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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城中少年(1 / 1)

<>林蒙点了点头,没有多去多解释,壮汉也不多问,又将林蒙好生打量了一番。

林蒙衣着狼狈体魄柔弱,细皮嫩肉的,不似习武之人,林蒙腰间更没佩剑,也不像那家的公子,毕竟那些不会武的公子哥,都喜欢带柄宝剑,好显得飘逸潇洒,所以壮汉觉得,林蒙可能是哪个富豪人家的伴读书童之类的。

壮汉来自离王朝,之前在梓东县开了家包子铺卖包子,日子本还算过得去。

这次突逢变故,还多亏了县上那些不起眼的乞丐,他善良常施舍于路边叫花,这次逃出来,许多叫花子都为他们打掩护,不然那些当官的岂容他们这般容易就逃了?

壮汉做生意的,故此颇为健谈,此时来了兴致在林蒙耳边滔滔不绝,林蒙见壮汉人不错,也就偶尔回应他几句,不然以林蒙性子,绝不会和旁人多废话一句。

壮汉姓夏名唤九康,他说这不是他的真姓,其实他复姓夏侯,祖上乃是夏侯家的庶出,只因为犯了家法,才被逐出家门去了离王朝那乡野安家。

夏侯家,在大唐乃名门望族,难道只因他姓夏,就能与对方沾亲带故?夏九康看着也不像是个喜爱吹嘘之人,难道真有此事?

就算是真的,都这么多代人了,估计除了他们自己这一脉,已经没人记得他们,望着夏九康自得的神色,林蒙莞尔一笑。

昌平城本可随意进出,只因城主下令要捉拿一个犯了事的人,具体什么事却没颁布,但这架势绝对是要动真格。

队伍向前推移,林蒙也进了昌平城。

林蒙之所以来此城,是因林啸曾经与人洽谈时提及过此城,林蒙在一旁都有所耳闻。

一进城,就是一条热闹的街市,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夏九康挑着担子,此时向林蒙辞别,他们来之前,早有了周密的计划,并不是盲目来此,想要长此在城里生活,不仅需要一所长久的住所,还需要一门挣钱养家的活计。

这段时日,夏九康还有许多事要安排,故此他也不相邀林蒙,只道等他包子铺开张,让林蒙多来城西口光顾他,免费管饱。

做包子倒是门好出路,什么人不都得吃喝拉撒,夏九康拿出所有积蓄盘一家小摊位,在此做包子生意,并不是一时的冲动。

林蒙来此城,只是为了打探父母的消息,他怕父母逗留此城,没去大唐。

大街人来人往,林蒙一边闲逛一边四处张望,这种寻人的方法确实很笨。

只是除了这法子,林蒙真不知还有什么方法,此地他第一次来,一无亲二无故,只有靠自己去看去听,说不定运气好就找着了。

这不,街道角落里跑上来了个少年,少年年纪与林蒙相仿,浑身粗布麻衣,手中提着柄竹剑,这竹剑惟妙惟肖,少年将剑抱在怀里,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是竹子做的。

少年嘴里还叼着根马尾草,此时上前来,问林蒙可是第一次来此城。

林蒙点头,那少年一喜,收起吊儿郎当的模样,道:“小哥,来…我给你介绍介绍这昌平城!”

然后,少年一边领路带着林蒙转悠,一边给林蒙滔滔不绝的讲着,近日城内外所发生过的大小事情。

这些不相干之事,林蒙自然不上心,此时也就掏出怀中的画像,问对方可有见过。

这画像是他在马府捡来,是马忠当初通缉林啸等人时贴的告示,不过此时的画像是林蒙将文字撕去,只留下面容的画像。

虽然这是不是通缉犯,在这里都不打紧,只是林蒙自己看上去不舒服,便撕去了上面的文字。

“此人…”

那少年望着画像,似乎颇为惊讶,此时又摸了摸下颚,然后嗯了一声,却又不再说下文。

半晌后,少年见林蒙还无动作,就咳咳了两声,然后搓了搓手指,动作虽然不大,恰恰能让林蒙看见。

林蒙毫无反应,倒不是林蒙不通人情事故,其实那少年摸着下颚,林蒙就知道对方何意,可林蒙身上身无分文,此时不免有些尴尬,不如装作不懂。

“这傻小子,本太子一条龙都明白了,他还不知!”敖烈在一旁嘲笑起林蒙来。

林蒙斜着眼瞟了瞟敖烈,吓了他一跳,以为林蒙听见了他的话,但敖烈仔细一思,不太可能。

“难道他…想拿本太子去换消息?”

“你…非要我明说…”那少年最终败给了林蒙,重重叹了口气,咬牙道。

林蒙闻言收起画像,转身就走,那少年见状愣了一下,赶紧拉住了林蒙,冷冷道:“客官,在下为你领路介绍绕了半个昌平城,光口舌就半日有余,你一杯茶钱…还是要给我吧?”

“我没钱!”林蒙虽很不齿说出这句话,但也没别的办法,不然此人若纠缠不休,在这大街上拉拉扯扯,也伤脑筋。

那少年自然不信,硬拉着林蒙不让走,以少年眼力劲,林蒙这细皮嫩肉的样子加上衣裳布料价值不菲,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子弟。

虽然林蒙衣裳破烂,却难掩饰皮料是上好的锦缎,不然以少年此时的情况,岂有时间去与林蒙唠叨半日。

“我真没钱,要不我将此马抵押给你。”这满大街都是人,林蒙不想与少年在此地纠缠,此时果断想舍弃掉此马,敖烈在一旁心道:果然如此。

敖烈自然很愿意,只要离开林蒙,这些凡夫俗子再没能留住他的人。

此马三番五次想逃,指不定哪日一个不留意就让对方逃了,不如抵押给这少年,也算有些实际作用。

至于赶路,林蒙伤势已好,奔跑如风不比此马慢,甚至还快上许多。

那少年打量了此马一番,虽然此马能换不少银子,但有这种好事?少年觉得不会如此简单。

加上昌平城没有马饲,想要卖掉此马颇为不易,之前他也曾听闻,许多马都认主,此时当给他,隔几日就悄悄逃回去了,这种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不行!此马太丑我不要,我只要现银!难道二两你都拿不出?”少年思了片刻,一口回绝掉林蒙提议,反问道。

敖烈在一旁抬了抬马蹄子,此时很想那这年一脚,越看这少年越不顺眼,若不是林蒙拉着他,敖烈恐怕真这么做了。

林蒙摇了摇头,少年着急起来,他伸出食指,示意只给一两即可。

林蒙无奈,只有告诉少年,他身上真的一文钱都没有。

少年闻言跳了起来,问林蒙一文钱都没有,来这昌平城做什么?

昌平城是个只认钱的地,在这里只要有钱,就没有你不能买的东西,相反一旦没钱,在这就是寸步难行。

如这少年,他从小就在此城长大,名叫牧户有一兄一妹,三年前他父母莫名死在城外,留下兄妹三人相依为命,可其兄牧云在他们父母去世后不久后,直接丢下牧户与那才只有六岁的妹妹,一个人独自去闯荡江湖了。

在城中生存,可谓处处都需要用到钱,三年来父母留下的积蓄,早已所剩无几,近日他妹妹又患了怪病,整日高烧不退,试了许多土方法都不得好转,恐怕只有去瞧大夫了。

可兄妹二人,如今吃饭都困难,哪还有钱去看那昂贵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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