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分析一下雪芙这个小姑娘的心理。
雪芙是在自己部落势力范围内的树林中被抓的。肯定是猝不及防,当然也是安格斯的迷药偷袭。之后,雪芙就由安格斯来……保管了。
很显然,安格斯使用的这种迷药的药性很猛烈,这很好理解,连当时百毒不侵的第普都能短暂地中标,雪芙当然就是一迷就倒咯。可是这迷药却没什么致命的毒性,而且来得快,去的也快,只要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迷药的药性就会自然的消失。
这也就是为什么?雪芙一直放在威尔森他们身边的原因。就是因为需要安格斯经常地给雪芙使用这种迷药,保证她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当然,安格斯也有着这种迷药的解药。不过这解药一来被矮人小偷萨瑞斯偷走了一部分,二来第普也不认识,所以也就没有给雪芙使用,直到她昏迷昏到自然醒。
而雪芙的被抓也完全是一场意外。在当时,血牙佣兵**遣的威尔森四人进月轮森林,目的就是那条自然之心项链。而那条项链恰巧是雪芙的饰品。
本来在月精灵部落的核心区域,守备也很严密。如果要获得雪芙佩戴的自然之心,应该说是难度很高。所以当时不光有内应,连威尔森四人都特意选择的是敏捷和隐藏水准较高的,就是准备万一失手,能够有机会逃。
没想到遇上雪芙的时候,她不仅毫无防备,还高高兴兴地独自在部落边缘的森林里玩耍。这样送上门的好事,威尔森他们当然也就不会客气了。
反正已经做下滔天坏事,一件两件同样都是做。虽然知道雪芙在月精灵里的身份很高贵,但有机会俘掠,当然就不会放过。月精灵族的高贵少女,那价值也肯定高,随便处理,就能卖个高价。于是雪芙也就倒霉了……
而雪芙呢?看看她这些天的经历吧!从小就倍受宠爱、无忧无虑——青春期少女贪玩——一阵紫烟飘过,失去知觉……。接下来更是重点了。迷迷糊糊醒来,却听见有人在讨论“卖自己多少钱”?!!接着自己的耳朵被一双“狼爪”乱摸?!!还嘲笑自己是“食人鱼”?!!
这……?幼小的心灵完全崩溃,简直就是巨大的创伤。还没完全恢复的雪芙,她能做到的也只有嚎啕大哭了。
而第普就算是天不怕、地不怕,对这眼泪攻势可是没辙啊!所以就一下子击中了他的要害。也没他法可想,一个字——哄吧!可哄起来才知道,那简直就是个传奇般的任务。
一开始,无论第普说什么,雪芙都是哭哭啼啼不开口。哄了三天,哭倒是不哭了,改闹了。事事挑刺抬杠,就是不让第普好受。
遇到这样的情况,第普也只能抓头皮,谁让他理亏呢?事实上,是有精灵少女的尖耳朵只给心爱的恋人碰的传说。但就算是这个传说是真的,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老黄历了。
各族大融合以后,许多固有的老传统都得到了改变,而且还都是与时俱进。毕竟都是智慧生灵,相互之间都会学习。其中,最强大、最富有的人族文化,肯定是其他各族学习的目标。比如说:文官中也曾经有过精灵和兽人;又比如说:矮人中也会有萨瑞斯这样奸滑无比、牙尖嘴利的小偷。因此并不能完全以种族来区分各种族的性格习性。否则就会产生误判。
可再误判,一个陌生男子去摸少女的耳朵?这行为不要说是精灵了,就是人族和兽人之中,也是被人唾骂砍手的。虽然第普当时真的只是好奇,可如今……?
现在的第普除了叹气,也只有叹气。他也看开了:还是老老实实品尝手贱的后果吧!反正时间一长,雪芙也应该气消了。实在受不了她的哭闹,哥还可以躲嘛!没想到到了最后,第普连躲也躲不了了。
第普更没想到,克伊这个“同案犯”,他不仅逃得远远的,而且还大嘴巴一张,把这件事嚷嚷得全城堡上下都知道。可这么一来,谁还会愿意到雪芙面前去触霉头呢?于是所有人就很默契地把第普给“卖了”。
因为现在的雪芙,她的身份也相当尴尬。
按照元生大6的传统,第普当然可以绅士风度十足,把雪芙养的白白胖胖,然后再骏马香车把雪芙送回家。当然,第普也可以把雪芙给扣着,要求她的家人支付一些“生活费”。毕竟雪芙是第普从强盗手中救出来的。也不能让第普吃亏。
而以上的处置还算是光明向的。所以肯定以及确定,第普也完全可以采用黑暗向的处置方法。怎么黑暗向?当然就是霸占雪芙咯!
如果第普能够承受住月精灵部落的愤怒。或者更简单一些,他隐瞒不还,就可以强占霸有雪芙。而且这做法也很容易,毕竟黑眼城堡就是第普的私人领地。说实在话,这风险也不算太大,毕竟黑眼领比较偏僻,消息也很难外传。
再说,只要第普霸占雪芙两三年,月精灵部落就是高手再多,可这俩人却可能孩子都生下来了。到时候月精灵部落能怎么办?最大的可能,也只有捏着鼻子认了。
不过能采用这样的做法,也就是因为雪芙是位精灵。毕竟第普是位人族领主,所以就能对外族或者平民采用这样的手段。万一是位贵族少女,想黑暗也是要兜着点的。关键就是个身份问题。
所以说,各种族之中,还是有着极大的种族歧视。虽然雪芙在精灵部落中的身份很高贵,可与第普这样一个人族最低等的贵族相比,舆论还是站在第普的这一边。
当然,第普也能够更加黑暗一些。他完全可以收雪芙为奴,甚至黑市卖掉她。由此可见,能够如此的随心所欲,特洛王国的领主们还真的都是“土皇帝”啊!
ps:长假放完,身体养好。也不多说了,三月的更新不会少于1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