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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回乡(1 / 1)

着正在用龟速关闭,可是极富压迫感的保险库大门,得题目真的很大也很急。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身为人师的,会用这种方式培养人才的,如果我在手足眼里还算的上一个人才的话。

真是要命了,几千克拉的纯净原钻啊!究竟值不值得我这条烂命搏一把呢?

“原钻,钻石里最受贼偷欢迎的种类,而且还有这么高的品质,只要找到一个手艺高超的钻石切割匠,就完全可以改头换面当成正货在市场上流通!想想这利润吧,而且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在我悠长的岁月里,接触过不少宝石加工方面的大师,可以说我现在也是一个大师。”

手足说得这些话那叫一个诱惑啊!我抓着那支合金防爆箱的手不由自主的紧了起来。天下还有这样的好事,这些原钻我甚至不用出去找什么工匠,直接在家里就能完成切割,这箱子里就是钱啊!

不对!箱子?

这时我的嘴角露出了手足那种特为微笑,将手轻轻的一放,那够我吃几十辈子的箱子像是垃圾一样的被丢在了地上,我昂首挺胸以胜利者的姿态,缓步的走出了那正在闭合的保险库大门!

潇洒的从手足那老鬼专用的软包装中华烟里抽出一根来,甩手再用邦火机点燃,猛吸了两口没尝出什么味道,就抬脚将烟头按灭在鞋底上,小心的将半截香烟塞进口袋,我可不想留下什么dna给别人。

虽然抽烟的动作有点多余还有点傻,但是我知道。我第一次从手足这老鬼的剧本里完美逃脱了!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不赖!没被那些即将到手地钱晃的眼晕,还知道那合金防爆箱里有无线定位设备。不过你对我也太没信心了,就算你爆破不成功。在最后关头我也另有办法让你带着原钻安全的走人啊,我不可能让你这个宿主在一场测验中无辜牺牲地啊!”

啊!又被耍了……看着那轰然紧闭的保险库大门,我的心情都不能用欲哭无泪来形容了,说老实话,我现在很想甩自己几十个大嘴巴,那少说说也是几十亿港币啊!天啊!

“没关系,你这段经历刚好和某人花钱买命的经历刚好吻合,只不过在数量上有些差别,性情上都是差不多的,你的智商被提升到而我的权限嘛,嘿嘿……暂时不说了。”

知道手足这是在安慰我,除非是傻子,有谁会拿几十亿来买命的?怎么也会拼一把的,就算有人花钱卖命。也不有我多的,想必世界首富都不会用几十亿来买自己地命吧……

“那人花了167亿买自己的命,还为自己买了一个效忠祖国的机会。可是最终所有人都没给他机会,他走上了绝路。”

虽然手足的声音听上去好像很沉重,但是我情愿相信那167亿是日元是莫桑比克垃圾币,我这个傻子当的实在太大了,不过至少我现在还有命在,而且只有19岁,好好地跟着手足学点有用的东西,基岁就能退休了。

“很好,学会质疑一切了,记住你今天的感受。兴许你到25岁就可以退休归隐了,至少我希望你能在那个时候归隐。别感慨了,按下点火按钮走人吧。”

我已经背上了那装满赃物地帆布背包。人已经到了女厕所的洞口,留恋的看了看女厕所的哪一排大镜子。不是因为我臭美,而是因为那一堵墙后面正对着那金库的大门,我在怀念着那与我擦肩而过的几十亿港币,不用手足交代我,我也会把今天这郁闷的感受牢记一辈子的。

随即,我轻轻的按下了连接主控室的点火开关,仅仅几秒后火铃声也响了起来,我点点头仔细地会想是否有所遗漏,最后认为的确没留下任何痕迹后,我毅然的跳下了地洞,头也不回地往深处爬去……

…………

距离那次不成功也算成功的抢劫,已经过去了一个多礼拜了。我就跟平常一样,早上跑步打拳,下午去枪会练枪,从外表来看,我一点都不像外界传言地那个既抢劫银行又杀人放火的一先生,而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都市小资。

警方的情况暂时还没办法打听,因为在这次事件中担任主要谈判员的人渣老兄根本没见到,昨天到老陈的枪店去了一次,具老陈说,现在人渣老兄已经成为头头脑脑心中的干探,媒体心目中,能将凶残的一先生逼得放弃原

,纵火逃跑的大英雄。想来不久以后就能升官发财。霉的马警司,在事后对尸体的尸检中查出,那些人质早在他经行谈判时,就已经被集体屠杀,审查科认定马警司在这次谈判中有重大的失误,当天就被革职审查了,估计那些人质死亡的黑锅,不出意外的话马警司是背定了……

万兴社那里的情况比起倒霉的马警司有过之而无不及,马警司的下场也就是被革职开除警队,而万兴社一旦倒台却是要命的,而且变化几乎就是在一夜之间,昨天还看见神色匆匆的大虾和秃头在强逼着商家提前交出下个月的保护费呢,今天却换成了一批生面孔的小混混,在各商家之间挨家挨户的送榴莲,以表示他们是此地新的保护着,以后保护费由他们来收。

据传文字和秃头是跟着他们老大一起跑路了,这也标志着我不用在去万兴社的堂口去报道,而那笔二十来万的安家费,自然是便宜我了。

我闲下来了,而大哥却要忙碌,没办法谁要他是管钱的,谁要我到手的那批财物是抢来的呢,现在这批几十条人命在上面的货黑白两道都盯得很紧,不改头换面是绝对不行的,大哥买了一套珠宝加工设备回来,在手足的指导下也算是边学边干,那些足金首饰把上面的钻石宝石撬下来,融掉铸成新的款式,再把那些钻石经过二次抛光打散以后再镶嵌上去,一开始做一个戒指,大哥几乎要从新铸造十几次才会成功,而而不舍的大哥显然是爱上珠宝加工这个行当了,相当有天分的他,在短短几天以内,竟然已经把最基本的加工手法都学了个遍!

这还不算,因为我抢回来可以融掉的纯金首饰本来就不多,大哥索性将精力和放到哪一批同样是抢劫回来的白银上,于是一件件制作精美的银质物品就出现了。

我现带着4戒指,一条颈链两条手链脚链,就连肚子上都围着一条女性才会带的肚链,最过分的是大哥强烈要求我去打耳洞,好当他耳环类的模特……我当然不理这个恋物成狂的家伙了,直接露一个后脑勺,不过这仅仅只是噩梦的开始,我衣服所有的扣子,不论搭配与否,统统换成银质的扣子,接下来倒霉的是皮带扣,还有银质烟盒,银质梳子,整整一千发的银质弹头……

浑身上下银光闪闪的我,似乎将来的职业不是一个抢劫犯,更合适去做专门猎杀吸血鬼的猎魔人,当然,这是在有吸血鬼这种传说中的东西的前提下。

算了,大哥好不容易也有了一样兴趣爱好,那就随他去吧,他以前只喜欢钱和酒,现在他不喝酒直接把对钱的心思放到金银上,这也让我有了一丝的欣慰,至少他不会再走以前那醉鬼式的老路了。

就在我觉得无事一身轻,可以好好的静下心向手足学习点东西时,几天都没露面的手足,才突然冒出一句话来“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在国内那一批美械,也是到了重见天日的时候了。”

不用说,手足又想要折腾我了,虽然我是想那批东西的价值,我也想要为老陈搞一把35年的原版1911:啊,万一去到国内那种高手如云的地方,连骨头能否剩下都是未知数了……

咣咣咣……

在这个河蟹年代,以我打遍全港无敌手的身手,能发出这种声音的,除了正在自己打自己的我以外,就不会有其他原因了。足足打了半小时啊!算了……从了手足吧,鼻梁骨都快粉碎性骨折了,带着戒指打人还真是疼啊……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顺便办理好回乡证和船票,而苛刻的手足在订票的时候插嘴,将时间直接定在了后天,天啊!打了我这么重的伤,好歹也得给我个三五七天休假时间养养吧?

“幻想是美妙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不过呆惯喧嚣城市的你,看到国内大好河山时,你会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再说了,你难道不想看看我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吗?”

奇怪……被手足说着说着,我怎么有种归国华侨的恋乡情节?貌似真的要回家一样……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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