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明肃死死盯着脸部颜色一点点潮红的吴晓芽,暗暗得意。
多亏他聪明,这几个酒杯里都下了药,唯独他这杯没有下药。
这个粉嫩的小东西,看来家庭一直很单纯,连个防色狼的意识都没有,唉,端过去酒就喝光了。
吴晓芽费劲巴拉地辨认着协议上面的字体,用她越来越僵硬的脑细胞挨条分析着,与自己有利没有,十几分钟过去之后,协议是看完了,不过吴晓芽也憋出了一身细汗。
“真的好热啊……”吴晓芽长嘘一口气,用肥爪子擦了擦额头的汗,看着闫明肃说,“可以签了吧?”
“嗯,请吧。”闫明肃递过去一支笔。
吴晓芽伸手去接,天哪,怎么回事,这支笔是不是和她有仇啊,怎么总是晃来晃去,就是不让她拿到它呢?
“你怎么了,小东西?”闫明肃眯着眼,唇边暗露微笑。
他分明一动也没动,是她自己的手在哪里乱摆。
醉了?
还是春药发生了效力?
“该死的臭海龟!你故意气我的吧?你拿着笔老是晃什么啊!烦人!”
“噗嗤!”闫明肃忍不住笑起来,突然之间站起来,一步跨到吴晓芽身边,挨着她坐下,伸过去胳膊搂住她肩膀,在她耳边吹着风,“亲爱的,你醉了……”
啊呜,头好沉啊……她想要倒头就睡……可是为什么还心底毛毛的,想要做些什么,具体做什么她又是那么莫名,反正想要抓挠自己的胸口,或者找个凉快的地方去冻冻,她觉得她喘口气估计都能够烧着了。难受啊,说不出来的难受,此刻,嗅着来自闫明肃身上的男性气息,她竟然觉得那么具有蛊惑力,她想要再嗅,使劲嗅,最好是趴在他胸膛上嗅才好……
“没醉!我……才没醉!呵呵,就是热……热死了……嘻嘻,我想要嫁给你,森森……”
吴晓芽在闫明肃怀里一耸一耸的,毛茸茸的小脑袋蹭得闫明肃血脉贲张的。
“嗯?森森?是人名吗?”森森是谁?(⊙_⊙)有点吃醋了……
“森森,我说过要照顾你的,嘻嘻,我没有照顾过谁,不如我们俩互相照顾好了,嘻嘻,森森你好帅哦,我喜欢……”
“有我帅吗,丫头?”
吴晓芽抬起脸,使劲眨巴眨巴眼,看了又看闫明肃,叽咕,“认真说起来,没你帅,晟晟啊,你第一帅,不过你太坏了,你没有我家森森乖巧,呵呵呵呵……”
妈的,有个森森也就罢了,怎么又跳出来个什么成成?
“咱们去家里签协议好不好?那里有柔软的床……”闫明肃哄骗着吴晓芽。
“床……我想睡觉……我要去冰箱里睡觉,我热死了……”
吴晓芽觉得眼睛仿佛被胶水粘住了,怎么连睁开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啊,全身每个毛孔都在向外喷发着热气,她产生了幻觉,好像她在沙哈拉大沙漠被暴晒了一整天,她要热枯萎了。
安晶晶自己在白雾会馆喝着闷酒,她从来没有这样放弃过自己,不管是在巴黎,还是在全世界各地做宣传,她都恪守着最健康的生活方式,酗酒,吸烟,都和她没有什么关系。
可是今天她放弃了自己的这些禁锢,她也很烦,她在巴黎觉不出来,她总是生活在过去,总认为,被她丢弃在国内的天晟哥,一直是原来喜欢她、包容她、宠爱她的天晟哥,她以为,他永远都是等在原地的。可是回来一看,不对头,好像所有的一切都被重新洗了牌,她竟然在他身边找不到自己的丝毫位置了。
“我很可怜吧,呵,我是个可怜的女人,对不对?”她摇晃着酒杯,对着那里面深红色的液体发问,然后自嘲地苦笑几声,一仰脸,喝干了这一杯。
“喂,麻烦你,再来一杯,刚才的味道。”
调酒师不说话,默默地给了她又一杯。
这个女人今晚在这里,喝了无数杯了,她身上有一股很不一样的气质,虽然也是在酗酒,却让人觉得仍旧那么高贵。
“唉,人家都说,酒不醉人人自醉,呵呵,我这是,酒不醉人人想醉……”安晶晶掏出来手机,第n次给殷天晟打过去。今天下午打了不下十个电话,他都拒绝接听,她的心,随着一次次的被拒绝,简直落到了地球之外去了。
很久,很久,久得让安晶晶已经想要再次放弃时,电话那端传过来殷天晟低沉的声音。
“喂,你好……”
“你好个什么劲儿啊,是我啦,深爱你的晶晶啊,天晟……”
嗯?殷天晟挥手,让最后一拨财务经理出去,疲惫地伸了个懒腰,那才说,“晶晶?你喝酒了?”冷静时的安晶晶,是不会说如此感性的话的,她总是时刻理智地保持着她公主的气质。
公主嘛,是不会主动向男人示好的。
“呵呵,是啊,我喝酒了,喝醉了……醉得要醉死街头了呢……”
“呼呼,尽快结束,快点回家吧。”
“不要!我还要喝!你不来的话,我就这样一直喝下去,喝到死……天晟啊,我的心好痛的,你不要我了吗?将我弃如敝屐了吗?”
殷天晟咬牙,深深地喘息,“晶晶,你为什么也这样?你是个很有思想的作家,为什么呀学其他女人这样,无聊的方式?”
“我是无聊!我都没有男人了,我还要那份高雅干什么?我要死了,天晟,你来不来啊?”
殷天晟脑海里,此刻跳出来“责任”两个字,想到了安晶晶的父亲临终的交代,叹口气,问,“你在哪里呢?我赶过去。”
“呵呵,我知道你还爱我的,我知道的……我在白雾……”
“嗯,别乱跑,我这就赶过去。”
闫明肃跟吴晓芽说,“亲爱的,我去一下洗手间,马上就回来。”
“唔,热死了啊,热……森森你去哪里?”
吴晓芽趴在沙发上,说着迷糊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