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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入朝(1 / 1)

傍晚,朱庸喝着一碗又一碗的补汤。

这感情是要把他给活活补死。

朱庸见朱明珠又给他端来补药,郁闷着脸说道:“明珠,我没有你想的那么不堪。其次,是药三分毒,老吃补品的话,可能虚不受补,最终把自己给活活补死。”

“这?”

“这?”

朱庸这话说得朱明珠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这补品都已经给朱庸端来了。

朱庸没想到,这就把朱明珠给难倒了,居然让她一时半会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朱庸叹了叹气说道:“明珠,我今天已经和了大大小小六顿补品了,你就喝点,给你自己补补身子。”

“谢王爷。”

这话回得朱庸有些无语,这补品是她自己炖的,居然还要敢些他……

…………

柳暗花明又一村。

雨露均沾的绿叶,裹着一滴滴露水,晨光的洒照下,花红叶绿,作为日月王府的主人。

朱庸倒是不用早早就起床。

五更鸡叫早已经过去,此时早已经改换成树梢上的鸟儿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朱庸本想继续多躺一会,可他知道自己不能,自己得有上进心才行,就算想当一辈子混吃等死的王爷,那也得有两把刷子,否则这皇家饭可没有那么好端……

铜镜前,嫣红面露羞涩正在梳妆。

这事本来是有丫鬟帮忙的,她却要坚持自己来,好打发点时间,等等朱庸。

刚刚梳完头的嫣红,见朱庸已经醒来,赶忙起身上前弯着腰说道:“王爷,让奴家伺候您。”

古代的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不管男人或者女人,除了和尚就是尼姑,剩下都是留着一头长发,而不是短发,或者是平头……

朱庸起初是受不了这种长头发,毕竟习惯了平头的清爽,而且这长头发,洗起来也是异常麻烦,不洗的话,容易带异味,天天洗却很麻烦。

最重要的是,这个时代还没有洗发水或者肥皂,所以有些人洗头的时候是用沙子搓洗,有钱人家就用花瓣,或者牛奶。

可这些,别说是洗发水,连一块肥皂都比不上。

朱庸在漱口的时候,他是有先过制造牙刷或者牙膏,他觉得制造牙膏和牙刷以他们现在目前的条件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可是弄块肥皂出来,还是一点都不成问题。

只要能够弄到皂角作为原材料,他就能够制造出皂角肥皂出来,而且还是全天然,无污染。

朱庸知道,皂角并不难找,因为这个时代不知道皂角能够做肥皂洗澡用,所以这皂角更多是当做药材使用,而不是用于制造肥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弄些皂角难度不是很高。

正当嫣红给朱庸梳头时,刘义是急冲冲走了进来。

因为这是朱庸的房间,所以他是不敢低头,从没有进来的时候,他都是低着头,不是目视前方,而是两眼注视着脚下,免得看到自己不该看的。

或许朱庸待他比万三千好一万倍,可他却有着很好的觉悟,那就是下人由始至终都是下人,主子永远都是主子,即使主子待下人再好,下人也得懂规矩,朱庸就是最喜欢他这一点。

“王爷,镇大总管来了。”

刘义说道:“带着皇上的圣旨前来。”

“老头子?”

事实上,朱庸并不是很想替你到他老子朱天子的名字,他可是对他一点好感都没有,残存的也就那么一丁点的父子之情罢了。

“让他等着,我换好衣服就出去。”

朱庸跟其他王爷不同,总算挂着本王前,本王后,他可是一点王爷的架子都没有,待人就是这么平易近人。

刘义退了出来,来到了客厅,对着镇东来很是客气说道:“大总管,王爷换好衣服就出来。”

“行。”

“我等着就是。”

刘义自然是不敢怠慢,赶忙让下人们准备这洗脸漱口用的水,还有吃的早膳,特别是有客人前来,所以得多准备一份,免得让朱庸尴尬。

刘义这管家倒是做得很是贴心。

朱庸很快在嫣红的陪同下走了出来。

嫣红认识镇东来。

“见过镇大总管。”

嫣红倒是很聪明,或许早有下人准备好了早膳,可她没有留下来用膳的意思,而是选择离开。

这就是一个聪明女人的好处。

这既能够博得男人的欢喜,也不会把自己置身于危险,更不会把自己给架在火上烤。

“不用跟我客气。”

朱庸说着就端起一碗豆浆喝了起来。

镇东来倒是一点都不客气,也开始吃起来。

“皇上要你入朝为官,帮他办事,免得你一天都吊儿郎当,无所事事。”镇东来说道。

“我吊儿郎当?”

“我无所事事?”

朱庸肯定是不答应了,这说的都是什么话,感情他就是一个只会吃喝拉撒睡,混吃等死的王爷。

“这不好吗?”

“你就不想坐上那个位置?”

镇东来说道:“你要是想,我会帮你想办法,把四殿下给扳下来,让你当这个监国,当这个储君,更能让你当上太子。”

朱庸郁闷着脸,这话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听见了。

“那我就得进宫跟他商量了。”

朱庸说道:“他什么时候有空。”

镇东来回道:“你只要进宫,他就会有空。”

很显然,朱天子一早就料到,让朱庸入朝,他肯定会进宫去找他。

朱庸心里是怎么想的,他这个当老子的能够不清楚,那是不可能的事。

吃完了早饭,朱庸骑着马,跟着镇东来一起进宫。

皇宫里头,还是如此。

这到处都是充满喜庆的色彩。

御书房。

朱庸进去了,里头的太监和宫女倒是都一溜烟的功夫就走了出来,门刚刚关上,便大步流星离去。

“你怎么让一个青楼女子跟你在一起?”朱天子一上来就训斥朱庸。

朱庸看都不看他的脸,直接就往椅子上一坐,没好声回道:“这是娘亲的意思,让我别辜负爱我的人,蹉跎了她们的青春,或许我可以不爱她们,可我必须为她们负责,我跟你可不是一路的人。”

本来是朱天子训斥朱庸的,现在轮到朱庸训斥起他老子朱天子。

“你就是这么无情,所以娘亲永远不可能喜欢你。”朱庸说道:“你根本不懂得她的心。”

“我?!”

朱天子承认,有些事他是做得很过分。

朱天子也知道,这些事在蓝燕儿眼里,她是看不下去,甚至还会为此厌恶他。

“朕今天让你来不是让你讨论这个。”

朱天子说道:“你空有一身本事,不入朝为我朱家的天下添砖加瓦,太可惜了。”

“你就这么急吗?”

朱庸说道:“想让我入朝可以,我可以随意,想不上朝就不上朝,走走过场,听听就可以,办事就免了。”

“我也没指望你真的会真心真意帮朕的忙。”

朱天子看得出朱庸的聪明,他这是要避开朱万山的锋芒,少增添一些没有必要的误会。

朱天子肯定会同样。

“还有,我可不向你下跪。”

“跪天跪地跪父母,跪君皇。”朱天子不悦道:“你这是要打朕的脸吗?”

“不用,我会在每次迟早。”

朱庸说道:“这么一来尴尬不就没了,反正你从来就没有给我什么好脸色看,我就站在这最后面,或者找根柱子靠着不碍你的眼睛就行了。”

“行。”

朱天子知道,朱庸现在对他还是心存怨恨,让他给他下跪,要么有大局限制,要不然就是有事求他,否则想都不用想了。

朱天子也不勉强朱庸。

朱天子想培养朱庸接替他的位置,无非就是不想看到白发人送黑发人,手足相残,即使他百年以后,也不想看到这样的事发生。

“对了。”

朱庸本来想要起身走人,可却想起朱龙威的托付。

“有空的话去看看皇后娘娘,好歹也算是我的母亲。”朱庸说道:“一个心中有你的女人,你就不该让她心寒,当你失去的时候,就知道什么叫做后悔,我可是已经体验过一次,你可别到时候追悔莫及。”

朱天子没想到,朱庸会跟他说这样的话。

事实上,自从那事以后。

这东宫就跟冷宫差不多。

这皇后有名无实,没人敬畏。

皇后本人都郁郁寡欢。

朱天子对她是有一丝丝感情的,毕竟是他光明正大娶进皇宫的第一个女人,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情分还是有的……

正好,他手上也没有什么事,于是就前往东宫。

朱庸倒是很快就出宫。

这皇宫现在很多王公大臣都在内府办公,朱庸并不是很想跟人撞见,那怕是一个朝臣,他都不想,因为这事肯定会传到朱万山哪里去。

朱庸去后,把袁霸天,马风,还有罗大仕都一并给召集起来。

罗大仕这滑不溜丢的老泥鳅,见朱庸把手底下的干将都给找来,他就知道肯定是有事了。

“王爷。”

“王爷。”

罗大仕是屁颠屁颠平上前,这声音叫得就跟个娘们似,朱庸都忍不住直接扇了他一巴掌,直接就把人给抽翻在地。

“罗大仕,你已经恶心到本王了。”

朱庸面露不悦说道:“再有下次,我就让你去农场跟猪水,让你天天都睡猪圈里头。”

罗大仕还是面露灿烂的微笑,笑呵呵问道:“王爷,您有什么吩咐?”

“给我收购皂角。”

朱庸说道:“有多少要多少。”

“皂角?”

罗大仕知道这玩意是入药的,药材就有卖,不知道朱庸要这么多皂角干嘛?

“王爷,您要是打算开药铺的话。”

罗大仕笑嘻嘻说道:“我们就得去拉拢太医院的那群太医,有他们来我们药铺坐镇,这生意想不红都难。”

“是吗?”

朱庸知道这肯定能够拉动不少生意收入。

这换了谁,只要有病,肯定是找最好的大夫,除非看不起,否则都是想要找最好的大夫。

不过,朱庸是真的没有打算开药铺。

这能够赚几个钱。

这个时代,大夫的地位可没有那么高,也不是那么有钱,有钱的也就是太医院的那些,剩下的很多都是穷得叮当响。

大夫是大夫,药铺是药铺。

这两者是得分开的。

这好比开医院,这医院里头的医生都是医院雇佣来的,极少医生拥有属于自己的医院。

“少废话,赶紧去办事。”

朱庸也算是有些时间没见到林巩了,还是醉醺醺,这拎着酒坛子不松手,醉得一塌糊涂,不过这意识还算清醒,可想让他帮他办事的话,根本就不可能。

不过,朱庸现在有些好奇。

马风这体质,远远不如林巩的。

最重要的是,他也学了化铁神功,他那资质,早就该发作才对,可是现在一丁点征兆都没有,活得是很滋润,而且还是活蹦乱跳。

朱庸觉得,自己倒是可以在这马风身上寻找突破口……

“王……王爷。”

朱庸倒是直接就把林巩给扛了起来。

“你看你这德性,少喝点。”朱庸说道:“我一定会找到治疗你的狂症的。”

“没,没用。”

林巩醉醺醺说道:“王爷您要是有法子的话,早就为我治疗了,”

林巩看似醉醺醺的,朱庸没想到,他居然能够如此的清晰,说出这样的话出来,还真的是有点意外。

“看你这样子?”

朱庸说道:“你可以试试少喝一些看看?”

“不……不行。”

林巩果断回道:“我现在除了睡觉,酒不能离身,这酒不能断,所以我很怕。”

朱庸知道,这酒本来就是用来麻痹他的大脑神经用的,可他天天喝酒,久而久之,这身体肯定有些抗性,用正常的解释,那就是练出酒量出来了。

这酒量练得越好,对于林巩来说,那越是麻烦。

也就是说,这酒在他身上,渐渐起不到作用,再这么下去的话,他的狂症随时可能爆发,到那时候,要么杀了他,要么血流成河。

“王……王爷。”

林巩带着酒气醉醺醺说道:“这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那就把我给杀了。”

林巩说道:“我不想伤害别人,更不想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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