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达康~嫁人别嫁李达康!
垂涎白芷尸身的妖们不敢再停顿半刻,慌不择路地四散而逃。
妖兽尸身固然大补,可是,它们知道,若是再停留在小院外面,只怕那大妖立刻就要扑上来吞噬了它们!
这生意可不划算!
于是,有夜湛在外面守着,白芷终于可以安心下葬了。
黄皮也知道妖界的妖怪们都有吞噬尸身增强修为的传统,亲自盯着将白芷火化后,借口要选个好墓地给白芷安葬,一转身,黄皮就将骨灰盒里安放的白芷的骨灰偷偷取了出来,全部吞到了自己的肚子里。
那里,有一个小小的囊袋,是他自己幻化出来的独立空间,几乎耗费了他全部的修为,是黄皮眼里,最稳妥的安葬白芷的地方。
哪怕他死了,也要和心爱的女子永生永世地在一起。
“小鱼,收拾一下,我们走吧。”
“啊?去哪里?”余春来一脸茫然。
“去一个,属于我们的世界。”黄皮拍了拍肚子,一脸温和地看着余春来。
从此,就只有他们两个相依为命了。
无论去到哪里,他都会完成白芷的遗愿,好好照顾余春来的。
搬家?去哪里?
余春来一脸茫然地看着黄皮。
有那么一瞬间,黄皮真想不顾一切地将所有真相都告诉余春来!
只是,他心里清楚,白芷到死也瞒着余春来,不过是想遵从莲华上仙的遗愿,让余春来这一生能无忧无虑地活着,没有仇恨,没有烦忧,安安稳稳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白芷的死,仿佛让黄皮一瞬间成熟了许多,对余春来的质疑和茫然,黄皮只是微微一笑——
“从前一直没有告诉你,其实你妈妈一直都想回到自己的故乡去,她生前一直没有完成这个愿望,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带她回自己的故乡去吧!”
妈妈的故乡?
余春来恍然大悟!
原来,妈妈早就找到自己的故乡了吗?说不定是因为自己的存在,所以才一直没有办法回去吧?想来也是应该的,叶落归根,想必,妈妈也是想葬在自己出生的故乡的吧?
“这样也好,那黄叔叔你等我两天,我把家里租的房子退了,还有夜市那边的摊位也要推掉,一些不用的东西,能卖的都卖掉吧,以后要是住在妈妈老家,说不定那些东西都要重新买,多带点钱也是好的。”余春来唠唠叨叨地说着话。
这几天都是这样,家里少了一个人,余春来和黄皮没事的时候就拼命聊天,想尽办法找话题,仿佛这样,他们这个新房子,就还是那个曾经热闹温馨的小家庭一样。
“是啊,你妈妈的故乡,听说是一个风景特别美的地方呢,又没有雾霾,山里的泉水都是清甜的。”黄皮悠然回忆道。
这些,都是白芷在生病的时候告诉他的。
“那很好啊,黄叔叔,不如我们干脆在妈妈的老家包个山头吧,让妈妈就安葬在那里,然后,我们可以在山里种些果树,再养一些土鸡,开个网店,现在这种原生态健康食品,在大城市里很畅销呢。”
“好啊,正好这房子卖了的话,少说也有一两百万,再加上我那门面房卖出去的钱,包个山头再合适不过了。剩下来的,咱们还可以在山里盖几间房子住住。”
“是啊,在山里陪着妈妈。”
一对半路父子煞有介事地讨论着去了新地方之后的生活规划。
旁边假寐偷听的夜湛只觉得无比可笑。
在大荒山种果树养鸡?
别连人带鸡都被妖怪吃了才好笑呢!
再说了,大荒山三天两头就有妖怪在山里打架,闹起来的时候连山都恨不得掀开了,还种果树?
大荒山可是连草都不大长的起来的!
处理家里的财物的时候,黄皮突然跟余春来说,让他将家里的现金和存款,全部换成银行发行的那种金币和银币,余春来十分不解,对此,黄皮只是说——
“你妈妈他们那边比较落后,你直接拿钱去,不一定会给你包山头,倒是换成金币和银币这样的东西,他们是都很喜欢的。”那是自然,软妹币人人爱,可是,偏偏在妖界,那就是一张废纸而已。
妖怪们寻常下山游玩,最喜欢带的钱财,就是各种金币银币了。
虽然夜湛答应了会照顾他们,可是,黄皮总觉得这个深不可测的神秘大妖不能全信,他已经做好准备,要是到时候夜湛翻脸不认人,将他们赶出去了,他就带着这些金币银币,去那个世界的凡间做个富家翁去,只要隐藏得好,不去管那些麻烦事儿,想必,他们这样微不足道的小妖,应该没有人会找他们麻烦吧?
反正,最大的祸患——那个仙器,到时候肯定是要送给夜湛的,就当做是他们的买路钱吧。
这天晚上,瓢泼大雨再次伴随着电闪雷而下,余春来已经退掉了那个总是漏雨的棚屋,住到了黄皮的新房子里,再也不用担心大半夜起来床上都是雨水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余春来总觉得心跳得厉害,仿佛有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即将发生。
床头,安静地窝在临时猫窝里的夜湛目不转睛地盯着天上不断划过的闪电,一道又一道,是威慑,更是天赐的良机!
九天玄雷,撕裂空间,回归兽世!
一道淡金色的光芒,慢慢笼罩在余春来和黄皮的身上,过了一会儿,那金光仿佛犹豫了一番,竟然慢慢将屋子里的其他物件也笼罩了进去,软软的猫窝、漂亮的玻璃杯、花纹精美的青瓷小碗、还有那个很好玩的猫爬架……
总之,妖王殿下喜欢的东西,是都要带回自己的猫窝的。
在这之前,本地最大的一个商场遭遇了神秘的小偷,不消说,自然也是妖王殿下的手笔了。
终于可以回家了!
妖王殿下看了看爪子下已经昏迷过去的余春来,轻轻一笑——
“不错,虽然这次渡劫失败了,可是,好歹捞回来一个很会服侍妖的小奴……”
窗外,手臂一般粗壮的闪电划破苍穹,一瞬间,天地仿佛都在滚滚惊雷中颤抖着,一片银色光芒中,几个明亮的光点,刹那间消失在地平线上。
满地的沙砾荒草中,一黑一黄两只大猫正扭打在一起,黑猫咬住了黄猫的耳朵,黄猫扯住了黑猫的尾巴尖儿,浑身脏兮兮的特别狼狈,一只虎斑小奶猫蹲在旁边的大石头上,爪子下面扣着一袋超市里卖的那种小鱼饼,一脸嘲讽地看着下面。
“打啊,谁打赢了,本王就把这袋小鱼饼赏赐给他。”
余春来:“……”
头痛欲裂。
然而,更让余春来觉得惊恐万分的是,从地上爬起来之后,他习惯性地摸了摸头发,竟然发现自己脑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毛绒绒软乎乎的耳朵!
再一摸,完了!另一边也有!
“黄叔叔……”余春来一脸茫然惊恐地看着坐在旁边的黄皮。
然后,他发现,黄皮叔叔的头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冒出了一对毛绒绒的猫耳朵,还是淡黄色带黑色斑纹的。
他们,他们这是被诅咒了吗?
还是在做噩梦?
对!一定是做噩梦了!
余春来使劲儿甩了甩脑袋,闭上眼睛掐了自己一把,然后,小心翼翼地张开眼睛——
那两只猫已经不打架了,正挤在一起一脸好奇地看着他。
黄叔叔头上的猫耳朵,也依然还在。
不是梦。
他,他变成了一个长着猫耳朵的怪物/(tot)/~~
以叶霜华的心性,一旦他成为下一任宗主,只怕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绞杀阚氏一族!
事到如今,阚闵月什么都不敢想了,只恨自己瞎了眼,为整个阚家招惹了这么个心黑手毒的煞星!万死,也不足以赎罪了。
叶霜华走出那层层守卫的庭院,如今他是玄天宗下一任宗主,自然有了自己单独的宅子,于是,他便精心打造了这样一处华丽的牢笼,阚闵月不是心心念念想成为他的夫人吗?那便好好享受这份儿尊荣吧!
想到那个总是喜欢嬉水、藏在水底吓唬他的小女妖,叶霜华捂住了胸口,二十年过去了,想到她最后看自己那充满了怨恨、憎恶的眼神,他依然忍不住痛彻心扉!
是他错了。
年轻的时候,总想着成为万人之上的大能,为此,不惜利用那个单纯的女妖,借了她的妖力修炼,那时候,他是怎么想的呢?
不过是个流落凡间的鱼精罢了,大不了等自己当上宗主,娶回来当个二房,也算是对得起她这一片痴心了,要知道,在玄天宗这样的大门派里,妖兽的地位,向来都是比最底层的侍女还要低的,他愿意让她做有名有份的二房,已经是破格的优待了。
可是,渐渐的,叶霜华发现,自己越来越沉溺于和小女妖在一起的生活了,两个人甚至可以无所事事地蹲在水边玩一整天都不会腻烦,双修的时候,看到她隐忍痛苦的样子,他也会忍不住怜惜……他甚至想过,如果她能再等自己几百年,等到自己真正成为玄天宗宗主的时候,必定破除万难,让她做自己真正的妻子。
只可惜,一切,都毁在了阚闵月这个女人的手里!
当时,他正要依靠阚家庞大的财力,来维系自己在玄天宗内各处暗线的巨大花费,根本无力阻止阚闵月对余莲华的发难和羞辱,甚至于,为了防止阚闵月的人对余莲华下杀手,他亲自上阵,出手打伤了余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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