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威尔森和丕诺是心有同感,但俩人也只是见过几次面,毕竟不是很熟。所以也就不再继续,又开始谈论起了正事。
丕诺叮嘱道:“多的事我也不问,反正甘林已经跟你们走了。有什么事,就听他安排吧!”
“就想问一句!到底送货到哪儿?如果特别危险,这些钱可不够。”威尔森问道。
“已经说了,甘林会安排的。”
“这你也不说?”
“你不是也有很多不肯说吗?”
“嘿嘿!好吧!明天我就出城,与大哥他们汇合。”
“那就祝你一路顺风。”
“谢过吉言!”
“哈哈!还有,千万别节外生枝。以办妥事为先。别动那黑眼城堡。”
“怎么会呢?哈哈……算了,告辞。”
……
在刚才看卷轴的时候,威尔森的神色确实动了一动,所以丕诺才会多提醒一句。
丕诺并没看错,看到这卷轴,威尔森确实起了贪念。当然不是要抢丽莎手里的那张,而是想抢劫身携“巨款”的第普。不过这也不奇怪,像威尔森这样有准文官身份的人,竟然还是血牙佣兵团的成员,他本身的性格也肯定是够贪婪的。
而听到了丕诺的提醒,威尔森就想要辩解几句。可他刚想开口,就哑然失笑了起来。根本没必要去解释。自己想去抢,那也得有机会啊?与那个黑眼领年轻领主也就是萍水相逢,人海茫茫,很难有再见面的机会,所以刚才只不过是心血来潮罢了。
没想到当威尔森和安格斯回到旅馆的时候,他们却惊讶地觉,第普也同样地走了进来。还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
第普也刚从秋敏家回旅馆,格伦威尔城上档次的旅馆又没几家,于是无巧不巧的又遇上了。
……
垂柳鸣莺,大地轻裹一层晨曦。劳作的农人已经在田里忙碌,好一番田园风景。
大道上,三辆马车在缓缓驰行,仿佛在享受着夏日的惬意。微暖的晨光里,挥洒着安和祥宁。
“俩位阁下!不打搅你们的雅兴了,在下出去搭把手。”
中间那辆四轮马车的门被推开,克伊从马车里跳了下来。他跑到自己的那辆马车前,向帮忙赶车的一位壮汉道了一声谢,接着就跳上马车,接过了缰绳。
看着克伊身上的全副武装,第普是会心一笑。从今天一起床,克伊就穿上了第普给的皮甲和买来的精钢盔甲,宛如刚买了新衣的孩童一样。这么热的天,他也不嫌累!
“第普!你这追随者甲不离身,以后必大有前途。”威尔森笑道。
“哦?大学者!您对武技也有涉猎?”第普好奇地问道。
“呵呵!不是说过,万法皆从经义出吗?还有,就叫我威尔森吧!”威尔森笑着答道。
在昨晚遇到第普以后,威尔森和安格斯就兴奋了起来。因为有要事在身,他们是没有时间去找第普的麻烦。可第普都已经送到嘴边了,他们也绝对不介意顺便干上一票。于是威尔森和安格斯就开始主动接近第普了。
没想到这接近的过程相当顺利,甚至没有引起任何怀疑。
费了些功夫,威尔森他们把自己的马车弄出了一些小毛病,并且还把旅馆里的修车工具偷走。接着,他们就顺理成章地通过旅馆里的伙计,到第普那里去借用修车工具。
出门在外,那也是相互救急。第普当然一口答应。于是趁着克伊帮忙去修车,威尔森就顺利地与第普闲聊了起来。
可这一聊,俩人就聊的相当投机。而当威尔森“无意”流露出自己准文官的身份,并且又说出刚见过丽莎以后,俩人的关系也就更加融洽了起来。
威尔森本来就是个老江湖,他的学识也确实渊博,所以几番试探以后,威尔森就投其所好,话题被引到第普最痴迷的魔法问题上。
由于威尔森还是假扮成不懂魔法的学者,所以在内容上,他谈论的是经义。而经义就是以《光明圣典》为基础,历代大贤者对其所做的注释、解读,以及阐述。
无可否认,经义其实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虽然里面是有宗教思想,但也包括着哲学、为人处事、人生哲理等等内容,甚至还隐含着大道法则和自然法则。因此一些极端的经义派甚至说出了——万法皆从经义出。
而威尔森本身对经义就很有研究,他的魔法造诣也远远高于第普,是六级大魔法师嘛,所以当他谈论起经义时,就隐隐的把魔法理解融合了进去。
这样的话题,就宛如在第普面前打开了一扇门,可以让他从崭新的视角去理解魔法,给予他启。而爱魔法如痴的第普,他立刻就沉迷其中了。
俩人交流到了深夜,第普还意犹未尽。听说了明日威尔森将要去红杉领,第普就主动出邀请,希望能结伴而行。而威尔森一听,那是正中下怀。这样的“肥羊”再不吃,那是要天打雷劈的。
不过威尔森还是很小心。一大早,他就把第普和克伊邀请到自己的马车里,尽量不让旁人注意到。直到出了城门,他们才与血牙佣兵团的另外俩人汇合,这六个人、三辆马车也一同向西而行。
不过现在离城还不远,动手的时机还未到,所以威尔森依然与第普交流着。不过,其实威尔森交流的也很愉快。他已经看出,第普的魔法基础是相当扎实,思考起来也能举一反三,真是一棵学魔法的好苗子。威尔森还真有些收为学生的冲动呢。
哎——!真是有些……可惜了。罢了罢了,在他临死之前,还是倾囊而授,让他死也能够闭眼吧!
“威尔森先生!万法皆从经义来,这句话是怎么来的?”第普好奇地问道。
“呵呵!那你知道论经会吗?”威尔森先没回答,他笑着反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