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毒之人当然是我。”怪人将长剑放回桌上,转身来到床前,“可是我没有料到之后的两件事。”
他坦诚地说道:
“第一件事,我本来只是想考验一下你的机变,却没想到仙人魂断之毒,竟然真的被你破掉了。”
“……第二件事呢?”
“那就是我完全没想到,你会和巨门初级的强者对战。这是我的错,还望恕罪。”怪人居然一本正经地给陵千山揖礼致歉,他身后负剑仿佛负荆请罪,态度极其诚恳。
可这本身就是荒谬。
要杀人的人,因为杀人的方式与预料中不同而向被杀者说对不起。
世界上哪里有这么滑稽的抱歉。
陵千山警惕地盯着怪人,考虑逃出屋外呼救或趁机偷袭的可能性。然而对方站的位置,有意无意地封死了陵千山逃跑的路线。
至于偷袭,陵千山重伤初愈筋骨未舒,唯一能仰仗的长剑被放在了桌子上,他当然知道,冒然出手只是自寻死路。
“这是一整套连锁的错误。我给白兔下毒,只想要下在你身上,却不想被白狼误食。为了给白狼解毒,你被迫闯入接待贵宾的岭家家中,结果导致你与皇子的侍卫对上,事态才沦落至此。”
怪人的语气中满是遗憾,又似乎在惊叹陵千山的经历。
阴差阳错竟一至于斯,让人啧啧称奇。
“但你还是要杀我?”陵千山望着怪人,确切地问道。
“没错,你必须死在我手上,而且是你用尽了所有伎俩,绞尽脑汁直至彻底地绝望,没有半点遗憾的死去。只有这般才行,这般才配得上陵家少爷的死法。所以我特此来通知你。”
“三天后,就在那片树林,我在那里等你。你可以逃出城外,也可以躲进岭府,但希望我们约定,如果你愿意赴约,请一定要一个人来。”
三天。
从陵千山的伤势和借助灵药的恢复速度来看,他的痊愈时间,恰好也是三天。
正符合怪人所言,要让陵千山没有遗憾地死去。
“但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做?”
“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只有去了才能知道。”
门外响起了急切的脚步声。
怪人鬼魅轻笑,游魂般轻盈地推开窗户,转瞬便消失不见。
只留下在风中半开半合的窗扉。
与此同时,岭梅香匆匆推开门走了进来。
“你没事吧?身体怎么样了?”她担忧地坐到床边,握住陵千山的手,好似浑然不觉身后秀儿与侍女的窃窃私语。
“还好。”陵千山看着窗外春色,那里空无一人。
他缓缓却决然地抽回手:“有些事,能单独聊一下吗?”
“秀儿,你带着她们先下去。”岭梅香挥挥手让她们退出房间,她茫然地望着陵千山,“你要说什么?”
今天的岭梅香穿的是翡翠色的洋绉裙,依稀能看到浅绿色的鸳鸯罗带,居高临下从胸口能看到大片大片的凝脂新雪,让陵千山的眼睛不知道放在哪里是好。
可她湿润眼眸中的不安和忧虑,又让陵千山下定了决心。
“其实我早就该说的。”陵千山故作轻描淡写地说,“我要走了。”
“……要去哪里?”
“具体哪里我还没想好,但我是时候该出庐州城,去外面看看了。”
这不是陵千山的一时兴起,假设不是白狼中毒,恐怕现在他已然身在城外,直奔西川路或广南路,寻仙问道,求缘颂法,探寻是否有办法逆天改命。
不然的话,不管他看过多少武家典籍,留在庐州城苟活,都只能付之流水。
“岭姐姐,这三年,谢谢你了……”
陵千山的话没有说完。
岭梅香伸出纤细白皙的手指,摁在了他的嘴唇之上。
“我知道的。就像我们岭家注定属于商贾,你则属于江湖。”
用手指传达过来的情感中,能感受到她的战栗。
“但是,我也有我帮助你的权利。我会把你的画像发放到所有与岭家合作的商铺,到时候,请不要拒绝他们的好意。”岭梅香浅笑道。
“我知道了。”陵千山艰难地下了床,拿过属于他的东西。
一卷油光发亮的废书,一把削铁如泥的长剑,一颗当做装饰的兽牙。这些是他的全部家当。
陵千山把长剑当做拐杖,虚弱地向门外走去,而岭梅香仅仅坐在床上,沉默不语。
直至陵千山在门口站住脚。
他一直憋着一句话想问,他最终还是不明白。
“呐,岭姐姐,我能问一件事吗?”
“你说。”
“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陵千山背对岭梅香,他没有回头,只是自顾自地说道,“我知道问这样的事情,显得非常地可笑、卑鄙、愚蠢,可我真的想知道。斗米恩升米仇,岭姐姐你对我的照顾,实在太过贵重了。”
“单单只是帮我调查血夜的真相,就让我感激不尽。”
“在最困难的时候,买下了陵家的地皮,让我得以居住。”
“下达岭家禁令,让我得以栖身,不会死于宵小之手。”
一样一样,陵千山都默默记在心里。用他的嘴里说出来的,感觉格外令人沉重。
“这算是投资吧。”岭梅香在背后轻快地答道。
她踢掉鞋子,坐在床上曲起双腿,露出白净的纤足,两手环抱膝盖稍稍往后仰,懒洋洋地歪头望向陵千山的背影。
“父亲说过,只有三流商人才会把所有赌注扔进去豪赌,但我觉得,锦上添花远远比不上雪中送炭。你值得我投资。”
“而且,岭陵两家在外人眼里,早就拆不开了。为了岭家的尊严,也不能让外人随意折辱陵家,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我会竭力让你的投资不要白费的。”陵千山低声说。
他还是走出了房间。
只剩下岭梅香幽幽地一句私语,留在房间中无人问津。
“你啊——真是个笨蛋。”
很多人都忽略了幼年的经历,因为接触到的世界越是宽广,曾经的自己越显得渺小。
所以有人会认为童年会在现实面前慢慢褪色,一切都会被遗忘。
有时,这是对的,或者希望它是对的,但有时,它错了。
性格、人格、乃至构成全部的本质,早在年少扑蝶的时刻,就已经把一些东西根深蒂固地根植在了心中。
对于岭梅香而言,一切在那场火灾面前变成了命中注定。
大概连陵千山都已经忘记了,他们到底是怎么潜入得兵械库。是她提出想要去看看,这对于大家族养在深闺的掌上明珠来说,是一场令人惊喜的大冒险。他同意了,两人骗过了各自的伴当,成功地绕过卫兵,潜入到兵械库的最里头。
然后,她红着脸说想要解手。
陵千山自然不好意思地躲开了,但这只是她的托词,她早就想亲眼看看书里描述的“火眼神鸦”。等到她把火器拿到手里,却不小心触动了扳机,导致整个兵械库被炸上了天。
幸好,寻声赶过来的陵千山注意到了她的异动,把她拽进仓库的铁架子后面,躲得很安全。反倒是看到火起后拼命想要救他们的伴当,在火场里受了重伤。
等到他拽着她从兵械库的后面艰难地逃出去的时候,她的大脑几乎一片空白,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做什么。
陵千山让她在偏僻处待着,然后转身走到了街上。
岭梅香孤零零地站在巷角,一个人胡思乱想着,不知道该怎样把这件事收场。
“放心吧,”陵千山去得时间很短,不一会就回来了,他脏兮兮的手上还拿着一串漂亮的糖葫芦,递给了岭梅香,“我刚才叫到人了,他们正在扑火。呐,给你,那小贩这次得挣大发了,我可是把我老爹塞给我的宝玉拿去换了这个。”
岭梅香不知所措地接过糖葫芦。
“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的。”陵千山用手背抹去脸上的余灰,冲着她挑起了大拇指,“放心好了,我不会抛下你的。”
“什么吗?”
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吗?
还是因为,那一纸婚书?
但陵千山的回答,完全出乎了岭梅香的预料。
“还用说嘛,我们可是共犯!”陵千山无比潇洒地说道。
共犯。
这个词汇让岭梅香像是回了魂似的,她的眼中又有了精神。
岭梅香重重地点了点头,也不顾自己脸上的灰烬,大口大口地开始吃糖葫芦。
路过巷子的大人们,都会不由自主地看向他们两个。
浑身满是尘土的青衣童子,笑嘻嘻地望着同样脏呼呼的红衫女娃吃糖葫芦,两人时不时会心一笑,清爽干净的笑脸,与娇憨的笑声交错,在暗处熠熠生辉。
这段往事,深切地铭刻在了岭梅香心底。
不是因为他救了她,也不是因为那串价值千金的糖葫芦。
只因为那句“共犯。”
那一句共犯,她从未忘却。
所以当血夜降临,涛涛浪潮奔涌而过,事态无法挽回之时,岭梅香能做的,就是竭尽全力保护好他,这与婚约无关,与青梅竹马无关,与彼此家世无关。
仅仅是共犯。
但岭梅香一辈子都不会说的,她会像对待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一样,对待这段往事,将它藏在心底。
至少,现在的她是这么认为,并愿意为这样的想法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她仅仅是抱住双膝,卷缩着坐倒在床上,默默地望着离去的少年背影。
阳光落在她身上,映出了剪影落在墙面上……
宛若那年那日独自站在巷角,等待同伴回来的女童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