敢的女孩子!对吧?”

说着,秦咏梅掏出手帕把乔雪竹嘴唇上的黄豆酱擦掉了。

乔雪竹咬着嘴唇使劲点头:“嗯!我知道了!”

回到省城后,秦咏梅先来微机房查询王明伟的户籍资料。

根据姓名还有原籍,一下就查到了。

王明伟生于1967年,高中文化。

高中毕业后参加过三次高考,皆以10分到50分的差距落榜。

眼下在省城从事建筑工作。

“他一个建筑工怎么买得起传呼机?肯定有问题!”翟队说。

秦咏梅摇摇头:“不一定啊,建筑工一年也能赚两三万呢。”

况玉林也说:“我那天看一个收破烂的腰里还别着个传呼机。”

“你可别瞧不起收破烂的,他们个个都是万元户。”

像王明伟这种情况,连犯罪嫌疑人都算不上。

既没有死者,也没有作案工具,更没有见证人。

仅凭一件染血的毛衣,就觉得对方有罪,这个确实不行。

只能先了解一下情况。

省局这边比较省事,不用公安下乡,直接让地方派出所把王明伟带过来。

秦咏梅还特意吩咐:“要客气点,就说协助办案。”

新年刚过,乡镇派出所的公安就把王明伟领来了。

王明伟留着平头,穿着虽不时髦,但也干净利索,根本看不出是个民工。

而且城里的男青年,一般到了二十五六岁以后都会发胖。

就像80年代以前东北地区流行扁头一样。

眼下,东北地区流行肚子。

男人挺着个肚子,被称为芝麻肚。

一看就是个小老板。

大姑娘小媳妇都会多看两眼。

王明伟没肚子,反而比城里的同龄人略显年轻一些。

二十七八岁的人,看起来就二十多岁的样子,像个大学生。

等他坐下来,他的双手立刻就出卖了他。

他的手很大,手指头很粗,一根手指有女孩子两根那么粗。

手是可以后天变大的。

长期劳动的人手会比寻常人大很多,手指头也会渐渐变粗。

秦咏梅和翟队跟他寒暄几句后,翟队拿出了那件羊绒毛衣。

秦咏梅暗暗观察王明伟的脸色。

王明伟目光里有一丝惶恐闪过,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

“这是你的吧?”

“没错。”

“哎哟,这毛衣不便宜啊,得三四百吧。”

“是啊,快四百了。”

“真舍得啊,这沾的是什么啊?”

“血。”

“什么血?”

“鸡血。”

秦咏梅预料到王明伟会狡辩。

但没想到他这么镇定,以他的文化水平回答的这么痛快,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说的是真话。

这一样一来,这个案子就不成立了。

没有被害人,没有作案现场,更没有凶器和凶手,哪来凶案?

翟队冷笑:“那你为何要千里迢迢把毛衣扔到飞机场?”

“没有千里迢迢啊。”

翟队这属于厕所里摔盘子臭(瓷)词乱崩。

碰上王明伟这种小有文化的根本不管用。

翟队有些尴尬:“少在这里狡辩!飞机场离市区这么远,不就相当于千里迢迢吗?”

王明伟笑了:“好吧。31号那天我回乡下去,半路在机场附近换车,所以……”

“这……”翟队一时语塞。

秦咏梅叹口气:“你一个乡下的孩子也忒不会过了,几百块钱一件的毛衣沾了点血,随便就扔了。”

“是这样。”王明伟不紧不慢地说:“我们乡下有规矩,就是不把晦气的东西带到新年。马上快过年了,所以我就把沾血的毛衣扔了。”

秦咏梅不由得暗暗赞叹:思维很缜密啊。

翟队撇嘴:“胡扯!你不是酒店乡的吗?我老家离你们那里也不远,怎么从没听说这个风俗?”

王明伟微微脸红:“或许是我们家自己的习俗。”

“不光毛衣沾血了吧?”

“是啊,衬衣也沾了,也让我扔了。”

“扔到哪去了?”

“就扔在大东路的一个垃圾桶里。”

“为什么要分开扔呢?”

“唉,本来不舍的扔毛衣啊。衬衣才五六十块钱,直接就扔了。拿着毛衣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下决心扔掉了。”

这一回不光翟队语塞,秦咏梅也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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