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周的准备,A社区老年人歌唱比赛的预赛如期举行。
在这之前清晨做了大量的工作,找伴奏、写比赛方案、比赛流程、写主持串词、布置会场、邀请街道的文化站懂音乐的老师来当评委。
活动很成功,清晨也难得受到了阮美霞的表扬。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清晨知道虽然阮美霞总是冰冷严肃的表情让人进而远之,但其实她是个不错的领导,会让底下的人放手去做,遇到阻力也会帮忙协调解决。
而且阮美霞还是个耐看型的冰美人,很有个性,很有气质。
当她觉得自己终于可以喘口气了的时候,街道文化站的领导觉得她主持得很不错,让她去当总决赛的主持人。
这让清晨即兴奋又紧张。
每天吃完晚饭她就在房间里念主持词,看参赛者的演唱曲目,写主持串词。
比赛那天,清晨在会场帮忙布置。
文化站站长看到清晨就对她说:“小徐,你怎么没有化妆啊?赶紧去化个妆。”
“啊,哦,好的,站长。”她应下了才觉得这事难办。
后台倒是有很多人在化妆,但那些都是老爷爷老奶奶啊!
正犯难的时候田玉出现了。
“清晨,怎么样,紧张吗?”作为评委之一的田玉,今天打扮得很知性:标志性的卷发在脑后挽成一个蓬松的发髻,穿着浅绿色的半高领的绿色薄羊绒衫外面罩白色修身套裙,深灰色丝袜配黑色细高跟鞋。
“还好,田书记。”清晨看着眼前的田玉,微微有些出神,田玉就是那种无论男女见了都会被她吸引的女人。
“你怎么没有化个妆啊!你看那些老爷爷老奶奶都在化呢!”
“我不会,而且也没有那些化妆用的东西。”清晨有些尴尬。
“这样啊。”田玉抬手看了下手表,“时间还来得及,我来给你化吧。”
“好啊,好啊,谢谢。”清晨也不客气,就这么欣然同意了。
两人来到田玉在A社区租住的公寓里,很简单干净的小居室。
田玉让清晨坐在化妆台前,熟练地帮她化起妆来。
“诶,KT哎,田书记,你也喜欢这个啊!”清晨看到田玉的化妆桌上放着一个可爱的KT玩偶。
“哦,那个啊!朋友送的。”她看到田玉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特别温柔。“你也喜欢吗?”
“是啊!非常喜欢。”
“好了!看看我化得怎么样?”
清晨看着镜中的自己,原本清秀的眉眼在化了妆之后显得立体深刻,擦了唇膏的双唇显得晶莹Q弹,扑了腮红的双颊显得更为饱满,垂顺的头发此时也被卷成了大波浪,配着她今天穿的黑色羊绒连衣裙清纯可爱中透着丝丝妩媚。
她都快认不出是自己了。
“哇塞,这还是我吗?!谢谢你,田书记。”
“谢什么啊!以后就不要叫我田书记了,听着怪别扭的。叫我田姐好了。”
“好,田姐。”清晨并不是个扭捏的人,有的时候还有着男孩子的率性,见田玉这样说就欣然答应了。
歌唱比赛决赛如期举行,清晨的表现也落落大方,受到了观众和街道领导的一致好评。
所有参赛者唱完后,在算分数的间隙,现场的观众一致要求清晨来一首。
听到观众起哄,在坐的领导也示意她来一首,就连田玉也向她投去了鼓励的目光。
清晨知道自己推辞不了,就唱了一首《小白杨》,清新柔软的唱腔让人听了别有一番滋味。
一曲完毕,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清晨。”
“回来了啊。”她微笑着回头。
蓝宇到家的时候清晨还在厨房忙碌,当他看到这样的清晨,顿时有点愣神。
清晨觉察到蓝宇的目光才想起自己急着做饭还没有卸妆呢,她顿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怎么这样的打扮?”语调平稳。
“今天做主持,没来得及卸妆。”
“活动顺利吗?”依旧平稳。
“顺利,嘿嘿。”
灯光下,涂了睫毛膏的睫毛像两把扇子在扇动;擦了唇彩的双唇饱满诱人;白里透红的双颊闪着细腻的光泽,像极了可口的水蜜桃。
虽然系着围裙但是依然能够看出黑色羊绒连衣裙下玲珑的身材。
“以后还是不要这样打扮了。”平稳中好像带着一丝不悦。
清晨的笑容有一丝丝地裂隙,但是很快恢复,“我觉得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要这样打扮。”
蓝宇没有回答,盯着她看了一会,转身回了房间。
虽然蓝宇以前也总是这样,但是在感受到温暖之后再面对冷冰冰的蓝宇,她莫名地感到失落和委屈。
做好饭菜,清晨觉得带着妆吃东西不方便,就先去洗漱了。
蓝宇从房间出来看到桌上的饭菜,但没有看到清晨,心像被人纠了一把,但还是在餐桌旁坐了下来。
清晨洗漱完,看着镜子里清汤挂面的自己,眉眼清秀,得出一个结论:淡妆浓抹总相宜。
不化妆学生味更浓,化了妆显得更成熟有女人味一点。
那他是喜欢学生味的女生吗?上次还不承认男的大多喜欢十七八岁的女生呢!
刚刚明明他说话的语气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平平淡淡没有起伏,但是自己听了为什么会感到委屈呢?
也许是因为喜欢了所以带了自己的情绪吧,可能他也就这么随便一说,真的爱一个人的话应该是能接受她的千变万化的打扮的。
对着镜子拍拍自己的脸颊,把脸颊往上提了提,不能让他看出自己因为他的一句话而扰乱了情绪。
整理好出来,蓝宇还坐在餐桌旁。
“咦,怎么没有吃。”
“等你一起。”他抬头看到她已经回复到之前那样清汤挂面的样子。
“哦。”她在对面坐下,“那吃吧,都快凉了呢。”
然后开始吃饭。
吃了几口,发现蓝宇没有动筷子,而是在看着自己。
“怎么了?”
“清晨。”
“嗯。”
“你生气了吗?”
“嗯?没有啊!我为什么要生气?”她故作镇定,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很平常的说话语气,此时在蓝宇听来却是反问、讽刺和不屑。
“吃饭吧。”蓝宇叹了口气,提起筷子开始吃饭。
气氛忽然怪怪的,两人都沉默吃饭。
原本蓝宇想着自己刚才是不是的反应太大,语气太不好,就等着她一起吃饭,结果就在自己放下姿态准备道歉的时候,她却是这样的态度。
清高如蓝宇,却也终是默默忍下心中的不快。
其实不是不好看,而是太过耀眼夺目,他不想自己心中的至宝被别人觊觎。
晚上清晨做了润肺的百合莲子木耳羹,书房的灯亮着,她端着温热的甜品进去的时候,蓝宇不在,书桌上放着摊开的文件。
她把碗放下就回房间了。
蓝宇走进书房看到桌上放着的甜品,顿时觉得自己太敏感了,嘴角是放大的弧度。
自己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因为对方的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都能心思百转千回好久,患得患失。
心头大事一落,清晨又开始惦记自己的手工活了。
天气渐冷,她想着给屋子里的每个门把手都穿上衣服,这样等更冷一点的时候开门关门手就不会再被冰到了。
翻箱倒柜找出读书时买的毛线,花花绿绿地一大堆。
那个时候流行织围巾,而且流行给男朋友织。
那个时候清晨没有男朋友,不是因为没有人追,而是都燃不起爱情的火焰。
围巾织了好多条,都送给了室友。
那是她说“别人织围巾送男友,我织围巾送室友,看我是不是很够意思。”。
得到的回答却是“织了那么多围巾都送不出去,也只有我们笑纳啦。”一帮损友,却是她整个大学时期最温暖的记忆。
一番挑选之后,她决定用绿色的毛线作为主打色——充满勃勃生机的春天的颜色。
因为之前的基础,她织得很快,不多时就织好了五个。
左看右看又觉得单单绿色显得太单调,于是又用了一些红的、黄的、粉的、白的颜色的线钩了一些小花缝在上面。
本来简单的门把手套瞬间成了一个小花园,看着成品,清晨暗自感叹自己真是太有才了。
虽然已近半夜,但是想着第二天是周末,她就趁热打铁把它们都装好了。
第二天蓝宇蓝宇起来发现门把手上的小花园,用指腹在上面细细地感觉了一下,果然温暖细腻。
那天清晨一直睡到接近中午才起来。
出了房间门就听到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走过去一看是蓝宇在做饭。
“早。”
“已经中午了。”他回头看到厨房门口站着的人,头发蓬乱,眼皮微肿,愉悦地勾起嘴角,“马上可以吃午饭了。”
“嗯,我先去洗漱哦。”晚睡使得她的嗓音微微沙哑,落到他的耳膜上却是性感的充满诱惑的。
他转过头不再看她:“快去吧。”
这是清晨第二次吃蓝宇独立完成的饭菜,色香味都形比上一次更加好。
睡懒觉之后再饭来张口,让她有了农奴翻身作主人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