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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傲慢之花(1 / 1)

黎梦坐在床边,对着面前的墙壁发呆。

她忘不了实验室密道中那声绝望的哀求。

我们不是不救她,而是要把她安全地救出来。

这一夜,整个别墅,无人入眠。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有大亮,一阵警车的鸣笛声响起。

重案组带着刑警队,赶到了玫瑰庄园,封锁住了别墅所有出入口。

但我知道,没有人会逃,也根本没有人想过要逃。

当我们冲进那个实验室的密室时,里面住着一个女人。

眼前的画面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不堪,这里是一个地狱,却是一个被粉饰过的地狱。

房间里散发着淡淡的玫瑰香味,三室一厅的格局,在大别墅里的一个小别墅。

高档的装修,蚕丝的床铺,空调电视,洒满花瓣的浴缸,化妆台上几百种高档化妆品,衣柜里全部都是奢侈品牌。整个小别墅里面所有的设施全部齐备,比很多人家的设备还要齐全,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这里没有的。

唯一的缺点是,这里没有网络,没有与外界的通讯,还有一扇永远打不开的房门。

最可怕的是,有三个恶魔会在不经意间,闯进屋子。

即使地狱再美,也终究是地狱。

女人还活着,只是眼中已经没有了光。

在别墅外,她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在别墅内,她是一个试验品。

“秦队,金飞凤跑了!”

身后,一个刑警向我报告着。

“什么?赶紧去找啊!不能让这个恶魔逃跑!”

黎梦听完,当场就炸了,转身就要带着刑警去搜:“就算这个别墅是迷宫,我也要把这个恶魔从迷宫里挖出来!”

我定了定神,缓缓说了句:“不必了,我知道他在哪。”

玫瑰花开遍了漫山遍野,开遍了沟沟坎坎。微风一经吹过,浪涛滚滚,又似道道红色的闪电划过,使这花海有了灵性,也有了俏丽的动感。

金飞凤坐在花海中的凉亭里,一身白色的西装,上衣口袋里插着那支滴血玫瑰,玫瑰渗出的液体,在他胸前绽放了一朵玫瑰。

他望着花海,手里捧着一本《小王子》。

玫瑰花海旁,重案组及刑警队,远远看着凉亭里的金飞凤。

那三个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戴着手铐,被押进了警车。

我示意大家不要动,我一个人去看看。

“看够了吗?”我默默走到他的身边,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望着一片红色的海洋。

金飞凤没有说话,默默点了点头。

“玫瑰花虽然艳丽,终究有凋谢的一天。花海虽然漂亮,观众也终究只是过客,有些事情,能放在心里,已经是最完美的结局了。”我缓缓说道。

金飞凤站起身,向我露出一个微笑:“秦沐先生,谢谢你,给我时间再看一看玫瑰花海。”

说完,他转身走出凉亭,朝警察走去。

凉亭的长椅上,有一本《小王子》。

还有一段故事……

金钱社会,有了钱,才有了根本。

金钱至上,有了钱,一切都可以将就。

爱情可以将就,亲情可以将就,友情可以将就,只要有了钱,一切都可以将就。

可有些事情不能将就,有些事情不可能将就。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恋人,他们离开家乡,走向大城市,去拼搏,去奋斗,为了两人的未来一同努力。

男孩去工地搬过砖,女孩是饭店刷过碗。

他们很累,但是想到未来,他们的心是甜的。

每天下班,男孩会把从工地发放的盒饭里没舍得吃的丸子递给女孩,女孩会把饭店里客人剩下的包子交给男孩。

他们挤在一个不足十平米的出租屋内,肩并着肩,幻想着未来的日子。

他们要有一个大房子,每天都能吃得上肉。

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这从来都不是幻想,而是两个人的现状。

情人节到了,两人从花店进了一百朵玫瑰花,他们蹲在路边,忍着寒风,等着买花的人,一支十元。

男孩用冻得通红的手拿出一支玫瑰:“宝贝,这支送给你。”

女孩看了男孩一眼,含羞地笑着,又把玫瑰放了回去:“我有你就够了,等以后咱们有钱了,每天都买一支玫瑰插在花瓶里。”

男孩看着女孩,用力点了点头:“到那时我要送你一支玫瑰,比所有的玫瑰都要红!”

时过境迁,沧海桑田,男孩凭借自己的努力,白手起家,做起了买卖。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对女孩的承诺,他要给她一个大房子,每天都买一支玫瑰插在花瓶里。

房子有了,玫瑰有了,女孩却没有了。

男孩买下了一块60亩的农场,种满了玫瑰花,在花海旁盖起一栋巨大的别墅,把房间装修的像个迷宫。因为女孩说过,将来要买一栋大房子,在里面玩捉迷藏。这是一句玩笑话,男孩却当真了。

60亩的玫瑰花海,男孩始终找不到一朵符合他标准的玫瑰。

他要一支红玫瑰,比所有的玫瑰都要红。

玫瑰是傲慢的,傲慢到让他发疯,让他陷入癫狂。

他要自己培育玫瑰,研制玫瑰的新品种。

有一天,一个来农场穷游的迷路人,敲响了这栋别墅的大门。

她想要在别墅里住上一夜。

男孩没有同意,因为这里是他和女孩的家,不允许有别人居住。

女人傲慢地抬起头,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男孩,没有什么是钱办不到的。

男孩盯着这个傲慢的女人,在男孩的眼中,这个女人,是一支鲜红的傲慢的玫瑰。

他要用傲慢的血,去滋养傲慢的玫瑰。

最后,给她刻上一块无名的牌位。

……

重案组办公室里,我把玫瑰庄园发生的所有事都告诉了老大。

老大抬头看着我,问道:“杀害陆管家的凶手抓到了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他是自杀,没有凶手。”

“自杀?”老大平静地看着我。

“陆管家是金飞凤多年的好友,他陪着金飞凤白手起家,种玫瑰,办农场。金飞凤没有忘记陆管家的恩情,给他家人买了房子,妻子安排了工作,孩子安排了学校。陆管家欠他的,他想救人,却没有办法救人,他只能用自己的死,来告诉警方这里的秘密。”

“真是荒唐。”老大合上了我递交的报告,看着我说了一句:“这次任务完成的不错,我给重案组放两周的假,好好休息休息吧。”

“老大,玫瑰庄园的事情你是不是……”我正要出门,突然回头问他。

沈若山低头玩着手机,头也没抬地说了一句:“这一年来一共接到过四起人口失踪报案,失踪者都是女性,都是穷游失踪的,而且都在玫瑰庄园附近的农村,警察多次调查都没有结果,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哦。”

我点点头,走出重案组组长办公室,突然眉头一皱:“四起失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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