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遍了整个公安局,我们也没有发现卢珂的身影。他是老大好友的徒弟,这要是在我手底下出了什么事,我可不好向老大交代啊!本来案情的事情已经够让我头疼了,还要照顾整个无组织无纪律的小刑警,明天就派个车给他送回去。
就在我忍不住要发火的时候,手机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秦组长,我是卢珂,快来朱家凶宅,凶手被我抓住了。”
什么?凶手?抓住了?
难道卢珂一个人又偷偷跑回了朱家宅院?还把凶手抓住了?!
不管是真是假,我们立刻赶往朱家宅院。
等我们再次乘车返回朱家宅院的时候,发现院外昏暗的路灯下蹲着一个男人,他双手紧紧环抱着路灯,姿势很是奇怪,走近才发现,他双手戴着手铐。
不远处,卢珂正背靠着一棵大树,坐在树下休息。
看见我们来了,他急忙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笑着向我们走来。
“荒唐,这真的是太荒唐了。”我揉了揉头发,皱着眉头连夜长叹一声。
……
审讯室里,重案组正在对卢珂抓到的那个男人进行连夜突击审讯。
这次审讯我没有参加,而是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看着眼前这个叫卢珂的年轻见习刑警。
现在,我要重新认识一下这个见习刑警。
卢珂站在我的面前,目视前方,一句话也没说,同样,我也没有开口。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盒香烟,取出一支夹在指尖,抬头看了他一眼,缓缓问道:“你是怎么断定凶手今晚一定会返回案发现场的?”
“他不是凶手。”卢珂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出了一个让我震惊的答案。
我握着打火机的手抖了一下,重新点燃香烟后,我眯着眼睛问他:“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凶手?”
卢珂依旧没有看我,目光始终直视着我身后的墙壁,开口说道:“这是一场看似完美的密室杀人案,凶手似乎完成了一次完美的高智商犯罪,说明凶手心理素质极好,思维异于常人。据不完全统计,百分之七十的凶手都会在案发之后返回作案现场,去欣赏自己的作品,从而获得几近于变态的心理满足感。而我抓到的这个人,显然不是凶手,他不知道现场监控的布局,也没有周密的计划,行色匆忙,这样的一个人是绝对无法完成密室杀人案件的。由此可以判断出,他仅仅是那个案发之后进入现场翻找东西的人,而不是凶手。”
我微微一笑,跷起二郎腿,换了一个舒服的坐姿,这个年轻人,有点意思。
“继续说。”我静静地看着他。
“他对死者十分熟悉,即使不是熟人,至少也是比较了解的朋友。他进入死者的房子,是为了寻找一件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他害怕在现场留下痕迹,所以他在警方初次勘查现场之后才潜入房子。只是没想到的是,当晚他会遇见少年侦探团,他害怕自己的行踪暴露,便躲在暗处扮鬼吓跑了少年侦探团,随后继续翻找。他当时的心理状态一定非常紧张,所以并没有逗留太久,匆忙翻找了一下就离开了。所以我觉得他今晚一定还会来,继续寻找那件十分重要的东西。”
卢珂站在我面前,沉着冷静,逻辑十分清晰,用十分简单的几句话说出了他的看法。
他对案情的了解,仅限于在返回公安局的车上时,我简单的口述。如此短的时间内,他能将案情完全理清并做出自己的判断。更令人吃惊的是,他竟然能用这么短的时间,完成了对凶手的心理侧写。
“如果他昨天就已经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呢?”我冷冷问道。
“那我就白跑一趟。”
“那你还会打电话让我们来接你吗?”我吐了一个烟圈,笑着问他。
“我会自己跑回去。”
我站起身,把剩下的半根香烟掐灭,丢进垃圾桶。
卢珂还是站在原地,双眼目视前方,聚焦在墙壁上,即使现在我已经站在他身后。
“我现在要告诉你,成为一个好刑警的第二点,就是要听从指挥遵守纪律,做事情要提前汇报,不允许单独行动。重案组从来不是靠个人实力破案的,重案组是一个集体。”
“是!”
一个刚刚入职的见习刑警,因为在东篱公园案发现场维持纪律的时候,遇到了重案组的成员,重案组成员给了他信心,给了他希望,也让他知道了公安机关有这样一个精英团队。从那时起,一颗加入重案组的种子便在心中悄然生根发芽。
他的能力很强,所欠缺的,就是时间和经验。
连夜突击审讯很有效,那个男人从坐在审讯室的一刻开始,就学会了“举一反三”,警察刚刚问了一个问题,他就把自己所有的事情全部交代了出来,唯独不承认自己是凶手。
经过足迹鉴定,和江听白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鞋印一致。
“真的是气死我了,他什么都承认了,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凶手。”
黎梦走出审讯室,大口喝着水,最后将手中的纸杯捏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
看来她的暴脾气又上来了,而且气的不轻。
“他都承认什么了?”我笑着走上去,问她。
黎梦听我这么问,突然气笑了,有些哭笑不得地向我说道:“真是有够搞笑的,你猜都猜不到,他是死者的忠实粉丝!”
死者的粉丝?死者的身份是一个灵异络作家,这么说来,他是作家的忠实读者喽?!
“这件事听起来都搞笑,他是作家的忠实粉丝,每天都看作家的书,但这个作家更新的实在是太慢了,就连日更都保持不住,基本是不定期更新,甚至出现了周更的情况。关键吧,这个作家写的是灵异小说,虽然剧情不怎么样,但是他会留悬念啊。这个忠实粉丝每天晚上睡不着觉,走火入魔似的猜剧情。”黎梦苦笑几声,摇了摇头。
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对我说道:“于是,他就准备潜入作者家里,去偷存稿。哈哈哈,怎么能有这么滑稽的事情啊?!”
我除了诧异读者偷作者存稿的行为之外,更让我诧异的是,他是怎么得知作者的具体住址的?
现在网络小说作家千千万,大家都使用笔名,真实姓名都不会透露,更何况是家庭住址?
难道是因为作家的住址暴露了,才招来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