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秦的军队,再一次在甘罗的带领下,从那隧道中穿出,直奔国内而来时,可以说毎一个将士的脸上,均是欢天喜地,笑逐颜开的。
与那西戎纠缠了近百年,有得,也有失。不过,任谁的家门口总是蹲着一条虎视眈眈的狼,也难以高枕无忧的。
这大败西戎的消息,立马就传至了大秦国内,举国上下一片欢腾,家家户户都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的。
大街小巷里,全是这场战斗的谈资,百姓们津津乐道着。十三王子,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便声名大噪。
这样举国关注,上下齐心协力的情况,来源于秦国是一个政策很特殊的国家。
“全民皆兵,重奖战功”!
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男儿在军队服役。民心所向,战斗力,自然便发挥到了极致。
话说大秦自秦襄王开始,便因兵力不足,而定下了“无条件全民义务兵役”的制度。
那男子十七岁就须“傅籍”。以后根据战争的需要,随时可征集入伍,到六十岁才能免役。
在秦惠公时,秦国有军队五十万,战车八千乘,人口只有不到三百万。
秦昭王时,有大军三十万,皆为精兵强将,人口才三百万而已。
而到了秦庄王这时,已有大军七十万,战车上万乘,人口已接近四百万。
说是“全民皆兵”,一点儿都不为过。因此,消息一传回来,便举国欢庆。
而在回返的路上,大秦的将士们更是眉开眼笑的,这一仗,打得既漂亮又痛快!
老十三注意到,唯有甘罗的一张小脸,绷得紧紧的。这孩子似乎有些心事重重呢。
忽然就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立马叫来袭人,俯首低语了几句,袭人领命而去。
几个时辰之后,飞鸽传书过来。果然不出他所料,那凤族耗时百年修建的隧道,已被炸毁。
一种深深的愧疚与自责,让老十三久久不能言语。
甘罗,这时反倒平静了下来,安慰着十三王子:
“凤族已藏身在须弥山近百年了,按照老祖宗的预言,也该重新崛起了。
一条隧道而已。
如果凤族能够崛起,那么要它何用?如果凤族真的灭亡了,那么留它也无用。”
一番话下来,让老十三感慨不已。
眼前的这个年仅十一岁的孩子,老成得不像话,他预感到这凤族送了他一份儿大礼。
嬴政能如此迅速地平定了西戎,让秦庄王又喜又忧。
喜的是,这西戎一直以来都是大秦国的心腹大患。
时常出兵骚扰不说,那每逢秋冬季节,草原上的资源一枯萎,这些马上民族,就开始不时地出兵抢劫大秦国的百姓,百姓们是苦不堪言。
而西戎这一平定,可以说大秦国的西部边陲稳定了,再无后顾之忧。
忧的是,自己才三十五岁,尚在年富力强之际。
这老十三就已崭露头角,咄咄逼人。继承王位的呼声是一浪高过一浪,这让秦王忧心不已。
嬴政能平定西戎,早已在莫小雨的预料之中。但她预感到这战争,还仅仅只是个开始。
只是内心之中难免有些奇怪,据史料记载,这赢政可是从十三岁就继承了王位。
收服六国,是其继续王位之后的事。难道说历史真的因为自己灵魂的穿越,而发生了改变?
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期待一下“阿房宫”,她前世心中永远的痛,也可以消除呢?
“唉”,
莫小雨忍不住一声长叹,猛然惊觉,不知从何时开始,自己的心里,竟已满满的都是那人了。
苦笑了一下。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岂是拈花难解脱,可怜飞絮太飘零。”便喃喃出声。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空中突然传来了老十三朗朗的声音,紧接着眼前一花,那人竟已站在了她的面前,情深意切地望着她。
刚想出声讥讽,转念一想,罢了。这前世今生的去想,她也是真累了。
遂长叹一声,既然尘缘未了,不如就顺其自然吧。
沉吟了一下,命听雨研墨,一首《醉红尘》便跃然于纸上,旁边小字落款莫小雨。
《醉红尘》
人世间,叹不归,几度轮回望断肠。忘川水,孟婆汤,三生石畔舞飞扬。
听琴奏,更声漏,执念成殇夜未央。前世情,今生债,再入红尘醉一场。
细细地读完,再抬头时,老十三的眼中竟已蓄满了泪花。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这莫小雨的心中也是狠狠地一痛。对这样煽情的场面,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眼珠子转了转,突然“扑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只道十三王子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呢,原来,那心眼儿可比芝麻大不了多少。
我那好哥哥,可是你教会他的要在我房内睡觉?”
莫小雨不傻。即使是在儿时,那兄妹俩虽是形影不离,可也一直是分房而睡。
这莫天宇自打回这莫府,对自己寸步不离倒好解释,可非自己的房间不入睡,就让人难以接受了。
她反复思索,这莫天宇在野外求生存了五年,动作机敏,嗅觉敏锐得已超出了人类的本能。
这老十三将他带走的这一年当中,一定是使用了什么法子,让莫天宇寸步离不开自己。
目的,除了是为了他不在自己身边的日子里,能替他挡去自己的烂桃花之外,还能跑得了哪去?
这心眼儿,可不就是比芝麻大不了多少嘛。
嬴政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确实,在这一年当中,他从莫府可顺走不少莫小雨穿过的衣物。莫天宇那超级灵敏的嗅觉,已完全熟悉了莫小雨的气味。
不过,他嬴政可以对天发誓,他是真没想到,莫天宇竟连睡觉都离不开自己的妹妹。
莫天宇这么做,他赢政也很郁闷的,好不好?
莫小雨兴灾乐祸地笑了起来,
“哈哈,活该!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
看见莫小雨那久违了的笑脸,老十三的心都要被融化了,也跟着傻乎乎地笑了起来。
两个人正开心地笑着,袭人已过来回禀:秦王让十三王子即刻回宫,有要事相商。
深深地看了看眼前这小人儿脸上明显的忧虑,一个想法突然在他脑海中划过,灵感一现:
既然未来的三年,他都要在南征北战中渡过,那么为何不将这小人儿带至身边?
越想,这主意就越是可行。
脸上的笑容便愈发地灿烂了起来,那张妖孽一般的脸,晃得莫小雨忍不住轻呸出声。
一声“妖孽”还未出口,老十三已经收住了笑容,正色道:
“灵芸的手术已耽搁不得。
你放心,这手术需要的眼珠子包在我身上。有时间,便去看看王公子与灵芸吧。”
说完,便深深地看了一眼莫小雨,随着袭人纵身离开。
莫小雨留在原地,咀嚼了一会儿嬴政话中的深意。遂吩咐听雨与嬷嬷备好马车,她要亲自去王府一趟。
果然,这一趟王府,莫小雨可真没白跑。
那王公子不愧是鲁班的后人,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
头戴式显微镜,已经基本成型。只是那目镜的距离,还暂时调节不了。
而这,已经足够让莫小雨欣喜若狂了,迫不及待地将那初具雏形的头戴式显微镜戴起来。
哈哈,这王公子可真够上心的了,目镜的距离,完全是按照莫小雨的瞳距来做的呢。
心里面便对这古人的智慧,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
如果,把大脑解剖开来,与现代人相对比一下,恐怕这古人大脑皮层的沟回并不比现代人少呢。
现代人之所以在各方面都要发达于古代,那绝对是千古智慧的结晶。
如果,能有人随意地穿行于古代与现代之间就好了。这大脑皮层的研究成果,是绝对可以震惊世界的。
莫小雨的傻笑,在王公子看来,有些莫名其妙。遂小心翼翼地问:
“那个什么贝什么奖的,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莫小雨这才回过神来,一张小脸红得好像那一撞就会破了皮的薄皮柿子。
原来,不知不觉中,自己又将那“诺贝尔奖”喃喃出声了。遂鄙视了一下自己:
“这是对那诺贝尔奖有着多大的牵挂呀!”
下意识地去擦了擦嘴角,还好口水没流下来。遂干笑了几声,随口胡诌道:
“我是说你这巧手真可以获得'人间至宝'奖呢。有了你这双巧手,那灵芸姐姐的手术,成功的希望又增添了一倍。”
这话倒不夸张。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呢,更何况是这要求精细的角膜移植手术?!
莫小雨随后又去内院见了见灵芸,细致地检查了一番眼内情况,无甚异常。
而且看十三王子刚刚的意思,这手术好像不能再拖了。
于是,这三人一商议,就将那角膜移植手术定在了三日之后。
三日,足够她熟悉这头戴式显微镜了。
莫小雨这边正紧锣密鼓地筹备着角膜移植手术,朝堂之上,却是另一番景象。
素日里能言善辩的大臣们,一筹莫展地看着秦庄王。其它六国的使者,已陆陆续续地在赶往大秦国的路上了。
目的嘛,自是不言而喻,和传说中的凤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大臣们,都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